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灵救赎和政治解放
——读张敏《走向开端》书稿
作者:刘自立
张敏先生示其书稿于我。拜读之。知道她的心路历程和政治走向。大致是这样的——
童年。“老北京,西四牌楼北边路西,有一座西式两层(另有地下室)的红砖小楼。 童年,跟着外公去教堂,我还没上学。”……(张敏《走向开端》/下同)
青年。“1966年8月5日,我和許多“黑五类”同學被押到操場上,看校领导和老師挨批斗,挨斗的被称为“黑帮”。
“八月的烈日下,女校長(当时的副校长,学校无正校长)卞仲耘被自已的一群女學生毒打。同学挥舞着从木工房拿来的破旧桌椅腿,上面带着钉子,打在卞校長身上。鐵釘刮破她的衣服,扎进皮肉,再拔出来,留下一个紫黑点。
卞校長當晚被送进醫院,宣告死亡,其实送进醫院之前,已经死了。她是文化大革命中,被学生打死的第一位教育工作者。”……
中青年。“六四后逃往莫斯科。“
晚饭后匆匆赶往教堂。第一次去,走了弯路,迟到半小时才找到,是南韩人的教堂。有位音乐博士正弹钢琴。“莫斯科华人教会”昨天成立,今晚第一次布道,约有五、六十人参加,其中有几位星期天要受洗。布道后教友到一楼喝饮料、座谈,与从普林斯顿来的刘蓉蓉、傅立诚相识,他们与苏晓康、远志明等都熟。
“ 一个月又十八天没写日记,这是离京后从没有过的。
“上帝救我,让我巧遇他们,六千公里以外来的上帝的使者。
中年。“赴北美。“温哥华碧空湛蓝,海湾水天一色;即使是冬天,城内外随处可见松墙和草坪的翠绿。
“我们全家迁到溫哥華,我应邀在維真神學院中国研究部作訪問學者,第一個課題是,从基督教学人视角,看中国大陆近几十年婚姻家庭方面的問題。
“此前,从朋友处得知,早在一年多以前,美国国会就开始讨论是否组建“自由亚洲电台”(Radio Free Asia),已有朋友向组建方推荐介绍过我。”
“我不知道,神究竟是悦纳我修读神学作传道人?还是让我回到原专业,去电台工作?”
“只有听候神带领。
“能想到的无非是非此即彼的二选一,抑或还有另外我想不到的第三个去向,但我无论如何想不到,前面的两种可能还会合二为一。
“在中国研究部用六个月时间刚刚作完预定的第一个课题,我收到台福神學院的錄取通知書。”……
这是一位基督徒的世界性漫游,寻觅和得道经历。
这个历程中有三国、两岸的全球选择。这些国家就是中国母国,俄罗斯和美国(含加拿大)。于是,我们从张敏的人生路线图找到一种定位:政治的反抗和宗教的皈依。这两者的关系,困扰这三个国家百年以上。其中解决之之最好典范,就是美国。美国的宗教和政治集合与分梳导致其社会、个人各司其职,各领救界而顺畅发展。俄罗斯,则不同。张敏虽然受启与斯,却不能拿之与美国相比。回顾一下,我们知道,自从俄罗斯人开始反抗沙皇帝制,主张革命和造反者有之;主张俄罗斯上帝救赎之,创造之(地上天国)者,有之。一部俄罗斯历史,象征着巡神派,路标派抛弃政治路径和政治价值,寻找俄罗斯解放而归失败之结局——这个结局就是,“红轮”碾压下的列宁主义和涅卡耶夫主义暴力肆行的历史——十月革命和二月革命都无法逃离这个暴动——这个历史也是,戈尔巴乔夫模式轻举业已让位于普京模式。
正是这样一种为其列宁主义才创造出来的俄罗斯反政治,反革命,反改革路径,使得俄罗斯宗教救赎事成双轨。一面,是陀斯妥耶夫斯基的、对于沙皇的二律悖反态度——他支持革命,也同情帝制——他的自由主义和保皇主义齐头并进(见其《群魔》等著)。而索尔仁尼琴,在反对美国和苏联双重“罪孽”上,完成了他的古拉格批判与“红轮”记叙。时至今日,莫斯科反对派依然像十九世纪末叶那样不成气候。普京模式正在轻而易举地取代戈尔巴乔夫模式。就连戈氏自己,也批判了现今俄罗斯非民主体制之实质(见其在俄罗斯《新报》的近期言论。)
故此,张敏的真正获救,既然,不可能在俄罗斯,就只能在加拿大和美国。美国的宗教精神遍布美国各界,含其基督教、天主教和清教等。美国开国元勋的杰斐逊等人,一度修正教义与圣经(出版圣经洁本),但是,美国政教分梳的成功,导致这个青年国家并不因为人文和宗教,政治和宗教的博弈对峙和分梳而丝毫显得尴尬和棘手。他们在超验-经验世俗-圣界之两项上,抽放得体,运用自如,使得以下课题迎刃而解。这些课题是,如果个人祈祷带不来解救,社会如何适应个体;反之亦然。这个问题,在政治层面之个人—团社课题解决以后,即告完结——因为,个体主义滥觞和成长,势必结合结社/集体自由的完善;反之亦然。
二,美国人文主义继承了欧洲启蒙运动对于宗教的批判和继承——这样,白璧德等人在一面批判宗教弊端的同时,将极有可能,转变成为卢梭式人文克里斯玛情节(人称上帝:后来的希特勒列宁毛……)之严重批判,揭露和埋葬,对极权主义个人崇拜予以及时制止。
三,美国人承当欧洲复兴以来的一切美德,使得个人解放和社会解放,做到了基本实现。换言之,这就是张敏之所以得救的政治契机所在。我们说,保罗在世纪过后到达雅典。他的雅典批判正负兼俱:“保罗在雅典等候他们的时候,看见满城都是偶像,心里负担就很重。虽然雅典是文化、教育和美术的中心,但保罗对这些东西毫无兴趣。他没有用时间四处观光。
“一七23 保罗想到所见的偶像时,就记起遇见过一座坛,上面写着:未识之神。他知道上面写着的几个字正有助他开始传讲信息。从上面写着的字,他洞悉两个重要事实。一:神存在;二:雅典人不认识神。保罗随即向他们讲解真神,就很自然的了。有人说过,雅典人对神的忠敬,象一条方向无定的溪流,但保罗把这条溪流引入正道。”)(《使徒行传》)——但是,希腊民主和自由改革之路径,业已历经世纪前四五百年之磨炼。也就是说,世界普世价值之创造,政治价值,先于宗教之(基督教)。使徒保罗在第二次宣教旅行中来到雅典,时间约在公元49年末或50年初……注意:伯利克里改革,约公元前495年—前429年——克里斯提尼改革,公元前6世纪——梭伦改革,约公元前630—560年……;而基督教后来居上,实现了他的正、负两面的、比较保罗更加广泛与之之世界化,全球化。这是一种吊诡。我们没有权力批判这种神秘性。但是,世界上的事情,基本上呈现如下状态。
如果政治价值被长时期搁置,延误和歪曲(从政治正确论政治——阿伦特主义),那么,宗教上规避政治的路径,就会同样被延宕和挫折之;换言之,如果张敏先生无法得到双向的皈依和探求——一如我们的林昭,我们的遇罗克那样,只是在满足心灵索探上完成他们的救赎,那么,他们所在之监狱围墙丝毫不会因为他们的精神得道而塌毁。同理,如果张先生现在极权家园,她的自由之声和自由解放,也丝毫无法实现。这是一个常识。所有反对专制和抨击今天的批判家和作家都可以严厉抨击现行欧美制度。但是,他们无权、也无法、推倒和翻新到一个新制度。这就是欧美的幸运和宿命。因为,他们的政治价值,早于耶稣,就既是如此,不能更改。一切其革命,改革甚至某种改制,都是要回到希腊民主传统而更新解构/结构之,并非其他。
于是,我们进入以下难点。俄罗斯没有政治价值传统;中国呢?
中国传统的轴心文化价值,是被历史礼刻在纪念碑上的(见雅斯贝斯)。但是,这个专制主义的文化载体,在近代,遭受了致命的打击和摧残。张先生所谓文革,张先生所谓六四,就是这个悲剧的延伸。故此,宗教课题如何集合中国之政治课题,是不是张敏得救于美国,而林昭,遇罗克势必不能得救于中国呢?这就是因为,一,中国不是希腊;没有早于耶稣的任何政治制度,政治价值和政治载体(民主载体),可以借鉴。二,前秦之殷商周之祭祀文化和禅让制度,顶多只是一个亚民主文化,且被“周礼”之人文主义颠覆。三,近代中国之宗教精神,被克里斯玛取代,难以恢复;即便恢复,也不该是复辟专制主义文化道路,只能是民主自由选择,一步到位。等等。于是,张先生之“走向开端”,却在这个意义上被坎坷被困顿。我们说,所有在美国、在欧洲的华人得以解救,是因为他们附和了那个西方世界的政治制度和宗教皈依。而问题对于我们是要针对母国,针对中国,针对这里。
这里,分叉另外一个话题。如果耶稣要“二度来临”;如果过去的索多玛被合理摧毁;如果希特勒是上帝之鞭—— 一切之古拉格,一切之奥斯维辛,又该如何诠释呢?《倾向》杂志一度展现这些观点于兹。……欧洲幸存者说,正是因为坚守信仰上帝之道德观念,我们才存在、存活下来——与其对峙之说法却是,何以上帝要惩罚五百万犹太人而置其求救于不顾、这是圣经历史的重复,还是放弃——放弃历史,完结极权?——这是一段永远说不清楚的承重话题——所有话题没有不可承受之轻,只有不可承受之重。故此,我们不能完全缠绕在圣经“元语言”(——本雅明说法)里实行今天的经院哲学之辩论。我们没有这个机会和素养。因为,政治路径带来的文化宗教结构和解构,让我们看到很多国家的政教分离和民主成功。这个政教分离的事实,就是以政治,以常识,以人性,以法规,从政治路径之达成而复归宗教和信仰。
这个过程好像弄反了;其实不然。
这是21世纪政治-宗教对弈之辩证法。
——《纵览中国》首发 ——
2011年10月29日星期六
2011年10月27日星期四
普京与“政权党”的政治倒退
苏联改革模式开始解体
——普京与“政权党”的政治倒退
苏联改革时没有反对党(保守地讲,是发育不足,如下述)。这是一个重要考量。没有反对党的政治改革,也能多少产生一些变化,甚至是天翻地覆的变化;但是这个改革之天(俄罗斯正统),改革之地(俄罗斯政治社会文化……),却不是西方政治宗教之应有之天地,是改换了门庭却不改院内体制装潢和布置的一种奇特之外观演变。这个外观演变的实质,就是导致民主的名存实亡,导致新专制主义政体的崔生——这个政体的准确内涵,既不是简单的斯大林主义复辟,也不是彻底反斯大林之反复辟——这和普京这个前KGB特务对斯大林情有独钟不无干系。虽然如此,俄罗斯变化之忧,变化之喜,直到今天,还是充满变数、值得辩论的主题。这个主题就是,围绕何以经过长时间政治较量和试验,普京主义终于东山再起,几乎遮蔽了俄罗斯民主。
这次普京宣布他和梅德维杰夫的总统总理双簧戏之预演,证实了俄罗斯朝向专制主义传统开始起步走——至于他是不是会转过专制径直走向极权,人们要拭目以待——因为,如果普京的党阀党统党治一旦长久维持一个名义上的而不是实质上的多党治,那么,这个名存实亡的“多党治”,就会转向实质上的一党制而彻底覆灭俄罗斯改革。这个改革起源于赫鲁晓夫之批判斯大林;而后,赫鲁晓夫镇压了匈牙利同样的改革且绞死纳吉。所以,赫鲁晓夫的改革如何估价,可以说是一半对一半。在此课题上,俄罗斯弱极权主义之赫鲁晓夫统治,批判了中国的文革,大跃进,文化摧残和人头迫害,是肯定赫鲁晓夫的另外一个侧面。戈尔乔夫的改革,和赫鲁晓夫的改革之关键路径和内涵是一致的,其从头到尾乃为一种自上而下的改革,而有异于一切走上民主道路之反对派政治。我们说,俄罗斯改革之前并未形成一个反对派政治。于是,俄罗斯政治变化缺少了普世意义上的反对党政治方式和实质。这是他们的改革之所以会十分容易走回头路的基本原因。
相反,从历史的常识和国别的革命、改革出发,加以观察,人们发现,民主实现的路径莫不是自下而上的反对派运动催生之,逼迫之,导致之。这是政治理论和社会现实的要求,也是历史常态、社会阶级分立和政治阶级权限使然。换言之,西方共和意义上的财富,权利,个体,契约的产生,导致自古代以来民主之基建立于共和规制之上之根据。这个共和规制的内涵,就是允许各阶级共识权限,以为其立法和立基之根本;而各阶级立法权力的实现,就是施行民主程序和(后来)代议制选举之政制;这个政治的代议制内涵和本质,就是要允许反对派和多元化的政治存在(代表之涵义在此)。多元化政治存在的历史不是自然形成,而是倚仗反对派势力、实力和发展为之争夺,为之抗争而形成而奠基。这些例子,本于一切走上民主的国家之政治路径,唯独可以排除苏联的所谓改革——当然,也排除中国改革之伪善和积弊性质,自当另言。
我们看到,英、法革命以前几百年的议会政治(即反对派政治——含教派皇权的最初对立、制衡),在基础上形成了多元政治。
美国阶层和阶级分疏,直接派生出美国的两党党政治:托马斯•杰弗逊建立了以自由职业者为主民主共和党(民主党)。投机家,商人,投资者,南部的大地主则参加或拥护汉密尔顿的联邦党(后来的共和党)。使华盛顿期望的一党制度落空。
日本明治维新时期“期成议会”之大隈,板垣之反对党性质,也同样明确。含南非(曼德拉的政治势力),含印度(甘地的政治势力——相对于英国殖民当局)等国家之反对党制衡当局的政治演变模式。
所有这些反对党政治,不单形成了他们日后民主政治的前提,而且继续、继承了西方原自古代(希腊民主),中世纪(中世纪自由市自由港等)民主自治之传统。这是俄罗斯政治历史上本来阙如,后来也并未发展成型的政党政治之规制,之运作,之制衡。俄罗斯反对派之列宁主义,最后取消了他们主张的、甚至是苏维埃政权性质,转换为取消苏维埃的列宁主义专制——而更早的巡神派和路标派,排除了政治路径的世俗化抗争,并以躲到巴黎以宗教口实咒骂苏联为其唯一能事——而这个传统,负面增加了俄罗斯知识分子让出政治斗争的党派实践而崇尚文学宗教和虚无清谈的某种虚幻主义。于是,肇始于戈巴乔夫的改革,并未逃脱俄罗斯政治的宿命。也是其改革模式之所以脆弱,积弊,危险所处。这是一个历史比对的课题,自然可以深究严索。我们说,如果出现对于俄罗斯政治改变的盲目肯定,而忽略了上述多党政治的前提之阙如,之反思,之追索,人们奢谈转型和改革的妄议就会泛滥;而这个泛滥,就会为日后中国改革“不需要反对党/派”,提供理据和口实;这是危害巨大的一种虚妄。
二
国人说过一句话;这句话现在变成三句话。一句话是,苏联的今天就是中国的明天。这句话“被”实现了——被毛泽东实现了,在那个众人皆知的1949年(虽然,以后发生了拥护和反对苏联的种种盲目言行……)。
第二句话,俄罗斯的今天就是中国的明天。这句话的俄罗斯就是指戈巴乔夫和叶利钦的改革之俄罗斯。这个话又被1978—1979年的邓小平改革落实为钱、权改革和劫掠(第二次,从国有制向私有制的劫掠)。
于是我们现在要看第三句话如何被-落实。这个“被-落实”,内涵更多——他直接接轨于普京的政治倒退——如果这个接轨被实现,那么,三次之今天,之明天,就会完全成为被和谐,被变型,被堕落的社会倒退和政治(负面)转型取代。
而这个负面转型带来很多值得人们深思的重大课题。第一个课题就是,中国人膜拜的苏联和俄罗斯改革模式究为何物?他和西方民主化,东方民主潮流是不是一体多面,可以模仿,可以照搬的货色?抑或,这个俄罗斯/苏联改革模式,本质上就是一种虚妄和伪装的转型——这种转型,不过是专制制度本身的一种演变。于是,苏联解体以后,俄罗斯普京模式是不是沙皇专制模式的重复;这个普京的改革是不是倒退于沙皇,抑或是倒退于斯大林……这些,当然有待人们进而探讨。二,我们说,如果这个课题转向中国改革,人们又要如何思索和定位。就是,中国政治改革是不是可以简单复行苏联模式,施行不要反对派的,自上而下的变动和发展。这个苏联原理究竟如何定位中国(温改革?)/俄罗斯普京政治于今天;这个普京政治模式是不是中国政治的明天?……从几个方面看待这个课题。首先,我们看见戈巴乔夫自己否定了俄罗斯现政治;谓其不具备三权分立;虽然,这个说法并未一统于俄罗斯知识界,也并未一统于关乎其类的中国知识分子。但是,戈巴乔夫这位改革鼻祖确十分明确地否认了他的国家现在不是民主国家;开始于他的改革,于今转向三权分立之废;他的话言之凿凿,让人警醒。
今年3月2日,被誉为冷战终结者和苏共掘墓人的米哈伊尔‧戈巴乔夫在自己80寿辰时曾对当前俄罗斯的民主现状及现任领导人普京和梅德韦杰夫,再度提出批评。他说,俄罗斯的民主是刻意模仿的,并不是真正的民主,因为议会和司法部门都不能独立于政府的意志工作。他还指责现任总理普京和总统梅德韦杰夫“攻击自由和人权”,让这个国家倒退回到了前苏联时期。俄罗斯现在面临着很多的问题,包括食品、药品和能源价格飞涨,“说得很多,但是什么都没有做”。
“国会、法院、总统、总理等等,我们应有尽有,但这些都是赝品。”戈巴乔夫说:“我们有机构,但无法运作;我们有法律,但无法执行。”他认为现在的团结俄罗斯党(United Russia)如同共产党的翻版。目前俄罗斯的民主并非真正的民主,仅是在学着西方做样子。”《新报》(Novaya Gazeta)
我们早先引用过俄罗斯文豪抨击俄罗斯先行政治制度之说法——“在一部采访索尔仁尼琴的访谈片子里,这位几乎很少言及各国政治制度细节的伟大作家,却对他自己国家的体制,发出不满之声。首先,他扬言西方资本一直以来就是支持布尔什维克的;第二,他们自己的国家资源被‘三百人’高层所垄断;三,这些人收受贿赂,恶贯满盈。”(《对话索尔什尼琴/The Dialogues with Solzhenitsyn》-2007年版/刘自立《俄罗斯思想辨正》)
于是,这些“恶贯满盈”的普京们,还要被支持他的人(含中国人)如何吹捧、肯定和渲染呢?索氏2007年时,并未预言以后普京们上演的寡廉鲜耻的所谓选举和再任丑剧;但是,既然是恶贯满盈者执政,自然不会有什么好果子留给俄罗斯人,留给世界。一个侧面的观察是,内政延续外交的观察,现在可以稍稍倒装一下,变为“外交反射内政”,揭示内政,暴露内政;也正好说明俄罗斯屡屡和中共共识、共性、共行之极权,专制共演,他们一起反对人权,反对自由,反对美国;最近的例证是——他们在联合国共同反对制裁和谴责叙利亚屠杀政权的倒行逆施,并为阿萨德的类似卡扎非的“六四”镇压,寻找合法性——这当然是联合国这个机构,反对联合国人权宣言的荒诞版本的再次出演。而所有这些细节,雄辩地证实了俄罗斯现行政权的威权性质或者黑帮性质——他严重脱轨于世界人权良知和政治普世规则。这个外交反衬内政的例子,从属于一个概念,就是列宁宣称的、“变世界大战为国内革命战争”——这个例子也说明了中共外交和内政的一合。(一直以来,中国内政和外交的契合与分疏,是中国学人很少涉及的课题。这个课题,除去李慎之先生言及于兹,很少为外人道——我们中国人一直在回避和忽略这个课题。从几次日内瓦会议,万隆会议;到周恩来的大规模出访;从中共加入联合国,到六四以后的中美外交关系;诸如此类的外交如何折射了中国的内政,是乃国人学人语焉不详的盲点。这个盲点自然含括中俄之间一系列反美,反欧的外交契合和外交沆瀣。)这种勾结,难道仅仅出于偶合,于普京之内政丝毫无涉无碍?那么,除去普京的明确的中俄轴心反美论外,更加具备本质性质的普京内政之由来与发展,又是如何。这当然是本文的重点和关键。我们看到,这个主题有回到苏联是不是具备反对党,反对派于改革之前之课题。这个课题,给中国反对派主张者以何种启示,当然也是本文重点。我们分别予以简析之。
