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8月2日星期五

林彪事件的极权主义结构



马克思主义最终是要说,“造反无理”,而绝对不是“造反有理”而且永远有理——马克思批判秩序的主义之论,也有一个从专政转向“选举”的所谓民主过程——但是,他的这个无产阶级优先的阶级专政和阶级“宪政”,注定转变成为斯大林大宪法。所以,林彪事件带来的启示就是,如若林彪粉碎B52后,必定类似甚至等同于邓后来对于专政的掌控,和再后来,权力阶层对其资本国家化、家族化的掌控。在此意义上说,林戮毛论,和邓(叶,华)粉碎江青论,几乎毫无差别。




林彪事件的极权主义结构


刘自立


林彪在文革里的作用坊间说法有二:

一是,他是毛的助纣为虐的帮凶;从59年庐山会议,62年七千人大会,以及在文革初期,林-毛一体,无法无天,有目共睹——至于到了文革,他成为毛的副帅和中央文革小组的得力支持者,且开辟诸多文革语言系统之运作,在政治和思想上……都有其无可推卸的罪责(还要加上他远在内战时期施行“无耻的长春之战”之罪责。等等)。

这是一种说法。

另外一种说法是,林最后和毛反目,成为所谓《五.七一》工程的主宰者或者潜在支持者;成为武力杀毛的得力“反对派首领”;并且即此指出,林彪反毛的伟大解放作用和改革作用。于是,林彪问题成为研究极权主义中国政治结构的一个重要课题。

在此课题的研究方式里面,同样分成两种模式。一种,是细节考究,“客观”呈现(是不是兰克和傅思年方式,还需考证);这种研究方式,举例很多,援引甚巨,但依据官方业已公开的报刊书籍为主(含林彪党羽的海外出版物);真正的保密档案之披露和揭示并不在其例;而所有这些公开出版物,尤其以吴,李,邱等人带有倾向性的书籍所披露的所谓细节,并不能涵盖历史毫无偏见的整体性和真实性。

另外一种研究方式,就是含笔者之流的所谓并非“客观”派代表的研究方式。这个方式,并不是以论代史或者观念先行;但是,却以基本的政治结构和政治类型作为研究这类事件和人物之前提;细而言之,这种方式就是以历史、政治结构和普世价值之前提,作为评价林彪事件的出发点。这个出发点,必然考究毛,林所处政治结构的本质和特征。这种特征的分解就是,无论是毛、还是林,他们生活和活动于一个极权主义的政治舞台,且早已是这个政权的摆布者和操控者。

在此极权主义结构的政治舞台上,有几种所谓的“反对力量”(不是西方意义上的公开反对派——也不是专制体制内的半公开反对派和自由主义者——他们和专制政府和权力有着某种互动和监督——这类知识分子在毛体制内不存在)潜在存在(含其反对人物),且由潜在存在,发展为台面存在;这就是通常所谓的派系斗争,权力斗争和路线斗争。

于是,研究这些人物和政权的关系,成为这一领域中不可或缺的内外因素。这些所谓反对力量,从高岗开始(以前当然也有),中间经过彭德怀,刘少奇等(含赵,胡等),形成了不同于西方反对党的某种政治势力和活动。这是极权主义政治中涅卡耶夫主义得以贯彻和悖反的博弈和较逐;这类较逐和政权的关系是不是有朝一日真的会突破涅卡耶夫主义,也值得商榷。

于是,如何看待这个系统中反对力量的作用和意义,成为研究极权主义政治的要素。

我们发现,这些反对力量和反对人物的特征诉求,都带着某种“打着红旗反红旗”的特征;而这些特征,正好是所谓共产党历史中,由所谓正统派和修正主义派所形成的那种争论风格和思维特点。这种斗争的派系合法性,一开始就是不合法的。列宁确立布尔什维克组织于20世纪初,那时的列宁主义还处在派系纷杂的无主流状态中。只是十月革命后才有了他的神话地位;而派系斗争的托洛茨基和斯大林都无法越过列宁的正统地位——毛在中共七大以后乃至易帜以后也处在这样的地位(“八大”偶有抑制其个人迷信的作用)——越过毛的任何动向,本身无是非,只有罪。这样,共产党内派系和反对派斗争,完全不同于西方的广场辨论和议会讨论;且在西方,派系正统一说,基本上不予存在。于是,“反党”——这个说法在欧美国家的政治中本是再平常的事情而绝对不会为此受罪。

