2010年11月1日星期一

古今改革之异

古今改革之异
----维护特权还是反对特权之问题


刘自立




有作者讲到商鞅变法之一元主义,即商鞅《商君书》提倡之"一民"思想及其统治,是中国专制主义、国家主义、甚至极权主义之始作俑者。

此话说对一半,另外一半,即为某君有意忽略。这个忽略不得了,把中国历史上所有改革之要素阉割掉了。这个阉割术之由来,一是因为自律,二是因为偏狭。我们说,一元主义抑或国家、法家和专制主义之统治,本是秦国乃及商鞅反对和异议王道、道统之体之术,本无疑义;但是,法家商鞅的革除权贵宠幸血统集团利益、权力、权利之改革,其矛头首先针对太子(和太子傅----见其移木建信典),则充分说明这种改革的反特权性质。这是反对太子党的一种革命。这种改革传统,虽然,无法不依赖皇帝的某种赞成支持,却并不因为一时一地(一届)皇帝的制约,而未呈现改革对于贵戚、血统和宗室集团势力之反对,利益之剥夺,可谓兼并之反,暴利之反;这种居然要把太子等同于黎庶之气魄,不可谓不是法家之一种气魄和骨风。这个商鞅主义,值得赞扬的地方和值得批判的地方,一样多。就是因为他反对特权集团之大原则、大力度,值得赞成,值得庆祝;固然,他施行极权统治,改变儒教王道,废弃纲常礼法,烧书非典,祸人愚民,却又是值得批判的地方;是一币之两面。

之所以点出这个议题,就是因为,我们纵观中国历史上的经济政治改革,几乎悉数不是某种士大夫集团中人、儒生改革家,反对贵戚和官宦集团的改革----这些改革派人物,从商鞅开始(也许尚有比干之类前于之),皆为皇帝支持过的反特权改革家,其改革针对矛头,就是太子党,是历史上基本如此的太子党。这个"规律"如果不是规律,也是某种共性和特志,不可忽视偏废。商鞅以来,见诸改革历史者诸公,如王安石,如张居正,如戊戌君子等,莫不是反对权贵之改革家和改革烈士。之所以强调这一点,合乎逻辑地,我们看到,邓式改革,甚至胡、赵改革,对于这一点的无知偏废;其正是因为没有其明确反对特权阶级,触动权贵利益,取缔特权市场之原则,使得今天不久前之改革,呈现完全不同于历代改革之反特权主义而留诸历史;其实,这种改革和中国历史上一切改革,完全相反----他是朝向建立特权阶级利益,建立太子党体系,巩固党阀政治之所谓改革,违背改革之历史先机和历史进步;一路下滑,不可遏止;此改革,为共产党之公有制掠夺和私有制掠夺,接踵而来,其辟战场,攫取战利品(改革成果),虽也是筚路蓝缕,模石头过河,却最终形成了,和历史上商鞅针对太子党改革势头迥然逆向之路径,之结局。

于是,所有反对贵戚改革的历史,被改写成维护特权和既得利益集权的伪改革,假革命。这个改革的镇压性质和倒退性质,在六四之后昭然若揭,无可遁形。历史上之改革传统不单毫无继续,而且开创了一个建信特权,规避均衡和背叛百姓的改革先例。这是今天改革(改革之死)天壤差别于商鞅以来之改革之大区隔,大反差,大不同。这是对于中国几千年来改革传统和改革遗产的背叛和摘除。这种改革之剧烈、之谋私、之涂炭,不单是潜隐帝王之私,阴图后宫之璧类的个人图争,而是确确实实凸现了整个特权利益集团的崛起;凸现了其对于国内外市场的占据、争夺和搞乱;凸现了他们急功近利,破坏中华天地水土林木之大恶果。如果说历史上商鞅一类人的改革之祸福尚不确定,阴错阳差;执法继而枉道,整合随后车裂,"一"人然后尽奴,那么,七十年代末叶的改革,则呈现更加剧烈的生态破坏,天地翻覆和人间不平。其间,要澄清的事实根据和理念延展,皆不可偏废;今天之严酷事实和历史之无奈残暴,把个改革之业搞到山穷水尽,天怒人怨。这里,我们只是简单点到为限,并不能展开以尽显之。