三
有作者十分清晰扼要地解释了普京坐大的实质原因。这个因素就是,普京所谓“政权党”的权力定位;这个定位,实在是极权主义和专制主义无限权力的延续和变种。“俄罗斯政党体制历经4个时期的演变,完成了由无序、混乱到有序、稳定的发展过程.然而,与西方国家传统的政党政治相比,俄罗斯的政党制度存在着明显缺陷:
“其一,政党的发育不足,缺乏有广泛群众基础的大党。其二,政党的地位和作用受到限制。其三,政党与政权相脱节。普京执政以来,俄罗斯议会中首次出现了起主导作用的‘政权党’。为进一步巩固‘政权党’的地位,实现政党与政权、政党利益与政权利益的真正结合,普京提出了一系列改革俄罗斯政党制度的措施,其核心内容是:政权可以利用行政手段,对威胁政权稳定的政党实行监督(请看看毛对于八个所谓民主党派的、同样是所谓威胁,监督和使用行政手段……);在俄罗斯建立一个由几个大党组成的多党政体(这几个大党……就是朝向权力党的唯一党制发展的借口);在政权力量的作用下,促使‘政权党’最终成为真正意义上的执政党(这是典型的、回归苏联的政治倾向——‘执政党’之外,一无所有)。但是,普京政党制度改革的结果,一方面,固然有利于加强‘政权党’的作用与政权对政党的控制,但另一方面,也对执政党和现政权的优势地位提出了新的挑战。(这个挑战,与其说是来自其他势力,不如说是倾向于普京挑战对于挑战的挑战!)”(资料/下同)
这是俄罗斯最终从改革时期,倒退到总统权力高于一切之结果。这个结果的结果,就是政权党=普京再执政十几年之久。那么,这个结果是如何一路走来?人们只要上溯到俄罗斯所谓多党制度之发端不足,演变畸形和最终形同虚设,即可得出结论——这个结论和俄罗斯人轻视普世价值,民主路径和自由根本的专制主义历史几乎一脉而续之。事情可以从网间刊载的苏联-俄罗斯改革历程之变型记里看出端倪,得出轮廓。我们扼要叙述评论之:
“2002年4月‘统一俄罗斯’党召开第一届全俄代表大会,宣告该党正式成立。这一时期,‘左派’政党主要以‘俄罗斯联邦共产党’、‘俄罗斯农业党’为代表,它们主张:坚持社会主义选择,反对在俄罗斯建立西方式社会政治经济制度;‘右派’政党主要有‘右翼力量联盟’、‘亚博卢集团’等,它们大多主张激进的社会改革,建立西方式的政治经济模式;‘中派’政党主要是俄罗斯独立后从‘民主派’阵营中分化出来的政党,它们大多与官方关系良好,许多中派领袖都曾担任过政府高官.但由于政治主张存在差异,中派政党又可分为‘中左’、中间和‘中右’三派政党;‘民族主义政党’主要指以‘俄罗斯自由民主党’为代表的持极端民族主义主张的政党。
“从1993年10月到,2000年7月,俄罗斯先后颁布实施了8部有关议会选举的联邦法律和法规,其中都涉及有关政党参加选举活动的内容。
“这主要表现为,1992~,1993年期间占议会多数的政府反对派和以叶利钦为首的执行权力机关之间,围绕国家权力和经济政策进行的激烈斗争以及,1993年12月按照新宪法和议会选举法举行的第一届议会选举.按照,1993年议会选举法,俄罗斯国家杜马由450名代表组成,其中225名代表由获得5%以上选票的政党按照比例代表制的原则选举产生,另外225名代表则在单一选区按照多数代表制原则选举产生。
“1993年十月事件后,一些以极端方式与政府对抗的左派和民族主义政党被宣布解散,另一些中派政党和政治组织也因影响力下降而逐渐停止活动 。”
这是一个大致的情形。其中不乏苏联/俄罗斯改革前后各种势力的纠结和消长。但是,这个紧张的关系呈现了俄罗斯改革先天不足的政治发育。所有这些政党,都是改革的产物而不是(改革为)政党反对党反对派之产物。之所以这样界定俄罗斯政党政治,主要可能是,1,如果改革前反对派政治势力并未形成足以对抗政府和执政党的制衡势力,那么,这些反对党沦为陪衬和花瓶的作用就会日益张显而呈现逐步退出制衡游戏的状态。2,俄罗斯左派的实力制衡本身就是右翼势力借口消除他的原因——就像中国模式里面,如果毛派制衡右翼资本集团,这个制衡本身就是缺乏先天的优势和理据,因为他不同于在非马克思主义政治博弈世道中遵照价值合法性和政治投机性。3,这个势头的反向作用表现在俄罗斯议会左翼势力的不智选择——这个议会多数导致叶利钦右翼势力做大且直接消灭了本该在右翼势力中寻找制衡实力的一般原则;“占议会多数的政府反对派和以叶利钦为首的执行权力机关之间,围绕国家权力和经济政策进行的激烈斗争”4,这是所谓新式独裁和偏执发效和做大的一个基本原因。5,左翼制衡势力的式微,“一些以极端方式与政府对抗的左派和民族主义政党被宣布解散,”6,于是右翼独裁和普京做大的可能性由此发端;如下绍述:
“2005年4月,普京在访问法国时,公开对媒体表示,他将遵守俄罗斯宪法,不会谋求第三次连任总统职位,但不排除以其他的方式参与政治活动.此间,有分析人士认为,普京很有可能将担任议会政权党的领袖,领导议会和政府,2012年再谋求第三次竞选总统。”这个猜测不幸言中。普京之所以能够肆无忌惮企图和实际当选第三任总统,是因为其操作政治游戏,选举规制和凌驾党政之上的准备作业业已完成。
“在2003年议会选举前,俄共曾吸纳了一大批大企业家作为党的议会候选人,试图靠这些有资金、有影响的‘同路人’来壮大党的社会基础和竞选实力,结果受到社会舆论的指责,俄共因此发生内部分裂,在议会选举中得票率也大幅降低.但俄共等反对派政党与大企业家的联合也引起了普京政权的担忧,此项改革可以认为是主要针对类似现象而设定。”这里的共产党(前苏联)和资本家的联合本身就是俄罗斯/苏联,也是中国的特色。这个特色可以发展成为中国式红色资本家和红色血统者、统治者的直接联姻,也可以一如俄国那样,施行所谓左翼和资本家的联合。这个联合举世皆无,是一个也许是必要的政治制衡现象;但是,这个现象以普京消灭之为结束。主要根据就是,普京可以以消灭共产党为借口消灭资本家。这是上述俄罗斯制衡失败的主因。是不是这样呢?可以再谈之。
“在1993年国家杜马选举中,过半数的单一选区议员是无党派人士;2003年国家杜马选举时,有67位以独立候选人身份当选的议员加入了‘统一俄罗斯’党议员团.根据新的杜马选举法,在以后的议会选举中,此类现象将不再会出现”。此即所谓“元佑党人犹有种,平泉树石已无根”。
“目前,在俄罗斯司法部登记在册的44个政党中,只有统一俄罗斯党(37.3万人)、俄罗斯共产党(10.3万人)、人民党(12.1万人)、俄罗斯生活党(8.2万人)、‘亚博卢’集团(7.3万人)、俄罗斯复兴党(7.2万人)和俄罗斯退休者党(6万人)等7个政党符合新《政党法》对政党党员人数的要求,其余政党的党员人数均在5万人以下,须重新进行登记
“普京 向俄罗斯联邦会议提交的2000年国情咨文。按照2001年《政党法》的规定,政党分支机构的党员人数为100人以上。……参选政党向利益集团‘出售’其候选人名单中的位置(即国家杜马议员席位)的现象在当今俄罗斯已经是一个公开的秘密”。
四
普京主义的由来和发展,如何接续,扭曲,叛离戈氏脉络,大致情形如此。我们引用有关学人资料(资料2/下同)如兹。戈巴乔夫(戈尔巴乔夫)改革初期,关于政党政治和议会政治的情形,是这样的,“考察俄罗斯政党制度的转型,必然要追溯到苏联时期戈尔巴乔夫的改革。根据1990年2月苏共中央全会通过的《走向人道的、民主的社会主义》行动纲领草案中关于实行‘民主化’和‘政治多元化’的决定,1990年3月苏联第三次非常人民代表大会通过了对苏联宪法第六条的修正案,从法律上取消了苏共的领导地位,承认了多党制原则。1991年12月底苏联解体后,俄罗斯政党制度的转型大致经历了三个阶段。”(同上)这个开始的结束和结束的开始,业已种下了一如前述之不同于西方政党政治的发端之详。这个不祥的预言为以后普京恢复苏联式斯大林政党,一党制——政权党铺路积石。我们说过,一切多党政治和反对运动,莫不是建立在改革革命政权之前。因为这种反对党的势力之已然化,使其上台以后自然不会被前政权和后政权轻易吃掉和消化,甚至很难透过异化和变型使之变质甚至消泯。
但是,苏联的民主社会主义和人道社会主义之民主化,多元化之前提设在戈巴乔夫改革政权之后。这个滞后的改革导致反对派势力自然之未形成和发育不足,历练不够。这样的改革给予中国的启示也是非常明确的。中国反对派现在处于不反对,有限反对和反对之间;其反对党建设基本告缺;即便有一些反对党也无关痛痒。这是极权主义下灭反对势力成功之处。这个成功之处给予中国未来就是普京今天一个极大之负面启示。我们如何因应这样的思索实践和路径,坊间固有探索,还嫌极度不确,不够,不成熟,不建全。一句话,如果这个死结不能释然,未来中国即便改革成功,走向中国普京式道路是毫无疑问的。再就是,现在表露的种种迹象说明,中国反对/绥靖势力之所谓太子党一系,林彪(余党)一系,合作派一系,救党派(民主社会主义派而非社会民主主义派)一系……诸如此类,不一而足;唯独缺少一种真正的右翼普世价值派系,作用于大陆、乡村、城市……。这是中国所谓上下互动改革之必须条件的模糊——而所谓上层改革势力受到极权主义并无改革改良空间之实践和理论双向层面的挑战。我们看待戈巴乔夫改革自上而下的客观主义和乐观主义前景,因此倍打折扣。这是所谓中国民主如果不能一步到位,就是一步下陷之二一选择,并无中间道路可言。
续之观察:……俄罗斯政党政治改革之“第一阶段是从俄罗斯联邦宣布独立、苏联解体到1993年12月通过《俄罗斯联邦宪法》。在这一阶段,在俄国出现了成百个、甚至上千个形形色色的政党和政治组织,它们的政治纲领和主张不一,组织情况也差别很大。(这个现象正好说明革命改革前的反对势力阙如。——自立)
——“在拥护叶利钦的右翼‘激进民主派’政党和反对叶利钦的以俄共为首的左翼政党及其他组织之间展开了激烈的斗争。斗争的主要形式是示威游行等街头活动。
——“1993年10月,叶利钦总统与议会之间的矛盾激化(斯托类平时期杜马鼓吹暴力,渲染革命,支持民粹,取消宪治,反对改革,是为前例;见索尔仁尼琴《红轮》——自立),最终导致炮轰‘白宫’流血事件和解散议会(是为反向西方议会政治之叶利钦政治;这个政治双刃于剑,导致总统权力坐大——实际原因还是俄罗斯没有前改革时期成熟的真正的健全的议会政治所致。——自立)
——“1993年12月以全民公决的方式通过了新宪法。宪法宣布:‘在俄罗斯联邦,承认政治多元化和多党制’;‘每个人都享有自由组成社会联合组织的权利’。这奠定了多党制在俄罗斯的宪法基础。”(有基础还是无基础——这是一个问题。——自立)
——“苏联解体后,以叶利钦为首的右翼激进自由派在俄罗斯掌握了国家政权。”“……2002年4月‘统一俄罗斯’党成立,从而使普京总统在议会中获得了比较稳定的依靠力量。”普京操控政党政治起步。
——那么,普京的政党特色,权限和地位(相对于议会和政府)如何,资料表明之(同上):
——“首先,俄国还没有实行由议会多数派政党组织政府的制度。在西方国家,通常由在议会选举中获胜的多数派政党组阁,经议会批准后行使职权。在俄国则不是这样。按照现行的俄罗斯联邦宪法,政府总理由总统提出人选,但须经国家杜马同意。如果杜马三次否决总统提出的人选,总统可以任命总理,同时解散国家杜马,进行新的大选。可见,俄国实行的实际上是‘总统集权制’,有的学者称之为‘超级总统制’。政府总理名义上同时对总统和议会负责,实际上只对总统负责。现在的卡西亚诺夫总理就是由普京提名经杜马同意担任这一职务的,而不属于任何政党。在俄罗斯没有真正意义上的‘执政党’。目前‘统一的俄罗斯’党虽然已成为议会第一大党,许多人把它称为‘政权党’,但其多数党地位并不是在选举中获得的,而是通过在杜马中的各种政治运作而形成的。俄罗斯政党制度要完成向西方式多党制的转型,必须对宪法中的有关条款进行修改。普京总统本人也曾说过,在条件成熟时,会实行‘按政党原则组阁’。但是,什么时候条件才算‘成熟’?普京对此没有作出明确回答。
——“其次,俄罗斯目前存在的政党除了少数几个党有严密的章程、明确的纲领、健全的组织系统和稳定的群众基础外,其他的党都比较松散,党员流动性很大,不能正常开展组织活动。有些党的章程和纲领只是为了在司法部登记而写成的,缺乏认真的论证。有些党只有领导人,没有多少基层组织和党员。有的党主要依靠‘寡头’的支持。这些问题说明俄罗斯政党制度还不够成熟。
——“第三,俄罗斯目前虽然初步形成了由左、中、右三派政党组成的多党制格局,但是,每一派都有几个党。……俄罗斯要实现普京所设想的‘两党制’或‘三党制’,还有相当长的路程要走。”这与其说是走向多党,不如说是削弱之。另外一处资料显示(资料3),“2004年5月26日,普京在向联邦会议发表的国情咨文中表示,2000年以来,俄罗斯‘首次实现了政治经济稳定’,其中政治稳定的一个最主要标志就是:近10年来‘政权党’首次获得议会多数,成为议会第一大党,结束了贯穿叶利钦时期议会反对派与国家执行权力机关的长期争斗,议会与政府之间的关系由抗衡变为合作。
——“为建立和巩固‘政权党’,普京积极推动政党体制改革。其改革思想早在执政之初就已形成。
——“2000年7月,在谈到俄罗斯政党体制存在的问题时,普京指出:‘在一个民主社会中,政党可以确保人民与政权当局之间的经常联系。借助选举,政党这种最重要的手段目前已获得了最好的发展机会。没有党派就不可能推行多数派的政策,也不可能保护少数派的立场。在其他国家多年的议会制和多党制传统的反衬下,我们的政党体系存在的不足显得尤为突出……俄罗斯所需要的是有广泛支持和稳定威望的政党,而不是一个接一个的、靠当局庇护但又想取代当局的官僚党。经验证明,这种组织一旦从特定环境转入竞争环境马上就会夭折。’”
——“ 可以看出,在对待政党的态度和建立成熟政党体制问题上普京与叶利钦有着很大区别,产生这种区别的原因主要有二:
——“(1)普京执政后的政党格局已发生了变化。叶利钦时期,以俄共为首的政府反对派始终控制着议会多数,而政权‘人为’建立的‘政权党’在议会中根本无法与政府反对派相抗衡。普京执政后,利用民众社会情绪的变化,有意促成中派政党的联合,已有在议会现有党派基础上组建强有力‘权党’的可能。同时,他对俄共等议会反对派采取分化瓦解与重点打击的方针,动摇了俄共在议会中的优势地位。
——“(2)普京与叶利钦政权所依靠的社会政治力量不同。叶利钦依靠的主要是‘金融寡头’和‘家族’势力,对政党则采取利用或压制的策略。普京所依靠的主要是民众和强力部门的支持,并始终与‘金融寡头’和‘家族’势力保持距离。”(资料3)
是的,普京的权力意志一旦得逞,俄罗斯改革势必面临北京人大、政协那样的“多党”和“议会”状态——关键问题是,普京这个“超级总统”会不会朝向真正意义上的多党,抑或,完全相反。俄罗斯政治路径,从来没有施行过欧美方式,抑或,基本上处在积弱和虚置阶段。从维特和斯托雷平改革时期以来,俄国杜马就扮演着一种符合涅恰耶夫和列宁的角色。俄国暴动传统滋生的十月革命传统和二月革命传统,并未让西方革命、改革、分权、制衡系统真正成熟和运作起来(二月革命,始终伴随着德摩克力斯剑之威胁——十月革命——而十月革命的终极价值,就是伴随着二月革命以前,一直以来存在和发展的俄罗斯民粹暴动)。赫鲁晓夫的改革之最大助力,来自朱可夫的寡头支持;其成功来自其台上、台下运作,并未看出有民间势力和势道参与政治进程——那些索尔仁尼琴,那些萨哈罗夫加之那些伟大的文学家,音乐家,哲学家并未参与到戈巴乔夫直接的政治变化进程之中——说他们仅仅是伟大道义的、尊严的、非面包(含面包)之改革精神载体,固然未错,但是,政治路径,并不是他们先在之巡神派,路标派,后进之诗人、学者、科学家可以外在于之之进程。问题的关键就在这里。我们绍述之苏联改革之内,外部因素如此。这些外因素,源自西方世界之强大冷战压力,冷战价值和冷战思维——一些反对冷战者,极力回避反苏冷战的功德,是乃歪曲历史和价值之绥靖主义乱说——这个伟大冷战价值正是苏联解体和美国得胜的原因。可惜,美国压制逼迫和瓦解苏联的同时,沆瀣毛国中共,使得苏联瓦解,中共崛起。这是战略和战策的一中得失,一种转换和辨正。
而俄罗斯/苏联内部反对党及反对派让出政治参与,留下政治真空之举,造就了现今俄罗斯的政治普京化。这些政治因素阙如,就在于俄罗斯人一直以来不知道如何借鉴之政治路径,是源于西方方式的反对党、反对派,议会政治之真谛,而不是俄罗斯特色可以取代的;参与之而非徘徊于外之纯精神追求留下的一种空白;这个空白即是,专制寡头前有列宁,后有普京,就会乘虚而入。这是历史,也是现实。这是非常可悲的俄罗斯价值或言非价值操作之结果。这个水果就是毒果的结果,让那些过分夸大戈巴乔夫作用者,在普京复辟面前汗颜无适,毋庸赘言。这是我们看待普京这个KGB玩弄民主,摧毁之,异化之,酿成的大悲剧。
总结而言,如果说“苏联改革模式”并未以因为戈巴乔夫模式而走向所谓进步而是倒退,那么,美国扮演的前冷战角色和后扮演的政治绥靖主义、模糊主义和妥协主义,正是普京可以玩弄民主于鼓掌之上之另一大原因。这个普京主义,倒退苏联/俄国改革之事实,并不会因此罢手——下一个玩弄民主的高手或许出在中国,中国现在的政治舆情,正好是掌握宣传、经济、政治、社会资源之太子党及其右翼附庸。这个迹象说明,如果中共巧施普京主义民主自由之伪,那么,中共软、硬势力相互作用于中国民运的可乘之机,就会大大发挥和得势。这是我们估价普京倒退带给国人和民运的一个启示。也是问题概述之要点。以俄为师的今后悲剧会不会上演,亟待中国有识之士再三、再四严重考虑之。
换言之,如何走向,中国明天,是不是普京今天?是为严峻之问也。
(注:资料援引自李兴耕、薛福岐、李雅君诸公有关文章。在此表示感谢!)