这就是林彪反党说的西方意义上的彻底颠倒,这个颠倒的颠倒,在中国,当然情形相反——无论是高、还是彭,无论是刘、邓,还是胡、赵,都未能逃脱这个宿命。这里得出的结论,也是非常明确的。这种反对派的所谓前提本身,就是一种偏见,一种保守和一种误导。因为历史明确指出,任何马列毛系统中的非正统修正派,如果说他们有些作用,有些正确,有些真理——那么,其实,这些真理,不如直接导入西方价值系统和以洛克,孟德斯鸠,约翰.穆勒等人所分析和建制的那种政制模式——在此之外,寻找另类模式,无论是林彪,还是刘、邓,甚至涵盖托派或者其他修正主义派别,都是舍近求远和有误无确的方式。(当然,修正主义和社会民主主义,最后也纳入政治系统的普世价值派)——而洛克、穆勒等人的政治结构说,也绝对不是非传统,非宗教和非结构之独创或独见,那是从西方古代到中世纪,再到近现代以来之自由民主结构的延续。

故此,对比东、西方反对派历史的原则,成为研究林彪问题和事件的一种出发点。

首先,我们必须判断林彪是不是西方普遍意义上的反对派和反对派代表;这是一个常识性的诠释;文革研究和九.一三探索中人,罕有对此表达任何兴趣者。于是,一个巨大的缺陷遗留在此类研究之文本中。我们要问,林彪,作为一个毛的最后敌人,他是哪列反对派?在极权主义政治结构中,何以会有这样的所谓反对派?这样的反对派,最后作用于极权主义的能量和功用,又会如何?……我们回答第一个问题。林彪,作为毛的最后反对派的准确定义,和西方和普世意义上的政治反对派,不是一个性质;他被准确定义的任何意义,都不可能是西方意义上的,传统的,历史和,文化和宗教上的反对派。因为,这是由这个毛结构所决定的。毛和斯大林统治等极权主义结构的要害就是社会被敉平,阶级被销毁,社团被吞噬。在此一种结构里面,下面反对的声音被悉数剿灭,只是偶然留下上面的不同声音(林昭的声音和遇罗克的声音之出现,有着很大的偶然性。)

于是二,我们看见,极权主义政治结构的无层次论,现在,成为研究林彪“反对”力量的一个前提——因为他完全没有东、西方一般性反对派的群体基础和历史沿革。在说明这个反对或者“治衡”层次的结构以前,我们必须考究毛主义社会发生的那些不得不被关注的,带有某些“治衡”因子的一些情形。这些情形是,四十年代中叶,毛共提倡的五一口号里面的“联合政府”特色,成为毛之策略政治转向独裁之前的、某种虚以尾蛇的权谋伎俩这就是大而言之的统一战线政治。这个政治在中共五十年代初期即告完结(总理人选,把所谓民主党人系数排除干净)。

——这个过程完成以后,毛开始在摆布和平衡美、苏双向导向的选择中,排除了司徒雷登选项而完成“一面倒”(向苏联)走势——而司徒被排除的意思,则是司徒主义在美国的政治生活中同样基本被排除——这是因为司徒主义的共,国两党凑合论之起源基本完结;这个起源则是罗斯福本人的国共凑合论(见其对斯诺谈话)——这个共,国两党(之所以共摆于前,是因为美国主流舆情,那时认为,共产党是民主自由的代表……)的撮合论一旦完结,美国和中国的关系也就成为关系中断。

——于是三,这里出现了毛模仿和怀疑苏联模式的开始。这是因为斯大林主义对于国共两党的机会主义策略所致;比如斯大林的中苏同盟条约和他的对于中国的一系列“不”废除不平等条约的苏联殖民主义。易帜以后,斯大林在选择中国领导人的问题上出现某种徘徊而导致高岗等人错判形势;而与此同时,毛在白区党和红区党的派系权斗上,同样出现徘徊,遂致高岗势力做大。这是毛一边倒政治的一个副局。以后出现的局面,更是让毛废黜了倒向苏联之计而行反修防修政策。

