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0月3日星期四

如何理解“人民性”?


如何理解人民性

作者:刘自立
有友赠书,纪念胡绩伟先生集(《一生追求老时醒——胡绩伟纪念文集》)。



胡先生晚年对于普世价值的追求,对于一党专政的否定;加之,他逝世弥留之际要平反六四之健言,……都是人们看待胡老十分感动而肯定处。但是,胡先生关于中国报纸之党性-人民性之辩论,现在,颇为值得一探。中国报纸要人民性,还是要党性,这是一个问题(也是八十年代新闻系之一课)。从历史上看,主张人民性为第一者,在当时是一个进步;主张党性如何者,实在荒诞无趣!但是无论从普世新闻价值和世界言论自由之说,所言世界上有一种一党专政下的新闻人民性原则——这个解释却是十分可笑的。还原之,报纸,新闻,媒体,网络,政治学上所谓第四权力之原则,本身就是西方意义上的公民权而不是所谓人民性。因为,就像有人指出,人民,这个概念等值于专政;公民,这个概念等值于宪政。于是,胡老人民性一词的所谓进步意义,只能保持在一个有限的政治环境和政治前提下,方才可以成立之。这个有限的环境,就是改革初期,关于人民权力的某种争执——就像实践检验真理一样——那不过是过时的马克思主义语系之一种(这种语言完全抹煞了哲学形而上、康德式哲学的经验论和超验论之复调结构,而凸现狭隘经验主义,甚至,后来发展成为实用主义……)。



人民性一词的出现,从优良处着眼,是因为他的提出,后面隐藏着胡、赵改革的某种模糊画面。这个模糊画面,只是到了六四以后很久,才发展成为赵紫阳关于世界一般性多党政治之原则的论说;但是,这个论说,和赵先生本人在六四时期的表现和主张,本已是两码事。所以,人民性一词,即便在那时,胡老准备(或者建议)主张召开人大而解决六四危局之时,也还是朦胧不清的。因为,如果果然得以召开六四人大,中国历史或许真的出现人民性高,大,全于党性之机遇;但是,这个机遇,仍旧会因为党的强大惯性和传统专政而让位给某种区隔于公民性的那种体制(类似普京式专制?)。我们说,上层设计和底层结构(不是0结构),是不可或缺的两种互补主张和互补因素。上层之变和底层之变,如果调换位置,在中国,是无法操作的。中国上克下,或者下克上的传统政治,在现今中国,几乎都无法操作。因为,其间,没有可以疏通的渠道。胡老主张的人民代表会议,如果真的召开,其间有两种可能:



一,由人民代表大会转化成为公民代表大会是不是可能——那也就是,这个自上而下的公民代表大会,为人民大会堂之外的、真正公民力量,公民社团;公民知识界,带来某种可以成立,可以建制,可以操作而影响社会,国家,政治之契机是否存在——显然,那时,这个社会处于沉睡状态——就邓而言,他说不错,工人,农民并未如何如之何……。六四时期,公民原则和公民社会,其实际存在都等于0。这个力量的存在,尚处在来日之前生命期(那时,人民(-不予划分的社会整体)对于赵,邓的负责或者不负责,都不显示独立社团之存在——这类人民群众无法划分为西方社会古往今来之群己权界之阶级,中层,治衡社会……)。于是,六四运动时期的人民性运动,解决不了只有公民社会才能解释,才能解决,才能运动之中国课题。(有人说,这种古老而传统的改变之论,业被现在类似埃及或者突尼斯改变所推翻。因为他们就是人民一拨之哄而成。错!解放广场的一拨,其实是多拨或者N种社群、社会的广场表达——这个表达,不是在社会敉平以前,也不是在社会敉平以后;因为,埃及从来不是极权社会——而专制政治是允许社会,阶级,党派(N种党团),团体,教系,种族,……之存在的;他们只是于一个时间聚集于一个空间:广场。埃及和其他地方的革命反复,正好说明了专制而不是极权带来的、多元力量的对峙、之潜在走向民主,显在走向自由之博弈。而这个专制社会的派系,团体,阶级,政教之多元力量,在六四时期之中国,本不存在之;国中只有什么也不是的人民的存在。)



于是,第二种可能性就会脱颖而出。这个可能性,就是回到党治之下的某种所谓威权的,专制的和开明的党治体制(他们说是威权主义)。这个体制是不是可以存在,仍旧保持着严重的疑问。逻辑推延,开明,如果不事改革,就会无可避免地转为腐败;而堕落,却不会反向回跳而归回开明……“周期律,并不影响文明;但是,彻底取消周期律,就是暴殄天物。同理,逻辑的因果,也许,不是前后时间之关系,但是,至少,她无法排除这样的传统和习思。换言之,西方公民社会的传统,并不是近、现代改革和革命之产物,而是自古已然之存在。公民社会之个人,公民社会之群体——自治,城邦和自由城市乃及其中的权力和人权——都是这个传统的、几乎是自然而然的历史发展结果——且引领着西方近现代发展之历史。所以,当人们看待人民一词之内涵的时刻,其隐含的意义,只能是在这样的语境中加以凸现。一是,在西方普遍意义上的革命当中,阶级队伍的混乱和敌我诸方的混淆,带来了人民性的虚假的出现和一统;这个人民性使得革命敌、我双方的阵营,暂时,(!)变得比较不含混,不模糊——他们成为后来列宁和毛定义人民的最初形态(只有敌我)——而那时的英国革命,法国革命,美国革命,都历经这个人民-敌人暂时划分界限的时期。但是,这个时期很快就会过去。西方的宪政和公民性,是没有敌人的——敌人的概念,不过是极权主义出现后,体制对于所谓人民变节者贴上的标签——而极权者本身,成为人民之敌。