——普京与“政权党”的政治倒退
一
苏联改革时没有反对党(保守地讲,是发育不足,如下述)。这是一个重要考量。没有反对党的政治改革,也能多少产生一些变化,甚至是天翻地覆的变化;但是这个改革之天(俄罗斯正统),改革之地(俄罗斯政治社会文化……),却不是西方政治宗教之应有之天地,是改换了门庭却不改院内体制装潢和布置的一种奇特之外观演变。这个外观演变的实质,就是导致民主的名存实亡,导致新专制主义政体的崔生——这个政体的准确内涵,既不是简单的斯大林主义复辟,也不是彻底反斯大林之反复辟——这和普京这个前KGB特务对斯大林情有独钟不无干系。虽然如此,俄罗斯变化之忧,变化之喜,直到今天,还是充满变数、值得辩论的主题。这个主题就是,围绕何以经过长时间政治较量和试验,普京主义终于东山再起,几乎遮蔽了俄罗斯民主。
这次普京宣布他和梅德维杰夫的总统总理双簧戏之预演,证实了俄罗斯朝向专制主义传统开始起步走——至于他是不是会转过专制径直走向极权,人们要拭目以待——因为,如果普京的党阀党统党治一旦长久维持一个名义上的而不是实质上的多党治,那么,这个名存实亡的“多党治”,就会转向实质上的一党制而彻底覆灭俄罗斯改革。这个改革起源于赫鲁晓夫之批判斯大林;而后,赫鲁晓夫镇压了匈牙利同样的改革且绞死纳吉。所以,赫鲁晓夫的改革如何估价,可以说是一半对一半。在此课题上,俄罗斯弱极权主义之赫鲁晓夫统治,批判了中国的文革,大跃进,文化摧残和人头迫害,是肯定赫鲁晓夫的另外一个侧面。戈尔乔夫的改革,和赫鲁晓夫的改革之关键路径和内涵是一致的,其从头到尾乃为一种自上而下的改革,而有异于一切走上民主道路之反对派政治。我们说,俄罗斯改革之前并未形成一个反对派政治。于是,俄罗斯政治变化缺少了普世意义上的反对党政治方式和实质。这是他们的改革之所以会十分容易走回头路的基本原因。
相反,从历史的常识和国别的革命、改革出发,加以观察,人们发现,民主实现的路径莫不是自下而上的反对派运动催生之,逼迫之,导致之。这是政治理论和社会现实的要求,也是历史常态、社会阶级分立和政治阶级权限使然。换言之,西方共和意义上的财富,权利,个体,契约的产生,导致自古代以来民主之基建立于共和规制之上之根据。这个共和规制的内涵,就是允许各阶级共识权限,以为其立法和立基之根本;而各阶级立法权力的实现,就是施行民主程序和(后来)代议制选举之政制;这个政治的代议制内涵和本质,就是要允许反对派和多元化的政治存在(代表之涵义在此)。多元化政治存在的历史不是自然形成,而是倚仗反对派势力、实力和发展为之争夺,为之抗争而形成而奠基。这些例子,本于一切走上民主的国家之政治路径,唯独可以排除苏联的所谓改革——当然,也排除中国改革之伪善和积弊性质,自当另言。
我们看到,英、法革命以前几百年的议会政治(即反对派政治——含教派皇权的最初对立、制衡),在基础上形成了多元政治。
美国阶层和阶级分疏,直接派生出美国的两党党政治:托马斯•杰弗逊建立了以自由职业者为主民主共和党(民主党)。投机家,商人,投资者,南部的大地主则参加或拥护汉密尔顿的联邦党(后来的共和党)。使华盛顿期望的一党制度落空。
日本明治维新时期“期成议会”之大隈,板垣之反对党性质,也同样明确。含南非(曼德拉的政治势力),含印度(甘地的政治势力——相对于英国殖民当局)等国家之反对党制衡当局的政治演变模式。
所有这些反对党政治,不单形成了他们日后民主政治的前提,而且继续、继承了西方原自古代(希腊民主),中世纪(中世纪自由市自由港等)民主自治之传统。这是俄罗斯政治历史上本来阙如,后来也并未发展成型的政党政治之规制,之运作,之制衡。俄罗斯反对派之列宁主义,最后取消了他们主张的、甚至是苏维埃政权性质,转换为取消苏维埃的列宁主义专制——而更早的巡神派和路标派,排除了政治路径的世俗化抗争,并以躲到巴黎以宗教口实咒骂苏联为其唯一能事——而这个传统,负面增加了俄罗斯知识分子让出政治斗争的党派实践而崇尚文学宗教和虚无清谈的某种虚幻主义。于是,肇始于戈巴乔夫的改革,并未逃脱俄罗斯政治的宿命。也是其改革模式之所以脆弱,积弊,危险所处。这是一个历史比对的课题,自然可以深究严索。我们说,如果出现对于俄罗斯政治改变的盲目肯定,而忽略了上述多党政治的前提之阙如,之反思,之追索,人们奢谈转型和改革的妄议就会泛滥;而这个泛滥,就会为日后中国改革“不需要反对党/派”,提供理据和口实;这是危害巨大的一种虚妄。
二
国人说过一句话;这句话现在变成三句话。一句话是,苏联的今天就是中国的明天。这句话“被”实现了——被毛泽东实现了,在那个众人皆知的1949年(虽然,以后发生了拥护和反对苏联的种种盲目言行……)。
第二句话,俄罗斯的今天就是中国的明天。这句话的俄罗斯就是指戈巴乔夫和叶利钦的改革之俄罗斯。这个话又被1978—1979年的邓小平改革落实为钱、权改革和劫掠(第二次,从国有制向私有制的劫掠)。
于是我们现在要看第三句话如何被-落实。这个“被-落实”,内涵更多——他直接接轨于普京的政治倒退——如果这个接轨被实现,那么,三次之今天,之明天,就会完全成为被和谐,被变型,被堕落的社会倒退和政治(负面)转型取代。
而这个负面转型带来很多值得人们深思的重大课题。第一个课题就是,中国人膜拜的苏联和俄罗斯改革模式究为何物?他和西方民主化,东方民主潮流是不是一体多面,可以模仿,可以照搬的货色?抑或,这个俄罗斯/苏联改革模式,本质上就是一种虚妄和伪装的转型——这种转型,不过是专制制度本身的一种演变。于是,苏联解体以后,俄罗斯普京模式是不是沙皇专制模式的重复;这个普京的改革是不是倒退于沙皇,抑或是倒退于斯大林……这些,当然有待人们进而探讨。二,我们说,如果这个课题转向中国改革,人们又要如何思索和定位。就是,中国政治改革是不是可以简单复行苏联模式,施行不要反对派的,自上而下的变动和发展。这个苏联原理究竟如何定位中国(温改革?)/俄罗斯普京政治于今天;这个普京政治模式是不是中国政治的明天?……从几个方面看待这个课题。首先,我们看见戈巴乔夫自己否定了俄罗斯现政治;谓其不具备三权分立;虽然,这个说法并未一统于俄罗斯知识界,也并未一统于关乎其类的中国知识分子。但是,戈巴乔夫这位改革鼻祖确十分明确地否认了他的国家现在不是民主国家;开始于他的改革,于今转向三权分立之废;他的话言之凿凿,让人警醒。
今年3月2日,被誉为冷战终结者和苏共掘墓人的米哈伊尔‧戈巴乔夫在自己80寿辰时曾对当前俄罗斯的民主现状及现任领导人普京和梅德韦杰夫,再度提出批评。他说,俄罗斯的民主是刻意模仿的,并不是真正的民主,因为议会和司法部门都不能独立于政府的意志工作。他还指责现任总理普京和总统梅德韦杰夫“攻击自由和人权”,让这个国家倒退回到了前苏联时期。俄罗斯现在面临着很多的问题,包括食品、药品和能源价格飞涨,“说得很多,但是什么都没有做”。
“国会、法院、总统、总理等等,我们应有尽有,但这些都是赝品。”戈巴乔夫说:“我们有机构,但无法运作;我们有法律,但无法执行。”他认为现在的团结俄罗斯党(United Russia)如同共产党的翻版。目前俄罗斯的民主并非真正的民主,仅是在学着西方做样子。”《新报》(Novaya Gazeta)
我们早先引用过俄罗斯文豪抨击俄罗斯先行政治制度之说法——“在一部采访索尔仁尼琴的访谈片子里,这位几乎很少言及各国政治制度细节的伟大作家,却对他自己国家的体制,发出不满之声。首先,他扬言西方资本一直以来就是支持布尔什维克的;第二,他们自己的国家资源被‘三百人’高层所垄断;三,这些人收受贿赂,恶贯满盈。”(《对话索尔什尼琴/The Dialogues with Solzhenitsyn》-2007年版/刘自立《俄罗斯思想辨正》)
于是,这些“恶贯满盈”的普京们,还要被支持他的人(含中国人)如何吹捧、肯定和渲染呢?索氏2007年时,并未预言以后普京们上演的寡廉鲜耻的所谓选举和再任丑剧;但是,既然是恶贯满盈者执政,自然不会有什么好果子留给俄罗斯人,留给世界。一个侧面的观察是,内政延续外交的观察,现在可以稍稍倒装一下,变为“外交反射内政”,揭示内政,暴露内政;也正好说明俄罗斯屡屡和中共共识、共性、共行之极权,专制共演,他们一起反对人权,反对自由,反对美国;最近的例证是——他们在联合国共同反对制裁和谴责叙利亚屠杀政权的倒行逆施,并为阿萨德的类似卡扎非的“六四”镇压,寻找合法性——这当然是联合国这个机构,反对联合国人权宣言的荒诞版本的再次出演。而所有这些细节,雄辩地证实了俄罗斯现行政权的威权性质或者黑帮性质——他严重脱轨于世界人权良知和政治普世规则。这个外交反衬内政的例子,从属于一个概念,就是列宁宣称的、“变世界大战为国内革命战争”——这个例子也说明了中共外交和内政的一合。(一直以来,中国内政和外交的契合与分疏,是中国学人很少涉及的课题。这个课题,除去李慎之先生言及于兹,很少为外人道——我们中国人一直在回避和忽略这个课题。从几次日内瓦会议,万隆会议;到周恩来的大规模出访;从中共加入联合国,到六四以后的中美外交关系;诸如此类的外交如何折射了中国的内政,是乃国人学人语焉不详的盲点。这个盲点自然含括中俄之间一系列反美,反欧的外交契合和外交沆瀣。)这种勾结,难道仅仅出于偶合,于普京之内政丝毫无涉无碍?那么,除去普京的明确的中俄轴心反美论外,更加具备本质性质的普京内政之由来与发展,又是如何。这当然是本文的重点和关键。我们看到,这个主题有回到苏联是不是具备反对党,反对派于改革之前之课题。这个课题,给中国反对派主张者以何种启示,当然也是本文重点。我们分别予以简析之。
三
有作者十分清晰扼要地解释了普京坐大的实质原因。这个因素就是,普京所谓“政权党”的权力定位;这个定位,实在是极权主义和专制主义无限权力的延续和变种。“俄罗斯政党体制历经4个时期的演变,完成了由无序、混乱到有序、稳定的发展过程.然而,与西方国家传统的政党政治相比,俄罗斯的政党制度存在着明显缺陷:
“其一,政党的发育不足,缺乏有广泛群众基础的大党。其二,政党的地位和作用受到限制。其三,政党与政权相脱节。普京执政以来,俄罗斯议会中首次出现了起主导作用的‘政权党’。为进一步巩固‘政权党’的地位,实现政党与政权、政党利益与政权利益的真正结合,普京提出了一系列改革俄罗斯政党制度的措施,其核心内容是:政权可以利用行政手段,对威胁政权稳定的政党实行监督(请看看毛对于八个所谓民主党派的、同样是所谓威胁,监督和使用行政手段……);在俄罗斯建立一个由几个大党组成的多党政体(这几个大党……就是朝向权力党的唯一党制发展的借口);在政权力量的作用下,促使‘政权党’最终成为真正意义上的执政党(这是典型的、回归苏联的政治倾向——‘执政党’之外,一无所有)。但是,普京政党制度改革的结果,一方面,固然有利于加强‘政权党’的作用与政权对政党的控制,但另一方面,也对执政党和现政权的优势地位提出了新的挑战。(这个挑战,与其说是来自其他势力,不如说是倾向于普京挑战对于挑战的挑战!)”(资料/下同)
这是俄罗斯最终从改革时期,倒退到总统权力高于一切之结果。这个结果的结果,就是政权党=普京再执政十几年之久。那么,这个结果是如何一路走来?人们只要上溯到俄罗斯所谓多党制度之发端不足,演变畸形和最终形同虚设,即可得出结论——这个结论和俄罗斯人轻视普世价值,民主路径和自由根本的专制主义历史几乎一脉而续之。事情可以从网间刊载的苏联-俄罗斯改革历程之变型记里看出端倪,得出轮廓。我们扼要叙述评论之:
“2002年4月‘统一俄罗斯’党召开第一届全俄代表大会,宣告该党正式成立。这一时期,‘左派’政党主要以‘俄罗斯联邦共产党’、‘俄罗斯农业党’为代表,它们主张:坚持社会主义选择,反对在俄罗斯建立西方式社会政治经济制度;‘右派’政党主要有‘右翼力量联盟’、‘亚博卢集团’等,它们大多主张激进的社会改革,建立西方式的政治经济模式;‘中派’政党主要是俄罗斯独立后从‘民主派’阵营中分化出来的政党,它们大多与官方关系良好,许多中派领袖都曾担任过政府高官.但由于政治主张存在差异,中派政党又可分为‘中左’、中间和‘中右’三派政党;‘民族主义政党’主要指以‘俄罗斯自由民主党’为代表的持极端民族主义主张的政党。
“从1993年10月到,2000年7月,俄罗斯先后颁布实施了8部有关议会选举的联邦法律和法规,其中都涉及有关政党参加选举活动的内容。
“这主要表现为,1992~,1993年期间占议会多数的政府反对派和以叶利钦为首的执行权力机关之间,围绕国家权力和经济政策进行的激烈斗争以及,1993年12月按照新宪法和议会选举法举行的第一届议会选举.按照,1993年议会选举法,俄罗斯国家杜马由450名代表组成,其中225名代表由获得5%以上选票的政党按照比例代表制的原则选举产生,另外225名代表则在单一选区按照多数代表制原则选举产生。
“1993年十月事件后,一些以极端方式与政府对抗的左派和民族主义政党被宣布解散,另一些中派政党和政治组织也因影响力下降而逐渐停止活动 。”
这是一个大致的情形。其中不乏苏联/俄罗斯改革前后各种势力的纠结和消长。但是,这个紧张的关系呈现了俄罗斯改革先天不足的政治发育。所有这些政党,都是改革的产物而不是(改革为)政党反对党反对派之产物。之所以这样界定俄罗斯政党政治,主要可能是,1,如果改革前反对派政治势力并未形成足以对抗政府和执政党的制衡势力,那么,这些反对党沦为陪衬和花瓶的作用就会日益张显而呈现逐步退出制衡游戏的状态。2,俄罗斯左派的实力制衡本身就是右翼势力借口消除他的原因——就像中国模式里面,如果毛派制衡右翼资本集团,这个制衡本身就是缺乏先天的优势和理据,因为他不同于在非马克思主义政治博弈世道中遵照价值合法性和政治投机性。3,这个势头的反向作用表现在俄罗斯议会左翼势力的不智选择——这个议会多数导致叶利钦右翼势力做大且直接消灭了本该在右翼势力中寻找制衡实力的一般原则;“占议会多数的政府反对派和以叶利钦为首的执行权力机关之间,围绕国家权力和经济政策进行的激烈斗争”4,这是所谓新式独裁和偏执发效和做大的一个基本原因。5,左翼制衡势力的式微,“一些以极端方式与政府对抗的左派和民族主义政党被宣布解散,”6,于是右翼独裁和普京做大的可能性由此发端;如下绍述:
“2005年4月,普京在访问法国时,公开对媒体表示,他将遵守俄罗斯宪法,不会谋求第三次连任总统职位,但不排除以其他的方式参与政治活动.此间,有分析人士认为,普京很有可能将担任议会政权党的领袖,领导议会和政府,2012年再谋求第三次竞选总统。”这个猜测不幸言中。普京之所以能够肆无忌惮企图和实际当选第三任总统,是因为其操作政治游戏,选举规制和凌驾党政之上的准备作业业已完成。
“在2003年议会选举前,俄共曾吸纳了一大批大企业家作为党的议会候选人,试图靠这些有资金、有影响的‘同路人’来壮大党的社会基础和竞选实力,结果受到社会舆论的指责,俄共因此发生内部分裂,在议会选举中得票率也大幅降低.但俄共等反对派政党与大企业家的联合也引起了普京政权的担忧,此项改革可以认为是主要针对类似现象而设定。”这里的共产党(前苏联)和资本家的联合本身就是俄罗斯/苏联,也是中国的特色。这个特色可以发展成为中国式红色资本家和红色血统者、统治者的直接联姻,也可以一如俄国那样,施行所谓左翼和资本家的联合。这个联合举世皆无,是一个也许是必要的政治制衡现象;但是,这个现象以普京消灭之为结束。主要根据就是,普京可以以消灭共产党为借口消灭资本家。这是上述俄罗斯制衡失败的主因。是不是这样呢?可以再谈之。
“在1993年国家杜马选举中,过半数的单一选区议员是无党派人士;2003年国家杜马选举时,有67位以独立候选人身份当选的议员加入了‘统一俄罗斯’党议员团.根据新的杜马选举法,在以后的议会选举中,此类现象将不再会出现”。此即所谓“元佑党人犹有种,平泉树石已无根”。
“目前,在俄罗斯司法部登记在册的44个政党中,只有统一俄罗斯党(37.3万人)、俄罗斯共产党(10.3万人)、人民党(12.1万人)、俄罗斯生活党(8.2万人)、‘亚博卢’集团(7.3万人)、俄罗斯复兴党(7.2万人)和俄罗斯退休者党(6万人)等7个政党符合新《政党法》对政党党员人数的要求,其余政党的党员人数均在5万人以下,须重新进行登记
“普京 向俄罗斯联邦会议提交的2000年国情咨文。按照2001年《政党法》的规定,政党分支机构的党员人数为100人以上。……参选政党向利益集团‘出售’其候选人名单中的位置(即国家杜马议员席位)的现象在当今俄罗斯已经是一个公开的秘密”。
四
普京主义的由来和发展,如何接续,扭曲,叛离戈氏脉络,大致情形如此。我们引用有关学人资料(资料2/下同)如兹。戈巴乔夫(戈尔巴乔夫)改革初期,关于政党政治和议会政治的情形,是这样的,“考察俄罗斯政党制度的转型,必然要追溯到苏联时期戈尔巴乔夫的改革。根据1990年2月苏共中央全会通过的《走向人道的、民主的社会主义》行动纲领草案中关于实行‘民主化’和‘政治多元化’的决定,1990年3月苏联第三次非常人民代表大会通过了对苏联宪法第六条的修正案,从法律上取消了苏共的领导地位,承认了多党制原则。1991年12月底苏联解体后,俄罗斯政党制度的转型大致经历了三个阶段。”(同上)这个开始的结束和结束的开始,业已种下了一如前述之不同于西方政党政治的发端之详。这个不祥的预言为以后普京恢复苏联式斯大林政党,一党制——政权党铺路积石。我们说过,一切多党政治和反对运动,莫不是建立在改革革命政权之前。因为这种反对党的势力之已然化,使其上台以后自然不会被前政权和后政权轻易吃掉和消化,甚至很难透过异化和变型使之变质甚至消泯。
但是,苏联的民主社会主义和人道社会主义之民主化,多元化之前提设在戈巴乔夫改革政权之后。这个滞后的改革导致反对派势力自然之未形成和发育不足,历练不够。这样的改革给予中国的启示也是非常明确的。中国反对派现在处于不反对,有限反对和反对之间;其反对党建设基本告缺;即便有一些反对党也无关痛痒。这是极权主义下灭反对势力成功之处。这个成功之处给予中国未来就是普京今天一个极大之负面启示。我们如何因应这样的思索实践和路径,坊间固有探索,还嫌极度不确,不够,不成熟,不建全。一句话,如果这个死结不能释然,未来中国即便改革成功,走向中国普京式道路是毫无疑问的。再就是,现在表露的种种迹象说明,中国反对/绥靖势力之所谓太子党一系,林彪(余党)一系,合作派一系,救党派(民主社会主义派而非社会民主主义派)一系……诸如此类,不一而足;唯独缺少一种真正的右翼普世价值派系,作用于大陆、乡村、城市……。这是中国所谓上下互动改革之必须条件的模糊——而所谓上层改革势力受到极权主义并无改革改良空间之实践和理论双向层面的挑战。我们看待戈巴乔夫改革自上而下的客观主义和乐观主义前景,因此倍打折扣。这是所谓中国民主如果不能一步到位,就是一步下陷之二一选择,并无中间道路可言。
续之观察:……俄罗斯政党政治改革之“第一阶段是从俄罗斯联邦宣布独立、苏联解体到1993年12月通过《俄罗斯联邦宪法》。在这一阶段,在俄国出现了成百个、甚至上千个形形色色的政党和政治组织,它们的政治纲领和主张不一,组织情况也差别很大。(这个现象正好说明革命改革前的反对势力阙如。——自立)
——“在拥护叶利钦的右翼‘激进民主派’政党和反对叶利钦的以俄共为首的左翼政党及其他组织之间展开了激烈的斗争。斗争的主要形式是示威游行等街头活动。
——“1993年10月,叶利钦总统与议会之间的矛盾激化(斯托类平时期杜马鼓吹暴力,渲染革命,支持民粹,取消宪治,反对改革,是为前例;见索尔仁尼琴《红轮》——自立),最终导致炮轰‘白宫’流血事件和解散议会(是为反向西方议会政治之叶利钦政治;这个政治双刃于剑,导致总统权力坐大——实际原因还是俄罗斯没有前改革时期成熟的真正的健全的议会政治所致。——自立)
——“1993年12月以全民公决的方式通过了新宪法。宪法宣布:‘在俄罗斯联邦,承认政治多元化和多党制’;‘每个人都享有自由组成社会联合组织的权利’。这奠定了多党制在俄罗斯的宪法基础。”(有基础还是无基础——这是一个问题。——自立)
——“苏联解体后,以叶利钦为首的右翼激进自由派在俄罗斯掌握了国家政权。”“……2002年4月‘统一俄罗斯’党成立,从而使普京总统在议会中获得了比较稳定的依靠力量。”普京操控政党政治起步。
——那么,普京的政党特色,权限和地位(相对于议会和政府)如何,资料表明之(同上):
——“首先,俄国还没有实行由议会多数派政党组织政府的制度。在西方国家,通常由在议会选举中获胜的多数派政党组阁,经议会批准后行使职权。在俄国则不是这样。按照现行的俄罗斯联邦宪法,政府总理由总统提出人选,但须经国家杜马同意。如果杜马三次否决总统提出的人选,总统可以任命总理,同时解散国家杜马,进行新的大选。可见,俄国实行的实际上是‘总统集权制’,有的学者称之为‘超级总统制’。政府总理名义上同时对总统和议会负责,实际上只对总统负责。现在的卡西亚诺夫总理就是由普京提名经杜马同意担任这一职务的,而不属于任何政党。在俄罗斯没有真正意义上的‘执政党’。目前‘统一的俄罗斯’党虽然已成为议会第一大党,许多人把它称为‘政权党’,但其多数党地位并不是在选举中获得的,而是通过在杜马中的各种政治运作而形成的。俄罗斯政党制度要完成向西方式多党制的转型,必须对宪法中的有关条款进行修改。普京总统本人也曾说过,在条件成熟时,会实行‘按政党原则组阁’。但是,什么时候条件才算‘成熟’?普京对此没有作出明确回答。
——“其次,俄罗斯目前存在的政党除了少数几个党有严密的章程、明确的纲领、健全的组织系统和稳定的群众基础外,其他的党都比较松散,党员流动性很大,不能正常开展组织活动。有些党的章程和纲领只是为了在司法部登记而写成的,缺乏认真的论证。有些党只有领导人,没有多少基层组织和党员。有的党主要依靠‘寡头’的支持。这些问题说明俄罗斯政党制度还不够成熟。
——“第三,俄罗斯目前虽然初步形成了由左、中、右三派政党组成的多党制格局,但是,每一派都有几个党。……俄罗斯要实现普京所设想的‘两党制’或‘三党制’,还有相当长的路程要走。”这与其说是走向多党,不如说是削弱之。另外一处资料显示(资料3),“2004年5月26日,普京在向联邦会议发表的国情咨文中表示,2000年以来,俄罗斯‘首次实现了政治经济稳定’,其中政治稳定的一个最主要标志就是:近10年来‘政权党’首次获得议会多数,成为议会第一大党,结束了贯穿叶利钦时期议会反对派与国家执行权力机关的长期争斗,议会与政府之间的关系由抗衡变为合作。
——“为建立和巩固‘政权党’,普京积极推动政党体制改革。其改革思想早在执政之初就已形成。
——“2000年7月,在谈到俄罗斯政党体制存在的问题时,普京指出:‘在一个民主社会中,政党可以确保人民与政权当局之间的经常联系。借助选举,政党这种最重要的手段目前已获得了最好的发展机会。没有党派就不可能推行多数派的政策,也不可能保护少数派的立场。在其他国家多年的议会制和多党制传统的反衬下,我们的政党体系存在的不足显得尤为突出……俄罗斯所需要的是有广泛支持和稳定威望的政党,而不是一个接一个的、靠当局庇护但又想取代当局的官僚党。经验证明,这种组织一旦从特定环境转入竞争环境马上就会夭折。’”
——“ 可以看出,在对待政党的态度和建立成熟政党体制问题上普京与叶利钦有着很大区别,产生这种区别的原因主要有二:
——“(1)普京执政后的政党格局已发生了变化。叶利钦时期,以俄共为首的政府反对派始终控制着议会多数,而政权‘人为’建立的‘政权党’在议会中根本无法与政府反对派相抗衡。普京执政后,利用民众社会情绪的变化,有意促成中派政党的联合,已有在议会现有党派基础上组建强有力‘权党’的可能。同时,他对俄共等议会反对派采取分化瓦解与重点打击的方针,动摇了俄共在议会中的优势地位。
——“(2)普京与叶利钦政权所依靠的社会政治力量不同。叶利钦依靠的主要是‘金融寡头’和‘家族’势力,对政党则采取利用或压制的策略。普京所依靠的主要是民众和强力部门的支持,并始终与‘金融寡头’和‘家族’势力保持距离。”(资料3)
是的,普京的权力意志一旦得逞,俄罗斯改革势必面临北京人大、政协那样的“多党”和“议会”状态——关键问题是,普京这个“超级总统”会不会朝向真正意义上的多党,抑或,完全相反。俄罗斯政治路径,从来没有施行过欧美方式,抑或,基本上处在积弱和虚置阶段。从维特和斯托雷平改革时期以来,俄国杜马就扮演着一种符合涅恰耶夫和列宁的角色。俄国暴动传统滋生的十月革命传统和二月革命传统,并未让西方革命、改革、分权、制衡系统真正成熟和运作起来(二月革命,始终伴随着德摩克力斯剑之威胁——十月革命——而十月革命的终极价值,就是伴随着二月革命以前,一直以来存在和发展的俄罗斯民粹暴动)。赫鲁晓夫的改革之最大助力,来自朱可夫的寡头支持;其成功来自其台上、台下运作,并未看出有民间势力和势道参与政治进程——那些索尔仁尼琴,那些萨哈罗夫加之那些伟大的文学家,音乐家,哲学家并未参与到戈巴乔夫直接的政治变化进程之中——说他们仅仅是伟大道义的、尊严的、非面包(含面包)之改革精神载体,固然未错,但是,政治路径,并不是他们先在之巡神派,路标派,后进之诗人、学者、科学家可以外在于之之进程。问题的关键就在这里。我们绍述之苏联改革之内,外部因素如此。这些外因素,源自西方世界之强大冷战压力,冷战价值和冷战思维——一些反对冷战者,极力回避反苏冷战的功德,是乃歪曲历史和价值之绥靖主义乱说——这个伟大冷战价值正是苏联解体和美国得胜的原因。可惜,美国压制逼迫和瓦解苏联的同时,沆瀣毛国中共,使得苏联瓦解,中共崛起。这是战略和战策的一中得失,一种转换和辨正。
而俄罗斯/苏联内部反对党及反对派让出政治参与,留下政治真空之举,造就了现今俄罗斯的政治普京化。这些政治因素阙如,就在于俄罗斯人一直以来不知道如何借鉴之政治路径,是源于西方方式的反对党、反对派,议会政治之真谛,而不是俄罗斯特色可以取代的;参与之而非徘徊于外之纯精神追求留下的一种空白;这个空白即是,专制寡头前有列宁,后有普京,就会乘虚而入。这是历史,也是现实。这是非常可悲的俄罗斯价值或言非价值操作之结果。这个水果就是毒果的结果,让那些过分夸大戈巴乔夫作用者,在普京复辟面前汗颜无适,毋庸赘言。这是我们看待普京这个KGB玩弄民主,摧毁之,异化之,酿成的大悲剧。
总结而言,如果说“苏联改革模式”并未以因为戈巴乔夫模式而走向所谓进步而是倒退,那么,美国扮演的前冷战角色和后扮演的政治绥靖主义、模糊主义和妥协主义,正是普京可以玩弄民主于鼓掌之上之另一大原因。这个普京主义,倒退苏联/俄国改革之事实,并不会因此罢手——下一个玩弄民主的高手或许出在中国,中国现在的政治舆情,正好是掌握宣传、经济、政治、社会资源之太子党及其右翼附庸。这个迹象说明,如果中共巧施普京主义民主自由之伪,那么,中共软、硬势力相互作用于中国民运的可乘之机,就会大大发挥和得势。这是我们估价普京倒退带给国人和民运的一个启示。也是问题概述之要点。以俄为师的今后悲剧会不会上演,亟待中国有识之士再三、再四严重考虑之。
换言之,如何走向,中国明天,是不是普京今天?是为严峻之问也。
(注:资料援引自李兴耕、薛福岐、李雅君诸公有关文章。在此表示感谢!)