这样,五0年代韩战和六0年代中期的反修,遂使毛的体制彻底成为内外孤立主义的产物。于是,新的乌托邦时期接踵而来,那就是毛的阶级斗争和大跃进模式肆虐全国。其间,刘少奇等人多少抵制了纯粹社会主义而提倡不纯粹社会主义,反对了“割资本主义尾巴”的无弹性模式;而这两个模式,弹性模式和非弹性模式,遂产生毛之非资本模式和“现在进行时”的权力——资本模式的最初奠定。这样,毛主义模式,经过权力运作而导向邓观念模式——也就是西方政权也不知所以的社会主义-资本主义市场-资本、权力模式。

这样,极权主义模式就分成了毛无资本模式和后来的中国资本模式。

四,那么,林彪时期和林彪本人属于那种选项中人?他是毛模式,还是邓模式中人?(这个问题的提法本身就有问题;因为,我们在区分这样的历史模式和反对——赞成选项的时候,业已多少超越了文本的主题导引。因为,林彪时期,那个后来的模式并未发生和发效。所以,我们只好回归林彪时期所谓反对派性质的讨论上来。)

于是,五,林彪反对派模式的应用,应该是毛式政治结构使然和做大之结果。严格说来,林彪模式和毛的总体模式,乃是内容涵盖内涵的大小之论。因为,毛在文革初期应用的模式,1,要打击和毁坏(有限毁坏)所谓毛直接缔造的党政系统。

2,也就是我们原来调侃之,毛要搞一个类似宦官体制的司礼监批红(超越官僚系统,主宰政治大权)——这个系统就是中央文革。

3,这个中央文革模式,也就是毛的所谓“大民主”模式——去掉任何阶级、阶层、知识分子等等之中间环节,由毛直接通过小组指挥人民(红卫兵和造反派),施行民粹主义造反——且牢牢把持极权主义操控(其实,真正民悴主义时期不过一年左右,便回归彻底的体制内专政。)

4,在军队掌控一切的党国体制内,光是司礼监掌控不能全保不失;所以,毛政关键的文革战略是由军队实际上保障和控治文革(无论是拿掉贺龙和罗瑞卿,还是保主陈再道和李德生……)——于是,毛的所谓“治衡”体制,变成了他的双轨马车:那就是,所谓林彪集团和中央文革集团一而二,二而一的运行。并为此留下了后文,后患和后果。这是引发问题的全部关键。

这样一来,至少文革力量,在所谓平衡或者“治衡”(绝对不是西方政治意义上的治衡)支点上,毛有几股力量,拿来为他所用

—— 一是人民力量,这股力量就是毛本身的力量——也就是极权主义领袖-人民合一之结构。

——再是,毛-林的力量(就是军队指挥党和国家)。

——再就是,毛-四人帮的力量(就是司礼监的几乎废黜国务,党务的力量)。

在此三股力量中,文革初期的毛,把握得体,运用自如,短短几年,也就达到目的,铲除了刘少奇等。但是,这三股力量之间,也就此生成了很多失序之难。

第一个问题,就是所谓“人民力量”(实际上是大学生、造反派)发生了问题;……毛最后以将其打成“土匪”(针对蒯大富等)了事;并就此排除军队(军宣队)施行军事管制和镇压。

对于四人帮力量,毛在周全和周旋于周(恩来)之转调中,左支右绌,以企平衡——最后,出现了很严重的裂痕(—面是批周,一面是骂不要搞“四人帮”);……最后,出现了周恩来死后的四.五运动;但是毛还是做到了留下后手——四.五运动后期,毛把邓保起来,送到北京东郊民巷养了起来……

而对于军队力量,则出现了对于他严重的挑战,说,林彪在庐山会议期间“大有炸平庐山之势”……。于是,问题,就出现这个军队与毛结构失衡的最后方式上。

——这也是毛的一个严重的悖论:他不得不破坏文革前的党务、政务系统而把文革权势扔给军队和林彪;