这个辨正是十分有趣的。普遍的敌人性和普遍的人民性,成为双向思考的统一结果;而敌人之人民和人民之敌人,其实,都是极权主义社会出现的政治膺品。换言之,准确的说法,当然是公民性权力和宪政性保障。因为,历史之所以是阶级斗争的历史,阶级妥协的历史(斗争——妥协——互补之),是因为,世界上所有国家(前国家)之阶级社会,各个阶级都有他们享受自由的民主(或者准民主)权利。没有这个阶级权限的存在,就没有公民性。因为公民,其实就是各个阶级之成员的简单称谓;而人民,则是悬于空中没有任何称谓和权力的伪装和全称——相对于人民,公民可以是个体称谓(比如说刘自立公民;不那能说刘自立人民。等等)。基于此见,公民社会和人民社会最大的区隔,一个,是要消灭各个阶级的权限;另外一个,则相反之,要保障所有的资本家,地主,工农,知识分子的权限——不是只能让工人反对资本家;资本家,也可以反对工人——不能只让农民反对地主,地主,也可以反对农民——不只是庶民可以胜利;贵族,甚至皇族,一样,也可以胜利(而与李大钊之,毛润之之观点,正好相反!)于是,公民社会的阶级权限一经解释,中国人诠释穆勒之自由主义章法,就可以找到更高一层的群己权界,而不是回过头来聚焦和咀嚼人民性——这个完全过时的概念。



……至于国人文人所谓大公无私,公天下之谓,也是无法区隔西方个体主义和道德关照之间的群己德界之内涵的。简而言之,西方的个体主义权限所显,就是他们可以结社而非己;而国之非己,就成为集体主义了,而不能结社——是集体主义成为公天下,就是允许一个资本家的资本主义”——就是以公为私,以私为公之窃取豪夺。这样,历史上的公天下,或有几解矣:一是,群己之间性关系,在人民性意义上被涂抹成为只是对皇帝负责的那种百姓臣服,天子在上之公——那个皇帝土匪的公。



二是,皇帝土匪(刘,朱),在皇不皇,君不君,臣不臣的状况下,君君臣臣,无法对位;



三,公意,只是不可以依赖(或者无法政治依赖之)之宗教指向;是替天行道;而天是何物?不知道。



四,于是,公家(不像日本还有个武家治衡之)便无所不为,政教一合。



五,但是,这个皇帝老儿,还是并未完全消灭,消弭和融化社会之专制;他只是高高在上的一个皇室极权,不是社会极权和国家极权;更不是文化屠灭,封资修屠灭;所以公-私,有的兼顾。



六,皇族之公(郡县)和藩阀之私(封建),或有转换余地——到了开朝时期,就是中央之公;到了皇末时期,就是灭国之私——这个私,又朱、刘般进行公、私之幻化和循环。



七,说中国之公、私二兼,和说中国之人民性和公民性二释并肩(兼),等于废话;只有西方意义上的公-私含义,才是确有其解,确有其是,确有其事。



另言,关于胡老一生的所谓两头真现象,说白了,也是如何评价马克思主义之课题。这个课题,几年前说着很多。我们从另外一个角度一探之。其实,这个问题可以从专制主义批判和极权主义批判对比而言之。马克思主义是批判专制主义的;就像柏拉图试图建立政教一合之理想国——卢梭试图建立普遍意志的个体省缺体制(从概念上直达社会高下设计……),似乎都要批判专制一样——这里,人民性的建立,或许反映了马克思主义式的某种批判。但是,马克思主义批判的武器,完全陈旧而腐烂了。它的对于专制主义的批判之反动,就是因为它包涵了极权主义的梦魇和萌芽——这种对于专制的批判,直接导致专制变成极权。这是我们屡屡强调的逻辑结果。故此,马克思主义人民性的、一点点巴黎公社式的积极意义,很快,就被巴黎公社要杀死雨果的恐怖主义彻底替代。而人民概念的出现,只是取消社会多元因素和阶级因素的、直接对领袖和克力司马负责的、那种直接或者简介取消中间政治,中间社会环节的,与让中间阶层做大、治衡上层和高端社会相反的、无结构结构与无结构解构;这种解构主义,就是左派和后现代派解构哲学归于意义为0的、那种列宁主义和毛主义——而左派和后现代派的列宁主义色彩和他们对于传统的批判,同样是一脉相承的。



这种人民性,其实,就是人民性和人民本身,在政治学意义上的直接涂抹。故此,只能说胡老人民性-党性对比的文本和历史,或有某种有限意义,而它不能从同理中直接(甚至间接)转向公民性;而公民性的概念和实际,也是两个问题;并不是说,你一讲公民性,公民社会就存在了;公民性的争取和公民社会的建立,同样,不是一天的太阳。而题外直言便是,人民日报之人民性,是不是人民性,它有多少是正面资财,有多少负面之;明了这一点,实在只是小儿科之眼光。如果说胡老一生的脉络体现了左翼文人的某种积极态势;那么,这种左翼也并不是一般性意义上的左、右之分,而是只能在共产党一翼中找到位置的逻辑,被胡老最后抛弃掉了。这是他老人家实在高明之处。我们纪念之,也是因为这个人民之敌的某种潜在的公民性因子彰显之顾。我们不知道什么时候人民日报可以改变成为公民日报。一旦人民之称谓都有希望改之为公民,那就是人民真正享受权力与价值之时刻。那时,胡老心仪的那种公正和正确,才会发生于中国社会,而被世界公民社会所融合。在此一点上,胡老虽然并未取消人民性称谓,但是,就像两头真不能解释马克思主义正确一样,却给人一种得以思考人民之促。



这也是一种机缘巧合,昊天罔极之德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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