2011年10月8日星期六
民粹,极权和文革
民粹,极权和文革
——驳文革圆圈论者
刘自立
关于人民文革这个观点,我们在几年前给予驳斥;现在有人旧话重提,我们乐意接招。从几个方面谈谈看法。一,毛的文革和他的革命(土地革命,解放战争等),都是打着人民革命的旗号,施行推倒蒋介石,奴役全中国——而异于打倒专制,走向民主。毛文革和毛革命(毛的民粹=民主之反革命),有何异同?异在,毛打击蒋介石专制,营造他的极权主义。极权主义的先声就是民粹(毛式民主——后来的大民主)=极权;这个解释非常简单。毛利用蒋介石的压迫为说词,率领他的军队人民和阶级,施行打倒之之不择手段的革命和暴动,达致了人民国成立乃及以后的种种暴行;不赘之。毛的文革又是什么性质的革命?就是毛利用他自己压迫人民之49年后历史,施行对于这段历史的所谓否定。他的招数和“解放”是一样的。利用人民不满他的统治,煽动他们进行民粹主义,涂炭他自己的所谓法制和秩序——目的,就是要推倒他的政敌——而他的政敌,正是因为毛五十年代以来的行、效,祸害天下,暴殄天物,致使刘等要转变这个局面(用我们的话说,就是要改变强极权主义统治,为其弱之。)毛文革号称“十七年”黑暗;但是这个黑暗的祸首,就是他本人。所以,毛文革打击十七年,是完全虚妄和伪诈的祟行。
二,毛在发动文革时期所宣称的一切内涵,都是为了他的打击专制,营造极权;这个目的、手段,即便在共产党前期刘邓秩序中评述之,也是非法的;这是双从非法;1,是推行非普世价值,非民主程序,非自由意志之反法(含中共法);2,违背八大,违背八大去除毛泽东思想之原则之规定;3,违背他自己所言“大规模阶级斗争已经结束”之说。故此,毛打击刘邓,完全没有丝毫法律依据。而肇源自俄罗斯民粹主义。此主义则源于斯托雷平时期俄国杜马伙同革命党人涅恰耶夫列宁辈煽动,施行,胜出之革命暴动和杀戮。这样的俄罗斯民粹主义之反对沙皇的说法,在俄罗斯主流知识分子中受到严重质疑。这个民粹主义搬运到中国以后,被陈独秀等人冠以民主,在以后的年月里大行其道——就是著名保守学人辜鸿铭谓之之德莫克拉西变成德莫克拉“贼”。这个贼心贼道也包含在共产党“民主先声”里面。这个先声解释民主的时候,完全回避民主程序,政党政治,舆论监督,司法独立,军队国家化,媒体自由化这些内涵。说,先声,就是西式民主之共产党赞同说,是为荒诞大谬也。故此,利用文革大民主的做法,和共产党一惯的做法,毫无二致。这个一致,就是变民粹为民主——或者反之亦然——这是文革民粹主义的要害。
三,这样,民主,巴黎公社,人民造反,打击官僚……诸如此类,就和俄罗斯革命前时期和后时期,打击沙皇,打击资本,打击地主,完全如出一辙。这个东西,在社会政治层面,就是以反对沙皇和专制为籍口,推翻沙皇尚存文明道义和人道的有限统治,制造一个列宁的无法无天的专政;这个东西变型在1966年,也是如出一辙。这个文革要害,就是毛贼喊捉贼,号召人民起义来打击当地和北京的官僚。这个打击的目的,在67年以前,就是中国民粹主义再现之历史。民粹主义再现的模式特征就是,1,打翻现存秩序,施行多数专政,摒弃(哪怕是刘邓的)社会秩序,制造革命膺品和革命走狗。这些走狗的唯一打击目的和革命对象,就是毛的政敌。为了这个目的,他们和毛在短时间里,制造了某种革命加镇压的双从游戏。一是从毛意志,打击北京和全国的知识分子(如,打死北京中学的校长老师等;驱赶北京地区的阶级敌人及其后代,为文革屠杀清场,中断中国几千年来不曾中断的学校教育,施行一代人的被荒废和抛弃……)。2,他们鼓动所谓造反派起来斗争当地官僚,杀死或者压迫之。这一点,被那些人民文革者故意夸大渲染之——其实,这样的造反和屠杀,是人民起义的双向罪恶,不能一面论之。也就是说,毛意打击和人民起来造反,形成的民粹主义契合,正中毛的下怀;因为,他所谓“天下大乱才能天下大治”之说,就是要给人民一个乱动和动乱的机会,倚仗民粹主义妄想和乌托邦巴黎公社施行无法无天,使得人民变毛毛变人民,全国疯癫和残暴进入疯人院。
四,这是人们比较法国革命和文革异同的另外一种说法。因为这个说法,关系到如何评价文革,所以在此着墨点滴。简言之,法国革命,几点不同于文革。一是,他的归属,回到普世意义上的共和。二是,这个过程,包含于整个法国革命——换言之,1789年-1793年这些为雨果批判的暴动和压迫,也并非是为了一个人,一个党,一个意志(就像卢梭所谓一个总意志)那样的革命;杀人,主政,演戏,登场,被戮,都是轮番使用,接替为之,终于在塔列郎和梅特涅的操纵下,施行了革命结束论,宗教恢复论和法典制定论(见夏多布里昂说)——这与文革为了一个毛杀人,批判,起义,镇压,统治,迥异相反。三,法国革命终于朝向了制度架设和民主操作,使之实现了不要极端革命,也不要极端皇权的中和之道。四,法国革命,源于旧制度。(在此不赘,全见托克维尔。)而文革过程和结局完全两样。文革结束,并未出现任何多人,多党,多派的共和和谐;并未出现制度架构下的任何非共产党之监督制衡,更并未出现转变民粹、极权到宪政、议会之自由结局。最后,这样的类比,有助于我们理解所谓文革、人民起义的过程和结局的凸现。文革几段论和文革圆心论,完全不能站脚。因为历史的过程是完整的,不是零碎的,任意的;不能随便切香肠。我们不能说,因为毛曾经分地农民,容忍资本,甚至主张联合政治,(在有限的几年中——那是一种离间而已)就把他从一以贯之的民粹极权中拽离出来;也不能因为他打击刘邓这些官僚,就肯定他是人民一边者;人民起义倡导者,甚至夸赞他把起义空间给了人民,给了造反派——这样的说法是片面之词;毛要达到目的,势必牺牲从属;毛要人民起义,绝对为了打倒政敌;毛制造幻想,是为了最后毁掉之——因为,毛的文革是一个整体,不能想切那段,就切那段。
五,文革阶段论的伪诈其实容易辨正之。毛作为民粹主义信徒,可以发动亿万之众,可以呼喊人民万岁;但是,毛,终究还是一个统治者,一个皇上,一个极权暴君。故此,66年以来的所谓民间举动,在毛后来的转变中,又趋向于他的百无空间的独裁寡头专政。这是毛皇帝和毛人民的双面诡诈。所以,肯定66年后一两年的人民文革者忘记了,毛利用人民于66年,和共产党利用人民于三、四十年代,没有不同。人民文革者的过错和无知在于,他们不知道极权主义反对专制主义中间的、那段看似合理有效的革命阶段,实在就是倚仗对于专制的批判,转向极权主义土壤和血统毛党、乃至太子、太孙之治/制。这种做法,是对法治和民主,人权和自由的双重背叛把戏。这个历史教训,现在,又转换成为不单毛之人民文革值得赞许,林彪的所谓武装暴动和刺王杀驾,也要肯定——其中,毛、林之民粹加极权的变戏法,居然哄骗国人五十年不省,真是一个非常悲剧的现状。这个影响对于中国而言,就是中国旧制度和大革命之间的关系,难以厘清。因为,毛主义不看前途,不设制度——而向后看的体制,又基本上被国人抛弃——那个抛弃袁世凯的革命,开始了某种抛弃中国文化,儒家传统和法制纲纪的德莫克拉贼之运动——而不像法国英国美国革命,他们向后看的势道,就是回到议会,回到自治,回到上帝……这是国人探索不成,而毛等有意复辟文革之革命,之反革命所在。人民文革者从来不会考虑这些旧制度,这些就旧传统,这些旧文化;他们只是知道暴动了,起义了,趁机造反了……好得很;但是,他们考虑的这个“好得很”,其实就是最糟糕的屠戮主义前奏曲。苏联、中共的逻辑,其实,就是这样一些货色——他们起源于柏拉图的政教合一;起源于卢梭的普遍意志——他们打天下,再坐天下,何时不用人民?何时不忽悠之,革命之,起义之,再最后一锅烩之。说,人民在被端到大锅里一锅煮烂以前,曾经有过一段刽子手和牺牲们同锅边沿相庆的关键时刻,光荣时刻和革命时刻——这种说法,难道不是痴人说梦吗?
人民文革者就是一些毛派分子。这些分子随着毛的指挥棍起舞、旋转于过去,于今天,必会转到其后,其终。这是非常不幸的事实。
我们撰写此文,绝对无意让其回返,而只是让世人看看,提出问题:何以文革四十五年了,中国人对于文革的反省,还是原地转圈,甚至倒退!
——驳文革圆圈论者
刘自立
关于人民文革这个观点,我们在几年前给予驳斥;现在有人旧话重提,我们乐意接招。从几个方面谈谈看法。一,毛的文革和他的革命(土地革命,解放战争等),都是打着人民革命的旗号,施行推倒蒋介石,奴役全中国——而异于打倒专制,走向民主。毛文革和毛革命(毛的民粹=民主之反革命),有何异同?异在,毛打击蒋介石专制,营造他的极权主义。极权主义的先声就是民粹(毛式民主——后来的大民主)=极权;这个解释非常简单。毛利用蒋介石的压迫为说词,率领他的军队人民和阶级,施行打倒之之不择手段的革命和暴动,达致了人民国成立乃及以后的种种暴行;不赘之。毛的文革又是什么性质的革命?就是毛利用他自己压迫人民之49年后历史,施行对于这段历史的所谓否定。他的招数和“解放”是一样的。利用人民不满他的统治,煽动他们进行民粹主义,涂炭他自己的所谓法制和秩序——目的,就是要推倒他的政敌——而他的政敌,正是因为毛五十年代以来的行、效,祸害天下,暴殄天物,致使刘等要转变这个局面(用我们的话说,就是要改变强极权主义统治,为其弱之。)毛文革号称“十七年”黑暗;但是这个黑暗的祸首,就是他本人。所以,毛文革打击十七年,是完全虚妄和伪诈的祟行。
二,毛在发动文革时期所宣称的一切内涵,都是为了他的打击专制,营造极权;这个目的、手段,即便在共产党前期刘邓秩序中评述之,也是非法的;这是双从非法;1,是推行非普世价值,非民主程序,非自由意志之反法(含中共法);2,违背八大,违背八大去除毛泽东思想之原则之规定;3,违背他自己所言“大规模阶级斗争已经结束”之说。故此,毛打击刘邓,完全没有丝毫法律依据。而肇源自俄罗斯民粹主义。此主义则源于斯托雷平时期俄国杜马伙同革命党人涅恰耶夫列宁辈煽动,施行,胜出之革命暴动和杀戮。这样的俄罗斯民粹主义之反对沙皇的说法,在俄罗斯主流知识分子中受到严重质疑。这个民粹主义搬运到中国以后,被陈独秀等人冠以民主,在以后的年月里大行其道——就是著名保守学人辜鸿铭谓之之德莫克拉西变成德莫克拉“贼”。这个贼心贼道也包含在共产党“民主先声”里面。这个先声解释民主的时候,完全回避民主程序,政党政治,舆论监督,司法独立,军队国家化,媒体自由化这些内涵。说,先声,就是西式民主之共产党赞同说,是为荒诞大谬也。故此,利用文革大民主的做法,和共产党一惯的做法,毫无二致。这个一致,就是变民粹为民主——或者反之亦然——这是文革民粹主义的要害。
三,这样,民主,巴黎公社,人民造反,打击官僚……诸如此类,就和俄罗斯革命前时期和后时期,打击沙皇,打击资本,打击地主,完全如出一辙。这个东西,在社会政治层面,就是以反对沙皇和专制为籍口,推翻沙皇尚存文明道义和人道的有限统治,制造一个列宁的无法无天的专政;这个东西变型在1966年,也是如出一辙。这个文革要害,就是毛贼喊捉贼,号召人民起义来打击当地和北京的官僚。这个打击的目的,在67年以前,就是中国民粹主义再现之历史。民粹主义再现的模式特征就是,1,打翻现存秩序,施行多数专政,摒弃(哪怕是刘邓的)社会秩序,制造革命膺品和革命走狗。这些走狗的唯一打击目的和革命对象,就是毛的政敌。为了这个目的,他们和毛在短时间里,制造了某种革命加镇压的双从游戏。一是从毛意志,打击北京和全国的知识分子(如,打死北京中学的校长老师等;驱赶北京地区的阶级敌人及其后代,为文革屠杀清场,中断中国几千年来不曾中断的学校教育,施行一代人的被荒废和抛弃……)。2,他们鼓动所谓造反派起来斗争当地官僚,杀死或者压迫之。这一点,被那些人民文革者故意夸大渲染之——其实,这样的造反和屠杀,是人民起义的双向罪恶,不能一面论之。也就是说,毛意打击和人民起来造反,形成的民粹主义契合,正中毛的下怀;因为,他所谓“天下大乱才能天下大治”之说,就是要给人民一个乱动和动乱的机会,倚仗民粹主义妄想和乌托邦巴黎公社施行无法无天,使得人民变毛毛变人民,全国疯癫和残暴进入疯人院。
四,这是人们比较法国革命和文革异同的另外一种说法。因为这个说法,关系到如何评价文革,所以在此着墨点滴。简言之,法国革命,几点不同于文革。一是,他的归属,回到普世意义上的共和。二是,这个过程,包含于整个法国革命——换言之,1789年-1793年这些为雨果批判的暴动和压迫,也并非是为了一个人,一个党,一个意志(就像卢梭所谓一个总意志)那样的革命;杀人,主政,演戏,登场,被戮,都是轮番使用,接替为之,终于在塔列郎和梅特涅的操纵下,施行了革命结束论,宗教恢复论和法典制定论(见夏多布里昂说)——这与文革为了一个毛杀人,批判,起义,镇压,统治,迥异相反。三,法国革命终于朝向了制度架设和民主操作,使之实现了不要极端革命,也不要极端皇权的中和之道。四,法国革命,源于旧制度。(在此不赘,全见托克维尔。)而文革过程和结局完全两样。文革结束,并未出现任何多人,多党,多派的共和和谐;并未出现制度架构下的任何非共产党之监督制衡,更并未出现转变民粹、极权到宪政、议会之自由结局。最后,这样的类比,有助于我们理解所谓文革、人民起义的过程和结局的凸现。文革几段论和文革圆心论,完全不能站脚。因为历史的过程是完整的,不是零碎的,任意的;不能随便切香肠。我们不能说,因为毛曾经分地农民,容忍资本,甚至主张联合政治,(在有限的几年中——那是一种离间而已)就把他从一以贯之的民粹极权中拽离出来;也不能因为他打击刘邓这些官僚,就肯定他是人民一边者;人民起义倡导者,甚至夸赞他把起义空间给了人民,给了造反派——这样的说法是片面之词;毛要达到目的,势必牺牲从属;毛要人民起义,绝对为了打倒政敌;毛制造幻想,是为了最后毁掉之——因为,毛的文革是一个整体,不能想切那段,就切那段。
五,文革阶段论的伪诈其实容易辨正之。毛作为民粹主义信徒,可以发动亿万之众,可以呼喊人民万岁;但是,毛,终究还是一个统治者,一个皇上,一个极权暴君。故此,66年以来的所谓民间举动,在毛后来的转变中,又趋向于他的百无空间的独裁寡头专政。这是毛皇帝和毛人民的双面诡诈。所以,肯定66年后一两年的人民文革者忘记了,毛利用人民于66年,和共产党利用人民于三、四十年代,没有不同。人民文革者的过错和无知在于,他们不知道极权主义反对专制主义中间的、那段看似合理有效的革命阶段,实在就是倚仗对于专制的批判,转向极权主义土壤和血统毛党、乃至太子、太孙之治/制。这种做法,是对法治和民主,人权和自由的双重背叛把戏。这个历史教训,现在,又转换成为不单毛之人民文革值得赞许,林彪的所谓武装暴动和刺王杀驾,也要肯定——其中,毛、林之民粹加极权的变戏法,居然哄骗国人五十年不省,真是一个非常悲剧的现状。这个影响对于中国而言,就是中国旧制度和大革命之间的关系,难以厘清。因为,毛主义不看前途,不设制度——而向后看的体制,又基本上被国人抛弃——那个抛弃袁世凯的革命,开始了某种抛弃中国文化,儒家传统和法制纲纪的德莫克拉贼之运动——而不像法国英国美国革命,他们向后看的势道,就是回到议会,回到自治,回到上帝……这是国人探索不成,而毛等有意复辟文革之革命,之反革命所在。人民文革者从来不会考虑这些旧制度,这些就旧传统,这些旧文化;他们只是知道暴动了,起义了,趁机造反了……好得很;但是,他们考虑的这个“好得很”,其实就是最糟糕的屠戮主义前奏曲。苏联、中共的逻辑,其实,就是这样一些货色——他们起源于柏拉图的政教合一;起源于卢梭的普遍意志——他们打天下,再坐天下,何时不用人民?何时不忽悠之,革命之,起义之,再最后一锅烩之。说,人民在被端到大锅里一锅煮烂以前,曾经有过一段刽子手和牺牲们同锅边沿相庆的关键时刻,光荣时刻和革命时刻——这种说法,难道不是痴人说梦吗?