"以我之大私为天下之大公"之说法,是古人对于皇权特权的一般性的批判;其关系到人们如何解读专制主义社会伦理关系鉴于公、私关系原则之解释。我们援引有关学人之摘录----

"天下不是皇帝最大而是道理最大之类而外,至少还可以举出以下三种观念使得皇权难以滥用。
一是'王者无私'论。如朱熹说:
天下者,天下之天下,非一人之私有。

蔡戡讲:
惟人君者,要当以天下为公。
一旦皇帝偏袒皇亲国戚,外朝官员往往上奏叫喊:
天下之法,当与天下共之,有司守之以死。虽天子不得而私也,而后天下之大公立。
如果皇帝一意孤行,士大夫常常上疏指责:
天下者,中国之天下,祖宗之天下,群臣、万姓、三军之天下,非陛下之天下。
对于这类言论,皇帝在原则上一般表示赞同。如宋高宗向大臣表白:
治天下,蔽以一言,曰公而己,朕亦安得而私!
据张端义《贵耳集》卷上记载,宋孝宗之所以'圣德日',是由于他懂得:'天下是天下之天下。'

二是'人君有过'论。如范祖禹说:人主不患有过,患不能改过也。"(张邦炜《论宋代的皇权和相权》)

但是,这个公私关系论的解释,和现代抑或西方价值中公、私关系的说法,业已迥异。

因为普世原则和人文原则之"私",并无个人私利、取之无道之内涵;因为私人和个体,在其人文主义甚至宗教原则中,每每以正面论理示人,不以负面根据为悖。第二,西方人文主义私人和个体之原则,并不牵涉到私利之内涵,多为个体人权所属(含经济私利和个体人权)。三,西方公共原则及其个体根据之间权力利益之划分,或可一统于结社组织,或可从公民社会和公民团体中,厘清其公私关系;并无多少困扰于其间;而在中国历史上,个体主义往往式微弱小,政治经济主体之存在,以国家社稷为宗旨,唯此唯大,惟我独尊,所属政治伦理内涵,也和西方迥异;而中国之公道,往往压倒私权,基本上不能摆脱"精忠报国""修,齐,治,平"一类轻重先后之国家主义理念乃及儒家教义,而不能在结社和个体之间建立一种契约、义则与和谐。所以,公、私指向,双方理解不同。因为我们并无赘言西方改革之意,所以不谈此间内容,只谈中国历史上公、私之间的语义和思想指设,是因为他们关乎回顾历史上的改革。故此,黄宗羲之义,一如传统讲义,将公之原则,定义为一种道统和政统,每每不能以此原则为出发点,为(正当的)私之晓义做任何辩护。故此,以公假私,结党营私,党同伐异(阀他人,他党),皆成为国人评判历史、臧否人物、断定是非之要则,成为历史上人物事件改革之鉴别之体认。这里,人物臧否之内涵,也当从其政治经济角度出发,包涵对于改革人物的历史分析。我们先从商鞅改革及后马上呈现的政治效应说起,而后亦简单言及经济政策。

商鞅改革反对特权阶级特权,为其基本出发点。这个反对特权之策,既发明法家规避王道仁政之统治原则,同时也威胁到太子驷一类权贵集团之无法无天。周知之驷之太傅笔刑之因,导线是替学生受过,实际上是因为太子党对于商鞅之国策之反对。其国策如何尽读史者知,这里简单一提,是为了证实这些改革策威胁了世袭集团中人的天然政治权力和权贵经济利益。我们看到,商鞅策论之主要两项,一是赏,一是罚;他的政治改革建议是----

