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0月16日星期三

帝国小论



“刘易斯·塞缪尔·福耶尔(Lewis Samuel Feuer)将帝国主义分为二类:一种是‘回归式(反动)帝国主义’(regressive imperialism),其中只有征服、剥削、减少或消灭不想要的族群,让想要的族群移居到国家以内,纳粹德国即为这类的例子。另一种是‘渐进式(进步)帝国主义’(progressive imperialism),是以世界主义为基础,希望可以提升所谓的‘落后社会’,提升所征服领土中的生活水平及文化,允许其中的人民融入帝国社会中,像罗马帝国及大英帝国即为这类的帝国。”所以,我们说,纳粹帝国在最大限度上消灭了传统帝国和帝国主义的原来特征,让帝国无帝(一个文化概念),让帝国无国(一个政体概念);于是,纳粹帝国反对帝国传统的罪恶让其自食恶果,并注定其早死和短命。




帝国小论


刘自立





帝国论,是一个偌大的课题;这里所说帝国和帝国主义,不过针对坊间关于中国是不是可以转型为帝国或者帝国主义一议而发。可以说是大题小作。当然,我们的结论是十分明显的。帝国和帝国主义早已在这个世界上死亡。要想复活帝国和帝国主义,就像要排除民主自由一般,不过是历史逆流中的痴人说梦。之所以会出现这样的中华未来主义,就像人们早先对待所谓排斥当下,相信未来的主、奴叫嚷一样,呈现一种中国人劣根性的表白。这个表白,就像西方谚语所谓:未来,是主人抛给奴隶最后的礼物。又,就像荣格所谓:奴役奴隶最好的方法,就是让他们等待着……——这两句话的奴性梦想内涵,都是十分清楚的。何谓纯粹梦想?就是所谓主子抛给奴隶的那种无法操作,只能幻想,没有当下,只有未来的那种非革命,非改革乃至非制度指向。

我们说,不管美国人的梦想如何伟大(或者渺小——说“M.金要在佛罗理达实现社会主义”,云云),他们的梦想,其实,都不是或者不仅仅是梦想。M.金的梦想,其实,只是对待不是或者不仅仅是梦想的革命操作和制度指向做出的掺情补词而已。因为,如果没有美国先贤们设计和涉及的系列革命措施和建制努力(宪政主义),任何梦想都仅仅是白日梦。故此,我们定论,“美国梦”其实不是梦想,而是把梦想付诸实施的系列主义和系列操作。因为西方政治的历史有一个特别之处,就是不断提出理念和梦想,但是,在几乎最早的理念和梦想中,他们业已具备击破白日梦的种种切实可行具体翔实之举——就像柏拉图提出梦想型理想国而为亚理士多德之政治论所代替——查理大帝提出基督教国家而为英国政教治衡之宪章派所代替——拿破仑提出法兰西世界主义而为其本身的法典所代替——巴巴罗撒们提出神圣罗马概念而为其自治城市之自由化所(部分)代替……不一而足。

有鉴于此,我们在帝国梦想和制度指向之间形成的巨大沟壑中,填入第一锹土,以填平梦想的空穴,种植理念和操作,而非仅仅呓呓而游。

即此,上述所及,可以分成N个问题回复之,对古往今来和东西南北之帝国历史做出简短分析。

(一),帝国概念中的分治与一统之结构与其后来分治做大,一统衰败导致的解构,本是一体两面;换言之,这里所谓导致帝国形成的,极其广泛的,多元的,繁复的民族,种族,文化和宗教因子,于帝国发生论直接关联。其存在,解构而崩塌都与这些因素的消长不无干系。如果帝国形成前的自然和自治形态,能够在帝国一统后继续存在,帝国的国运和实力就会在其自然和自治之下的集权中顺利发展;如果情形相反,一切几乎是无法持续的。所以,伟大的共和主义者们,都看好古代罗马和希腊的元生状态,对于后来希腊和罗马帝国自治和羁縻状态的持续。此一迹象让人想到,西方政治家和学人对于一开始的自然状态和后来发展的自治+集权状态(不是极权状态)之繁复论述。

这个论述的简单叙述就是,罗马帝国亡故以后之神圣罗马帝国治下的集权和自治状态的并存,为以后西方中央集权之自治和半自治状态,打下基础,走势颇优。换言之,集权主义没有摧毁,消除和灭亡西方的自治状态。于是,集权主义取代一般性自治主体以后,西方政体因其自治的存在,在政治地理和文化统合的解构与再结构概念上,完成了他们的公社,城邦和基尔特等继续存活与发展的自治主义,而走向民主体制。这是和中国自治羁縻状态逐渐羸弱殍败而凸现集权主义为极权主义萌芽做好铺垫,不可同日而语。

(二),这个对比就是传统帝国和极权帝国之间,仅仅从其二在时间标-生存期上表现的历史长、短之巨大反差,即可了解。罗马帝国生存八百年,奥斯曼帝国生存五百年,大英帝国和法兰西帝国生存也超过百年,而神圣罗马帝国和查理曼帝国也都生存时间很长(这里所谓神圣,罗马和帝国,虽然被伏尔泰诟骂和嘲讽,但是,在此期间产生的西欧自治系统却是神圣的,罗马的和非帝国的——就像马基雅维力所言——佛罗伦撒自治起源于罗马帝国(共和国)之传统自治。)所以,时间之长短可以几乎充分说明帝国存在的合理性和她的生命力。这个生命力就是其在政体上给予地方,种族和民族乃至不同宗教、地域间的自治系统。

这样,多元化和战争带来的一统之间的间性关照,得以实施和持续。而在短短不到十年的纳粹帝国期间,这样的神圣,罗马和自治,全部消失(被),而帝国体制被战争机器代替——这是一个明显的特征:罗马帝国是一个国家机器,体制机器和文化机器——而纳粹体制只是一台战争机器(由此带来奴役,独裁和文化消灭)。所以,我们说,纳粹帝国在最大限度上消灭了传统帝国和帝国主义的原来特征,让帝国无帝(一个文化概念),让帝国无国(一个政体概念);于是,纳粹帝国反对帝国传统的罪恶让其自食恶果,并注定其早死和短命。

(三),纳粹帝国之所以毫无意义和普世反对,就是因为它消灭文化——而所有原先的帝国本身就是文化载体和文化符号。比如说,大英帝国之所以皇室犹存就是因为他的历史被人民认可。人民何以认可英国皇室,就是因为他产生了宪政主义,他产生了共和主义,(他消灭了消灭议会的弑君者),他脱离了殖民主义而让甘地获得独立……(而和那些消灭君相治衡的中国满清政府,明清政治产生反差……)。其实帝国文化在高卢,日尔曼和法兰克人逐渐建国于查理曼以前既已成型。罗马的共和,希腊的民主,泛希腊化的(东罗马之)多元主义——宗教上的,与非基督主义之融合——基督教,东正教乃及伊斯兰教的同源一种……,以后,发展到查理曼直接,干脆和唯一主张基督教治国之“元教旨主义”……都是其文化帝国优-劣品质毕见的史证。其中唯此为大和值得强调的是他们没有消灭,也无法消灭建国的宗教元素。这是他们的历史实际决定之(——而与中国之祭祀渐微于周而凸现周礼之非宗教人文化,大相径庭。)

(四),帝国人物的魅力型统治乃及他们给政治,给战争,给文化带来的历史正面遗产,也是帝国皇帝们的传世杰作。他们的名字和历史成为帝国和人类文明的组成部分。他们是希罗多德,李维和后世史料中不能不及之恺撒,查理,巴巴罗萨,拿破仑,俾斯麦,等等。所有这些人物都是文明符号而不像极权中人成为反文明符号。在此一点上,帝国传统和纳粹反传统成为帝国正负两面之定位,定性和定量(恺撒们很多,希特勒们很少。)于是,后世所谓克力司马领袖之正负两面于是也就出现。拿破仑的正负两面性尤其得到凸现。他的在皇帝面前是人民,在人民面前是皇帝——乃至他的先对教皇蔑视,后对教皇尊崇的表态,也说明西方帝国主义之政教治衡状态之牢不可破——而不是类似列宁教旨和毛教旨那样不牢可破、哪怕是铁血宰相俾斯麦,他的帝国主义也是一为“(国内)反对派架起金桥”的民主-专制(这仅仅就其玩弄议会而不是消灭政党之政治……)。

(五),帝国主义不管给人类文明如何的贡献,因其负面作用已不可低估而造成殖民主义在20世纪逐步退出历史舞台。这是一个普遍的趋势。在此潮流面前不管是罗斯福还是邱吉尔,都无法逆转而背。在1956年人们为苏伊士运河争得不可开交的时候,关于殖民主义和民主-民族独立的课题,在匈牙利得以提出。匈牙利课题有几,其中独立和民主是两大议题。独立议题,对于被迫放弃苏伊士运河主权之英国,和对于不放弃匈牙利主权之苏联,形成新老殖民主义之反差。于是,随着纳吉被英美抛弃,苏联似乎在挽救这个世界上的殖民主义——这是一个笑话——但是,又过了半百之年,苏联本身解体了。在此期间,殖民主义遗留了以巴问题等诸多难解之憾,但是,殖民主义几千年的历史业已基本完结。故此,帝国殖民契机的再现也变成痴人说梦。纳粹和苏联的完蛋,从另外一个方面证明了新老殖主义的终结。

(六),帝国产生于西方,是一个比较准确的判断。一般而言,帝国的出现走过一轮循环。一开始,希腊,罗马的广阔地域成为后来他们统一帝国的疆域;而在此居住的同样广大民众自然包含了队员种族和宗教族群。这其间,殖民主义成为无论是民主(雅典等)还是专制(僭主制度)之体制和统治方式。于是后来学人所谓民主+殖民=帝国主义的说法,成为西方后期资本主义全球化的一种发生论状态。这是被最早之战争波-希战争以来很多族群战争和宗教战争所证明的殖民主义——含十字军东征一类表面上的宗教战争,实质上的殖民战争。于是,殖民主义和帝国主义二二为一,成为西方文明发展的一种主要方式。这种方式后来被M.伟伯扭曲成为宗教-资本主义——而饱受争议。症结在于,这样的资本主义是不是殖民以外自定单元的一种良性发展。这个问题成为对照东方帝国何以没有发展出来殖民主义和资本主义(原是意义上的对外剩余价值剥夺——见阿伦特和卢森堡……)的一般性原因。