人民文革者就是一些毛派分子。这些分子随着毛的指挥棍起舞、旋转于过去,于今天,必会转到其后,其终。这是非常不幸的事实。
我们撰写此文,绝对无意让其回返,而只是让世人看看,提出问题:何以文革四十五年了,中国人对于文革的反省,还是原地转圈,甚至倒退!
2011年9月30日星期五
林彪得逞又如何?
索骨辩
——林彪得逞又如何?
刘自立
“九一三事件”研讨进入热议;肇自北京一个研讨会引发的辩论——这个辩论最具色彩的说法是:该索回林骨,纪念与兹……这是所谓右派说法——我们说,这个感情色彩剧烈之要求应该转变如下:
我们要索回林彪指挥之1948年长春之战的饿殍战略下,死去的三十万白骨!
我们要索回林彪1966年在天安门上,号召杀死一切阶级敌人之叫嚣和随之出现的文革百万死难者;且索回之白骨。
林骨索回不索回,顶多具备其友戚私人意义;索回革命付出代价之中国人的百万、千万遗骨,才是正说,才是天意,才是得道。
以下,我们对林彪事件简说如下。
一句话,林彪如果得逞,一切就会改变吗?试想,如果所谓林立果刺王杀驾实现,又会引来如何一种结局?大概是难以想象的。首先,林彪如何定位文革。八一八他在毛身边声嘶力竭地喊叫“要横扫一切牛鬼蛇神”,言犹在耳;他会以哪种方式否定之?否定毛?近说之。如果他否定毛,他的“四个第一”,他的毛主席“顶峰”说,他的毛主席小语录,他的对于彭罗陆杨贺的打倒……诸如此类,又该如何解释?远说之,他的七千人大会上拥护毛政治的胡说八道;他的庐山会议上的助纣为虐,灭彭与毛的言词,又该如何定位?更远说之,他的长春饿殍战术,饿死三十万人的手段,是不是他的人生和战争道德的最好负证?是的,如果林得逞,他该如何解释所有者一切?关键是,他敢于杀毛吗?毛与他不是一体一身吗?林彪杀死毛,还有他得道、得天下、得民心(屁民)之可能吗?这是他们现在在共产党之凌烟阁供奉林彪之由(在军博,影视,书籍等)——他可以半个被肯定——是因为,他是杀人功臣。
林彪是一个什么样的人物,别人无言,他自己证实之;换言之,他的大忠是奸的本态早已为熟知其人的人民大众——起码是人民小众得知不二——他的道德败坏和实用主义,更是比较“黑猫白猫论”早出世十多年的货色。这些货色人们尚有记忆。他说:政治斗争无诚实可言;政治斗争就是引导对方犯错误——抢一响,上战场,老子今天就死在战场上——他让战士不休息,不睡觉,不吃饭,一路打杀,不息性命……(辽沈战役期间)——他更是权力解释的当时的权威;他枉顾一切权力治衡,一切权力牵制,为毛不择手段,达到权力,付出犬马之劳,更上升为接班人。但是,他并非策略家和权术家。他的黄吴叶李邱,不知韬晦,不知退隐,一味张扬,至使毛看见(庐山)满是绿军装而动疑;这个疑惑,当然,是在庐山上加剧而不始自山。他如果真知韬晦法术,就该知道要等待毛死才有一切——可惜他不懂——于是,一切之合与不合,随即发生。坊间,此类文字甚多,不一一。
故此,如果林彪得逞,他的难点,比起毛失去文革合法性和毛因林颠覆很快死掉,更加难以自圆自处自辨;因为,如果他的儿子真的杀死毛,天下之乱,可以想见——唯独林彪这个“大救星”带领人民走出文革深渊和毛国大难之期翼一点真实性也没有。理由是,如果林得逞,他如何协调整个人民国重新定位一尊之问题?定他为开国之主?可能乎?他这个政治斗争的机会主义者,又如何作法,说话,表率?毛旗帜一倒,他林彪,难道不倒?他真的会变成赫鲁晓夫?(事实也说明,起码他无此心——无此心,又有何意,又要如何?)他从北到南打死千万中国人的罪恶,难道可以不予清算——这个清算,当然包括文革他的助纣为虐——他林彪如何回避,解释,摆脱这些——他的新权力,又说些什么?如果他回避所有这些重大课题,就像现在的共产党,那么,毛之地位之“法统”也无法因为他杀死之而回避。林彪批判毛主席——这件事情是不是过于滑稽天下了呢?
退而求其次,姑且认为林彪陈伯达搞建设一说得到认可,毛也很快死掉——那么,又会出现什么结果?——是不是他们就一边建设,一边开明,甚至一边改革,一边民主了呢?这个假设,其实答案早在;这个答案就是,邓建设。邓建设(改革开放)出现了什么结局?众所周知,不予仔细。一言蔽之,就是共产党变成资本家。这是一个西方人不知,马克思不懂,只有邓等才心领神会之打天下——坐天下之新逻辑。林彪懂不懂?不知道。但是情势比人强。林彪也不能免俗。人们说,如果林杀毛得逞,暴君毙命,天下出气,一切好转。我看未必。毛不过延后几年而死,事情变得如何?前说之邓解民脱困,水火并和乎?没有。既然没有,林彪杀死毛,又如何?不过是一个大贼被小贼取代,而此小贼不如大贼之“合法合理”(他们的理),还会导致新版极权。
更加可疑的是,如果林登临帝位,小立果难道不是第二个金正日乎?这个判断,不能排除。如果这样,那真是毛无后,林继承,阴错阳差,国人接收的真正是一个林彪王国,这个事情难道不是荒诞加悲情吗?你有什么理由说出这个林彪,这个在苏联受训的共产党人,这个不管不顾任何道德、家法、原则的妄人,可以一朝变成民主自由的斗士呢?这个比喻,就像你认为希特勒或者戈林可以转变成为某种道德家和大善人——此中宣扬,除去弱智,就是险恶——林立果反对毛的作法本身,就是一种小法西斯,对付老法西斯,毫无民意可言——这是军人统治在林家二人身上的蛮干体现;真不如毛之阴谋诡计或者阳谋诡计。这是一种缺位,无道,蛮干和弱智的表现。
有人说林立果是荆轲刺秦,烈士可嘉;真不知这些人如何看待历史,看待道德,看待文化。秦王被刺,荆轲与秦,秦与历史,难道可以用共产党这个符号与之比附吗?驴臀误对马嘴。《五七一》何物?反毛、拥林、拥共之宣言——这是“民主先声”里面的两个“后声”——另外一个,是十六条。后者,又为何物?宣扬“恐怖统治一切”之(左拉等当时法国作家批判之)布朗基杀人宣言——人们过了半个世纪还不知道巴黎公社是一个什么东西!可谓无知带憾。毛主席可以宣言造反于制度之内。林彪可以宣杨B52如何如何,又有何奇?他们就是一些真理为他用者;用后弃置如敝屣。这些历史,这些教训难道还少吗?历史的教训真的就是不汲取教训吗?(见黑格尔)解放思想的说法说了几十年了。问题是,谁,来“解放”你的思想?五七一,巴黎公社,文革,改革开放?如果这样,你一百年也不会被解放。人们拿着一个原来在苏联《真理报》上发表的“实践是检验真理标准”的真理,说三道四,煞有介事;问题是,这个实践是谁主导的实践?实践是民意,民间和民主的实践吗?还是对共产党修修补补,供敝屣于龛位?
我们的看法非常简单。毛说林如何如何……一切,都是胡说八道;毛的、对于九一三事件的定调,也同样一无是处。这是傻子都知道的事情。问题是,如果因为毛无道,可否定,就转出来一个林有道,甚至林儿子更英雄,那就是同样无道、无耻——你去问问八一八林彪号召打倒,横扫之一切受难者,容不容?你去问问长春三十万饿殍,家属和后人,容不容?你去问问全部国民党及其子弟们,他们对于从南到北、杀死百万国人、军人、百姓之林彪,对他,容不容?那些煞有架势者说什么中国军人尸骨、如何、如之何?你去问问,林彪杀死的百万白骨对他又是如何之咒,之责?文革研究,说真的,乏善可陈。说林是反毛大英雄者,有之;说江青是女权主义者,有之;说张春桥是理想主义者,有之;说毛是大民主提倡者,人民文革领袖者,有之;……所有这些说法不单于内,尚播于外;法国68年人;德国赤军;加上卡扎非的绿军;加上理论家政客和土匪(如,波而布特等),几十年来,这些杂音大有趋为主流之势,叫人郁闷得狠!现在,文革过去半个世纪?何以中国人不幸,不行,还是叫嚣林彪救中国呢?这个答案就是,他们的负选择就是不二法门:或者毛;或者林(救中国;无他)——其实,毛、林一样,没有区别——小巫大巫而已!救不了中国。
最后一点。我们看到有人提出这样的逻辑。这个说法是,如果按照党国内政治操作,林案实为“冤案”,考虑到林案牵涉的几十万人的政治待遇问题,首先要在党国内政治里面平反此一案件。这个说法的依据本来就是大前提的错误和误导。因为,如果按照这样的说法,林彪应该绝对服从他的领袖——这叫君叫臣死,臣不得不死——因为按照西方人权主义之前提:“不言而喻”是一种原则,既不能否认、也无法证明之,而求得天意和人文二兼——按照这样的逻辑,毛为林神,毛叫林死,不得不死。二是,如果毛、林之间尚有他们自己额外的标准,这个标准就是共产党之前提。在此前提下,林彪可以转换一种说法,就是毛违背党规。可惜,这样的说法和他自己以前的说法(非理性主义迷信崇拜说)大相径庭。因为,如果林彪和毛的关系界定在林和毛共同遵守党法党规之基础上,林彪本人的发迹和窜升,也就不复存在,一变为刘周邓的政治权力之存在。三,如果林彪和毛安然相处,就像林一直以来那样不计正确,不计代价,不计感情,而是一味吹捧,那么,事情也就化为乌有。可惜四,情形不是这样。因为按照毛统帅一切的做法,毛可以让林得逞,也可以不让之;这是毫无法力,法律,法统依据的皇帝意志,林彪要说这、说那,等于白说——所以,毛就让这个本来就没有法治的毛意,成为法治(不让设国家主席)。五,如果林不是威胁到毛的统治,威胁到文革战略,那么,难以设想毛林之间的斗争会起。这是因为,林彪(对于毛言)篡夺了军权和政权之一部分;黄吴叶李邱,毫无疑问,成为70年庐山会议对于毛潜规则明国则的明确威胁——威胁其军权。这个东西才是林彪事件的关键。
于是,六,毛林之间为了达成某种政权不变,文革不变的山规,毛要求林让出权位——按照皇帝可以排除一切的意志,毛当然有他的权力意志和策略考虑——要让张春桥出来继位(其实不然——让给张,是让给江青的有一个过渡——可见姚文元撰写文字)。这样的考量给出另一个政治对谋:林彪是服从毛,从全局考虑,还给毛他担忧失去的军权(海军,空军,陆军——李(海总)吴(空总),黄(总长))——这是非常明确的事实;林不可以按照毛党大前提而在军权上取而代之。故此,七,按照党国最高原则,毛可以打击林,因为他要窜军夺权。八,这也是毛本人发展文革,倚重林彪,看虎做大之咎由自取。九,于是发生毛、林狗咬狗的争斗。这个争斗的党内含义就是,林彪权大欺主,违反规制,威胁毛主席。这是案件的另外一种解释。说,(王年一),林彪是林妹妹,啥都不干,温良柔软,都是毛惹祸自罹,是乃胡言乱语。所以,林彪只有被栓在政权格斗、毫无正负、对错和善恶的党阀、党主圈子里,才能解释所有这些913,所有这些山规恶习。说,林彪如何在党治内正确,他的同党更加正确——正确到书写青史,留名于后,真是恬不知耻的鸹噪,实为林-毛余绪。我们说,林之死,只是类似戈林与希特勒;富歇与拿破仑(实际上毛远不如后者)之斗之类并未出现违规,跳格,突破之政变和“革命”。不过是毛、林之间,保全自己权力的一种无意义内斗。说,林彪击跨了个人迷信——可惜,这个“击跨”,现在转变成为另外一种林彪迷信:他的“571”成为“解放思想”的第一波冲击……这是十分滑稽可笑的定位。今天毛潮高涨,林浪滔天,你们还有什么嘴脸说,这些毛,林,被击跨了呢?
“913”带来很多启示。其中最大的启示就是,对于林彪之右翼势力的纪念,膜拜和祷告,转向了取代毛之林崇拜,这是中国人良知良心的最大屠灭。可惜,这几乎成为左右共识,成为主流。
呜呼哀哉,我们中国人!
2011年9月25日星期日
卢梭和极权主义
卢梭和极权主义
刘自立
一,革命导向民主还是极权
卢梭在法国革命之前死去。他不知道他的革命信徒发动了继承他的遗志的暴动,也不知道罗伯斯庇尔在他的总意志——反对民主程序的代议制政制——之引领下,几乎实现了富歇和蒲鲁东消灭私有制的最初之社会主义尝试(最终告败)(卢梭所谓任何人不得占有超过他生活资料以外的财产……)。于是,雅各宾派制造断头台以实现人们所谓卢梭抽象概念,空洞理想的试验,被“人人反对人人”的革命绞肉机所遏制、所泯灭。法国革命之全过程,呈现了一种反对卢梭公意之载体一院制的政制,转向西方普遍认可的两院制度,也就是民主程序得以实现的、类似英国的代议制政府。法国革命是不是实现了卢梭的革命旨意,是一个有待商榷的课题。我们可以同意在马拉和罗伯斯庇尔这些杀戮革命者面前,卢梭的意志有的实现了,有的也未实现。事情是这样的。因为起码丹东这个较为温和者取代了罗,而富歇取代了丹东——最后,拿破仑又取代了富歇——取代拿破仑的是塔列朗和梅特涅。换言之,卢梭和罗式的人民主权论,并未达致法国革命的终点。是法国人对于卢梭进行了扬弃和解构,使得法国规避了类似“恐怖统治”(左拉语)之巴黎公社尝试,走向真正的法兰西共和国——而这个共和国之代议制政治,完全否定了卢梭的共和国——即人民共和国——而这个人民共和国之后起之秀,就是苏联和中共国。
于是,迈过马克思阶级立法和阶级斗争之卢梭之后,可以说,卢梭共和国之概念业已被西方普世价值和普世政治所摒弃。这个以革命反对专制的卢梭主义,于是产生两个结局。一个是,反对专制,走向民主(也就是法国人自由的选择);一个是,苏联和中国的反对专制,走向极权。其中,人民革命的合法性如何,完全要看革命对于自己传统,革命对于政治操作(人民直接选择是希腊城邦和日内瓦小城之操作),革命对于立法者权力监督之总观察。去掉这个条件,卢梭主义就会变成今天中共所谓的反对三权分立,反对监督立法执法(人民代表花瓶制),反对反对党(成立)之社会主义权力总汇。这个权力总汇,区别于卢梭的穷人至上论,转变为权-钱至上论。这是人所共知之象。故此,强调法国革命之意义,还是回到夏多布里昂那句话,我们不要极端皇权,也不要极端革命——这个极端革命,就是卢梭主义——因为,当主权不能分割和无“法”监督化以后,他直接转变成为极权主义的立法者违法和监守自盗——这是人民被和谐和套空权力的革命——反革命过程。
这个过程十分明确地指向卢梭成为西方继承柏拉图极权主义萌芽之积大成哲。但是,这个哲学,在法国革命前期起到一定作用,却在其后期,被完全抛弃。这是法国革命的智慧,也是孟德斯鸠主义普世天下的结果。因为孟德斯鸠就是英国保全皇室,文化,代议制,宗教传统之先哲——卢梭和罗伯斯庇尔消灭文化,富歇把圣经栓在驴臀招摇过市之举,在拿破仑法典和天主教复兴中得以排除。法国人改变主权高于一切,为人权高于一切。这就是力道,理论和良知。卢梭课题争执了一百年。现在内地出书,争执在续。我们和有关人士的争论只是这个争论的管窥蠡测,不及万一;但是,这个争执极有意义。因为,如果中国人不知道革命也会带来以人民名义导致的极权主义,就像他们不知道革命也会带来民主一样,在民众怨恨抗争乃至革命和斗争的范围里面,变成拾人牙慧和不知教训的毛泽东人民革命的追随者。这也从另外一个方面让人看到,毛派,马克思主义和卢梭主义之间的关系和逻辑。这是我们每每强调而不为其知、其道之处——他们以一个词“革命”取代一切,以另外一个词“人民”包揽一切,殊不知,这早是陈词滥调——从人民到万岁只需一秒钟时间转换——他们需要知道的是民主和代议制政治的自由内涵。
所以,再有赘文以究之。
二, 卢梭反对三权分立
我们现在不厌其烦地举例说明为何卢梭主义之差错吻合了不单是马克思主义(恩格斯称之为资产阶级共和国——恩格斯不知道,他所谓的资产阶级其实就是人类的代称……),而且是共产党这个意识形态的变种。
卢梭和共产党都反对三权分立。二,卢梭和共产党都反对财产私有化(他们两次掠夺是先公有制,后(假)私有制。三,他们继续卢梭立法者不受监督之共产党不受监督之变种——也是取消对于权力的最高或者最低制约,更谈不上卢梭主义之人民直接选举一类异谈——这个变种就是以人民的名义变人民存在为0。四,卢梭取消宗教施行所谓浪漫主义空想。这个空想的实际变型就是奥维尔的《1984》。以下,我们集合一些学人在此方面的研究综合与之。
首先,是关于卢梭反对三权分立之谬。
——“卢梭认为,主权之所以是不可分割的,这是由代表主权的意志是一个整体所决定的。“由于主权是不可能转让的,同理主权也是不可分割的。因为意志要么是公意,要么不是;它要么是人民共同体的意志,要么就只是一部分人的。”(卢梭:《社会契约论》)基于此,他反对洛克、孟德斯鸠的分 权论,认为“人们所能有的最好的体制,似乎莫过于能把行政权与立法权结合在一起的 体制了。”(同上)且看他 最尖刻的一段:“我们的政论家们既不能从原则上区分主权,于是便从对象上区分主权:他们把主权分为强力与意志,分为立法权与行政权力,分为税收权、司法权与战争权,分为内政权与外交权。他们时而把这些部分混为一谈,时而又把它们拆开。他们把主权者弄成是一个支离破碎拼凑起来的怪物。这一错误出自没有能形成主权权威的正确概念,出自把仅仅是主权权威所派生的东西误认为是主权权威的构成部分。”(同上)“法国大革命所采纳的正是人民主权不可分割的信念,这使得孟德斯鸠的政制理论,除了以最刻板的权力分立形式外,无法被接受。”(M.J.C.维尔:《宪政与分权》)卢梭的主权不可分割的“政府理论是对混合和均衡政治思想的一种直接的抨击 ,在法国大革命对贵族权力以及后来对君主权的抨击中,这种理论达到了其最高峰,卢 梭的理论在当时至高无上就意味着孟德斯鸠关于英国宪制的观点不大可能为人们所接受 。””(M.J.C.维尔:《宪政与分权》《/卢梭的法律思想对法国大革命的影响》史彤彪)
——“而中共官员的看法如出一辙,“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以宪法和法律的形式,确立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确立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确立了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指导地位,确立了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确立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确立了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公民依法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确立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及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确立了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和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
“从中国国情出发,郑重表明我们不搞多党轮流执政,不搞指导思想多元化,不搞“三权鼎立”和两院制,不搞联邦制,不搞私有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夯实了立国兴邦、长治久安的法律根基,从制度上、法律上确保中国共产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确保国家一切权力牢牢掌握在人民手中,确保民族独立、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确保国家统一、社会安定和各民族大团结,确保坚持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走和平发展道路,确保国家永远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正确方向奋勇前进。”(吴邦国语)
而卢梭对此“心领神会”,他反对后来广泛出现的东西方政党政治,多党政制
——““如果当人民能够充分了解情况并进行讨论时,公民彼此之间没有任何勾结;那么从大量的小分歧中总可以产生公意,而且讨论的结果总会是好的。但是当形成了派别的时候,形成了以牺牲大集体为代价的小集团的时候,每一个这种集团的意志对它的成员来 说就成为公意,而对国家来说则成为个别意志;……最后,当这些集团中有一个是如此 之大,以至于超过了其他一切集团的时候,那么结果你就不再有许多小的分歧的总和, 而只有一个惟一的分歧;这时,就不再有公意,而占优势的意见便只不过是一个个别的 意见。因此,为了很好的表达公意,最重要的是国家之内不能有派系的存在,并且每个 公民只能是表示自己的意见。””(卢梭:《社会契约论》)
这个东西如何和卢梭“接轨”,又为何是孟德斯鸠,洛克等哲学家之反对的类似后来之马克思主义的东西呢?其实,这是一个简单常识。但是在此常识不得发挥贯彻之国度,我们还是要赘言再三。所谓吴式言论之中国特色其实并非中国传统特有。中国传统之所谓封建/非封建政制理论并非如是。我们前此研及此道业已说过。其中监督方式起码在一些中国历史学家言中已有明确说明,而迥异于吴言。这些方面是(如余英时先生言)
——“最后我们更应该指出,君权的行使在事实上所遭到最大的阻力则来自传统的官僚制度(bureaucracy),我这里用“官僚制度”一词绝无贬义,也与传统所谓相权有别。相权如仅指宰相(无论为独相或并相)所拥有的权力而言,则它既直接出于君授,自不足以成为君权之限制。但宰相为“百官之长”、“群僚之首”,在这个意义上,他是整个官僚系统的领袖,因此当官僚制度对任意挥洒的君权发生一定程度的抗拒力时,相权往往首当其冲。在唐代三省制之下,皇帝的诏令、制敕必须经过中书门下副署。后来刘祎之得罪了武则天,则天借故下敕惩治他。祎之见敕文未经中书门下副署,遂说:“不经凤阁(中书)鸾台(门下),何名为敕?” 这个有名的故事从表面上看似是君权侵犯了相权,但深一层看则是君权的行使干扰了官僚制度的正常运作,因而受到这个制度的反弹之力。君权可以随时削弱(如汉武帝)以至废除(如明太祖)相权,但它不可能毁灭整个官僚制度。官僚制度是治治帝国所必不可少的一套行政机器,没有这套机器君权本身即无法发挥。所以明代可以废掉中书省(相权),但不能并六部而去之,而且在废相之后仍得代之以四辅官以至内阁。官僚制度最初虽然也是在君主授权之下建立起来的,但它既产生之后,本身即成一客观的存在,有它自己的发展和运行的轨道,不再完全随君主的主观愿望而转移了。韦伯是近代研究官僚制度的开山大师,他指出:拥有绝对权力的君主(absolute monarch)面对着官僚制度也是一筹莫展。普鲁士的腓特烈大帝(Frederick the Great,1712~1786)下了许多废除农奴的诏令,都因受阻于官僚制度而终归无效;俄国的沙皇如得不到官僚制度的支持也不能有何作为。 所以官僚制度有点像Mary Shelley 在1818年发表的小说《弗兰肯斯坦》(Frankenstein)里面的怪物(monster):弗兰肯斯坦创造了一个怪物,但怪物获得了生命以后便不再是主人所能控制的了。”(《“君尊臣卑”下的君权与相权》)
——又,“着名历史学家吴晗先生去世周年。其公子,已出书纪念,冠名《历史的镜子》——其中谈到吴晗所谓中国封建王朝里五种限制皇权的说法。
吴晗认为,这个限制论,大约在清明以前600年来,一直实行,行之有效。只是后六百年,就败坏了这个限制论,逐步走向无限制以后的君主制度的覆灭。
这难道不值得大家深思吗?