赏。商鞅"  制定二十级爵的作法,彻底废除旧世卿世禄制,根据军功的大小授予爵位,官吏从有军功爵的人中选用。二十级爵:一级曰公士,二级曰上造,第十九级曰关内侯,二十级曰彻侯。据《汉书》记载:'商君为法于秦,战斩一首赐爵一级,欲为官者五十石'。规定爵位依军功授予,宗室非有军功不得列入公族簿籍。即'有功者显荣,无功者虽富无所荣华'。"权力和地位的有限分开论;也就是所谓的钱权分梳。)"宗室非有军功论,不得为属籍。明尊卑爵秩等级,各以差次名田宅,臣妾衣服以家次。有功者显荣,无功者虽富无所芬华"。"罚。"严惩'邑斗'。'有军功者,各以率受上爵,为私斗争,各以轻重被刑'"。(上引《史记》《汉书》等籍))(既对所谓诸侯藩镇之血统势力给予打击,也有效维护了中央集权;这种削弱豪强,增强中央的做法,一直以来就是一个悖论:如果豪强坐大,威胁皇权,则政体废弛,国家削弱;反之,亦然;如果中央集权,极权,不给侯爷们任何自主性积极性,则中央为所欲为,地方无法节制,任由一人一姓中之一人胡作非为,则效果并不比豪强坐大好到哪里去。

商鞅的政治赏罚之法家国策如是,其经济改革如何,也为周知----

1"决裂阡陌,教民耕战",废止"田里不粥"实行土地私有制。从法律上废除了井田制度2  重农抑商,农为"本业",商为"末业"。
3统一度量衡;秦孝公 "十八年""大良造鞅"监造,"爰积十六尊(寸)五分尊(寸)之一为升"。创"商鞅量"。(《战国策》等)商鞅的经济政策和政治政策一样,给予约束在井田制度中的农民奴隶,一种开天辟地的解放感。这个"解放"政策(私有制)和据功定爵的政策类似,有着农民自主谋取生存的某种可能性,应该也属于政治经济学范畴,而非仅仅是经济改革之观念。古代百姓一般而言,被杜绝在进入上层阶级的门户之外;唯有三种有限的渠道,可以将其输送到皇室和侯爵地位中去。一是科举,一是军功,一是选妃。后者,往往为人们所曲解甚多。其实,这个才人、美女的宫中挣扎,也是中国特色竞争制度/无制度的体现。我们看到,起码在汉代几个才人的经历乃及吕候制造"人彘"的野蛮中,得出了所谓美人政治之美和美人政治之丑----残暴,非人,中性----女权的男性化之结论。科举人才,军功人才和美女人才,之所以左右皇朝几百年几千年,就是因为有了商鞅的法家人才政治,含诸子百家的儒家政治之补充。这个政治化的经济范畴,到后来,更是发展出一种进退、儒道、庙堂民间之间,专制主义特有的文化和政治缝隙,或言文化空间;也就是,文明赖以创造时空的那种载体。西方谓之僧侣的空间和贵族的时间论(见施本革勒),创造了他们的文明;而中国僧侣之式微和中国贵族(门阀制度----宋门第不存)的消弱,则为这种空间缩小和时间加长,提供了绝妙的异度世界;也可以说"用时间换空间"之长专制制度。我们的文明,不管是否衰落,仍可以从商鞅"解放"似的法家化,百姓化,民粹化和集权化制度改造中,得到一些元初的发现。等等。以下,我们将继续就改革文化和专制主义乃至极权主义关系,结合王安石的宋朝文化改革文化,论及中央极权和地方分治之间的悖论。