(七),这样考察中华帝国印度帝国或者波斯帝国之帝国乃至帝国主义,又成为对比东西方帝国之较大构架。单说中国之。中国之所以在古代近代和现代殖民主义全球化进程中没有献身,是因为中国文化(宗教)的内敛因素所致。一般而言的(例如陈寅恪先生之)中外文化血缘和宗教交合,都本着一种西学东进的过程,如隋唐,元清。比如近代学人所谓宋代之佛教儒家化和禅宗化于更早,都是说的西方宗教和哲学文化的侵染于华而不是相反。中国中原化基本形成以后,汉武帝一类采纳羁縻政治之汉人(乃至元蒙和满清),都未再视殖民和扩展成为中华文化之一支;换言之,中国文化只是汲纳西方之宗教为学未体;主体文化架构还是中原化和自闭化的。故此,猜测21世纪中国会忽然倒转所有文化和政治指向而行帝国世界霸业,不但其传统未有根基和根据,其现代性中也根本没有这个因子。

(八),故此,中国文化的内斗本性,使得他不单在抵抗19世纪的西方入侵时期来得困难,其20世纪创造的毛体国家,也根本没有想到要寻找新的帝国基因而追溯秦皇汉武的扩展概念(他们只能有限支持波尔布特或者印尼艾地一类异族土共……);而到了21世纪,之所以会有人提出中国之帝国化,因为他们只是狭隘地看到,中国在全球化过程中的某种廉价劳力和生态唯资带来的资本优势(有人说这个人口红利正在消失……),会成为中国霸业发展为帝国主义之潜在可能。这种看法的唯资本论性质十分明显。但是,资本主义和上书所提之帝国主义传统和文化带来的帝国正负两面性,中国并不具备。(列宁主义所称资本主义发展成为帝国主义,就像他们无视世界历史发展的真相,不是资本主义发展成为帝国主义,而是帝国主义一直以来就在带动资本主义……——事情的逻辑正好相反)。所以,把帝国主义仅仅看成资本主义,也是一种短视和偏见。更何况帝国主义中占据世界历史亮点的那种文化和巨擘,并不产生在中国——甚至就像希特勒和列宁这样的畸形伟人,也仅仅是20世纪的产物,不是21世纪的产物。

(九),在接轨民主和殖民课题上,日本问题自然会浮出台面。日本闭关锁国时期,在黑船佩里出现以后发生本质变化。大隈重信等人编篡之《日本开国五十年史》一本中对待帝国主义虽然并未直言,但是其民主+殖民的野心,一直以来,甚至获得了日本文胆福泽俞诘等人的支持)木户,大久宝,西乡等维新N杰莫不主张侵略中国之大陆政治。于是,日本帝国成为胜、败两面的劣、优之币效应应验之国。其帝国主义因为殖民主义(老之)命数业劫而使得侵略成为英美老派殖民主义之对头;而日本之所以可以战胜中国于满清,当然,就是俾斯麦对于李鸿章所言之中国政治改革之羸弱和殍败。

于是,日本帝国之战胜中国,其成因,也是因为其政治体制改革带来的正面效应。这个效应又由于和西方殖民主义正在完结而与德国一样,沦落为新殖民主义之失败者。但是,日本对外发展的势头,却因为他的早于中国有效施行的开放和改革,而使得战败的日本,一改前非而被纳入西方民主体制。当然按照大隈的说法,日本西化是因为日本化西。日本之封建所破和郡县藩阀走向,使其自治转化成为民主——而不是要消灭封建而使得郡县集权化,甚至极权化。这也是日本的一个经验。于是,日本之帝国梦,被有效的麦克阿瑟主义辅助而施行了中兴之道,民主之道。这是日本帝国走出帝国命运的最好举证。




可以说,帝国历史分成两个部分;一个,是其内部的自治(民主因素和自由因素);另外一个就是殖民;而两者似乎无关,其实内外核心,紧密连接;以至于成为结构帝国主义之不可或缺的要素。殖民主义大致的古代内涵,正如马基雅维力所云,是通过征服和移民将无人居住地区输出新居民且赋予权限。此间的论述可以分成三个部分。一是,古代希腊罗马的征服-殖民政治;二是,中世纪自治继续这个内部的自由政治而主动或被迫施行殖民扩展和反对之;三,古代帝国和中世纪城邦,成为跨越时代的某种自由象征而遗留于史,成为人们诠释帝国主义之真相的参考证据;同时,马基雅维力也努力试图证明古代之与现代之(就他而言),罗马概念,神圣概念,帝国概念,殖民概念之不同。而读者从中领略到的建言和真义则是,就像不能简单否定中世纪宗教-王权斗争闪烁的黑暗之花一样,让人们对于花之光明视而不见。

于是,如何定位帝国主义和如何看待外部殖民和内部自治,成为了解和判定传统帝国和帝国主义之参证——这里,当然不是简单否定和简单肯定可以浑然定论的。

也和我们一般性谴责帝国主义和殖民主义,无视中世纪自由主义有赖于自治城邦和自由海港,产生弥补关系和结构关系那样,人们对待帝国主义的看法往往是十分幼稚和浅见的。反向而论,如果人们肯定共和主义和自治主义而忽视帝国主义和殖民主义,那么,这部世界历史断难成书立论。因为就像人们设置共产主义理想那样,野蛮和单纯地要想区隔全部历史之是非优劣而有意删改,消除和涂炭历史以为绝对理念和绝对正确所为,以至于人们一看见帝国主义就大骂不止。这是一种偏见。

其实,帝国主义是在殖民,自治和所谓共和,民主之中艰难而行,而改变,而发展,而终结的(这个终结可以说是一般性终结,也可以说是帝国历史的终结,和资本历史的并非终结;等等。)把古代帝国历史,共和历史和中世纪帝国历史和共和-自治-城邦历史接轨之也许是第一人就是马基雅维力。他的见解往往因为他的机会主义而同样被忽视,但是,其共和历史之研究和贡献却在更加深广的学人阅读圈中被充分肯定甚至激赏之。这里,我们的较为细致的帝国小论,自然无法忽视老马之说也。

马基雅维力在论述帝国和殖民历史时说,“在古代共和国和君主国中,那些在我们这个时代已经销声匿迹的伟大而令人惊奇的制度当中,有一项使得许多城镇和城市不断得以建立和更新;因为对于一位出类拔萃的君主或一个国泰民安的共和国来说,没有一件事情比兴建新的城镇更加值得关注,对一个地方来说更为益国利民,因为人民能够为了防御和耕作的便利定居其中。这些能够非常容易做到,通过向那些征服或无人居住的地方输出新的居民,他们把那些地方叫做殖民地。

“由于除了建立新的城镇这个因素,这个制度还使得新征服之地为征服者提供更大的安全保障,使得新移民在无人居住的地方定居下来,保持这些地区居民的分布合理。如此一来,这个地方变得更加适宜居住,人口数量随之增加,因而能够更迅速地进攻、更可靠地防守。这个惯例在今天由于一些共和国和君主的不当使用而废弛,许多地方随之出现了灾难破坏,疲敝不堪,因为这个制度是使得帝国更加安全的唯一途径;并且,如前所述,它使得帝国各地保持大量的居民。

“殖民地带来安全,一位君主将殖民地建于新近征服之地,就像一座堡垒和一个哨所一样,使得那些化外之民归顺。舍去这个制度,没有其他办法能使得任何一个地方完全被占领,也无法使得居民合理地分布:因为任何地方在物产气候、健康宜人等方面是不同的;于是,有些地区人满为患,而另一些则地广人稀;如果不想办法将他们从人满为患的地区迁移到地广人稀的地区去,整个国家很快就会遭受损害;居民稀少的地区将变得愈加荒芜,人满为患的地区则愈加贫穷。”(马基雅维力《佛罗伦撒史》/下同)

这是马氏对于西方古代殖民概念(后来肯定发展成为自治)之较为准确的说明。

这个概念自然和他的时代之自由城邦和各个王国(郡县式,藩属式,王国式等自治领地)之属性密切关联。而古代自治和佛罗论撒自治异同,当然也是马基非常关心的比较——叫做自治形式之比较学;历史时段比较学和古代、中世纪比较学——也许可以这样述说。

马氏继续说,“ 他们于是将佛罗伦萨分成六个区,并选举了十二位公民,每区设两位进行管理;他们被称为"长老会"Anziani),每年改选一次。

“为了消除以往在审判过后再产生敌意的原因,他们在外国人中请来了两位审判官,一位称为‘人民首长’(Capitano di popolo),另一位称为‘最高执政官’(podestà),来审理公民中发生的民事纠纷和刑事案件。

“因为如果疏于防务,任何一个政权都不会是稳定的,他们在城市成立了二十个旗(bandiera),在农村成立了七十六个旗,所有青年人都被编入;并且规定任何人只要受到人民首长或长老会的召唤,必须全副武装,在他所属的旗帜下集合。每面旗帜按照武器的不同而变化,弓弩手在一面旗帜下,而盾牌手在另一面旗帜下;每年的圣灵降临节,要举行盛大的仪式,将旗帜交到新战士手里,同时为整个部队任命新的指挥官。

“为了给予军队更大的荣誉,指示集合的位置,为那些撤离战场的士兵提供一个避难所,得到休整之后,重新上战场杀敌;下令造了一辆巨大的车子,由两头牛牵引,车上覆盖着红布,在其上有一面红白两色的旗帜。当他们要召集军队的时候,这辆车就被拉到新市场,并以庄严的仪式将其交给人民首领。”

这就是所谓自治的素描图景。这里的自治权力和特征说十分显著:自由选举;独立司法(他启示后来卢梭要从外国人里面挑选最高法官之办法……);“人民首长”(而不是官定首长);全民武装——自治武装权力;……

这是神圣罗马帝国属下的最大自由——虽然,有人忽略了这个自由——说其不神圣,不罗马,不帝国……

至于古代和他的时代,两个“罗马”之异,他说到,古罗马业已分崩离析,“在这场大毁灭中,也有许多城市产生并成长起来。那些毁灭的城市有阿奎莱雅、卢尼、丘西、波波洛尼亚、菲耶索莱以及其他许多城市;而那些重新建立的城市有威尼斯、锡耶纳、费拉拉、拉奎拉以及别的市镇和城堡,为简要起见,在这里就不一一列举了;那些由小变大发展起来的城市有佛罗伦萨、热那亚、比萨、米兰、那波利和博洛尼亚;所有这些还要加上罗马以及以前未提及的其他许多城市的毁坏和重建。

“在这些被毁灭和重新产生的民族之中,出现了新的语言,就像在法国、西班牙和意大利人们习惯说的那些语言一样,它们与新来的民族以及古老的罗马人的语言相混合,从而形成了一种新的语言。……”(同上)于是,马基所云之,“所有这些还要加上罗马以及以前未提及的其他许多城市的毁坏和重建。在这些被毁灭和重新产生的民族之中……”之说,是说“新罗马”帝国基建了新的中世纪自由主义载体之城邦政治。而所有这些城邦政治的源头和古代罗马和古代希腊两个帝国的自治,不无关系,异同皆备——