或者说,我们可以追究为何这个限制论失效于明、清,而有效于唐、宋以来之治,之制?
这些限制论大概是——
1,"议"的制度。举例。春秋战国时期,有人劝郑国执政子产,不再立乡校,以避免议论政治,莫谈国是,子产否。形成准舆论自由和准议会精神于本来就有百家争鸣传统之中国。
2,封驳制度——"唐代以封还皇帝诏命为对象的封驳制度渊源于两汉,酝酿于初唐,形成于唐代中后期,主要由门下省官员给事中职掌.封驳的目的在于追救缺失,防患于未然,而封还诏敕并加以驳正则是其最主要的方式.在权力高度集中的封建皇权社会,封驳制度在加强权力监督、抑制皇权膨胀等方面无疑有着积极的意义"(据网络资料)——吴说,汉武帝时期丞相职权之内事情,君主不可干涉。这种制度规定,君主发出命令,得经过审查。吴晗还举了例子。(见该书)
3,"守法"制度。含成文法和不成文法。这里很像西方关于遵守自然法和约法的那种规定。道德和刑律起到双重作用。也就是说,如果道统和正统尽废,道德本源尽被驱赶,那么,遵守法度的根据,就可以不复存在——相反,道德成为守法遵纪的前提——对于道德以外的犯罪,就会惩治而得道,得法。这个东西,在极权和后极权道德沦丧,法纪废弛的今天,双向形成悖逆。所以,党大于法,其实,是党文化取代文化的必然结果;由此可见,道德和法律一并不存。
4,"抬谏"制度——即为言官制度的坚守。言官可以批龙鳞,捋虎须;君受言改过,赞为美德。这个制度中,往往有死谏者的殉难,诤臣里的坚守;也有某种王接受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正面范例——只是这个抬谏制度,多对所谓圣君起作用,对昏君,不起作用。何以明、清以后圣君死,昏君生——又,何以一本《文字狱》(确有其书)和清朝文化建设并举——值得一察。但是,批龙捋虎,确为美谈,不可不记。
5,"敬天法祖"。就是政治、宗教分立的雏形。所谓"传圣道者不北面,有盛德者无臣礼",就是典型范例。(神秀见武则天情形,即是。)
吴老原话说,"说几千年来的政体全是君主专制的,甚至全是苛暴的、独裁的、黑暗的。这话显然有错误。""我们不应厚污古人,应该平心静气地还原起本来面目。"”(《历史的镜子》吴晗)
这些印证说明几个问题。1,孟德斯鸠君主维护制度乃及后来之英国约翰.穆勒之代议制政制,类似某种监督机制在东西方的通达。可是,英国是民主代议制,中国(古代)是专制之君相制衡制——这些东西的主要元素就是阶级分立,阶级权限,主权分割和人民权力权利具体化——而绝非卢梭之抽象主义权力总体意志——这个总意志,公意志,就是吴式之“确立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确立了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指导地位,确立了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这个语言的指向就是共产党卢梭主义之备。也就是2,这个抽象总意志并未具体解释量化的任何可能。所谓马克思主义接之无产阶级——这个说法其实就是卢梭人民意志的转向和具体——这个具体其实恰恰取消了马克思主义和人民,和无产阶级——转变成为以人民名义压制人民和无产阶级之借口。3,这不单是违背西方政制之论,和上述中国政制之论也毫无关系。一句话,卢梭的名义(和不可操作——转变成为法兰西由一院制到两院制——到全世界民主国家之两院制多党之和媒体非总体舆论是自由式等等)。4,我们的发现是,卢梭人民主义的操作被马克思主义列宁主义改变成为阶级主义之领先(无产阶级、贫下中农……)之阶级操作——但是他们骨子里是一样的,就是主子操作——卢梭人民主义操作即便是被罗伯斯庇尔操作一时,却也万难永续用之。这是历史的告诫。
三,卢梭反对资本主义
再是,卢梭反对资本化之说亦大谬荒诞。
试看上述学人议论和引证(史彤彪)
——“他们(雅各宾派)从卢梭关于国家对公民财产拥有无上权力的学说中,为自己的社会 措施找到了理论根据,这些社会措施是:反对投机倒把,国家调整物价,强制推销公债 ,等等。”(沃尔金:《十八世纪法国社会思想的发展》,)为缓和财产不均的现象,1793年国民公会废除立遗嘱赠与的自由,法令 规定:“在直系亲属之间的财产处分权,不论是基于死因、生前赠与或通过契约赠与,一概予以禁止。”“其结果是,所有卑亲属继承其尊亲属财产的平均份额。”(茨威格特、克茨:《比较法总论》,法律出版社2003年版,第127页。)有关法令还规 定,遗产必须由死者的子女平分,死者赠送给外人的遗产部分不得超过财产的1/10,赠 款的限额不得超过20万利维尔;凡已经拥有20万利维尔财产的公民根本无权接受赠款。 否则,就会破坏有继承权的亲属之间的“神圣平等”。圣鞠斯特还曾下令向富人强迫借款,交 款如迟1天处以1个月的监禁。1793年9月3日的法令规定统一全国粮食价格,禁止私人买 卖粮食;9月29日,著名的全面限价法颁布,规定了全国粮食、日用品和原料等39种商 品的最高限价。1794年7月27日的严禁囤积居奇的法令,责令商人出售库存商品,违者 处以死刑。1794年11月15日的法令规定,对面包、肉实行定量供应,对面包质量作了统 一要求,这种面包被称为“平等面包”,凡违反者以“违反全体公民平等精神”论处。 (同上)
还要如何解释才能使得那些无知者了解这些历史事实?1,卢梭:“国家对公民财产拥有无上权力”。这中货色令人吃惊吗?共产党与卢梭可以化等号吗?2,“法令规定统一全国粮食价格,禁止私人买卖粮食”——知道中共有一种政策叫做“统购统销”吗?3,共产党现在也是卢梭的反对者了,但是他们的国家对公民(其实是草民)的财产拥有无限权力,现在转换成为垄断之特殊利益集团占有百分之七、八十的财富。等等。4,所有这些卢梭禁忌早被西方的财富占有情形和资本运行事实打破。美国失业者最低限度是年二万美元,也不是卢梭之标准。这些经济常识却被卢梭辩护者所罔顾而忽略,不可原谅。
四,卢梭反政教分离
政教分离是西方反对极权主义之学人的强调重点。而政教集合的例子来自理想国,卢梭所谓自然神和人格神,也是后来海德戈尔所谓人在是转向存在的前提,而为胡塞尔反对之(见鄙作《形而上学辨》)‘而极权主义萌芽之柏拉图是这样解释他的政教合一思维的——于是,西方民主——极权,成为两个哲学趋势——索幸他们多半延着后者而非前者滑动,探视而成功。我们再援引柏拉图以证实卢梭之思想源流——
“柏拉图极权主义初型 这些观念包括:1,关于“一”这个哲学概念之总体论说明——这是柏拉图原型论和总体论的哲学标识之一;问题是,这个“原型论”的名,实之争,在偏向名之可名或者不可名之场域时,是在探索一种后来被实证主义诟病的集合名词——而实证主义之名和柏氏之异,却是一种单数名词——也就是说,上帝,这样的非集合,非单数名词,是要被搁置和排除的——因为他,(大写的“他”;或者大写的“你”——见马丁.布伯)——是不可以证实和推论的——也见康德的二律悖反。这就是原型论诉诸集合名词的初衷。这个初衷后来发展成为我们熟悉的非单数名词,如,人民,无产阶级,专政、国家、共产主义,等等。逻辑实证论虽有反对形式逻辑之疑,却是反对绝对真理的批判之武器和武器之批判——如果人们罔顾形式逻辑,那么,日常生活就被颠覆——如果人们罔顾实证逻辑,那么,暴力真理论和绝对正确论就会趁虚而入;如果人们罔顾逻辑之外,也就是福科所谓之(相对于德理达的“文本之内”的)“文本之外”和“文本之前”之说(见《福科和德理达》),信仰就被颠覆——如果人们兼顾和满足所有这些元素,历史和世间的常识,宗教世俗的智慧才不会变得愚蠢和野蛮。这是哲学王没有兼顾和预料的力道和健康——幸运的是,柏拉图的后人对此一清二楚,并未延续理想国的体制创造,而是创建了一整套可以言说,也可以不言说的政教体制,民主体制。这是十分明确的。
2,再就是他对于所谓城邦卫士的反私有制之理想及其追求;包括城邦妇女和儿童的共有化政策(接近后来苏、中的公有化)。这个希腊妇女的集体化被占有过程,固然是其传统使然(见希罗多德《历史》),但是,将此风习论上升到制度和理想层面,且定义于共有制之理论内涵的凸现,则被证明他是一种被后人放弃的诉求——且在近现代西方政论中,被确然固定下来;私有制的人性观念和体制应该取代公/共有制(包涵马克思的人民共有制说法)——我们所谓民主社会主义和社会民主主义之间性尚须深入研讨,也是因为他牵涉到这类政体论述的严格前提之存在;“社民“是私有制;“民社”(谢韬主义)呢?语焉不详也。
3,血统论和人种论;柏拉图言之凿凿地说,在希腊各邦生命存在里凡是所谓劣等男、女生育的孩子,要将之“处理和隐匿”,不被认可。(见《理想国》)(此见,据说被希特勒直接援引过)。等等。
4,就是他的著名的“哲学王”观点;他用一种所谓真理论的暴力语言和暴力统治(未来时)来与民主自由接轨,并对人们的思维实行一体化洗脑(最早的洗脑?);这个思想的领袖就是政治的领袖之观点,非常类似后来的极权主义真理论和导师论(毛的导师论——反对封建时期所谓的帝师论和道统说——大而言之,这是对于伊拉斯谟基督教帝师教育和中国类似帝师太傅制度的反对乃至反动——更加重要的,他反对了政教分离的基本原则——而历史没有出现哲学王,反倒是出现了希腊后时期的基督耶稣。等等。)
5,这种政教合一的主张,其实是对于希腊人一切祈祷并且一切瞩望于阿波罗神殿之皮西亚女祭祀之提示和指引崇拜的反拨和解构;因为哲学王的“人文主义”思维和“人权主义”统治,正好是对于人文和人权最大的辱没和亵渎。于是,我们看到,希腊之民主传统在柏拉图那里首次遭遇了最大的挑战,并且影响了后来几千年之东西方历史。二十世纪的极权主义统治每每和柏拉图政治思想媾和。这是一种十分清楚的轨迹和提示。希腊传统的民主和神道,并非水至清而无杂,却是同样具备一体两面的正负思维;且在以后人类出现正、负两面斗争的时期,产生历史不会结束的极大暗流。这股暗流,从希腊僭主统治开始横跨千年成为东西方产生极权主义之共性。也就是说,不反思柏拉图这个产于希腊和人类民主摇篮中的极权主义思维萌芽,人们对于后来世纪出现的极权主义就会找不到源头和土壤。于是,一个几乎不被人重视的课题,就会应运而生:人类极权主义,不单是苏联中国的产物,不单是希特勒的产物,也是柏拉图的产物,是希腊思想的产物。这是事情的基本方面;固然,很多人会对此感到沮丧。”(刘自立 《理想国?极权国?》
再看看卢梭如何蔑视和取代宗教?他说(同上),“卢梭在《社会契约论》的最后一章中说,为了国家的巩固,增加一些宗教的动机是必要的。法律除了本身产生的那种力量以外,还应有另一种力量,这种力量是宗教给它的。国家非常关心的一点,就是要使每个公民都有一个可以促使他热爱自己责任的宗教。
“天主教不能成为这样的宗教,因为它的精神只有利于暴君制。对于国家来说,宗教的教条只有涉及到公民的道德和责任时才是有意义的。“最高权力应当规定一些决定公共行为的教条,如果没有这些教条就不能成为良好的公民。它们的总和构成‘公民宗教’。这些教条非常简单,这就是全能的、睿智的、仁慈的和关怀备至的神明的存在,未来的生命,正直者的幸福,对坏人的惩罚,社会契约和法律的神圣。在其他方面每个人都可以持不同的见解。但是国家有权驱逐不信仰公民宗教教条的人,——这不是因为他没有信仰,而是因为他反对社会。同样地,如果有人已经公开声称信仰这些教条,而他的行 为却如同不信仰这些教条的人一样,那么国家就应当处以死刑,因为他在法律面前说了谎。”(《卢梭全集》法文版,转引自沃尔金:《十八 世纪法国社会思想的发展》)
“在卢梭看来,公民宗教 并没有任何形式的宗教敬拜仪式,它是一种没有教堂和教士的宗教,其惟一的教职人员就是行政官,公民向行政官公开表明他遵守《信仰宣言》忠于国家和个人道德有关的条款。公民信仰宣言的条款“应由主权者规定”。(卢梭:《社会契约论》)
“英国哲学家罗素认为,“罗伯斯比尔在所有事情上都是卢梭的忠实信徒,在宗教思想 方面也步他的后尘。”(罗素:《西方哲学史》)“卢梭学说中的‘宗教认可的合法性’,曾明显而又令人信服地被罗伯斯比 尔的公安委员会的宗教政策证实了。”(沃尔金:《十八世纪法国社会思想的 发展》)从理论上说,“最高主宰”不是天主教中的上帝,而是出自卢梭的自然神论和人格化的神。”(同上)
我们说,始于远古时代、近古时代的崇拜文化——东、西方皆如是——基督教始于犹太教(旧约)——后来保罗把“犹太人是上帝选民”这个判断,更改成为世界上的选民皆来自亚伯拉罕子嗣;从而第一次证明人人平等;这个平等说迥异于卢梭在人民意志下人人平等——也就是在“同一个梦“的梦想取消中,在极权主义空想的人民权力中,人人“平等”。
随后,出现基督教和异教同场的康斯坦定政制(就连罗马皇帝也不可能制造卢梭的人民神高于上帝之滑稽说)。
这些东西前提都是宗教引领。说这段历史里面也有无神(人神)论者是不可思议的;就是所谓卢梭非议天主教之人格神。
以后,基督教、异教演变分化出现同源的伊斯兰教。
也许(西方)也出现了无神论,自然神,人格神等等。这些人格神变成查拉斯图拉之超人;变成马克思,列宁,斯大林,毛泽东等人-神——这是卢梭主义自然演变的结果吗?不是,是世界历史异化成为极权主义的黑暗插曲——这段插曲和卢梭主义,必会过去,世界政体,国体和祖国,还是会回到卢梭非议的孟德斯鸠为典型代表之民主程序和代议制政治之中,而无其他余地。
这也是是政教分离和西方保持形上说的传统坚持之缘由,之理据。
奥巴马在911纪念念一段圣经说明了一切;而卢梭的政教见解业被抛弃远远也!
五,卢梭的“社会主义改造“说词
那么,卢梭对于世界上主流之正确哲学有何意义或者负面意义?这里材料史事剧多,可以稍微介绍于一些辩护者。我们援引如兹。
——“对卢梭政治思想的评价向来颇多歧异。在不同地方、不同历史时期,卢梭分别成了专制主义、极权主义或自由主义、民主社会主义等等“主义”的代言人,加之卢梭本人思想的丰富和庞杂,意义的含混和矛盾,后人对他的评说更是聚讼纷纭,莫衷一是。然而,这些或许都有其道理,因为卢梭本人的政治思想的确潜存着两种截然相反的思想方向。
——“卢梭把他的社会契约概括为:“我们每个人都以其自身及其全部的力量共同置于公意的最高指导之下,并且我们在共同体中接纳每一个成员作为全体之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社会契约论》/〕通过这一契约,便形成一个“道德的与集体的共同体”,公民之间相互平等,国家拥有支配各个社会成员的主权权力。卢梭赋予“公意”极其重要的地位,“唯有公意才能够按照国家创制的目的,即公共幸福, 来指导国家的各种力量”〔同上〕。
——“但由于公意的性质,既不可转让,又不可分割, 也是不可以代表的,因而卢梭尖锐批评分权的政治理论,矛头直指洛克和孟德斯鸠,排斥政党制度,反对党派政治,反对英国式的议会代表制。
——“他所推崇的是那种小国寡民的直接民主制,以日内瓦共和国为楷模。卢梭赋予人民的集会以不受任何限制的全能权力,从而使他的社会契约论通常以“人民主权论”著称。(同上)
——“同时,卢梭的主权思想又可以从另一方向延伸。根据他的概念转换,主权者是主权权威的代表者,又因主权是公意的运用,主权者也可以代表公意了,拥有绝对权力。主权者至高无上,无须约束自己,是每个人由于社会公约而转让出来的一切权利的唯一仲裁;主权者也应该是立法者。因为“法律乃是公意的行为”,“主权者的一切行为都只能是法律”。卢梭对人民的自治和立法能力并不信任〔同上〕,认为必须有一个立法者,他超凡绝伦,近乎神明,被赋予极大权能:
“敢于为一国人民进行创制的人,——可以这样说——必须自己觉得有把握能够改变人性,能够把每个自身都是完整而孤立的整体的个人转化为一个更大的整体的一部分,……能够改变人的素质,使之得到加强;能够以作为全体一部分的有道德的生命来代替我们人人得之于自然界的生理上的独立的生命。
——“总之,必须抽掉人类本身固有的力量,才能赋予他们以他们自身之外的、而且非靠别人帮助便无法运用的力量,这些天然的力量消灭得越多,则所获得的力量也就越大、越持久,制度也就越巩固、越完美。〔同上〕
——“这实际上是要求对人进行全面的、彻底的改造。个人的生命、自由和财产被置于立法者或主权者的股掌之中,在全能的、一统的政治共同体之中消于无形;而这样的立法者和主权者必然成为专制的统治者。当他们假人民之名义进行统治时,人民成了最大的牺牲者。”(《伯克、卢梭与法国大革命》/http://www.csscipaper.com/)
为了使那些不顾文引的固执者看到这段中心,我们再重复强调之——“这实际上是要求对人进行全面的、彻底的改造。个人的生命、自由和财产被置于立法者或主权者的股掌之中,在全能的、一统的政治共同体之中消于无形;而这样的立法者和主权者必然成为专制的统治者。当他们假人民之名义进行统治时,人民成了最大的牺牲者”!!!
极权主义研究者雷蒙.阿隆对于卢梭的改造说和理想主义予以批判。“阿隆乐于承认,古典自由主义这种平凡而低调的思想模式在外观上的确缺乏乌托邦的宏伟:“如果人性没有因为“始祖的堕落”(亚当和夏娃被逐出伊甸园)而被染污的话,个体将不会考虑自身利益,在不需要任何回报和补偿的情况下,都会为他人的利益倾其所有,那么竟然会存在创业者之间的自由竞争,以及买方和卖方之间的竞争,无疑是不可思议的。“但这种对人性未被染污的假设实质上只是一种无望实现的“救赎应许”。阿隆提醒我们要注意两点,其一是因为“始祖的堕落”,人性就再不可能是未被染污的了;其二,“始祖的堕落”尽管被正统基督教里职责就是“绝对谴责”的先知们视为灾祸,实际上却是“幸运的堕落”——人性的真实景况。乌托邦主义者往往对作为整体的“人类”持乐观看法,却对具体的男人女人们持悲观看法。以卢梭为例,他曾悲哀地写道,“我相信我了解“人类”,但却不能了解“人们”。相反地,反乌托邦主义者对“人类”整体持一种悲观的或至少是清醒的看法,而对具体的个人,这种宽容和慈悲的悲观主义者倒是持乐观看法了。”(评《知识分子的鸦片》:雷蒙•阿隆和观念的力量 罗杰•金巴尔 刘伟译)这就是卢梭和社会主义改造运动的一致和偶合;这是一个耐人寻味的轨迹——卢梭改造人而人还是不能被改造——是卢梭主义自己被改造成为哲学史上一个该被改造的谬说邪教。
六,阿可顿们卢梭说了什么?
那么,包括阿克顿等自由主义大师又如何判定卢梭?也有说法——这个卢梭主义,其实,就是阿可顿所谓人民意志在领袖意志,独裁意志引领下,不知革命前途,不知传统,不知制度之“向往天堂,实下地狱“之所谓革命起义和背叛——这种浪漫主义背叛只能是人类悲剧的肇事者而非其他。……“卢梭是个可怜的人,基本上靠着女人生活,在贵族沙龙里混来混去,终于不能忍受几个男人的聒噪而跑到英国另一个男人那里,但终因猜忌对方而仓皇出走。
“亚当•斯密在写给休谟的信里说,卢梭,这个忘恩负义的小人,他造谣中伤您老人家,会遭报应的。卢梭果然遭了报应,在孤独散步者的遐想中,郁郁而终。
“……如此,卢梭的怨恨,就是对这个时代的不满,是对女人风格的控诉。可是,悖谬的是,卢梭,这个比任何男人都更宣扬男人力量的男人,却不得不靠着女人过活;他在散步时候的遐想,却是在最最孤独的时候,幻想理性人的普遍立法,换言之,他是在幻想一个群体,这个群体,虽然比不上丛林里的自然人,却总要比眼下卑污的时代要好得多!