在具体提及王安石改革之前,我们会简单论及中央集权/极权之间的间性关系。

这个间性关系,牵涉到皇权本身常常成为削弱权贵之改革的根据。一般而言,这里分成两个层次。一个层次是,所谓(反)封建制度、皇权坐大的好处与坏处。皇权坐大,在一定条件下,成为皇上支持改革的一般性原因----因为一般状况是,改革家如果不维护中央集权,则改革无从谈起----这就论及且牵涉到对于宗室侯爷们的权力分治和制衡;反之,我们业已说明,如果地方势力急剧削弱,皇权急剧增强,其后果,往往又回到和改革初衷背道而驰之境地。皇权甚至可以最后封死改革之路。一般性后果是,此皇帝继承先君位置之后,对于改革家的处死(精神和肉体择一)。更加严重的后果就是,纯粹极权政策的出台和对于先君政策的一败涂地,导致新皇反对改革。这样的政治后果,不管是要挽救亡天下,还是要挽救亡国家,都往往是大势所趋,一朝完结,新皇复辟,周而复始;并不是所谓超稳定系统作祟,而是一种勿宁说是长于民主改革、革命之政治地理时间的延长和调整----而民主周期律的调整,则时间,往往短得多。这就是专制不灭而文化不会灭亡,文明不会灭亡之根据。这个根据,当然付出惨重的代价和拖延了文明向现代性的转换,直至迎来"五.四"前后中国问题的百诘而无解。这个无解状态,一言蔽之,就是中国传统和现代性之间的关系的难以厘清。反对传统,是所有极权主义的要素;而走向和回归传统,则只好回到专制(虽也摆脱了极权主义)。这个课题,非本文要义,不赘之。我们看到,中国政治从秦之制度以来相权的重要性,君相制衡是一个重要原则,(其次,是官,民----游民政治对于官权、皇权之制衡----这就是我们中国第四阶级的造反和招安);而宋朝,正是这个相权相对残留的时代。相权,关涉到两个著名宰相(范为副),一个是范仲淹,一个是王安石。宋朝改革之统序,完全出于对此两公的评介和绍述之中;改革的政统则属于正公。。

著名文学家范仲淹之改革自然先于王荆公。一般而言,王之"政统"和改革根据,来自正公,不争。范之改革,是不是对于豪强的权力权利之削弱呢?可看其《答手诏条陈十事》----

(略)明黜陟。抑侥幸。精贡举。择长官。均公田。厚农桑。修武备。推恩信。重命令。减徭役。此为庆历新政抑或庆历改革。此改革内容多包涵反对世袭权延,注重贡拔,奖励农桑一类、倾向于非豪强阶层之解放之政策。其中我们认为其关于相权之强调意义重大。这些史料业已读之已众,略说之----

"宋太宗对士大夫说:且天下广大,卿等与朕共理。
元老重臣文彦博对宋神宗讲:为与士大夫治天下,非与百姓治天下也。
理学名家程颢指责宋神宗:陛下奈何轻天下士?
宋神宗当即辩解道:
朕何敢!
宋高宗号称'光宠儒臣',......通常没有杀身之虞,朝廷'未尝轻杀一臣下'。"(张邦炜文同上)

其次是他的整顿吏治。"庆历三年十月,中书分枢密院为整顿吏治,决定逐路(路,行政区划名称)选拔转运使,不称职者皆罢去。为此,范仲淹在审查名单时,把那些庸碌无能的转运使的名字,都一笔勾掉。富弼见勾掉甚多,很为不安,便劝范仲淹说:'一笔勾之甚易,焉知一家哭矣!'范仲淹回答:'一家哭何如一路哭!'仍然坚持勾掉。
罢掉一个不称职的官员,会造成其一家哭。但是,如果留用这样一个不称职的官员,却会导致一路百姓的痛哭。'一家哭'与'一路哭',孰轻孰重?
"(《宋史纪事本末》等)改革因为触动特权阶级利害,马上急转直下。欧阳修等谏之四书,每不能挽。这就是我们所谓专制主义的政治空间说;固然,建武罢相于前,洪武废相于后;且按照钱穆,吕思勉等学者说法,明清以来相权式微,基本废黜,但是,还是可以对抗制约制皇权之以天下说,祖制说,孔孟说,并非完全无用。这就是我们以下赘及之极权主义,何以没有这种制衡的历史与现实之区别。