希腊帝国(霸权)和自治之关系,资料显示,“城邦自治观念始于公元前5世纪中叶,及至半个多世纪后的《大王和约》正式成为希腊各邦处理相互间关系的准则。此后,“城邦自治始终是《亚里士多德盟约》以及一系列《共同和约》的核心原则。其间,希腊城邦间一系列重要的战争也均是以维护城邦自治为名进行的。‘自治’作为希腊世界用以描述和评定政治活动的规范性语汇,有着将所描述行为合法化的功用,因此被无可避免地用于城邦间的权力斗争中。”在此史料和文献的温故当中,如何厘清古代希腊的自治和霸权关系,坊间文论所及,都有若干研讨。总阔言之,就是他们认为希腊(雅典,斯巴答等城邦)以自治范围和正当为名施行霸权,发动战争,专使殖民之类。但是,这个关系与结构的说明,往往只是证实了自治与帝国之间并无正负,是非之廓。因为取得自治的外延就是殖民——而取得霸权的根基就是自治。

那么,罗马帝国之自治与霸权-帝国-殖民又大概如何?资料显示,“公元前3世纪罗马征服意大利半岛后,建立了以罗马为盟主的意大利同盟国家。除作为投降者对待加以奴役的一些部落(布鲁提伊和卢卡尼亚人等)外,在同盟内部,罗马根据被征服的城邦、部落的具体情况,分别给予不同程度的自治权利,因此形成多种具有不同法权地位的自治公社:1罗马公民公社或有投票权的公社(如拉提乌姆的一些城市)。其公民享有完全的罗马公民权。

2无投票权的公社(如坎帕尼亚、伊特鲁里亚南部的一些城市。其公民在保持原来公社权利的同时,得到与罗马公民通婚和在罗马获得动产的权利,但没有在罗马公民大会投票和当选为罗马职官的权利。无投票权的公社在拉丁文中写作‘municipium’,该词后来成为对一般‘自治市’的称呼。

(于是下见之borough,这里的municipium,和希腊自治言词之autonomos或亦可作一辨析和发挥?autonomos的殊解特定如下,自治——于是borough=城邦自治;municipium=自治市;而autonomos,成为城邦和城市自治之最早的希腊人用词乎?:)

3,拉丁殖民地(如韦努西亚等)。在公元前 338年以前,是由拉丁同盟各城共同建立的军事殖民地。但在拉丁同盟不复存在之后,这种殖民地仍然继续建立。其公民享受拉丁公民权,如果定居罗马,可获完全的罗马公民权。

4‘同盟者’(伊特鲁里亚北部和意大利中、南部的一些城市)。是以与罗马缔结条约的形式加入意大利同盟的城市,保有内部自治权。”所以,帝国与自治这种关系学的存留,证实了帝国主义本身的某种可塑性和延续性——他是统一的,又是自治的——而帝国可亡,自治不灭——视为一般性原理也。




根据维基阐释的帝国主义概念,此主义也分成正负两面;“帝国主义,一种政治主张或实践,主要内容是通过一个国家夺取其他国家的领土和奴役被占领土国家的人民,建立经济及政治霸权,而凌驾于别国之上。帝国主义可能衍生殖民主义、军军国主义、法西斯主义。帝国主义一词带贬意。帝国主义一般是视为负面的,因为在被占领的国家中,大多数人受到剥削,只有极少数的人从中得利。“刘易斯·塞缪尔·福耶尔(Lewis Samuel Feuer)将帝国主义分为二类:一种是‘回归式帝国主义’(regressive imperialism)(其实就是“反动帝国主义”,倒退帝国主义;英文词:re  gressive相对于pro  gressive;等等——从中文意思推进,“回归”……这样的说法是极其含混和错义的——可以参照福氏关于《帝国主义和反帝国主义论》(《IMPERIALISM AND ANTI IMPERIALISM》一书;其开宗明义,就指出从罗马帝国,大英帝国和当代美国与苏联,与纳粹德国之帝国之辨……/自立注),其中只有征服、剥削、减少或消灭不想要的族群,让想要的族群移居到国家以内,纳粹德国即为这类的例子。另一种是‘渐进式帝国主义’(progressive imperialism)(其实就是“进步”帝国主义——何来渐进,激进之辨、之析?——自立注/但是尊重起见,下仍续之),是以世界主义为基础,希望可以提升所谓的‘落后社会’,提升所征服领土中的生活水平及文化,允许其中的人民融入帝国社会中,像罗马帝国及大英帝国即为这类的帝国。”

这样,分析所谓“回归式/渐进式帝国主义”就成为史学界区分这类传统帝国主义和现代(纳粹,苏联)帝国主义的界诠。同样是维基的解释。他把罗马帝国和大英帝国划线在渐进主义之中。其中,所谓白人对于殖民地的自治统治形式,在某种程度上相应于历史上所有这些主权国家,集权国家形成前后之自治传统——也就是,帝国之主权、集权和自治、自由产生的某种间性关照;“白人殖民地的自治随着加拿大1867)、澳大利亚1901)、新西兰1907)、纽芬兰1907)和南非联盟(1910)相继取得了自治领地位,大英帝国已经开始了从帝国到英联邦的转变。这些新国家的领袖们与英国政治家们一起出席1887起定期举行的殖民地会议1907后被称作帝国会议)。自治领之间的外交关系主要由英国的外交部负责,而加拿大虽然在1909设立了外交部,其与帝国内其他国家的关系依然通过英国派在加拿大的总督、自治领驻伦敦的高级专员(加拿大于1880首次任命自己的高级专员,澳大利亚则在1910效仿)和英国在海外的外交使节们维系着。第一次世界大战中英国是代表帝国内所有的自治领政府宣布参战的。”

那么,英国人发明这种自治形式的动因是不是仅仅因为体制和统治需求?不仅仅是这样;因为我们这里只是凸现英国的例子。英国大致上的自治形式在其国内的实施。维基说,“Aborough is an administrative division in various countries. In principle, the term borough designates a self-governing township although, in practice, official use of the term varies widely.
The word borough derives from common Germanic *burg, meaning fort: compare with bury (England), burgh (Scotland), Burg (Germany), borg (Scandinavia), pori (Finland), burcht (Dutch), and the Germanic borrowing present in neighbouring Indo-european languages such as borgo (Italian), bourg (French), burgo (Spanish and Portuguese), purg (Kajkavian) and durg (Hindi). The incidence of these words as suffixes to place names (for example, Canterbury, Strasbourg, Luxembourg, Edinburgh, Hamburg, Gothenburg) usually indicates that they were once fortified settlements.
(笔者中文意译:“自治在很多国家是指行政地域,主要是指享有自身治理的城市地区,而实际上这个词汇的正式应用更加广泛。自治borough一词通常源自德文的burg(斯堪的那维亚),意思是城堡:相对于Bury(英格兰),burgh(德国),德语“自治borrowing”的含义接近于“比邻neighbouring”在印欧语系中的用法如意大利语的borgo,法语的bourg,西班牙和葡萄牙语的burgo……这些词的后缀表示的都是城堡,如坎特伯雷,斯特拉斯堡,卢森堡,艾丁堡,汉堡,哥德堡。”)
In the Middle Ages, boroughs were settlements in England that were granted some self-government; burghs were the Scottish equivalent. In medieval England, boroughs were also entitled to elect members of parliament. The use of the word borough probably derives from the burghal system of Alfred the Great. Alfred set up a system of defensive strong points (Burhs); in order to maintain these settlements, he granted them a degree of autonomy. After the Norman Conquest, when certain towns were granted self-governance, the concept of the burh/borough seems to have been reused to mean a self-governing settlement.
(“自治在中世纪英国就是一些地域被批准组建自己的政府;在苏格兰做法相同,其中包括议会选举。自治一词的渊源也许出自阿尔佛雷德大帝的权力系统。以加强这些居住地区的人们行使较为强大的自卫能力。诺曼人始行征服以后,这些城市被允施行自治self-governance,这个自治概念和自治政府self-governing尚有较大区别。”)
http://en.wikipedia.org/wiki/Borough/下同)
又,“During the medieval period many towns were granted self-governance by the Crown, at which point they became referred to as boroughs. The formal status of borough came to be conferred by Royal Charter. These boroughs were generally governed by a self-selecting corporation (i.e., when a member died or resigned his replacement would be by co-option). Sometimes boroughs were governed by bailiffs or headboroughs.
(“中世纪以来很多城市被国王特许施行自治,籍此一点,他们变成自治领地的可能性很大。以前的一些州郡被国王状许组建自治领。一般情形下这些自治领由自选官员管治。前官员去世而官员改选时期继任人选施行再选。有时自治领由低级官员和自治首长统治。)
Debates on the Reform Bill (eventually the Reform Act 1832) had highlighted the variations in systems of governance of towns, and a Royal Commission was set up to investigate the issue. This resulted in a regularisation of municipal government (Municipal Corporations Act 1835). 178 of the ancient boroughs were reformed as municipal boroughs, with all municipal corporations to be elected according to a standard franchise based on property ownership.
(“1832年的改革法案——(扩大众议院和削改革权举与财产量挂钩之举——笔者附)成为凸现城市政府系统的争论,而皇家委员会涉入调查这个问题。自治政府的确立由此定夺(见1835年自治机构法规)。一百七十八个古时自治领地被改为自治领,并基于财产拥有权标准选举自治机构”)
故此,我们的结论大致符合这样的逻辑,自古以来,经过中世纪和近现代,西方国家籍此形成现代国家前后之自治形式和(集权-主权)国家形式,也就是帝国主义和自治城堡,在这个关系学中其相符相成,无可或缺;没有没有自治的集权,反之亦然。在此意义上,即便西方科技和资本发展成为帝国主义,他的近现代自治不是削弱而是加强。于是,帝国主义或云帝国本身的那种自治和自由形式,在西方也是打断骨头连着筋。她根本不可能发展或者异化成为极权主义——之所以产生极权主义,只是因为西方政治理念和理想主义因素的恶性发挥导致之偶然现象。希特勒式的反对自治主义之国家观,种族观和人民观,只是对于西方传统和常识的激烈反对而受到严重反馈。这也就是我们所说,希特勒反对(正面)帝国传统的那种肆意妄为,不是西方帝国普世价值关照中的必然发展结果。这个结果之所以以恶果方式结出法西斯主义,他是没有历史结构和历史基础的。