——另外一方面,他自始至终在担心和防备军队-林彪势力一旦做大会严重威胁于己。这样,革命吃掉自己儿子的事情就变成:或者毛吃掉林,或者林吃掉毛——而他们的火拼(其实并未火拼),使得文革幻觉大破灭。

于是我们现在可以提出一个问题,并且希望能够解释之:那就是,毛的独裁军队之作用,是不是也会形成对他的威胁?他如何才能一日用它,而后除它?这是一个新话题,更是一个老话题。

可以说,毛“打天下”以后,任何一次权变或者大、小“文革”(广泛意义上的文革:如,反胡风事件,反胡适事件,反宗教事件,等等),都要考量军队如何保障,适应和迎合之。文革初期,北京地区的清场和后来西纠(北京红卫兵西城纠察队)驱赶所谓地富反坏右,也是一种变相的清场,视为所证——而政治清场,则是在庐山会议后,清除彭德怀和朱德势力(朱德从军委副主席降为委员)——到了文革,这个清场变成两种形式的清场:1,在人事变更上清场(打倒罗瑞卿及稍后关押,致死贺龙等……);2,用林彪施行思想清场(65年出版毛语录,提出“四个第一”),以改变八大路线和恢复毛个人迷信;3,从此登台毛的中央文革和林的结合模式(并且埋下伏笔,留下隐患)。

这样,军队参与(或者以某种不得参与)文革的方式逐渐开始形成。在此过程中,毛自然允许林的人马逐步担任军方军种、兵种的负责人而形成后来的黄,吴,叶,李,邱等把持军方之人事格局和政治格局。这个格局的形成和毛依然不动,或者基本不动其他老帅,叶,聂,徐等人,也可视为其治衡策略之考虑,且形成后来所谓胜败萧何之局面。从这个意义上说,毛保障和发动文革的最重要前提,是让军队把持在他的手里。于是,这里出现N个可能。1,林作为接班人的合法性问题。2,林作为接班人的不合法性问题。3,接班合法与非法,在什么样子的前提下才是合理的,适宪的和符合章程的,这些问题开始浮上台面。于是,这个问题一旦出现,理论上,实际上的一塌糊涂之可能性,就已具备,且会发效。

这是因为,毛的萧何之荐和萧何之戮(对于韩信之类),本来就是二位一体。

所以,讲林的合法性和讲毛的不合法性,和讲毛的合法性和林的不合法性,都毫无二致,是一种谬论。

这个提法的准确意义是,林的任何提议都不是毛的逻辑推理——而毛的任何逻辑推理,都是后来所谓实践检验的伪问题,伪逻辑——只是毛可以检验(或者邓后来可以检验——其他人众无检验资格)。此间,人们似乎提到的官方的林彪罪恶的提法之批判,和对于林彪“不”罪恶的赞美,一样荒唐可笑。因为,中国知识分子似乎无法跳出一个或者官方A,或者官方B的狭隘选择思路,及其苟选之择。这是一个笑话。俄罗斯知识分子难道一定要在斯大林和贝里亚之间做任何“正确”选择吗?——有人写文章认定,斯大林女儿的选择标准,甚至不是布尔什维克文化——而到了中国,人们现在似乎只能在选择党内A或者党内B之间苟且环绕,原地踏步。(就像他们现在只能在反薄和罪薄两方选择“正确”,而无知于他。)

林彪集团的作大和式微乃至灭绝,不是太阳下面的新事物。早在人们探索汉代刘邦除韩信,迫张,萧史例中,业已看到一种兔死狗烹的惯性动作;但这只是专制时期,中国皇上使用的那种维稳措施;这个措施和毛的措施还是不尽相同的。刘邦做法没有让体制发生更本的变化。这个没有变化,就是刘无法在消灭封建制时,完全根除封建,(郡县)制度,也就是某种有限自治制度的保存。而这个汉代伊始的封建制度之有限保留,导致了后来史学家所谓封建治衡制度可能性的存在。可见见钱穆,吕思勉等学人所解:“天子之抚诸侯,宗子之收恤族人也。诸侯之尊天子,族人之祇事其宗子也。讲信修 ,同族之相亲也。兴灭继绝,同族不相剪也。盖一族之人,聚居一处,久则不足以容,势不得不分殖于外,此封建之所由兴。而分殖于外者,仍不可不思所以联结之,此宗法之所由主。”(吕思勉《中国制度史》)
)。