钱穆先生关于中央集权之于唐朝君相制衡制度的倒退,是宋朝改革兴起而又失败,乃至最后亡国之所谓。

于是,在绍述荆公变法和中央地方利益分梳之纹理、因果以前,我们看看这个集权背景的大概;这是评介王安石变法的基本视点。这个看法或许可以从两个看点入手:一是,皇上和中央集权的结果虽然侵犯于民,也波及权贵宗室,使得王权和贵戚之间发生一种深刻的矛盾。二是,如果贵戚集团制约皇权尚有可为,那么,皇权直接越过官僚集团和宗室集团的利益,直接利用所谓人民之力量,却也是自来政治经济改革历史屡见不鲜的实例。(这个历史事实直接作用于中国现代史;那就是人们熟悉的、毛用中央集权的力量削弱特权阶层的权力,导致他利用人民,打倒官僚,实现所谓人民万岁主义----而这个主义,甚至在极权主义范畴内,也比较另外一种刘邓极权更加反动和倒退。这是一个罕见的中国政治之悖论:毛主义利用人民,造成违背常理的疯癫社会,取消教育和生产,达到社会生活空前绝后的绝望和疯狂----而刘邓"拨乱反正"的政策,造成共产党空前地攫取人民社会和自然自愿;虽然,他的中国模式的一半,来自西方,来自美国欧洲前殖民主义野蛮剥夺的利益驱动模式----而中国古代之有限生产论中,并无此东西结构、勾结类的全球化性质。这当然不是本文论题。)

所以,考量王安石变法的人民性,皇帝性及其与官僚宗室集团的关系,成为不同于简单打击贵族阶层之前述变法。这是一个特点。这个特点却不能不说,此变法之强调中央集权,也是削弱贵族势力的一个举措。在此一点上,形成我们撰文的一致性,那就是这个改革仍旧以触动特权阶级之利益为其根本。(在此一点上,我们将会用简节的篇幅论及中国改革的利益和产权不明,经济概念模糊导致的特权阶层利益坐大的原因。正是因为由此原因,无论是负面改革派,还是正面改革派,都未能厘清这个国人经济产权模糊带来的改革变成掠夺的事实----这个改革的成果或言成功,皆表现在特权阶级的国际化和美国欧洲模式的中国化,这个极为独特的利益分赃上:美欧和中国特权阶层双向获益)。

一如上述,我们援引宋朝天地制约和君相制衡之观点,业有前人先贤所述;这是一个哲学宗教的角度。固然,中国宗教在周、商时期之礼乐、巫术之变,先秦之道之变,根本原因是天、人结构之变;即以道代天,以德代天,厚德载物----这个天之下放,成为礼乐、世俗、社会、政治代替上帝、上天、上黄之宗教转折----礼乐、道德之所属,改过了国人双向分梳政、教的分离特点(如西方之),遂即产生了比较老子更加人性化、道德化、诗书化、礼乐化的孔子说----继而完成了从周礼发轫的政教合一政治----这个天人分隔既成天人合一的演变,导致了中国政治伦理代替宗教伦理的儒教转变。于是,天道、人伦之隔,在完全没有或者没有完全取缔之前,汉唐宋之历代历朝,仍续天道制约皇帝说,尽管这个制约变得十分稀薄和脆弱。在政治结构之演变中,如次变革,也在发生。

我们看到,这些改变的基本方向,在宋朝,是超着皇帝集权的地方迈进。仍旧是钱穆先生对此政制有些梳理和分析。他说,"宋代的相权,较唐代低落得多。"荆公改革,就是想把财政大权重新掌握到宰相手里;再次,是要把用人权从考院夺回,归于宰相;宋代的最高政令权在皇帝,亦在宰相。("半部《论语》治天下"的宰相赵普废书再呈的故事,又说明相权仍在的道理。)台谏官员"不为纠绳天子,反来纠绳宰相"
之状况,也成为异议改革之障碍,等等。"王荆公新政失败,谏垣的不合作,自然是一原因。皇帝尽管信任宰相,也无法扭转这局面。连皇帝加上宰相,依然无办法,这是宋代制度特有的弱症。只要到后来,谏官锋芒太凶了,闹得太意气,太无聊了,社会乃及政府中人,都讨厌谏垣,不加重视,不予理会,于是谏官失势,然而权相奸臣又从此出头了。无制度的政府,哪能有好施为,哪能有好结果。"(钱穆《中国历代政治得失》)所以,皇帝之于改革,相权之于皇帝,改革之于权贵,成为改革织体繁难纠缠的一种政治艺术。其中,完全摆脱非皇帝势力的掣肘和完全依赖分权的支持,显然皆无效果;其中权力集团的出现,对于改革的批判,即反对地方分权,涣散了改革(势力);彼此黑白,不分伯仲。一直以来,不能中和和和谐中央和自治概念,一统就死,一分就乱,实际上,就是中央地方没有一个稍微民主的集散形式而已。