这个元素,也许同样是西方的,是思想的和梦想的,那就是以柏拉图和卢梭试验或者提及的极权主义哲学——当这个哲学付诸实施的时候,希特勒就可以引用柏拉图的种族灭绝论,以试其戮!这是非常严重的事情。但是,西方知识分子和广大公民凭借政治常识,很快纠正了这个错误和罪行。他们把理想国,政教合一的一体化哲学,和卢梭的人民意志一体化哲学,小心地归入极权主义而最后排除之。这是他们的哲学警醒;虽然,经过了法国革命(罗伯斯庇尔主义——而非革命全部和全过程!)和法西斯,但是,这个边角料不能构活西方普世意义上的那种良性哲学大厦之继续存在;就像托克维尔所云,革命并没有摧毁或者彻底摧毁这个大厦——其革命前的理念和价值系统基本上没有被颠覆——而旧制度引来的大革命,正式赖此存活和发展。这是众所周知的历史所证。所以,西方帝国和帝国主义中的正面历史,业被保留在从民族独立演变成为民族民主-独立之方式中而逐渐壮阔蔓延。

所以,自治形式在英国的历史渊源,是其施行帝国主义政治的内在和外在前提。于是,在印度和香港,这样的自治形式带来了和在美国一样的自治权力和权利——就像美国独立前十三个州的自治权享一样,其独立与否,和完全没有自治与权限,根本就是两个概念和不同系统。一般而言的,中世纪的,近代以前的自治,城邦和基尔特,我们在阐述中世纪共和主义的时候多有说明(见北春杂志)。这里要说明,香港一类自治体系在遭遇集权-民主(英国主权国家之历史,之辖治,之管理)—极权、各个不同主权体系时期,所蒙受的迥然不一的局面,带领人们从此角度观察帝国主义之演变的很多可能性。这个视角也为解释极权帝国,集权帝国和民主国家(英联邦系统)带来某些启示。这些启示之中,满含了如何诠释英国帝国主义和CCP体制之间的较大或根本区别。这些区别是,英国人给予香港人的自治权力,是一应英国其国自身的,历史的,文化的,哲学的治理方式和统治习惯。就是上述欧洲历史上一贯以来之自治体系与帝国主义之间存在的正面负面之关系。这个关系体系关键的一环,就是自治地区公民享有选举权。

英国人没有给予印度人和香港人选举权。这个做法有违帝国传统。再是,英国人给予香港人自由城邦的那些经贸权限,和古代,近代类似威尼斯帝国(或者自由市)之经贸权力无异。再就是,威尼斯在中世纪人民即可以拥有枪支和免除死刑——香港当然不会拥有;但是,香港会不会一如人们所说,有自由,无民主乎?而自由是不是可以向着民主发展;无自由亦然乎?——而这时CCP占据了香港。故此,在此焦点上,香港是属于有着自治传统帝国之英国之自由城市,还是如何?……从政治概念上确定,帝国——自治——自由,是一个英国式结构;CCP有过乎,会不会有和想不想有,同样是一个难点待解——人们现在只能从历史和哲学中寻找回答;而历史上殖民主义对于被殖民地乃及人民,国家和文化的、同样是正负两面定位,一直以来,坊间争论不休。

但是从中国清朝“带路党”之所谓;抗战(乃至包括内战)时期上海等租借地的自由和宽容,他们给予文化和人员的保护,就和台湾受到日本侵略和建设一样,成为一币之优、劣两种判断。就连李大钊(苏联共产党员)也是在苏联使馆武装,闹事,被捕,已经说明殖民主义不单帮忙于所谓帝国主义,也同样帮忙于CP。这真是一个笑话!而马克思主义追求的先是资本主义全球化——含支持英国殖民中,印,再等待中,印在满足资本主义(殖民主义)以后,英,中,印……一起长入社会主义——这当然同样是一个笑话!再,列宁却要破处马克思,说是一国开创社会主义——而托洛茨基,加之后来邓,发明社资一体论,……究竟谁“长入”谁呢?这是第三个笑话了;无赘。




拿破仑发动雾月政变后宣称,“公民们,大革命已经回到它当初借以发端的原则。大革命已经结束。”

但是,拿破仑的这段话并不全对;因为不是革命发端了普世原则,而是革命挽救或者复兴了这些革命前早就被认可,施行和推广的原则(见基佐)。

我们认同基佐在关于英国革命一书前言中详细阐述的这些前革命普世原则的论断,而不首肯波拿巴的这种议论。至于说拿破仑此言的一半,或者,不到一半的议论之确,却也是可以商榷的。那就是关于革命——帝国——共和——专制……乃至极权主义(萌芽)关系之议。

首先,说拿破仑输出革命,共和和自由,反对传统帝国和王权——这一说法本身就是同语反复——因为拿破仑体制乃及其殖民本身,就是一种王权和扩张(拿破仑不是波拿巴);2,说拿破仑帝制专权,忤逆革命,这一诠释中也是说不通的。因为拿破仑本身就是革命的产物;3,所以,我们只有把一般性帝国和一般性革命(共和)的内涵融解开来看待拿破仑现象,这个话题才会适于解释。

看点有几,1,拿破仑结束革命于法国,他又如何在革命结束的地方,开始输出革命于本土之外?2,其革命原则与战争艺术究竟融解于帝国,还是融解于革命(共和)?这个问题似乎颇为难解;因为革命原则一半为皇家主义者和斯达尔夫人派所反对,一半为激烈的革命遗民——平民,庶民和暴民所期待(或者再期待——而暴民,在某种积极意义上,也是治衡贵族和皇权的力量)(见孟德斯鸠)。3,故此,拿破仑带来的帝国主义和共和主义,两体一位地解释了拿破仑帝国和拿破仑共和之外延和内涵;其实,他们本身就是互相联系的。就像我们所谓古罗马、古希腊自治和中世纪城邦自治,相应于帝国-殖民结构那样,并非是截然隔绝的。当然,拿破仑施行的是专制晶莹主义——而罗伯斯币尔和马拉施行的是革命民粹主义,二者截然不同。

第二,拿破仑施行帝国原则,哪些是原有之一般性帝国原则,那些是共和原则;那些是皇帝原则,那些是人民原则……这些争执,其实,也是似是而非的。因为无论帝国原则、还是共和原则,皇帝原则、还是人民原则,其框架都是具备或者半具备普世价值和普世制度之原则;而这些原则在无论是传统帝国,还是传统共和中雏形业见,不是创新。解构和革命,只能在结构和保守的前提下施行——也就是,旧制度和大革命之间的、并非颠覆性而是建设性的坚持——所以法国革命必然接轨于英国革命,虽然他们杀死了皇上。(这个坚持和极权主义恐惧革命和极权主义发动革命,根本就是不同的概念。)

第三,拿破仑殖民主义这个说法,其实凸现了拿破仑主义更改以往类似中国羁縻政策和西方自治政策的某种共性,将之化为了波拿巴主义皇亲国戚之间的体制和占领;这是拿破仑对于西方自古以来之自治政治和帝国政治的扭曲甚至背离。也许,这一点,往往被简单肯定或者简单否定拿破仑主义者所忽略。更有人认为,他的对西班牙,对德和对意战争,促就了那里的统一。(见下)故此,究竟是中央集权主义和维也纳秩序论、均衡论、也就是塔列朗和梅特涅原则,导致了这个结束革命,成就统一的前提,还是忽略予之,直接把拿破仑战败以前的殖民作为,推导进入各国统一之前提上?

第四,拿破仑主义之自治和政教之间的紧张关系,在他的生活,战争和革命(反革命)中带来的影响,在其晚年逐渐式微;而在其弥留之际完全服膺教皇之祈祷(见厦多布里昂)。换言之,拿破仑成就过蔑视教皇和重回上帝的个体崇拜和反崇拜过程——而这个过程也就是查理大帝开始的基督教宗教治国和后来巴巴罗撒王权治国之间的,不能说没有积极意义的帝国(王权)—自治(民主)博弈。这个博弈证明了西方自治体内部除去人民和领主治衡之外的,普世性的政教治衡。这个治衡在看似被拿破仑忽略的地方重新出现。

第五,研究帝国主义概念和内涵的必要所指对象有二——这是最为简单的说法:一种帝国主义是拿破仑主义——所以他是革命,共和,帝制,专制,开放(包含侵略)和宪政的——而另一种帝国主义,就是苏联和纳粹主义。后面这个帝国主义丝毫无法继承拿破仑主义的任何遗产:其法制,其自由,其革命(——反革命),其克力司马,其私有制,其贵族精神(如普鲁斯特笔下的存在或者消亡的贵族),其独立,其战争……而纳粹和希特勒既无法仿效神圣罗马帝国(巴巴罗撒主义),也无法仿效真正意义上的古代罗马和古代城邦,更是帝国后时期和后殖民时期的文化敌人。

即便他们搬弄瓦格纳的黄昏偶像和查拉斯图拉,也无法把专制-自由时期的文化内涵纳入第三帝国。他们的似乎是崇高,神秘,光明和激情,乃至……肌肉发达,体形健美,速度和力量……都是虚假的,残暴的,非拿破仑主义的,无可塑性和解构性的;是建立在一种屠刀下面的媾和和机械。在此意义上,帝国文化可以属于贝多芬和瓦格纳,就是不会属于墨索里尼和希特勒。当然,传统帝国主义也有他们的负面性质。他们的负面性质和专制主义的负面性质,拿破仑主义的负面性质一样,一度成为那些无法区分究竟是要用民主代替专制,还是用极权代替专制的知识人迷途无返。这样,20世纪初和19世纪末叶出现的专制批判,等同于或者,几乎等同于把孩子和水一起波掉了。而对于拿破仑主义的专制主义定性,也可以判断他本身存在的价值;这些价值同样体现在帝国人物们的身上:恺撒,查理,拿破仑,塔列朗,梅特涅,迪斯雷里,俾斯麦,……诸如此类。

于是,从拿破仑主义的被解构和分析说明,他的革命观,专制观,宪政观(见其《民法典》),战争观和帝国观,都不是什么创造和开天辟地的事情。从完整的意义上说,英国革命,法国革命乃至美国革命,都是继续执行罗马帝国,希腊民主(僭政)和中世纪自由自治的产物。历史不是一味前进而自断传统和昨日,而是以“尾大不掉”,“太阳底下无新事”的正面方式,完成着,并将继续完成一种类似中国人之“克己复礼”的、有形或者无形之举——这个举动既是理,也是性;既是政治,也是宗教……因为,在此蹊跷和隐秘之中,不单耶纳战争“终结了历史”(在某种程度上说),其实整个20世纪以前的历史,根本就没有意识形态革命和真正意义上的革命。而意识形态本身在开创时期就被人们戏谑为波拿巴主义……(见蔽文《意识形态考》);革命,不是创造而是拯救;而拯救,针对过去,而不是针对未来。故此,帝国意义和共和意义,在罗马帝国和波纳巴帝国,不过是要回到议会政治,元老院政治,西赛罗式的反对派和厦多布里昂式的独立知识分子之诉求当中。