“卢梭的怨恨,据说传到了法国;至少尼采就是如此看的。尼采认为,法国大革命是柏拉图、卢梭风格的延续,是空想主义对实实在在的人类的胜利,是犹太人对罗马人的胜利,是女人对男人的胜利。奴隶者的道德、平庸者的道德,战胜了主人的、高贵的道德。
“这就是法国大革命,这就是轰轰烈烈的大革命。它存在于每一个现代人的一言一行之中,存在于男人们下流的黄色笑话中,存在于女人们越来越高的鞋脚跟中。
“关于法国大革命,阿克顿勋爵写了一部讲稿,在这个讲稿中,阿克顿有意无意地指出,这场革命的第一次暴力,是一群女人发起的”……(瓦西里《 卢梭的怨恨和法国大革命》)
(关于历史上著名文人批判卢梭之极权主义观点不计其数,只要在GOOGLE上点出中文,英文搜索,即可。此不一 一。)
呵呵,这个阿克顿!!!……除去此公,哈耶克和波普也有对卢梭的尖锐置评。以上阿隆对于人性(源于始祖的堕落拯救)的卢梭“改造论“颇有微词——这也是界定西方文化的主要概念;另外一个概念,则是西方个人主义和结社主义之一统说。所以,这里被卢梭颠倒的事实和理念是这样被分析的,“哈耶克对伪个人主义的批判,在某种程度上也就是对那种主张“伪社会理论”的集体主义的批判,因为正如前述,伪个人主义也会在实践中导向集体主义。关于这个问题,哈耶克曾经举例指出,“伯克首先抨击了卢梭所主张的极端‘个人主义’,随后又抨击了卢梭所主张的极端‘集体主义’;这个判断在逻辑上并不是矛盾的,而只是因为这样一个事实所致,即卢梭的情形与其他人的情形一样,他们所宣扬的唯理主义的个人主义必定会导向集体主义。”(邓正来文)
这个界定引来以下的分析。“波普尔和哈耶克两人的理论上都是建立在以休谟为代表的经验主义传统之上的。他们认为人类社会是一个高度复杂的自组织系统,人对这种社会的认识总不免片面与主观。人类社会的发展主要不是因循理性推理,而是对传统的遵守。从根本上说,人之所以具有理性,是因为他置身于由经验和传统所构成的规则体系中。当他企图远离经验与传统的背景时,就像要拨起自己的头发而离开地面一样是可笑的。 因此,人类社会那些看起来比较合理的社会制度与形式,大多并不是人们刻意设计的结果。人类的制度往往是理性建构所不可及的,是自生自发的结果,是一个缓慢进化过程的产物。而在这个过程中,更多的经验与知识不断被纳入其中,其程度远远高于任何一个人所能完全知道的。
“这并不是说社会的规则是不变的,但规则是自调的。 同时理想社会的建构者大多具有一种行动的热情,这种热情从正面讲是可称之为浪漫主义、理想主义,从反面讲就是偏执与竭斯底里。建构论者自以为发现并拥有真理,他设计了一个完美的社会,并主张不惜一切代价,借助一切手段来实现这种人间天堂。 波普尔认为这样的设计同时具有唯美主义、完美主义与乌托邦的性质,在实现的过程上又往往与激进主义联系在一起的,这是一种危险的热情,“从纯粹并真心的理想家到狂热者往往只有一步之遥”。这种狂热发展到极端,往往革命自身而不是革命的目标成为了一种价值。比如卢梭式的革命浪漫主义不过是一种反理性主义的形式,在法国大革命时期所产生的后果地可怕的。这种浪漫主义与激进主义的结合,诱导我们放弃理性,使我们具有一种孤注一掷的希望,其结果往往是“从人神同敬的理想试验国,异化为神人同泣的道德嗜血国。”(http://webcache.googleusercontent.com/)
好一个“从人神同敬的理想试验国,异化为神人同泣的道德嗜血国。”(看看中国的卢梭主义道德嗜血实践吧。)
这是西方哲学概念中第三个重要辨正:经验主义和上帝之超验主义。
换言之,如果我们取消上帝的超验,主张人类唯此唯大,人文绝对化,领袖绝对化,那么,我们的经验和历史就要遭殃,现实传统和道德就会变质,被弃,泯灭——反之,如果我们取消经验主义,象卢梭那样施行一种他和法国人都无法操作,却被苏联人和中国人操作的极权主义——这个极权主义导致柏拉图无法在西方实现的理想国在俄,中实现——那么,我们(他们)就没有办法施行政教分离的国体和政体实践。虽然,这个实践,其实,并不是“真理检验实践”那种莫斯科《真理报》的说法(这个实践检验说源起《真理报》等苏联媒介),而是产生于上帝不受检验和实践要由法治和道德制定之之社会框架,而绝非成王败寇那种毛式革命、实践。深而议之,真理如果是主观的检验(因为历史也是一种主观意志在运动),那么,断定真理者自己检验自己,这不是检验,而是皇上御批(人民领袖乃及其党“伟光正”就是“真理”说的那种翻版……),也就是卢梭立法者权力无边,那种被毛实践的无法无天,而已。
2011年9月18日星期日
中国有新的第三条道路可走吗?
中国有新的第三条道路可走吗?
刘自立
新的所谓“第三条道路”就是超越左右,实行子虚乌有的价值重估,发明与体制内合作的新和谐主义,以规避中国实下民怨沸腾,政权危机,生态恶化的现状,以伪自由说的形式,帮助极权宣传做婊子、立牌坊。这个动向最近越发表现得肆无忌惮,已经达到赤裸裸的程度。这种表现原以拥戴温、习的某种似是而非的民本观点为限,后来竟然发挥到什么“专政也是礼治”的胡言程度。稍有常识者皆知,威权主义之礼治,是中国皇朝最后一种统治方式(含政教疏离,君相治衡,封驳相权等等政制);这个礼治业已在49年以后宣告终结——以后,便是毛、刘的先是弱集权,后是强集权之政体统治;所谓礼数纲常,业已尽废于兹。现在,随着寻找中国出路的轨迹,伪自由派提出第三条道路,以强挡普世价值的坚持,企望从中找到和谐中共体制和民主程序、制度、理念同一的伪善口号——这个口号的提出,旨在施行所谓新“新民主主义”,等等。这个口号的内涵之要义,就是施行共产党领导下的自由经济,民主政治和新闻自由。这是一种业被历史早就否定的政治虚无主义理念。在理论上错误百出,在实践上危害甚深。
我们回顾历史,这种新民主主义伪善说,曾经在1948年前后大行其道,以规避胡适先生与此同时所做的自由主义呼喊。这个东西之所以可以成功,一是因为中国当时之所谓民主党派的归降和自残(他们接受“五一口号”;以张表方为代表,和毛施行建国利益之瓜分;唾弃普世价值和自由主义……)。这以后,这些人士提出的“第三条道路” (毛-蒋道路之外的道路),迅速演变成为“第一条道路”。这个首选,不是坚持民主人士和胡适派之自由主义和民主主义,而是和谐毛之新民主主义和共产党“民主”,以至于顺流而下,走入中南海。在国民党和共产党死难烈士和士兵的尸骨上,演出一出打江山、再坐江山的恶戏与悲剧。这个理念,这个试验,被称作第三条道路,或言第三条道路之死。这是民主人士死亡、理念和实践之死亡在先,毛之促其死后再死,在后(那时,1957年,所谓右派——其实是左派——在反右运动时,企图翻倒旧章,另起炉灶之努力,业已力不从心)。我们知道,共产党阶级立法,阶级斗争和民粹主义全民反抗和全民拥毛,本是一体两面,可以为毛所轮流使用和驱策之。一向以来,所谓赞成欧美政制,拥护计划经济之说法,一时间,成为那时中国知识分子奇特的共识。这是所有以后悲剧的发轫。
现在,这些继承伪民主人士之新伪善者,又开始了这一层历史重复和悲剧重演;只是手法和格调,都比较他们的前辈更加庸俗不堪。因为,1,他们没有真正的欧美价值训练背景;无法说出后来之民主人士所谓建立“政治设计院”(但是,他们等同于自然哲学于社会哲学的理念,依然值得被怀疑——相对于他们说的,就像建立地质设计院,纺织设计院建立政治之;等等……),施行“反对党天下”等等后发之言;而新人们,只能在强调共产党领袖之言后面,叫嚣拥戴党之“民主”主张。拥戴党之“权为民赋”等说法,而无法给出自身的体系和建制;2,他们不能、也不可能像胡适,殷海光那样,自身掌握一种自由媒体而发出与蒋介石,毛不同的声音(请注意,殷,甚至在可以在《中央日报》上批判国民党的腐败,云云);他们只是彳亍在边缘官媒上,说些两边都可以接受的彷徨论和伪自由说,起到作用与左右国内舆情的作用;3,在关键时刻,这些黑白通吃的人物,就会赤膊上阵,用它们极为无耻的语言,挑战自由之海内、外人士,以便让其和他们一起和谐,一起幻想,一起堕落。最后,它们以自身掌控大陆所谓擦边媒体的影响,制止和锄灭一切真正自由友的声音,做到中宣部不能做到的“第三种”影响。凡此种种。
故此,这些人士现在正在制定一个很大的蓝图。这个路线图,就是用他们独特的影响和方式,炮制一种体制内民主和党外自由结合的、新的“政治正确论”。在此论下,一切之太子党,可以和民运人士一坐于其臀,一识于其眼,一发于其言。比如,这些事例,表现在新新民主主义之大联合上。这些民运人士,太子党,伪自由谈者,党内期待者,党外和谐人,一锅汇烂,一快朵颐,真是热闹非凡,乱假成真。可惜,对此之假,相本该理清脉络,切断乱绪。这个假相的证伪,业为毛以来的新民主主义失败做了实证。其中的理念是,毛和共产党领导的“自由政治”和“自由经济”,只能是极权主义的特权政治和特权经济——即便在其“自由先声”里面,共产党也从未对自身做出监督体制和民主程序,就是明证。2,五十年代之新民主主义,由自由政治和自由经济之失败于公有制,为结束。是一个不堪于顾的人祸悲剧。3,这个新民主主义或者新新之,在七十年代末叶,转化成为权贵经济和特权经济——也就是,这个新民主主义的、由共产党领导的改革,施行了世界上亘古未有的中国无人权经济,且做到高速增长(其实,道理非常简单:如果欧美日,给他们的工人和社会以这样去人权化和无尊严化工作处境,工资限制和权益压榨,其经济照样可以GDP增长两位数……可惜,这个中国模式不能被自由世界接受;哪怕他们因此付出代价,面对各种危机和困难,且看似落后于极权主义之经济发展。)故此,新新民主主义,不是提出了新见,而是在重复思想的国有化和体制的国有化之一合。
其实,毛的或者刘的新民主主义——到了邓时和后邓时期,业已转换为以“改革开放”为口号的非公有制,非私有制(正常之私有制,法治之私有制),无产权所有制之中国特色、中国模式。此一既不是正常私有制,也不是公有制之怪胎,就是新民主主义——这个主义显然打着毛藉戳记和党国烙印;也是对西方加入普世政体之社会民主主义之反动——谢韬先生的问题,就在于他不懂得:社会民主主义,不是“民主社会主义”;前者是历史实践,历史理念和修正主义之正确论;后者,是乌托邦——换言之,今天之第三条道路者,就是要沿着这个虚无主义的理念和特权阶级的实践,继续他们占有中国社会百分之七、八十财富的现状而不思悔改,偷梁换柱。这一现象不是创造,是一个复辟;不是对于普世价值的回归,而是籍口代表所有阶级而意在保护特权集团。此一现象指引了、或者还会指引更多喜欢招安和被招安者们身体力行,前仆后继。这是他们选择和负选择的自由。只是这个自由,如果泛滥成灾,那就会像四十年代末叶,中国知识分子被中国极权主义淹没那样,使得中国前途再倒退一百年。
2011年9月13日星期二
一种无知的辩解
一种无知的辩解
——答江流水先生之《与刘自立先生商榷——为卢梭辩护》
刘自立
江流水忽视历史上所有对于卢梭批判的文章观点,信口雌黄,乱讲一通,事实逻辑,一塌糊涂。现在给予他一些必要资料以做启蒙之备。还望他虚心接受,仔细阅读,不要罔顾之。
现在,我文予他一种商榷;他的文字,转为斜体字,我文宋体字。
不知道贵刊编辑先生是不是可以容许我辩驳之。以下开始辨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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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自立先生基于对“公意”的错误解读,走向了“个人意志”的极端。这一方面反映出他对卢梭《社会契约论》的缺乏深度认知;另一方面反映出,他一厢情愿地企图建立一个乌托邦式的完美——个人意志与个人自由在那里得到完美体现,而无需接受“平民”的价值拷问。
此人诬陷我不接受平民价值考问;呵呵,什么是平民价值,什么是考问?我的问题是,没在文字中指出,个人意志和自由、自由主义乃及代议制政府、民主程序等常识价值与所谓民粹意志、人民意志之区别——这个论述,穆勒有详细讲解;可请读之。
在《民主中国》上看到刘自立先生一篇名为“民粹指向极权——卢梭总体论批判”的文章,本人颇感诧异,如此解读卢梭,实在不解。我十分厌恶大段的抄袭别人的作品,可今天非如此无法与刘自立先生商榷,因为,只有用卢梭的话,才能分辨出是谁在对卢梭的“契约论”刻意的进行曲解。
人大多有这样一个毛病,老婆总是别人的好——审美疲劳。当烘托激情的时光渐渐淡去时,对老婆的厌恶就像曾经的爱一样登峰造极。卢梭很不幸,在奠基了西方民主制度的基石后,遭到了一些急于证明自己的精英们地痛斥。黑格尔认为,所谓社会契约,不过是一个人的任性,意见,随心表达的同意为基础,罗素则苛责:“总是一种架空悬想的东西”。由于罗素来过中国,与中国人的关系不错,中国的知识分子大都接受了罗素对卢梭的批判——一以偏执的态度编织了一张逻辑之网罩住卢梭,在这张网中对其随意评说。
/卢梭被罗素批判详情待言之;是罗素偏执还是江氏荒谬,我想等你写出一本西方哲学史再说,不然,过于抬举之。
首先看刘自立的“简单”的几点中的第一个问题:普遍意志论。在刘先生看来,普遍意识论就是“公意”,公意就是民粹与纳粹,就是共产党,就是革命,并引用罗素的话:“革命一旦登场,人民就会缺席“。(利比亚人民缺席了?)并把卢梭的“公意”解释为:“每一个个体毫无保留地让渡出全部权利时,他们的意志也被纳入集体意志之中。”(卢梭《社会契约论》/大意/资料)刘自立先生幸好用了一个关键词“大意”,并对这个“大意”做出了一厢情愿的曲解。“公意”区别于“众意”公意是指:“公意永远是公正的,而且永远以公共利益为依旧”,“而众意则着眼于私人利益,众意只是个别意志的总和”(卢梭:《社会契约论》商务印书馆,1980年版,39页)。
所说卢梭主要概念不是普遍“意识”,是普遍意志(General Will)——江流水误植卢梭和我转述的这个概念——而且他不知道这个“普遍意志”在学界早已臭名昭著——试引几段学人评议:
1
——在官方的意识形态中,国家主权是一个不可以讨论的问题,人们常听说的一句话就是:国家主权不可分割。
细说起来,国家主权不可分割论起源于卢梭,其基础是卢梭的“主权在民”的思想。在《《社会契约论》中,卢梭指出:“我们每个人都把自己的人身和全部力量共同置于普遍意志的最高领导之下,我们接受每个成员进入集体,作为整体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这个概念包含了卢梭思想中的一大核心即“普遍意志”,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公意”。卢梭认为国家主权是公意的构成,是公意的运用,它属于参加社会契约的全体人民,不是某一个人或一部分人,因而不可分割。
“主权在民”论提出的初衷是针对当时封建社会的君权和神权,后来演变成为国家关系准则。
严格说来,卢梭的“公意”说也是存在漏洞的。卢梭并没有给“公意”下一个明确的定义,“公意”即“普遍意志”是同“众意”即“所有人的意志”同时出现的。卢梭指出:“所有人的意志和普遍意志之间经常存在巨大的差别:后者只关注共同利益,前者关注的是私人利益,它只是个别意志的总和。可是如果从这些个别意志中去掉那些相互抵消的首尾两端的意志,那么普遍意志就是剩余的不同个别意志的总和。”
用现在的眼光来看,卢梭的“公意”其实是一种抽调了具体之后的抽象。试问,除了一个个个别意志外,难道会存在一个普遍意志?就好比排除了张三、李四这样具体的人,哪里会有一个抽象的“人”呢?事实上,社会不存在单独的公共利益或“公意”,只存在不同公民与党派的利益和意志,并为各自利益与权力而竞争。所以马克思说“存在都是具体的”。
这让我想起历史上著名的“白马非马”论,感兴趣的朋友可以自己去查一查。
当然,卢梭的“主权在民”的思想是很对的,只不过需要把普遍意志还原为个别意志。而既然是个别意志,就一定存在矛盾、冲突。就像这次南苏丹独立,南苏丹人希望独立,北苏丹人不希望独立,个别意志出现了矛盾,解决问题的结果是南苏丹独立——国家主权被分割。(作者:逆行斋主——http://www.tianya.cn/publicforum/content/worldlook/1/366417.shtml)
2
——對近代極權政治原理有深刻研究的當代學者涂爾蒙(Jacob L.
Talmon)更指出二十世紀人類兩種形似而實異的民主制度(一為自由式民主,一為極權式民主)的特質和思想理論的根源,而盧梭《民約論》所主張者卻是極權民主思想的始源。涂氏對盧梭思想本質的剖析,在西方學術界甚具代表性。他認為,自由式的民主是由英國的經驗主義傳統而來,假設政治為可以嘗試和犯錯的工作,視政治系統為人的自發和精巧的實驗設計,所以它承認在政治範圍之外,尚允許不同層次的私人和集體的事業。極權式民主是由歐陸的惟理主義發展而成的一種救世主義式的政治,假設政治中有一獨一無二的真理,並預先構思好一和諧完美的事物計畫,驅使人們要無異議地遵從此一設計而活,把政治抬高至唯我獨尊之勢,並且將其統轄範圍擴大到包括人的全部生存領域。雖然二者均一致肯定自由的價值,但是自由式民主使人在自發及沒有強迫之中,找到自由的本質,然而極權式民主卻相信唯有在追求和達致一項絕對的集體目的後,方能實現自由。主張自由式民主的人,只相信在沒有強力壓迫的前提下,人和社會終有一天在嘗試與改錯的過程中,可以達到理想的和諧之境,否則只能是一種惡行;而贊成極權式的民主的人,卻相信此一境界,早已被明確界定,而達到此境界,便不過是一件刻不容緩之事及無可推卸的挑戰。4
涂氏認為盧梭就是主張這種極權式民主的佼佼者。
——盧梭在《民約論》中,有關民主政治的運作原則,指出最具重要性的三項理念:1. 民約是國家確立的基礎,普遍意志是一切統治權力的根源;2.人民是主權體的構成者,以普遍意志體現其自我的統治,達致主權在民的理想;3.代議制政府非真正民主。按照盧梭的說法,人民通過社會契約(民約)成立國家,目的為達致和諧的社會秩序—使人人回復與生俱來的完美而至善自由平等的境界。所以主權體(sovereign)對其公民的自由和權利所作的限制,初看似剝奪,而實際上是以此換來和諧的社會秩序,賦與其公民享有真正的、更高的自由和權利。行使主權體權威的政府或立法者,其所負任務為教育統治下的公民,放棄自我意識,以養成社會意識,俾使每個人均能祛除一切自我利益的考慮,而一心一意以達成社會大眾的利益為己志。如果個人的自私心能除去,而人性的美德即可顯現,此時個人的意志,就完全符合普遍意志,所以即使置個人意志於集體意志的完全而徹底的控制之下,仍無異服從自己意志一樣,擁有與以前一樣的自由。反之,如仍堅持個人的特殊意志,並亟力促使它成為普遍意志,那我便做了違背自己意志的事,再也不自由了。涂爾蒙對盧梭這番關於普遍意志(general will)的論說,認為盧梭為求樹立普遍意志至高無上的權威,最終使個人徹底喪失一己的自由與權利。
——在如何獲致普遍意志的實現的問題上,盧梭拒絕了代議式民主,因為他堅持代議政治僅能達到特殊偏頗的意志的實現。同時,他也質疑社會團體、政黨或其他性質的組合所能表達的普遍意志的能力與誠意。在盧梭心目中,表達普遍意志的理想方式是經由政治社會中,每一個人能排除偏頗的自我利益,並能放棄對所屬團體的效忠之後,集會在一起,以理性和道德的力量,作出一致的、沒有分歧的決定。
—— 一旦如此決定被取為立法依據,則所成的法律,就必須要所有社會成員服從和遵守。因為法律是普遍意志的外在表達,所以假使有人為了私己利益破壞了法律,他不僅是違背了社會的意志,也同時是違背自己的意志,所以當立法權威以強制方式使他就範時,盧梭認為這不是在干涉個人的自由,而是強迫他自由,不過是以社會力量強迫他服從自己個人的意志。
——梭這種主張全民直接立法、直接統治、反對間接民主、反對政黨代伸民意,只容許人人代表自己,才是真正的民主,立意雖善,但這種直接民主的理想,事實不可能在現實政治生活中落實,只能是一種不可企及的崇高理想。
——誠如巴克(Ernest Barker, 1874-1960)說:「盧梭的政治理論,仿如雙刃之劍,似乎是為了保衛民主,結果卻武裝了專制。」
——盧梭以立法權威植根於全體人民的普遍意志之上,無疑是肯定主權在民的一種民主思想。但深一層看,他的民主思想在在與當代自由主義者所提倡的,迥然有別。當代自由主義者認為立法的重心,在於求取不同利益的平衡,而不同利益團體的立場,均應獲得充分的、適當的考慮。但盧梭視代表不同利益的黨派團體,為妨礙普遍意志的反面力量,根本不可能有正面的貢獻,所以不僅不必對其各自不同立場加以考慮,而且應將其分歧、擾攘不一的意見表達,予以禁止。否則普遍意志不能產生,而紛繁的黨派利益就會成為社會和諧的最大敵人。
——涂爾蒙因而指出,盧梭這種經由全部社會成員集會,盡棄其他活動而專注於政治上尋求普遍意志,是無異於使政治領域擴展到無所不至的地步,涵蓋人類所有的利益和事業,而又不容許任何人有自己隨意和實際的活動空間,這只會容易引致極權政治的出現。在一個不以政治為最重要考慮而又能容納多層次非政治的個人或集體的活動的國家,雖然人民未必享有那麼多的直接民主,卻較諸一個事事以政治為優先,而給予人民出席永久議會論政的國家,其人民所享受的自由會更安穩可靠。”
——另一方面,主張盧梭的普遍意志並不能解釋為摧殘異己,實行極權統治的理論依據的學者也不少。如卡塔布(George Kateb)、普勒門內茲(JohnPlamenatz)、谷本(Alfred Cobban)、查普曼(John W. Chapman)、柯爾(G.D. H.Cole)等。其中尤以卡塔布的議論最富雄辯性。卡氏堅持盧梭所倡的普遍意志,不但有其善意,而且合乎民主思想的原則。他認為普遍意志的達成目標是正義(justice),而不是涂爾蒙所說的極權民主。
姑且认可与江流水类似的观点,却并不具有很强的说服力,了备一格,录以细之:
——卡塔布首先指出,卡氏認為,……盧梭雖然不像一般的自由主義者,依賴法律的硬性規定,以保護少數人的基本權利,使其免於遭受多數人的壓迫,但是盧梭始終強調唯有把自由限制在符合平等普及的正義、和公平參與等原則的情況下,方才允准立法機關或權威擁有如此之大的權力和行動,否則是不可同意的。因為在他構思的美好社會中,唯一對權利有所侵犯者,是對所有人以平等手法所作的侵犯,是適用於社會的所有成員的,沒有人可以享有例外特權。
——誠如柯爾所指,盧梭所說的普遍意志是要體現全體公民平等政治參與,而普遍意志本身更必須是人民的善之意願(There is no general will unless the people wills the good),普遍意志之所以為「普遍」,乃因其具有兩點要義:1. 它針對的目標是合乎全體意義的;2.