(资料显示:“ 汉朝承袭了秦朝郡县制’这种行政区划管理制度,与行政区划不同的是,在推行‘郡县制’的同时又推行封国制,封国包括王国侯国,这种两种并行制又称‘郡国制’,两汉时期虽郡国并行,但仍以‘郡县制’为主。汉朝初期,刘邦……称帝后,又分封同姓九王,使后来中央政府及封国之间的对立,延续了很长的时间。汉初恢复封建制,同时又施行郡县制,使郡国杂处,以相牵制,对维护中央集权和国家统一起到积极作用。《维基百科》)


另外,人们千百年来对于韩信,张良和萧何的赞誉,使得汉代正统并未因为皇帝的杀戮和批判而有所改变——从道家到儒家……。而林彪所在制度里面,完全没有任何文化道统和道德正统之沿革和沿续——再是,毛体制内,任何自治,郡县和封建都是绝无可能的。而林或者毛,战友-敌人,他们的意识形态绝对不是所谓的专制,封建或者自治,而只是共产主义、机会主义(我们早些年撰写的林彪——富歇异同论,充分提及于此。)所以,把持文革初期意识形态主宰权的林彪,以前不能,以后(他死时)也无法完成任何关于他的意识形态改变为自由主义的可能;更不要说毛,林在政治学缺陷上的共产党基因,使其几乎毫无可塑性可言。

如果出现了林彪政变和夺权的可能性,他的前途和中国的改变会是如何。这是一个问题。

其实,这个答案在所谓叶、华粉碎四人帮时期就已给出结论。这个答案如果移动到林彪粉碎毛的阴谋或者阳谋,在取消某种前提下予以回答,也是不无可能的。林彪刺毛(如果确有其事),他的性质,也极端类似于叶粉碎江青——因为,“历史上的如果”,给予这个可能一定程度的“合理性”——如果在庐山会议以前,关于强调生产的某种宣誓(陈伯达的生产力论,电子生产论等等)业已给出林彪和后来邓的生产力论某种重合和相似之处,那么,林-毛之间在是不是终结文革的方式上业已出现矛盾——这也就是后来邓终结革命而带来资本。这是极权主义资本与革命的永恒话题吗?换言之,任何革命,改革甚至政变(就像林所论述的“政变经”),都无法坚持不断革命和永恒革命于秩序之外,体制之外,专政之外——也就是所谓马克思主义最终是要说,“造反无理”,而绝对不是“造反有理”而且永远有理——马克思批判秩序的主义之论,也有一个从专政转向“选举”的所谓民主过程——但是,他的这个无产阶级优先的阶级专政和阶级“宪政”,注定转变成为斯大林大宪法。所以,林彪事件带来的启示就是,如若林彪粉碎B52后,必定类似甚至等同于邓后来对于专政的掌控,和再后来,权力阶层对其资本国家化、家族化的掌控。

在此意义上说,林戮毛论,和邓(叶,华)粉碎江青论,几乎毫无差别。

这是由那个改变或者不改变的极权主义政治结构决定的。只是我们多次提及,毛对于权力的奠基和邓对于资本的积累,做到了“两全其美”而为东、西方很多学者所不解。

在此历史细节的较真上,毛极权主义另外一个特征,正是林自己提出的“超越论”蛊惑(“中国五千年才出一个……”),这一神话定位使林的任何选择都会注定遭致失败。因为,林规定毛的身份和特色,业从他的文本和叫嚣中,变毛为神了。于是,任何人事斗争,是非置辩和成败生死,都堕落成为“神俗”两界之诡辩和挣扎——“恺撒”在这里一定输给“上帝”(魔鬼)。这是毛之所以可以给林来一个无可逾越的“道理”之道理。在对待高岗问题,刘少奇问题和后来对待林的问题上,毛就是这样的战无不胜的魔鬼(当然林彪以死抗的形式在胜败问题上给出一个悖论。)