在此一点上,容纳皇帝本身的革命和共和,及拿破仑革命(——或者说完结革命),都是一个意义上的回归和复辟;拿破仑可以是波拿巴;而皇帝也可以是共和。人们认同复辟的可能性,是在阅读中国遗民情结的诸如此类的坚韧文本中知晓的。而西方遗民情结的不同,则在于他们早就创造了普世价值和普世制度,以后的任务和作为,不过是要完善和改进之;所以他们的“遗民情结”更加高端和准确于国人之。拿破仑帝国的革命观和帝国观,其实,是隐秘性贯通和一致的二二为一和一为二二。其表层的异议,不能取消波拿巴-拿破仑二二为一的潜质。他,不管是拿破仑(皇帝),波拿巴(公民),都是法兰西,甚至早期神圣罗马帝国和古罗马的产物——也就是帝国和共和一度一体或显左、右而轮替出现的结果。这是非常明显的事实。

于是,帝国主义和革命关系论,在此,可以做出某一推断——而这个推断也是革命-殖民-帝国课题的自然延伸——而革命课题之延伸,最后又会回归到复辟和反革命课题。这是一般性的结论。这个结论和上述英国发端时期阿尔佛雷德大王开创某种自治,到大英帝国实现日不落殖民,都是帝国和帝国主义所为一样,她仍旧体现了人类的某种文明发展论。此间所云之高端文明向低端文明施行革命,侵略和殖民之历史,坊间纵有争议,但是,英国给印度带来的文明和日本给中国带来的不文明……也都是显而易见的。(参见约翰.穆勒等)故此,拿破仑革命(战争和殖民)带来的某种文明契机,其实,在波希战争和伯罗奔尼撒战争中,早已此做,业有先例;以后的殖民或者反殖民战争……直到20世纪反殖民战争带来的对于帝国主义的反对,也类似从专制走向民主,和从专制走向极权一样,成为币面优劣之选:
这是中国革命,伊朗革命带来负面革命效应而迥然不同于波拿巴革命,前波拿巴革命和奥斯曼、土耳其,印度革命带来正面效应那样,让帝国传统和革命传统融解于普世价值和宪政法典。当然,从另外一个角度看问题,拿破仑革命——反革命的现代意义是,他开创了帝国主义可以化作共和主义的先例,反之亦然。故此,我们看到贝多芬是表面的,他反对帝国,但是作为整个西方的艺术和音乐代表,贝多芬音乐的王者之风并不会因为他的任何单独评介而改变——他的皇帝钢琴协奏曲继续冠以帝名,也是一例……;但是,歌德却对此不以为然——歌德在拿破仑滑铁炉战败后作诗以评之:

“怀智勇者,无所畏恐,轻捷地步向通往王座之路,明知险阻重重偏向上攀登;皇冠千斤重,他不予掂量,坚定有镇静,兴冲冲向头部压去,怡然自得,视之如桂冠。这就是你的作为:篷山之外,遥不可攀者,你却能悄悄地据为己有;前途障碍多多,你明辩,你思索,你了如指掌,时机一到,你应运而起,从此发生了这一切…… 敌人以战争与死亡,从国内外夹攻,内忧外患仍频,你却岿然屹立……世人无不惊愕,议论纷纷,他们满脑袋胡思乱想,除了蝇营狗苟,他们又关心什么?……这个魍魉世界,向我们索取,乞求财富、恩典和地位,即使予所亲者同贵同荣,爱情难以满足,他们要吞没整个王国。他对这个人亦复如此。——让我们广为宣告,即使付出生命也在所不计!任何人,无论是谁,其幸福总有尽头,末日亦必将来临。”

资料显示,拿破仑主义对于中央集权主义的建立建树颇丰,是不争的事实;但是,我们强调,不能过分强调这种中央集权而忽略了这种集权——自治——帝国,与极权主义完全彻底干净地消灭自治之举之异;……“狄特尔·朗格维舍将民法典称作一项‘革命性的工程’,通过扩大拥有财产的权利和加速封建制度的灭亡带动了德国资产阶级社会的发展。拿破仑将原先神圣罗马帝国的领土(上千个政体)重组成为了更为精简的莱茵邦联(四十个国家),而这也为德意志邦联的建立和1871年的德意志统一提供了制度基础。 “同样,拿破仑在意大利的统治也促成了意大利的统一。这些改革推动了民族主义和民族国家的发展。”(维基)但是,统一,帝国,共和,自治乃至民主,并非要完全泯灭帝国文明而代之以中央极权。这是最为重要的区别,也是我们一再强调之处。




定义“德意志”一词是一个复杂而历久之问题。F.梅尼克(Friedrich Meinecke /October 20, 1862 – February 6, 1954——……After 1935, Meinecke fell into a state of semi-disgrace, and was removed as editor of the Historische Zeitschrift. Though Meinecke remained in public a supporter of the Nazi regime, in private he became increasingly bothered by what he regarded as the violence and crudeness of the Nazis.)转述一些有名的关于德意志难解之指之辞——

(兰克说)“谁有权命名并承认它呢?‘按照字面意思,他指的是‘插上想象中的德意志特性大旗’的那种努力。’谁愿意定义或指出什么是德意志呢?谁愿意为这一百年以来、过去与未来的天才命名呢?它或许只是另一种幽灵而已,它或许将我们引向歧途。”(F.梅尼克《世界主义和民族国家-第一章:在德意志民族国家思想发展中的民族,国家和世界主义》)(下同)


(兰克又说),“像前辈那样,兰克那时也完全放弃追求一个更为严格的政治上的统一德国。在这一过程中,人们也可以看到旧思想对兰克所产生的影响。这种影响让兰克无法承认德意志民族实现国家统一的价值,因为兰克从来没有这种统一的经历,因为这种统一是在老帝国崩溃的压力之下才迸发出来的思想。‘幸亏帝国不是民族’,兰克讲到这个时代时如此说 ,并向我们回忆起席勒的话:‘德意志帝国与德意志民族根本就是两回事’。”……

这些颇为驰名的“德意志不定论”,豁然昭显了德国政治、文化环境中严重的自治,而不是帝国一统、之可以说是文化正面之现象,之历史;因为,如果没有这个没有德国的德国,恐怕德国政治、历史、文化就会逆转——就像神圣罗马帝国究竟是不是存在,也还是一个历史之问;但是其尚未统一,不愿统一(?),难道不是带来了法兰克帝国以后的法国,意大利,普鲁士民族国家乃至威尼斯,佛罗伦撒和米兰这些自由市吗?——而当希特勒逆转这个没有德国的伟大德意志之虚指而为其实的时候,德国真的就快要完蛋了!——而现在德国的统一,有是如何做到自治与帝国之现代性,统一性之实现,之实施呢?……这就是辨正法发明于德国之真谛吧……(这是另外一个问题。)我们这里涉及所在,还是牵涉关于德意志帝国和他的诸多邦国之间,如何施行分治和如何施行统一之回顾;虽然这个问题在20世纪末叶以民主形式得以完成,但是德国历史上的两个统一人物,希特勒和俾斯麦,却在迥然不同的方向上,使得帝国主义乃及定位发生天壤之隔。

那么,一般而言之俾斯麦是不是仅仅就是德国统一的反分治主义者?(这里之所以用分治而不用自治,是习从中文译者对于俾斯麦乃至兰克,席勒等人有关与此之讨论用词;可以商榷。)就和触动拿破仑帝国一样,触动俾斯麦帝国的大致情形,总是和德国人关于德意志精神,德意志政治和德意志邦国关联。如果说俾斯麦是一位完全不看重分治(不看重其故土普鲁士乡习)之统一中人,集权中人,那就完全大错矣。在分析俾斯麦,兰克,洪堡,席勒,歌德,伦茨,费希特,诺瓦利斯等人的统一论和分治论时,人们看到他们艰涩的深刻的表述,而谨慎地看待以上两个概念。首先,我们看到几乎同样的关于革命,秩序,拿破仑和梅特涅关联于德国日后统一之关系说项。俾斯麦们讨论了这个问题——就像法国中央集权主义带来革命集权主义一样,在德国反对法国革命的过程中,人们同样提出了这个问题;究竟是革命带来解放-自治,还是革命带来集-专制……而且20世纪这个可悲的世纪,革命还带来极权——于是,中央集权,似乎不仅是帝制专利,也还是革命专利,呵呵。(是的,当托克维尔论述这两个中央集权:路易集权,革命集权的时候,他也当然无法看见21世纪的人们,在极权环境中,对他的革命-制度论施行大规模曲解……)

关乎与此,F.梅尼克说,“1778年到法国革命是普鲁士政治的最不幸的时期。这是‘利益政治,亦即所谓爱国主义政治’时期。经过革命,这些邦国才再次被教导必须遵循真正的原则,这种原则才再次出现在斗争中,或至少出现在反对革命的正面作战中,它以各种形式出现,直到法国的拿破仑三世时代。只要这一原则得以实施,普鲁士与德意志便健康前行。从1815年到1840年间,没有任何外来权力搀和到德意志事务之中。”(下同)于是,如果说战争为拿破仑带来了帝国和扩张,反革命战争则为德国带来统一和分治之反。这是触动俾斯麦德国的欧洲秩序的产物,也就是反革命秩序之产物——所以,我们前此强调的,不是拿破仑对于德国,西班牙和意大利的占领带来帝国统一梦,而是其覆灭,遭致于此,梦以成真。但是,外部条件并非德国辨正“分治-统一”的主奏;其主奏和主奏回旋曲,仍旧处于这个百邦之国。这样,如何估计俾斯麦等人帝国秩序和如何估计他们在分治前提下求得统一,和在统一前提下保持分治——也就是,保持我们所说之集权主义治下的自治政法,文化和精神(这是兰克等人世界主义乃至上帝形上哲学关乎德国统一的抽象说词而与之不可或缺也),已成头等大事。

这个辨正循环简而言之就是,不管是俾斯麦、还是兰克们,他们主张的德国帝国框架,不可能在泯灭普鲁士传统精神乃至体制的前提下,施行类似极权之消灭个体,外省和邦国之集中,之专断。他们用德国人繁复和晦涩的逻辑说项,在此课题上纳纳而语之。我们只能引述之而欲廓清。关于坚持所谓邦国精神的论断,总是和坚持德意志体构的论断,纠缠环绕,理还不断。这些看似矛盾的叙述是这样的——

“……但是俾斯麦认为,在这一进程中存在的民族的奇特双元性能够发挥作用,这种双元性是邦国的特殊政治民族性与德意志民族的精神民族性:人们也可以看到,这两种受到赏识的力量完全相同,或者也相似,只不过人们的观察角度与兴趣点不同而已。俾斯麦将新帝国的国家民族追溯为曾在帝国中占据统治地位的政治性邦国民族特性之力量--保守的民族思想则正好相反,它也希望拥有一个德意志国家民族,但它将德意志文化民族与政治性的邦国民族特性等量观之。