熙宁改革之举措究竟谁蒙损,谁获益?是一个基本问题。我们对此改革前景之叙述,当然就简,是因为背景之说,表层是为了国富民强,却成为国富民弱之局面?"宋代则把财富兵力都集中到中央,不留一点在地方上,所以中央一失败,全国土崩瓦解,再也没办法。"(同上)鄙文对此熙宁改革过程曰----"此制从北魏均田制度演绎而来----'均田制'就是全农皆兵制,要义是,民田租收归公----调制谓,'丁年十八以上授田一顷','岁输粟米二石'。亦有赋,调之义务,等等。是为孟子言,轻徭薄赋,唐四十税一(不是十一,也不是十五);庸而言,更役仅仅二十天(汉为一岁一月)。'为民制产',其安居乐业。杜甫诗曰:'小邑藏家,公私俱丰'。所以,这个土地制度与政治开明的关系一目了然。但是问题接踵而来----是不是一如上述,日本土地问题之决,在明治维新,中国土地问题之决,在贞观之治乎?我们以为,这个问题似是而非。简单说,就是,贞观有民主要素,却属素朴民主,仅在君相分权----民,不得权,得一些利;更在'中央不尽取之于民'----到了贤君贤臣凋敝,租制大坏,'租庸'变'两税'----分夏,秋两税(此税制可以止奸,不能惠民)----一切故旧,江河日下。毕竟还是人治因素,大于制治因素。权利寻租和权利腐败到了武后乱国,即废版藉,停帐户,复腐败。于是,'政府则诛求苛刻,而社会则兼并炽行。'又回到老路上来。在这个层面,于私,于公,于公私,并无直接干系,但是,没有民主制衡的改革后果,私也罢,公也罢,到头来,还是土地兼并,田荒政废。

"到了宋时,其情形有几个基本指标。吏冗(冗官耗于上,冗兵耗于下),税厚(为唐七倍),禄繁,财政恶化,精神颓靡。国富尽取于民,民无无富,重负不堪。又,极权中央,谏官徒议,清谈不实,相权低落('权相坐论之礼,亦自宋废')----于是,贞观制衡,分权体制,不再----加上外夷肆绕,内外交攻,死路即在。于是有范仲淹之高尚理想出现,日粥而食,'断虀数茎',先人为忧。他提出《十事疏》,预清吏治,富国强政,尚望清流。但是,宋朝百年官僚特权已经形成,他们登高一呼,范改告吹。继而有王安石变法继续而行。熙宁新政含:青苗(使农民赴时趋事,不受兼并)。均输(徙贵就贱,用近易远,便易蓄买)。市易(市贱鬻贵,以平物价),方田(量地,验其肥瘠,定其色号,分五等定税数)。免役与保甲等。这些举措都是抑止豪强,规避兼并,摆平官民贫富悬殊之举。也是对于官僚本位体制的极大挑战。但是,其间真理并不是因为真理就可以实行。换言之,一如耕者其田说,也不能因为体制不变而因其真理说而实现。王安石变法,就是真理不能实行真理不能实行,就是因为政治不变,体制不变,官吏阻止,上下掣肘,中央与地方财力调剂不均之果。按照钱穆言,其弊端有几:其中括取百姓,实有不堪。不留杂钱,折纳为税,取利以厚,伤农已深。春、秋两税,非周公太平盛世说,可以解释与辩护(韩琦语)。

"其次,是地方与中央藏富是非说,也关系到是否要竭泽而渔,不留民藏之问题。我们说,就是关于国富民弱,还是国富民富的问题。这当然是两个层面。苏辙说的就是这两个层面:'善为国者藏之民,其次藏之州郡。'说的就是这种集优势仅在中央的做法之不妥。"(刘自立《新土改与旧地制》)