于是,这里自然牵涉到历史和历史事件具体细节的证实和研究。

比如,林在对待毛那个时期提出张春桥做接班人的试探和挑衅中,毛就给了林一个二律背反:你,林彪,不可能赞成张——那么,你就抵触了毛;你,林彪,同意了张做接班人,你就抵触了自己。而所谓叶群在庐山放风于人而批张,当然,也是毛的钓鱼之举——而林明明知道不管对于这个问题采纳什么选择,他的注定完蛋的命运都是无法逃脱的。这不是细节问题,而是极权主义毛之体制的逻辑使然。这个逻辑,早在他于消灭高岗问题时期,就已示众而演史——他同意高对于刘少奇的某种批判和不满而怂恿之;最后,诱得高被“钓鱼”而灭。

那么,有没有办法制止毛的这种做法而揭露之,否定之,或者干脆不了了之?不可能。这是一个极权主义甚至专制主义的宿命。就像萧何,张良甚至韩信无法起兵于刘,这类宿命一样(唯独司马氏家族可以僭越而灭汉矣……)。极权主义政权的神秘主义就在这里。这是神秘也不神秘的专制文化之结果。如果林彪反毛而戮之,就像前言,他顶多成为邓,而无法成为其他。而历史事实是,毛,就像斯大林,金日成,铁托和卡斯特罗一样,无一人,会因为刺杀而死而得英雄之称——甚至,希特勒和墨索里尼也不会遭此偶运。这是一个规律。

所以,林在此神秘主义结构里面,除去逃跑和摔死,无他选择(叶告诉汪东兴,毛不死,不能动手)。就像以上所言,毛的大民主治衡系统只能是为他所用的“运动论”(见阿伦特,她在不同时空指出极权主义运动论……),而不是准确和真正意义上的治衡公民运动和阶级斗争(毛那里早已消灭了各阶级权力)——甚至不是孟德斯鸠所谓专制主宰下的“暴民治衡”运动和斗争——当然,更不具备中世纪共和主义里面,平—贵治衡的阶级斗争和契约—宪章等“约柜”主义……。

毛的大民主,就是大极权,大民粹——而民粹—民主不同之处,就是民粹由革命领袖直接操弄,欺骗和完败,而无任何中间力量和知识分子行为参与与治衡之。故此,林的暴动(不管成功与否),都不是民主运动之一种,而只是民粹或者极权政变那样的改变,即林所谓“政变经”(林彪自己言论)里面上演的戏法。这种戏法,纵然有一千个细节涉及刺毛,也还是希特勒和罗姆之间的斗法和游戏——而其极权主义的政权结构和前途预估,都是仍旧还原到极权主义。

(资料显示的罗姆覆灭过程。“罗姆及冲锋队以‘国家社会主义革命’先锋自居。希特勒当上德国总理后,罗姆及冲锋队期望德国会推 行激进改革,同时为他们带来更大权力和回报。
罗姆当时是纳粹党内社会主义派系的最重要人物之一。

“他们大致上抗拒资本主义,提倡把主要工业企业国有化,扩大工人的控制权,没收旧贵族的田产然后再分配,及社会平等。罗姆提出针对‘反动派’的‘二次革命’,正如纳粹党以前对付共产党人及其他政敌那样。

“那些协助希特勒取得政权的商界人物对罗姆的主张感到不安,希特勒迅即向商界保证不会有二次革命。许多冲锋队员出身于工人阶级,支持推行社会主义路线,对新政府缺乏社会主义色彩感到失望。罗姆曾经公开批评希特勒没有贯彻国家社会主义革命。

“……可能是出于那种貌似真实的安全感,他在当天下午也下达了杀害那个人(罗姆——自立注)的命令,这个星期天希姆莱和戈林一直在催促他下这道命令,他最后无法回避,因为罗姆不是个二流的对手,而是个非干掉不可的民众领袖。

“得到这个任务的不是‘领袖的副手’鲁道夫·赫斯(他一天前还在激动地喊:‘元首,将枪杀罗姆的任务交给我吧!’”))