“在两种立场之间的普遍历史联系自然很快被人注意到。有人认为,新的德意志民族国家能够通过德意志文化民族与邦国的共同作用而形成。对于保守的民族思想而言,这是一种精神方式,能够让德意志邦国做好将来隶属于德意志民族国家的准备。它认同德意志邦国拥有生存的权利,只不过它的理由是,一个更高形态的组织比邦国更具有意义。唯有如此,才能有助于内在的民族共同体思想生机勃勃地存在于如此这般环境之中。这种思想完全不信任民族通过外在方式实现政治的统一。这种认同地方分治主义的方式必须与人们在内部克服地方分治主义的行动共同发生,这对于创建一个伟大的德意志民族国家而‘(同上)

解释一下。这种奇特的双元性是什么?一个是所谓:邦国的特殊政治民族性;另一个是所谓:德意志民族的精神民族性。“俾斯麦将新帝国的国家民族追溯为曾在帝国中占据统治地位的政治性邦国民族特性之力量”——简而言之就是,俾斯麦强调的是“邦国”民族原则——而保守之人则强调要希望拥有一个“德意志国家”民族——于是邦国-德国(德意志),成为此番帝国原则或者城邦原则之分梳耳。以下的逻辑推论就是,1,“新的德意志民族国家能够通过德意志文化民族与邦国的共同作用而形成”;从而把过去——邦国文化,自治,政体,和未来——德意志国家,看成未来过去二二合一之法,之道。2,就是说,“一个更高形态的组织比邦国更具有意义”。3,“认同地方分治主义的方式必须与人们在内部克服地方分治主义的行动共同发生,;换言之,分治主义不是从外部克服之,而是在内部克服之。4,于是,保守派似乎担忧外部力量保存了分治的内部力量——但是这个担忧不正是俾斯麦这类分治主义者的担忧吗?虽然他最后促成了分治瓦解于帝制-统一。

这样,一个邦国,一个帝国,就此辨正下去矣。其实这个叙述方式和历史上,文本中关乎与此的欧洲其他国家的自治-帝国辨正没有什么不同;他们只是在担忧用过去消灭未来,抑或相反。梅尼克接着说,“……俾斯麦当时也搏动着一颗德意志良心吗?难道他也仅仅作为普鲁士的地方分治主义者而进行斗争吗?“伦茨在俾斯麦传记中这样写道:‘对于他而言,外国便是树立着黑白界桩的地方’。当他用其狂热的反革命的长篇大论反驳一位普鲁士同仁时,他仍然带着‘民族思想’——这是一个有待认同的真相--俾斯麦着重向那位同仁指出:‘您难道也被德意志猎狗咬伤了吗?’

“尽管在俾斯麦同法兰克福人、甚至保守的民族国家思想之间存在着不可逾越的鸿沟,然而另一方面,这种鸿沟的存在并不存在危险,……我们也如实地从当年俾斯麦的一连串发言中呼吸到一种充满着普鲁士激情与真正的德意志意识的气味。”于是,也是所以,“普鲁士激情与德意志意识”二二合一——这正是我们在叙述欧州古今自治——帝国历史中看到的同一逻辑。可以补充的是,“难道人们还怀疑我们在这里已经发现了一种民族情感的最原始的基石,这种民族情感将特殊的普鲁士民族性与德意志民族性之间的矛盾冲突置之脑后?这正是民族史诗的精神世界,日尔曼英雄古德伦(Gudrun 与古希腊英雄伊利亚特(Ilias 或许也不能忍受外族人占领祖国。”这也是世界之整体西方逻辑与历史释然之自治——帝国史料,文献和现实的证词。于是雷同的缠绕再度出现了,梅尼克结论道——

俾斯麦“并不认同德意志的民族主权;他也没有像其浪漫主义朋友们那样具有德意志民族精神--然而在民族主权与民族精神背后,却还有一种历史的基石,亦即德意志民族力量。这正是俾斯麦所感受到的东西。”俾斯麦“不认同”德意志“民族主权”——俾斯麦“认同”德意志“民族力量”——这是多末可笑的,真挚的,天才的定语啊。这就是俾斯麦的结论,“我们就必须将自治的大国--在其意义上的大国--标识为政治意义上的真正的民族国家”。而从哲学、德国哲学的意义上论断,事情据说是这样完成的,“俾斯麦政策来源于运动着的力量。其本质是个性、发展与此岸。一方面,初看上去,这种政策轻微振动着,因为它是‘通过确认所有可能性、概率与意图之间的细微差别,来决定战争或联盟,来决定属于这一团体还是另一团体’ 。而这种确定方式却是真正的内在自决,正如外在世界与内在世界的关系中,一方的成长、完善与凸现只能通过同另一方的斗争与对立才能实现。”(同上)


2013年10月12日星期六

ELLY NEY演奏贝多芬析

ELLY NEY演奏贝多芬析


刘自立


近来欣赏纳粹时期所谓元首钢琴家ELLY.NEY(奈伊)演奏贝多芬几号钢琴奏鸣曲。主要提及她演奏的贝多芬《暴风雨》、《黎明》和晚期32号奏鸣曲。这些演奏让我大为震撼。原来,以前所赏之施纳贝尔,吉塞金,巴克豪斯,米开兰杰利,阿劳……到现代之G.古尔德,都似乎一下子变得非常乏味;只有奈伊的分析和震动让人久久兴奋不已。于是,这个奈伊演奏说明的政治性和艺术性冲突,也让关注历史,政治和音乐关系者,殊感困惑。如果说以前有过这类提问,那么,奈伊的演奏和她一度身穿纳粹军装,绝对效忠元首之择,如何和贝多芬发生了关系?(她和著名指挥福特文格勒一样战后受禁;福后来解禁;但是奈伊一直默居村舍而到死亡;人们以后才翻制了她的数量有限的珍贵录音……)这个问题再次浮出水面。是的,奈伊的演奏之所以绝对贝多芬风格,也许是这些因素决定之(鄙人当然不是专业人员,只是作为一个古典音乐票友之身份而评论之);这也是她的演奏或许具备的特征:1,她的演奏力度超人,颇为男性化和刚毅,坚决,声响之巨和力度之大,绝对空前绝后,一无来者;

2,她的左手定位十分了得,其奏,有如对巴赫复调结构的演奏那样,她成为贝多芬复调结构演奏的舵手,在左手低音部位,把音符,乐句和段落上升为一种坚定可靠之音乐指向;她指向哪里呢?在那个纳粹时期前后……

3,她的慢板呼吸在放缓节奏和速率的同时,将“暴风雨“这首奏鸣曲线形发展为一种意志之任性。在时间之上的空间里,得到时空之间的优美对位——这让人想到,巴赫既有人文航向的前瞻,更有直面上帝的对话——而奈伊对于贝多芬也做到了这样的纵览时空;

4,她的男性化的触键,是以女性化的缓慢作为交代的;于是,一个所谓奈伊式而绝非肖邦式的雌雄共同体,开始诞生;(当然,说肖邦雌雄共体之词,也是一种演绎——类似中国词人温庭筠之词之雌雄共体……温每每男趋于女——而奈伊反向之;她是极度男性化的——和纳粹有关?);

5,这个共同体的指向,有着立芬斯达尔描述和摄入奴巴人健美肌肉和快速运动的审美——而这个审美是不是被纳粹利用——奈伊如何成为元首钢琴家——她们的共同特点,是不是纳粹美学中暴力肌肉和暴力钢铁的写照?尚有余问也。(这也同样说明了,对于颓废派的,弱者的,甚至残疾的生态、人生美学的敌对,恰好是纳粹精神惨境、死亡崇拜的对峙物——视为“恶之花”——谁是恶,谁是花?)

6,奈伊复调对位的强调和超度清晰的演奏,让人不得不赞语她超过后来之G古尔德演奏的清晰;之所以说她超越之,是因为古尔德的琴声是数学平衡(包涵他演奏的贝多芬晚期钢琴奏鸣曲——也是一种数学式平衡和略显人情的晚期贝多芬之貌),他忽略了钢琴和音乐家(巴赫,贝多芬等)的人性和神性对位的可能性——这样,奈伊式复调和对位,就在先递补了后来的古尔德的不足——至于他们共体具备的波-粒两重性,更是一种线条形状的共襄;

7,奈伊告诉我们的是,她好像绝对是一位人文主义者,唯美主义者和纳粹党人,因为她的声响特征消除了贝多芬尚存和保持的、那些看不见、甚至听不太到的、类似《致爱丽思》那样的情趣柔声——奈伊的慢板不是柔声,而是一种类似瓦格纳特累斯坦和伊索尔德式的死亡高尚和礼葬于天(想起保尔.策兰的《死亡赋格》——天上之墓地绝对旷达而富裕……——对于犹太人和一切死者……);

8,奈伊的声音里面没有巴赫的圣穆和沉静,也没有人性,女性温柔的圆润和丰裕;她是暴风雨中的女王式的癫狂和刚毅,一如前诉;(于是我们不得不提出另外一位巴赫演奏家M.蒂博- Maria Tipo她的巴赫,比较古尔德,可以说,是古典和现代,后现代之比较,之较逐;蒂博还原了巴赫;而格伦再创造之(他的巴赫WVB911是迄今我们听到的最为杰出的演绎);谁,更有说服力呢?当然我们还可以参考肯普夫,希夫,尤金纳,吉塞金,米开兰杰利,甚至阿格利希……)

9,她的演奏在强弱缓疾之剧烈对比中呈现的戏剧性张力,是现代演奏家很少可以达致的。即便法国钢琴女杰格利默德、这位当代亦颇为男性化的演奏家,与纳伊之力度相比,也是逊色很多。于是,人们想到,纳伊的戏剧性张力和主题间对比,颇有德国人狂飚艺术时代和强大感性之理性,于强大理性之感性的结构和悖论——也就是说,德国理性的贝多芬和德国感性的贝多芬,都是横空出世而无法莫扎特,无法巴赫甚至无法马勒的——因为这是另外一种尼采。……

于是我们回到一个切题的追问:奈伊艺术究竟是什么艺术,这样的艺术何以让希特勒倾心之?是的,在希特勒出现以前,地球上没有极权主义,或者说大致是皇帝专制和民主人治(法治也是人为之)——这样的政治前提里面,艺术家和音乐家可以一方面歌颂皇帝之威严(贝多芬钢协5《皇帝》)——也可以高唱群众革命之马赛曲——甚至可以把二者全都归位于人民性之首肯——人民性在这个时段中,成为一种公民性的集合;当然,人民性的组建和元件是公民而非相反。因为只有在纳粹出现以后,人民性艺术于是变质成为火炬游行和水晶之夜之团体操和屠戮场而由立芬斯达尔来塑造。这个塑造的过程,实在是与人类千年艺术和千年政治做一个抵触和顽抗。虽然,盟军很快就在军事和政治上把这个课题给废弃了。因为,这种混迹于音乐艺术的纳粹美学很快就随着美英军队的介入而灰飞烟灭;但是,在诗人——鹦鹉学舌——于墨索里尼者,庞德,被关进笼子……,音乐界的是是非非却接踵而来:

比如,人们对卡拉杨纳粹身份的认定——人们对福特文格勒的惋惜质疑和挽留——人们对肯培等指挥家的犹豫——人们对奈伊的持续之爱——以至于后来,又有青年指挥新秀、维也纳爱乐乐团之宠儿克里斯蒂安·蒂勒曼和巴伦波伊姆在犹太课题上的“被”争执(Wolfgang Wagner also chose Thielemann to conduct a new Ring Cycle (Die Niebelungen), which will be put on in Bayreuth in 2006. Thielemann also happens to be a Berlin-born and Berlin-based conductor to whom an anti-Semitic statement about Daniel Barenboim was attributed last year. In essence, it is why he granted an interview to Ha'aretz. A comment from Bayreuth on Barenboim's surprise
A talk with Christian Thielemann at the Bayreuth Festival  By Dalia Shehori 》)(大意:于柏林土生土长的蒂勒曼上演瓦格纳曲目事出有因,是要回馈去年巴伦伯伊姆上演瓦格纳受到以色列报纸批评之顾);而巴伦伯伊姆又和赛义德过从甚密也。巴伦是不是一个世界政治,以巴政治的关心者和政论家?这是一个可以忽略之问。

于是问题接近于我们的说法。这个说法,随着福特文格勒悬迷的诠解而有所松动。人们绝对不会因为老福的政治选择而否定之。老福庆贺希特勒生日的1942年贝多芬第九交响乐版本成为万众瞩目而激赏之之作品。这样,当贝九版本比较的时候,就和贝多芬奏鸣曲(“新约”于音乐之巴赫平均律之“旧约”)之奈伊演奏版本,有的一比。还有十分有趣的演奏版本正在源源不断传送于世人。网上业已出现福特文格勒演奏的柴可夫斯基之456交响乐版本。这是德国伟大指挥家几乎最为精彩的老柴版本演绎。我们简单比较福特版本和俄罗斯最伟大指挥家、也是柴乐最权威指挥家穆拉文斯基之间的演奏对比。比如,人们都知道,穆拉文斯基柴四刚毅决断的演奏线条(在起始音不久的段歇时采用的几乎是独一无二的切割式转换和间断……);而总体观察老福的织体,他的诠释给人带来了非常独到的德国式老柴的文本和诠释。这个诠释是这样的:

1  福特柴四的特点是阴郁而承重,开拓而紧张的(神经质——这是福特素有版本含贝多芬交响乐的,也是他指挥之个性特点的总结——尚含其重音的捶打——变速的曲怪——呼吸的沉重等等);
2  福特沉重的代价是他牺牲了俄罗斯人的消极的崇高和横广的抒情,而代之以德国式的思索情趣和悲观主义;
3  这是他诠释战后老柴的失败特点,死亡特点和伊索尔特特点(有点瓦格纳抒情中的死亡感触;而这种死亡感,是人之死?是神之死;赫尔德林式?是神的超人式复活?——而不是俄罗斯人的粗野和旷达……)。

当然,我们在比较这些本本的时候,还是觉得福特的版本之所以特别奇怪,是因为他,一个从来不曾诠释犹太人马勒者(其早年除外),现在,在诠释柴可夫斯基!而且他的诠释和俄罗斯指挥家诠释的如此迥异特别,真正是“特立独行无偏颇”。而此中无偏颇,正是福特对于战后苏联胜利者的发言;他究竟要凭借诠释老柴而说些什么呢?

这难道不是欣赏者欣赏言外之意和乐外之意的好时机吗?


美苏架构对于老福可能是艺外之事体。本不是关乎于他的命运乎?那么,音乐究竟是不是和政治完全无关呢?我们举出三、四个事例加以说明和提问。一个是,福特文格勒举行(或者纳粹举行)希特勒生日庆典,指挥贝多芬第九,这个事情,究竟是不是政治事宜?

第二,斯大林邀请苏联女钢琴家尤金娜为之录奏莫扎特23钢琴协奏曲;后,尤在给他的回信中,公开大骂斯大林是屠戮俄罗斯人的罪人……这件事情,是不是政治范畴?

第三,七十年代,江青(毛肯定同意)邀请美国和维也纳交响乐团访问中国,此事政治含义何在?

第四,活跃于中国现在舞台上的马泽尔,率纽约交响乐团访问朝鲜于不久前,此事,“与政治无关”?(就像马氏自己解释那样?)

……这都是表面现象。这些现象埋藏的隐情或说实情,大约有两个层面可以解释。一个是,这些演出活动真的就是一种普世意义上的、对于专制和极权国家的艺术感染,人性感染和自由感染。但是,其实这里面或有更深的因子。这就是,艺术,文学和政治(政治学)含义和确指的不同。从文学说,人们可以以一个人,一个家族,一个民族甚至一个国家来证明某种价值。这种价值对于其无论是专制国家,还是民主国家,对于人性的发掘和描述,并不以那时的政治正确为依据。我们多次说过的苏联红军对于德国妇女的强奸和美国空军对于德累斯顿的轰炸,都是不以同盟国军和政权之正确为转移的。文学家可以站在德累斯顿死难者一面谴责美英,或者站在失败者德国的立场谴责苏联红军而写作,而感叹,而结论。但是整体看来,苏联红军和美英军队在政治上的正确又是没有疑问的——这个与希特勒和斯大林瓜分世界的梦想,还是不同。这是我们在很多文学著作中看到的某种超越。这种超越每每造就文学摆脱政治价值论的、某种新左派、新马派说是的契机和基点——他们大量引用佛罗伊德和荣格来诠释马克思主义和列宁主义,以期世界上出现一种马-佛诠释结构,以消解西方传统的,普世的,现代的价值体系和制度体系而绝无可能——他们把这些西方的政治真理,叫做可以批判的对于理性(欧几里德)和形而上的(耶稣)全盘否定——他们这些后现代批判现代的文本肢体和内脏,其实,就是一种泛文学政治取消主义;因为这样一来,他们就可以并不提出取代方案地,将一切古今中外的价值论——制度论加以解构——而他们其实没有什么办法制造新的制度体系。

这种解构主义尚体现在音乐艺术和演奏的言外之意中,且隐藏很深很深。这是一个绕有趣味的话题。之所以接之文学非政治化而提出音乐非政治化,因为他们诠释的贝多芬,莫扎特事在超越,回避和隐讳。比如人们讨论纳粹演奏巴赫或者莫扎特而同时杀人。这样一来,巴赫,莫扎特和贝多芬,果然一时间成为杀人掩饰和杀人配乐了吗?事情完全不是这样。因为,我们只要从贝多芬出身的前提(含希特勒,列宁……出身的前提),就可以看到这样的证明。这个证明就是,希特勒不可能出现在,活跃在希特勒时期——列宁也是如此——毛,也是如此——因为造就他们的土壤不是极权而是专制,甚至民主;如果毛活在毛时期,也就没有井冈山,没有瑞金,没有延安。于是回到前本。贝多芬只能在自由的社会出现。他的一切之一切,音乐,演奏,生活,死亡,爱情,……都是维也纳专制或者自由尚存时期的产物——没有自由,就没有贝多芬——而至于老贝自己的政治倾向,或许变得并不重要;因为他可以赞美皇帝之风,贵族之风,平民之风,也可以惟我独尊,目空一切……但是,他目空一切,是因为那一切都还存在——到了希特勒时期,贝多芬时期的一切几乎是0存在。于是,那个时期之瓦格纳,那个时期之贝多芬,那个时期之立分斯达尔,都成为传统和上帝之子虚乌有的影子艺术——因为人,死了;上帝,死了。希特勒或有复活贝多芬和瓦格纳之希望吗?没有。他把他们的摇篮和墓地都给焚毁了。希特勒只是一个灰烬的影子;甚至就连影子也不存在。

故此,纳粹艺术是十分虚伪和陌生的。他前无来者,后无继嗣。他们不过是一群曲解音乐和艺术的禽兽。他们伪装的贝多芬艺术是一件悲痛于贝多芬本人族群和犹太人的血债。那么,人们又何以津津乐道于福特文格勒,津津乐道于伊利.奈伊呢?其中的奥义就在于以下诸点:一是,传统本身是强大的;强大到现代和后现代都对她无能为力的地步;何以见得?因为极权主义者也不是没有根基者——而是他们要消灭根基——于是这些同样依赖根基者,就像列宁喜欢贝多芬,斯大林喜欢莫扎特,毛喜欢三李,……他们自己可以批判之,但是,他们自己自觉不自觉还是要偷偷地(!)回到传统,回到祖宗,回到艺术——

二是,这绝对不显示他们同时在缴杀之,要杀死雨果(巴黎公社),杀死曼杰利施塔姆(苏联),杀死贝多芬(文革批判无标题音乐);

……于是,三是,在此间隙,出现了奈伊,出现福特,出现了千百个潜伏在第三帝国的真正艺术家。这些绝对不是出身和受训于纳粹文化(——0文化)者。在这个间隙里面,制造了纳粹时期伟大的艺术,音乐,科技,甚至资本……我们看到,尤其是音乐的半超越,半曲解和半朦胧状态,让希特勒们似乎在几十年来伪装拥有了瓦格纳和贝多芬;在文革中,似乎让毛成为诠释《红楼梦》和三李的权威——但是,你们可以想象,如果毛时期的一切复制于清,于明(不要说更早之朝代),那么,曹雪琴难道不是闭嘴,就是坐牢乎?所以,在此复杂的音乐-政治关系学中,看到奈伊或者老福的演奏,人们不必惊慌。那些演奏都是对于希特勒早死、晚死的一种间接的诅咒。因为希特勒无法抵制文化对于他,政治和宗教(——之艺术)对于他的、绝对无法容忍的解构。这就是我们今天依然可以赞美和欣赏奈伊的理由。难道不是吗?



2013年10月3日星期四

如何理解“人民性”?