废相是洪武朱元璋的最大政治倒退。自此以后,中国改革丧失了某种政治体制的内应和弹性,遂使改革成败只是成为皇权关照的对象,而不再顾及政治人物、祖制和制衡元素的周到。这是明朝乃至清朝不同的非民主、非自由元素----在此之前,这个元素或多或少还在朦胧以现,让人们看见中国政治某种超脱和平衡的属性。吕思勉说,"明太祖起于草泽,而能铲除胡元,戡定群雄,其才不可谓不雄。他虽然起于草泽,亦颇能了解政治,所定的学校、科举、赋役之法,皆为清代所沿袭,行之凡600年。卫所之制,后来虽不能无弊,然推原其立法之始,亦确是一种很完整的制度,能不烦民力而造成多而且强的军队。所以明朝开国的规模,并不能算不弘远。只可惜他私心太重。废宰相,使朝无重臣,至后世,权遂入于阉宦之手。重任公侯伯的子孙,开军政腐败之端。他用刑本来严酷,又立锦衣卫,使司侦缉事务,至后世,东厂、西厂、内厂遂纷纷而起。东厂为成祖所设,西厂设于宪宗时,内厂设于武宗时,皆以内监领其事。这都不能不归咎于诒谋之不臧。其封建诸子于各地,则直接引起了靖难之变。"(吕思勉《白话本国史》)这段话当然让人想到基本奠定国土之辽远而朝仪之威权之汉武帝----惜他也是一个文景之后废相的暴君----故此,在此条件下的改革,成为纯粹个人担纲的勇士之举,比起前辈更加严重而艰难。张居正正是这种艰难人物之一;当然也包括后路之戊戌中人。

这些改革玉汝于成,却也不乏继续打击豪强,增加国力,削弱兼并,增加生产之功。我们赘述其功,不惮其繁。主要是他的一条鞭法。史料记载其改革,"清查土地。他认为'豪民有田不赋,贫民曲输为累,民穷逃亡,故额顿减',是'国匮民穷'的根源。在1578年(万历六年),下令在全国进行土地的重新丈量,清查漏税的田产,到1580年(万历八年),统计全国查实征粮土地达七百零一万三千九百七十六顷,比弘治时期增加了近三百万顷。朝廷的赋税大大增加,所以说:'自正(正德)嘉(嘉靖)虚耗之后,至万历十年间,最称富庶。'"改革赋税,实行'一条鞭法'。'一条鞭法'的主要内容是:(1)以州县为基础,将所有赋税包括正税、附加税、贡品以及中央和地方需要的各种经费和全部徭役统一编派,'并为一条',总为一项收入。
(2)关于徭役征派,过去有里甲、均徭、杂泛之分。里甲按户计征,不役者纳'门银'(户银);均徭、杂泛按丁分派,应役方式又有力差(以身应服)、银差(纳银代役)之分。现在取消里甲之役,将应征的全部门银,同丁银合并一起。
(3)赋、役之中,除国家必需的米麦丝绢仍交实物和丁银的一部分仍归人丁承担外,其余'皆计亩征银,折办于官'。(4)官府用役,一律'官为佥募',雇人从役。"(资料)

这里引用的改革措施,虽然以后失败,但是,其和以往一类反对特权之改革并无不同。所有这些集权,富国,增加中央权力,削弱地方自治势力的举措,往往会得到一些效果,服膺一门人心,触怒很多贵戚,但是主导意愿却是折本求末的人权主义抹煞。

只是我们现在愿意拿史料对比之法,来比较接踵而来的清朝末年改革,也就是戊戌变法。此变法,也是在同样并无多少朝廷良制且国破家危的艰难时刻所发动,而失败。戊戌和明朝改革,之所以有得一比,并证如次。一是,张居正改革,是最后一位朝廷重臣的改革,虽然受到皇帝先支持、后废黜,但是,这个改革程序依然照旧;而戊戌中人却是朝外人士,被超规格引进朝廷,以四品之用,制定改革方略,再失败或赴死或逃往。