这个罗姆提示非常有意思。其间,有两点可以注意:1,罗姆社会主义和希特勒反对社会主义,利用“资本主义”(含戈林,希姆来等人赞成……)之辨异,之异同;2,换言之,极权主义可以在社会主义,也可以在资本主义两个政治空间运作——这一点,哈耶克也在辩驳社会主义和所谓资本主义福利政策和工会运动之间的变数上大做文章——所以,我们归结同样两点:

对于毛、林,也是这个逻辑使然;毛的社会主义和林萌芽状态的非革命论,非文革论,成为那个时期的路标而展现不同方向;(这也是一种调侃:因为革命——生产之两论,自始至终,贯穿于文革全期——而“生产力论”,经过邓后时期,变成了国家权力资本);

林反对之之状态,不过是围绕罗姆主义和希特勒主义之间的、极权主义(权力资本主义)或者社会主义(反对资本主义)游戏之重演——以后,这个选择性游戏,由邓证实为社会主义资本主义“两全其美”的特色结构。

于是这里就出现所谓中共前后三十年如何的争议。这个定位还原到所谓毛,林斗争上来,就演化成为毛邓之间的某种争议和斗争——而所有这些斗争在某种反对派意义上说,是一个辨正的统一:也就是,毛即便打击了林,抑或相反,林,还是一个后来的邓。

这是一点。所以,把林的反抗直接上升到民主自由先驱的高度,其间逾越了一些必须照顾到的必要前提,必要条件。这些条件是:

一,              必须结合党内斗争的外延化,让其间接或者直接与公民运动和真正团体和团契意义上的反对派运动结合。
二,              反对运动的焦点,绝对不是党内斗争而是普遍意义和普世价值的公民阶级斗争。
三,              如果这些斗争的载体没有出现,或者仍旧处在睡狮状态,那只能是催生和觉醒之。
四,              没有载体的党内权斗(只有党系载体)和没有载体的宪章运动,都是一种最最初期的公民运动——这个运动如果没有改变成为全体革命载体的出席和主导与参加,那么,这个运动就是章法演绎和纸上谈兵。
五,              估计林式反对运动的意义,不是没有意义,而是意义不大;就像现在人们只是关注上层变化而根本无意经营下层运动一样,使得国人的选择性聚焦成为一种偏斜。
六,              从理论和实际上说,极权主义悖论不仅仅是革命,运动和资本的矛盾(自由——民主——资本结构),而且是极权主义分子化人群和西方式群社人群的矛盾;这个矛盾也就是个体自由和结社自由之间、个体化解放和团契化自治之间的矛盾——那种以为个体自由纯粹就是个人无组织化个体主义,是对个体解放的反选项(可见阿伦特论述)。
七,              所以,林彪事件的解读,只能跳出痘疔之考,登上观念舞台而还以价值定位;非如此,就像所谓红楼考据一样没完没了而无关宏旨。

等等。

只是可惜,林彪的拥趸们完全没有这个观察和洞见能力。他们不知道这个极权主义结构无法让林突破成为反结构之解构。

(自由甚至民主都不是要彻底粉碎旧制度——这就是所谓“旧制度和大革命”关系论的精髓——而旧制度之读解,自然不包括极权主义制度——在极权主义里面没有革命因素;因为他没有历史。

所以,结构之解构也只能回到威权主义,专制主义——那么,自由、民主和传统、现代间性解读,也就转换成为摒弃极权主义可能的选择——那么何以不选择民主呢!

这样,人们即此推论,林的某种反对意,义如何估计也不会为大。因为,道理就是,林彪不能代表自由主义和民主萌芽;他更加无法代替所有传统和现代意义上的反对派运动。因为他只能属于反对历史和传统的那股暂时的力量。)

把林彪说成是自由民主先驱的奇怪论点,只能说明那些被围墙在极权主义牢笼中人们可怜的思维、和无法正常思维之状态,之禁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