如何理解人民性

作者:刘自立
有友赠书,纪念胡绩伟先生集(《一生追求老时醒——胡绩伟纪念文集》)。



胡先生晚年对于普世价值的追求,对于一党专政的否定;加之,他逝世弥留之际要平反六四之健言,……都是人们看待胡老十分感动而肯定处。但是,胡先生关于中国报纸之党性-人民性之辩论,现在,颇为值得一探。中国报纸要人民性,还是要党性,这是一个问题(也是八十年代新闻系之一课)。从历史上看,主张人民性为第一者,在当时是一个进步;主张党性如何者,实在荒诞无趣!但是无论从普世新闻价值和世界言论自由之说,所言世界上有一种一党专政下的新闻人民性原则——这个解释却是十分可笑的。还原之,报纸,新闻,媒体,网络,政治学上所谓第四权力之原则,本身就是西方意义上的公民权而不是所谓人民性。因为,就像有人指出,人民,这个概念等值于专政;公民,这个概念等值于宪政。于是,胡老人民性一词的所谓进步意义,只能保持在一个有限的政治环境和政治前提下,方才可以成立之。这个有限的环境,就是改革初期,关于人民权力的某种争执——就像实践检验真理一样——那不过是过时的马克思主义语系之一种(这种语言完全抹煞了哲学形而上、康德式哲学的经验论和超验论之复调结构,而凸现狭隘经验主义,甚至,后来发展成为实用主义……)。



人民性一词的出现,从优良处着眼,是因为他的提出,后面隐藏着胡、赵改革的某种模糊画面。这个模糊画面,只是到了六四以后很久,才发展成为赵紫阳关于世界一般性多党政治之原则的论说;但是,这个论说,和赵先生本人在六四时期的表现和主张,本已是两码事。所以,人民性一词,即便在那时,胡老准备(或者建议)主张召开人大而解决六四危局之时,也还是朦胧不清的。因为,如果果然得以召开六四人大,中国历史或许真的出现人民性高,大,全于党性之机遇;但是,这个机遇,仍旧会因为党的强大惯性和传统专政而让位给某种区隔于公民性的那种体制(类似普京式专制?)。我们说,上层设计和底层结构(不是0结构),是不可或缺的两种互补主张和互补因素。上层之变和底层之变,如果调换位置,在中国,是无法操作的。中国上克下,或者下克上的传统政治,在现今中国,几乎都无法操作。因为,其间,没有可以疏通的渠道。胡老主张的人民代表会议,如果真的召开,其间有两种可能:



一,由人民代表大会转化成为公民代表大会是不是可能——那也就是,这个自上而下的公民代表大会,为人民大会堂之外的、真正公民力量,公民社团;公民知识界,带来某种可以成立,可以建制,可以操作而影响社会,国家,政治之契机是否存在——显然,那时,这个社会处于沉睡状态——就邓而言,他说不错,工人,农民并未如何如之何……。六四时期,公民原则和公民社会,其实际存在都等于0。这个力量的存在,尚处在来日之前生命期(那时,人民(-不予划分的社会整体)对于赵,邓的负责或者不负责,都不显示独立社团之存在——这类人民群众无法划分为西方社会古往今来之群己权界之阶级,中层,治衡社会……)。于是,六四运动时期的人民性运动,解决不了只有公民社会才能解释,才能解决,才能运动之中国课题。(有人说,这种古老而传统的改变之论,业被现在类似埃及或者突尼斯改变所推翻。因为他们就是人民一拨之哄而成。错!解放广场的一拨,其实是多拨或者N种社群、社会的广场表达——这个表达,不是在社会敉平以前,也不是在社会敉平以后;因为,埃及从来不是极权社会——而专制政治是允许社会,阶级,党派(N种党团),团体,教系,种族,……之存在的;他们只是于一个时间聚集于一个空间:广场。埃及和其他地方的革命反复,正好说明了专制而不是极权带来的、多元力量的对峙、之潜在走向民主,显在走向自由之博弈。而这个专制社会的派系,团体,阶级,政教之多元力量,在六四时期之中国,本不存在之;国中只有什么也不是的人民的存在。)



于是,第二种可能性就会脱颖而出。这个可能性,就是回到党治之下的某种所谓威权的,专制的和开明的党治体制(他们说是威权主义)。这个体制是不是可以存在,仍旧保持着严重的疑问。逻辑推延,开明,如果不事改革,就会无可避免地转为腐败;而堕落,却不会反向回跳而归回开明……“周期律,并不影响文明;但是,彻底取消周期律,就是暴殄天物。同理,逻辑的因果,也许,不是前后时间之关系,但是,至少,她无法排除这样的传统和习思。换言之,西方公民社会的传统,并不是近、现代改革和革命之产物,而是自古已然之存在。公民社会之个人,公民社会之群体——自治,城邦和自由城市乃及其中的权力和人权——都是这个传统的、几乎是自然而然的历史发展结果——且引领着西方近现代发展之历史。所以,当人们看待人民一词之内涵的时刻,其隐含的意义,只能是在这样的语境中加以凸现。一是,在西方普遍意义上的革命当中,阶级队伍的混乱和敌我诸方的混淆,带来了人民性的虚假的出现和一统;这个人民性使得革命敌、我双方的阵营,暂时,(!)变得比较不含混,不模糊——他们成为后来列宁和毛定义人民的最初形态(只有敌我)——而那时的英国革命,法国革命,美国革命,都历经这个人民-敌人暂时划分界限的时期。但是,这个时期很快就会过去。西方的宪政和公民性,是没有敌人的——敌人的概念,不过是极权主义出现后,体制对于所谓人民变节者贴上的标签——而极权者本身,成为人民之敌。



这个辨正是十分有趣的。普遍的敌人性和普遍的人民性,成为双向思考的统一结果;而敌人之人民和人民之敌人,其实,都是极权主义社会出现的政治膺品。换言之,准确的说法,当然是公民性权力和宪政性保障。因为,历史之所以是阶级斗争的历史,阶级妥协的历史(斗争——妥协——互补之),是因为,世界上所有国家(前国家)之阶级社会,各个阶级都有他们享受自由的民主(或者准民主)权利。没有这个阶级权限的存在,就没有公民性。因为公民,其实就是各个阶级之成员的简单称谓;而人民,则是悬于空中没有任何称谓和权力的伪装和全称——相对于人民,公民可以是个体称谓(比如说刘自立公民;不那能说刘自立人民。等等)。基于此见,公民社会和人民社会最大的区隔,一个,是要消灭各个阶级的权限;另外一个,则相反之,要保障所有的资本家,地主,工农,知识分子的权限——不是只能让工人反对资本家;资本家,也可以反对工人——不能只让农民反对地主,地主,也可以反对农民——不只是庶民可以胜利;贵族,甚至皇族,一样,也可以胜利(而与李大钊之,毛润之之观点,正好相反!)于是,公民社会的阶级权限一经解释,中国人诠释穆勒之自由主义章法,就可以找到更高一层的群己权界,而不是回过头来聚焦和咀嚼人民性——这个完全过时的概念。



……至于国人文人所谓大公无私,公天下之谓,也是无法区隔西方个体主义和道德关照之间的群己德界之内涵的。简而言之,西方的个体主义权限所显,就是他们可以结社而非己;而国之非己,就成为集体主义了,而不能结社——是集体主义成为公天下,就是允许一个资本家的资本主义”——就是以公为私,以私为公之窃取豪夺。这样,历史上的公天下,或有几解矣:一是,群己之间性关系,在人民性意义上被涂抹成为只是对皇帝负责的那种百姓臣服,天子在上之公——那个皇帝土匪的公。



二是,皇帝土匪(刘,朱),在皇不皇,君不君,臣不臣的状况下,君君臣臣,无法对位;



三,公意,只是不可以依赖(或者无法政治依赖之)之宗教指向;是替天行道;而天是何物?不知道。



四,于是,公家(不像日本还有个武家治衡之)便无所不为,政教一合。



五,但是,这个皇帝老儿,还是并未完全消灭,消弭和融化社会之专制;他只是高高在上的一个皇室极权,不是社会极权和国家极权;更不是文化屠灭,封资修屠灭;所以公-私,有的兼顾。



六,皇族之公(郡县)和藩阀之私(封建),或有转换余地——到了开朝时期,就是中央之公;到了皇末时期,就是灭国之私——这个私,又朱、刘般进行公、私之幻化和循环。



七,说中国之公、私二兼,和说中国之人民性和公民性二释并肩(兼),等于废话;只有西方意义上的公-私含义,才是确有其解,确有其是,确有其事。



另言,关于胡老一生的所谓两头真现象,说白了,也是如何评价马克思主义之课题。这个课题,几年前说着很多。我们从另外一个角度一探之。其实,这个问题可以从专制主义批判和极权主义批判对比而言之。马克思主义是批判专制主义的;就像柏拉图试图建立政教一合之理想国——卢梭试图建立普遍意志的个体省缺体制(从概念上直达社会高下设计……),似乎都要批判专制一样——这里,人民性的建立,或许反映了马克思主义式的某种批判。但是,马克思主义批判的武器,完全陈旧而腐烂了。它的对于专制主义的批判之反动,就是因为它包涵了极权主义的梦魇和萌芽——这种对于专制的批判,直接导致专制变成极权。这是我们屡屡强调的逻辑结果。故此,马克思主义人民性的、一点点巴黎公社式的积极意义,很快,就被巴黎公社要杀死雨果的恐怖主义彻底替代。而人民概念的出现,只是取消社会多元因素和阶级因素的、直接对领袖和克力司马负责的、那种直接或者简介取消中间政治,中间社会环节的,与让中间阶层做大、治衡上层和高端社会相反的、无结构结构与无结构解构;这种解构主义,就是左派和后现代派解构哲学归于意义为0的、那种列宁主义和毛主义——而左派和后现代派的列宁主义色彩和他们对于传统的批判,同样是一脉相承的。



这种人民性,其实,就是人民性和人民本身,在政治学意义上的直接涂抹。故此,只能说胡老人民性-党性对比的文本和历史,或有某种有限意义,而它不能从同理中直接(甚至间接)转向公民性;而公民性的概念和实际,也是两个问题;并不是说,你一讲公民性,公民社会就存在了;公民性的争取和公民社会的建立,同样,不是一天的太阳。而题外直言便是,人民日报之人民性,是不是人民性,它有多少是正面资财,有多少负面之;明了这一点,实在只是小儿科之眼光。如果说胡老一生的脉络体现了左翼文人的某种积极态势;那么,这种左翼也并不是一般性意义上的左、右之分,而是只能在共产党一翼中找到位置的逻辑,被胡老最后抛弃掉了。这是他老人家实在高明之处。我们纪念之,也是因为这个人民之敌的某种潜在的公民性因子彰显之顾。我们不知道什么时候人民日报可以改变成为公民日报。一旦人民之称谓都有希望改之为公民,那就是人民真正享受权力与价值之时刻。那时,胡老心仪的那种公正和正确,才会发生于中国社会,而被世界公民社会所融合。在此一点上,胡老虽然并未取消人民性称谓,但是,就像两头真不能解释马克思主义正确一样,却给人一种得以思考人民之促。



这也是一种机缘巧合,昊天罔极之德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