二是,改革资源业已更变。中国改革中反对特权阶级的朝向,在民族危亡关头,成为东、西方派系皆登上政治经济舞台之改变;含改革内涵的变更和变易;也就是说,中国以往改革之政治体制变化,现在被放到次要地位,国家主义改革概念凸现成为一种要义----虽然,叔大和明朝业已和日本之观念,之文化,之侵犯,之讨伐联系碰撞,未能分清优劣(人们只注重历史上卫青和霍去病之远征而不能反省汉武帝之极权特征)。

清朝改革之所以不同以往,就是因为以往改革是皇朝分权、集权之争,而现在民权和皇权一统于国权----这是一个让人们看不见民族主义之外之视点的改革。

三是,关于民族危亡之说,在很多清末改革人物中不见得有这样看法,他们只是认为,列强不过是要中国门户开放,打开市场,过度仇外,不啻是自我寻敌,徒增外患。此类人物如,郭松焘,如李鸿章等。当然,其中不乏以日本做基地的改革者(和后来之革命者)。其日本观,对于日本之依赖、之反对皆备,形成日本民主+侵略双重性之中国日本观,也是一件独特的事情。

四,国家主义走向带来的问题,在日后中国革命和中国改革中,一直模糊不清,拖延至今,不得释然。

五,中国政治改革和经济改革,自戊戌以来,不再思考皇权权力分梳问题,而是基本上规避和否定历史,蛊惑以民族主义----但是,这个历史却无法回避;她只是以你不可重视和不可回首的面目,将历史问题重新纳入你的改革轨道----做成集纳负面极权主义现状,含改革之皇权论和新皇权论。

这就是戊戌变法和中国革命接轨的、中国国家主义改革轨道和革命轨道的重新衔接。

这个衔接汲取中国改革皇权主义对于某种官宦权力的打击----现在,他转换成为对于皇权的彻底颠覆和施行纯粹民粹主义革命;且成为对于中国经济本身脆弱成长的摧残;此尤其表现在毛式革命和邓式改革的路径上(蒋介石中庸其中,残留了历史传统)。其间的转化是这样,一,古代改革人物追求的皇权支持,现在变成对于皇权一律的否定;造反有理和权钱合法,成为新贵取胜的权力法宝;人民一无所是。二,皇权抹去以后,中国权力制衡的机制并未发生,遂产生革命党统治方式,也就是以党代政,以寡头代制约----这个东西和改革家利用皇权削弱贵戚势力,往往完全相反----他们启用了人民革命和人民造反,最终却抛弃人民,形成新阶级新权贵。二,人民造反和一党改革一党革命,却可以相反相成;实质上是剥夺了社会阶层分化制约的历史余脉和自古机制,将一种新型无制约"皇权"(毛权邓权)带入业已"封建"不存之社会,产生极权主义比之皇权改革更加不堪的平面社会和无社会,彻底取消了制衡机制。三,这种新改革(此前是新革命,新人,新制,新法),既不讲古代改革的文化依据和政治背景,也不讲多元社会的博弈和制约;如,(某时段)取缔贵戚特权,打击特殊皇权(道皈相权);也不讲改革家制约皇权之风骨和品德----如,提倡相权,服膺台,谏,权力分梳等等诸如此类的变革方式和政治手段,而是完全依靠一元化革命党,改革派,遮蔽一切,湮没一切。四,这种改革,在邓时代,由其产权模糊和政经不分,发展到权钱交易,权力寻租和政经特权,一发不可收拾----其公有制和私有制的双向合理论,在确切的意义上讲,是对此两制之完全否定----是对于西方历史上的这两种制度的否定,也是对中国改革历史的否定----甚至是对于马克思主义的否定(固然,我们并不认为马克思主义是一种正确的改革论和革命论)。五,所有商鞅,正公,荆公和叔大的改革之节制和剥夺豪强的政制文化,在中国近代和今天的改革中,反其道而行之,形成坐大特权阶级和特殊利益集团的改革之反。故此,我们发现,改革三十年来,这些毛式邓式改革和革命者,业已退回到就联商鞅都不如的地步中去,而自视崛起和强大。这难道是国人之宿命吗!

没有评论: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