它必須為多數或全部人所持守的。卡塔布認為,盧梭儘管沒有穆勒(J. S. Mill)的個人自由主義所肯定的個體性(individuality),但他所致力的卻是為了營造一個公民社會所必須有的道德領域(morally acceptable sphere),盧梭對個人自由的闡述,不應遭受開放社會的朋友們所輕蔑和濫用。
——平情而論,盧梭的政治哲學,的確包涵自由與非自由的兩面性。它雖有種種實踐上的困難,無法克服,但盧梭所標舉的主權在民、公意統治、「強迫」自由,仍無疑是維護民主原則的思想觀念。(同上/笔者较为公正地剖析了卢梭民主/极权两面性——但是,公意,普遍意志是不是可以这样操作和认知,仍旧有待讨论。——自立注)(林啟彥《嚴復與章士釗—有關盧梭《民約論》的一次思想論爭》)
刘自立先生对卢梭的批判是混淆了“公意”与“众意”,公意以社会普遍正义为要素,“除掉个别意志间正负相互抵消的部分而外,而剩下的总和仍然是公意”(同上书,第39页)并由此得出如下论断:“毫无疑问,存在这一种完全出自理性的普遍正义,但是要使这种正义能为我们所公认,它必须是相互的”。(同上书,48页)“众意”则不同,没有“普遍正义”这个要素,没有这个要素的要求,才可以被一些人解读为:民粹,纳粹,或共产党,两种概念的区别在什么地方?就是普遍正义。由此,刘自立先生所谓的“毫无保留的让渡全部权利”并不存在,让渡是有条件的“正义为我们所公认,且是相互的”——正义、公认、相互,就是条件。罗素与刘自立有一个相同逻辑起点,这就是:公意不追求普遍的正义。对此,可以这样一问:中国的多数老百姓不是想追求自由、民主而是想追求被奴役?否则,如何解释被您彻底否定掉的“公意”?难道中国社会没有公意?或者公意仅仅在个别意志者(精英)的心中?
——“卢梭的投票和20世纪精英民主理论及多元民主理论所阐发的投票的区别在于:卢梭的投票是公民分散的a general will聚合成A general will的过程 ;而精英民主理论及多元民主理论的投票则是particular will聚合成will of all的过程。这其间是有很大差别的。”(谈火生《卢梭的“共同意志”概念:缘起与内涵》/自立注:虽然这里,谈文着力辩护于卢梭的国家个人权力说,但是他提供了比较理性的辩护)。
——问题是,“这一点从卢梭使用不定冠词a中可以很明显地体现出来,如果是先定的,就应该一以贯之地使用the而不能用a。就此而言,曼宁误解了卢梭的共同意志概念,他认为卢梭的共同意志是先定的,因此他才会说,合法的法律是共同审议的结果,而不是共同意志的表达。Manin, Bernard. 1987. ”(同上)
需要稍微指出,我这里从来没有误用普遍意志为众意。这是江流水的杜撰。2,卢梭普遍意志不单引出法国革命之恶(之善),更加引出列宁主义和毛,就是因为卢梭的意志论可以被利用——而权力制约和权力分置,无法被马列利用。3,极权主义大多数(中国人的多数)是属于极权主义性质(身份,思想,立场)还是自由性质,是一个主要课题——这些课题在阿隆,阿伦特极权主义批判里面早有说明。4,我从来没有说多数追求公正等诉求违规或者不法,而是针对极权主义利用多数,人民和理想作祟。这段历史当然打着自由民主的旗号。江流水可以研究一下“历史先声”和1949年现象,便可释然。
再看刘自立先生“简单”的第二点:卢梭反对的个人意志论必然导致权力的分立与制衡。看到刘自立先生这样武断的,不着边际的结论,脑海里迅速的蹦出一个词汇:欲加之罪,何患无辞。卢梭什么时候反对过个人意志?您能不能像我的“抄袭”一样,说说您是依据哪家出版社,哪年的版本,在哪一页说过的话?
如果江不是目忙或者双盲,你难道看不见下面紧接着的那段话——
我们援引卢梭的话证实他对于孟德斯鸠的抨击;这个抨击,使他几乎完全丧失了启蒙性质而变成教唆犯和世界上最大的极权教主。(他说,“我们的政论家们既不能从原则上区分主权,于是便从对象上区分主权:他们把主权分为强力与意志,分为立法权与行政权力,分为税收权、司法权与战争权,分为内政权与外交权。他们时而把这些部分混为一谈,时而又把它们拆开。他们把主权者弄成是一个支离破碎拼凑起来的怪物。这一错误出自没有能形成主权权威的正确概念,出自把仅仅是主权权威所派生的东西误认为是主权权威的构成部分。”(刘自立原文及引)
如果没有卢梭的讲法何来对他忽视个人意志之评?上面文字屡屡提出,这里不赘。
不会又是来自于罗素的这段话:“说总意志永远正当无非是说他代表各色公民的自私自利当中共同的东西,他必定代表社会所能做到的对自私自利心最大集体满足......结果显然是个体公民毫无权力的一体国家即极权社会。(罗素《西方哲学史》下卷,241页)在这里,卢梭的“普遍正义”被罗素解读为“自私自利”,如果,“普遍正义”并不存在,社会可能集合的都是“自私自利,”那就是再说:自私自利就是社会唯一的价值,唯一可能实现的东西,这个东西,不是普遍正义就“必定”是非正义或邪恶。于是,在偷换概念完成之后,以此为前提的逻辑推理开始了,所有极权国家的权力都是因为“自私自利”所获得。问题是:所有民主国家的权力也是依据“自私自利”获取的?英国的“光荣革命”,美国的“独立战争”都是因为区别于“普遍正义”的“自私自利?”所获取的?
又是同一判断的是非。一个政治常识是,西方个人主义核心价值论起源于文艺复兴。但是,与此相关,西方也是自由市和各种行会,团体,工会组织的自由发祥地。一般所说个人之集体和集体之个人,用现在的话说,就是要组建或者业已组建之公民社会——这个公民社会,不是个人(私意)社会,也不是集体(众意)社会,更不是乌托邦(总意志)——他的意思就是含个人于集体,反之亦然;故此,卢梭如何解释他否认或者“辨正”提升的私意和众意,是一个证伪;现代性提法的前提,刚好应该是私意或者众意而非非现实和非实现的公意。需要指出,卢梭顶多符合了法国革命中也许是福歇主张的社会主义公意,但是,他所设计的公意生下的(龙种的)跳蚤,却是毛的人民万岁和毛万岁!难道江同志还看不懂吗?
一旦涉及“自私自利”,问题就会变得异常复杂,尤其把自私自利作为逻辑起点,就可以随意鞭打任何价值,任何正义。跳出罗素设置的陷阱,也没那么复杂,人民需要自私,(自私并不丑陋)更需要正义——正义保障自私的平等实现。罗素已经够标新立异了,刘自立先生比他还过分,在第二个问题的阐述中,无需举出卢梭说过的任何一句话,就可以一通大帽子,什么希特勒,斯大林,毛泽东,教唆犯,什么支离破碎拼凑的怪物。这是哪儿跟哪儿?您的思维真够活跃的,跨度也足够大,正义与邪恶可以一并被您的“个人意志”一网打尽。
这是歪曲原作。公私之分并非本文主旨。私之公也,公之私也——刚刚业已说明;只是,如果私是指权力,官方和共党方面的“正义”,那就是假正义——如果权力不合法,不公正,社会主义,极权主义,其中之私,难道你也喜欢?
首先,个人是在“社会状态”下,而非一个孤立的个人。这样,每一个个人在“社会状态”中就需要一个价值主体的保障,这个保障就是社会契约。这个社会契约是“每个结合者”个人或“每个与全体相结合的个人”的“自由”的成全。卢梭指出:“要寻找一种结合形式,使他能以全部共同的力量来卫护和保障每个结合者的人身和财富,并且由于这一结合而使每一个与全体相结合的个人又只不过是服从自己本人,并且依然像以前一样自由,这就是社会契约论所要解决的根本问题。”并为这个观点补充道:“每一个由于社会公约而转让出来的自己的一切权利、财富、自由,仅仅是全部之中其用途对于集体有重要关系的那部分。”
为了给这个几乎一无所知的江流水一些资料,请原谅我不厌其烦地钞引资料,偿清常识。一句话,卢梭所谓的“结合形式”根本就是子虚乌有的结合——这种社会结合论,其实就是社会主义的初级形式,只是为西方人所陌生——就像理想国设计出来一种同样为东方人所陌生的伯拉图主义。以下,我们给江一个自由主义者对卢梭结合论乃及其“人民主权论”的批评,请于笑纳之。这是伟大作家贡斯当的某些看法——
3
——“个体相联合的个人又只不过是在服从他本人,并且仍然像以往一样自由。”在卢梭看来共同体是不可能侵犯公民的自由与权利的,公意是永恒正义的,所以对主权的限制是没有任何必要的。
——在人民主权(其外化的形式即为公共权力)是否有界限的问题上,贡斯当的态度是鲜明而坚决的。他写道:“如果你确信人民主权不受限制,你等于随意创造并向人类社会抛出一个本身过度庞大的权力,不管它落到什么人手里,它必定构成一项罪恶。”贡斯当认为人民主权必须受到限制。对人民主权的限制不仅是必要的而且也是可能的。
——在贡斯当的早期著作中,他曾对人民主权原则表现出敌意。后来贡斯当对此作出了解释:在当时,危险的武器操纵在拿破仑手里,他借口人民授权于他,以此证明他过分的权力正当合理,因而便需要攻击人民主权,好反对那个滥用权力的人。贡斯当是一位虔诚的自由主义信徒。他一生都在为自己的自由理念而奔波。在贡斯当看来,人民主权是普遍意志的体现,它的前提是公民自由。主权的行使不能超越公民享有的自由的限度,否则人民主权就会走向极权。人民主权所涉及的仅仅是政治权力归属及行使方式,而决不在任何意义上使政府能够合法地享有更大的权力。主权在本质上必须是有限度的。贡斯当认为卢梭的人民主权原则过于抽象了,没有为主权设定切实可行的行使方式。或许卢梭本人也根本没有打算对主权的行使具体化,因此贡斯当讥讽卢梭在这个问题上犯了常识性的错误:任何主权都必须要由具体个人行使,抽象的主权者本身无法行使这一权力,这项权力必须委托出去。这样卢梭赋予抽象的主权者的那些属性便不复存在了。贡斯当旗帜鲜明地表达了自己的态度:“人民主权并非不受限制,相反,它应被约束在正义和个人权利所限定的范围之内。”
——为了保障公民的自由,贡斯当认为必须在多种层次上对人民主权原则加以限制,必须给人民主权划定一个界限,对人民主权进行规制。首先,在政治理念上必须树立这样的观念:“世上没有不受限制的权力,不管是人民的权力,还是那些自称人民的代表的人的权力,不管是拥有什么称号的君主的权力,还是最后根据统治方式不同而表达着人民意志或君主意志的法律的权力,都要受到权力得以产生的同一范围的结束”。人民主权第二个限制来源于“那个使公认的真理合法化的力量——舆论。”最后,作为主权外化的政府权力必须受到以下限制:(1)宪法的限制。“宪法本身是一种对权力不信任的行为:它为权威设定了限制。”(2)权力分立与制衡的限制;(3)外部限制;即明确划定政府权限的范围以及个人在社会中不得侵犯的权利。
——三、人民主权的实现:直接民主与间接民主主权在本质上说是追求利益的意志的体现。卢梭称之为“公意”;贡斯当则认为是“普遍意志”。既然主权是意志的体现,那么公民的意志应当如何汇入主权,形成“属于人民的主权”,就成为卢梭和贡斯当都不能回避的问题。他们都必须在意志和社会主体之间构筑一座桥梁,使主权与意志连接起来。
——近代以来,民主取代暴力成为了政治权力合法的唯一标准。任何主权的享有者或行使者都必须以民主的方式来获得认可,否则将被视为非法。由此可见民主是连结意志和主权的纽带。在这种意义上讲,民主是汇集意志的工具。在实现民主的形式上,卢梭和贡斯当所持的观点是截然不同的。
——狡猾的形而上学,在今天只能用来为各种各样的暴政——个人的、几个人的或所有人的暴政——提供武器和借口,使之以合法形式或通过大众暴力实施压迫。”贡斯当是基于对雅各宾派专政和拿破仑的统治的认识而得出上述结论的。关于卢梭和雅各宾派之间的关系,学者已有很多论述。有学者认为卢梭和雅各宾派之间的关系很复杂,简直有些扑朔迷离:这一方面是因为卢梭的思想本身就错综复杂,其中那些因素对雅各宾派起过作用很难确定;另一方面是因为雅各宾派本身也并非一个严密的政治组织,随着革命形势的变化,其纲领也经历了不同的发展阶段,要从中识别出卢梭的思想因素决非易事。但是,一般说来,凡是肯定卢梭与法国大革命之间关系的人普遍倾向于认为雅各宾派深受卢梭的影响。罗伯斯比尔毫无疑问就是深受卢梭的政治法律学说影响的一个代表人物,他曾写道:“我告诉你们:我懂得让。雅克宣布的一条最伟大的道德和政治真理:人民决不会真诚热爱那些不热爱他们的人,只有人民才是善良的、正直的、宽宏大量的,腐败和专制是那些蔑视人民的人与生俱来的狭隘属性。”正因为罗伯斯比尔如此旗帜鲜明地主张自己是卢梭的忠实信徒,所以当雅各宾派在法国推行革命专制统治时,人们自然而然地将其归咎于卢梭的人民主权理论。
——贡斯当不善于理性的逻辑思辨,但他用激扬的文字指出,卢梭人民主权理论在实际中可能导致一种与传统君主制迥然不同的独裁制度。这是因为:第一,卢梭人民主权原则仅在理论上探讨了主权的归属,他并没有解决人民主权在现代国家应该如何实现的问题。在贡斯当看来,卢梭对人民主权实现讨论的缺失是一个致命的失误。任何主权都必须由具体个人行使,抽象的主权者本身并无法行使这一权力。它必须将权力委托给其他的社会主体,否则人民主权就会成为空谈——贡斯当否决了卢梭赋予抽象主权者的政治属性。卢梭的人民主权要么是空中楼阁人们无法企及;要么为人篡夺,蜕化为公民自由的障碍,转化为极权主义的辩护词。第二,卢梭认为主权是不能转让的。他认为“权力可以转让而意志是不能转让的,主权既然不外是公意的运用,所以就永远不能转让”。卢梭还批判了霍布斯关于权利可以转让的观点,说如果转让主权,就意味着出卖生命和自由。在卢梭看来人民既是君主又是臣民。对这一点贡斯当批评道:“实际上这两种关系(君主与臣民)经常混淆不清。权力为了迫使作为主权者的人民表达权力命令它所要表达的意志,可以很容易地压迫作为臣民的人民。”第三,在主权无限,主权不能被代表的问题上,贡斯当指出卢梭犯了形而上学的错误。关于这一点下文还将展开论述。
——卢梭和贡斯当在主权是否有界限的问题上,有着明显的分歧。
——其次,契约一经完成,由于法律与国家权力的现实存在,个人的意志与自由相对于孤立状态的个人就会受到制约,但并不意味着社会与国家“公意”可以确立在个人的独立性之外。“社会条约以保全缔约者为目的。”(《人民主权:卢梭与贡斯当之比较》/http://webcache.googleusercontent.com/search?hl=zh-CN&newwindow=1&safe=strict&q=cache:0bSDRJa1HyAJ:http://www.cnill.com/jibing/lunwen/law/200702/lunwen_41255.shtml+%E5%8D%A2%E6%A2%AD+%E6%99%AE%E9%81%8D%E6%84%8F%E5%BF%97&ct=clnk)
还有很多,不便一一抄袭。请问刘自立先生,从以上卢梭的论述中,您是如何读出希特勒,斯大林,毛泽东的?或者您认为我的这些抄袭值得怀疑?直到现在,卢梭的论述依旧是民主制度的精髓。普世价值就是普遍正义,这个普遍正义,不是来自于“智者”而是来自于社会共同体的共同意愿与选择。还什么“反智者主义”,您们这些精英不是十分喜欢在中国推销哈耶克吗?可以“问问”哈耶克,个人意志或个人自由是不是“智者主义”?是不是还想讨论一下“智者”或“理性”的问题?去读读哈耶克的书吧,认真点,一定会搞清“智者”与“反智者”的人究竟是谁。
关于反智主义,我们可以参照白璧德的卢梭浪漫主义批判。恐怕你又要为之歇斯底里了?呵呵。
刘自立先生“简单”的第三点是:一百年中国人的反思。所谓的反思就是依据一个结论:卢梭的“极权主义萌芽”,会必然的产生马克思这样的恶果。在刘自立先生一厢情愿的推演下,一系列恐怖的名字与事件出现了,列宁、斯大林、毛泽东,法国革命,大屠杀,卢梭既是教唆者,指挥者,还是一个不折不扣的杀人恶魔。真不知为何刘自立先生如此仇恨卢梭?
姑且说我不同意卢梭,但是我只是沧海一粟。你去查查GOOGLE,就知道多少人反对之,抨击之。
就因为您相信了莫里斯对卢梭的一句评价:“无祖国,无传统,无教养,无道德的痞子”?您把“公意”解释为极权,只需如此轻而易举?请问:普世价值是个人意志吗?所谓的“普世”难道只“普世”于“某些人”?或是“某些人”的杰作?片面没有多大问题,极端就有问题了,您在不择手段的诋毁民意时,可否想到没有民意的制度是否可以保护个人自由?民意会产生专制,个人意志就不产生了?您在企图证伪别人的时候,想没想到,相同的逻辑形式,更有理由证伪自己?列宁、斯大林、毛泽东,是“民意”的表现形式还是个人意志的表达形式?
以上你的文字可以删去。不重要,情绪化。
请记住,卢梭的个人权利让渡是可以收回的,可以收回的让渡如果必然的产生专制实际上假定了两个先决条件:其一,人类社会整体对价值的判断是趋恶的,喜欢被奴役,喜欢选择一个暴君,其二,个人权利永远不要出让,否则,后果不堪设想。您认可这两点吗?您如果否认,可否清楚地解释一下,是多数个人共同追求的“正义”更接近极权,还是不加“普遍正义”约束的个人意志更接近极权?如果按您所说,多数人不可能追求到“普遍正义”,应交由从来不“自私自利”的少数精英去追求,您就那么肯定极权就不会产生?或者您是否认为,多数中国人都在追求被奴役,而只有个别人的意志在追求自由、民主?
卢梭不让度人民主权。上述说法请你参照。2,喜欢君主(和贵族——孟德斯鸠,托克维尔,……),而不是暴君。谁喜欢暴君,你?3,极权主义利用人民——这是一个关键。你懂得打倒蒋介石奴役全中国吗?就是极权主义卢梭主义之人民主权论附体之诡诈和魔道。4,代议制民主程序不以人民国为符号,而以精英(议员,政客,知识分子等等)治国,是解决阶级和人民执政之唯一之道。你可以去看看约翰.穆勒的《代议制政治》一书,也会知道何以波普会反对人民当家作主……
您这哪里是反思,分明在延续,延续一个变种的奴役方式,多数人不能表现为正义或从来就没有正义过,由此不能将权力交由多数,而应当让权力牢牢的掌握在“个别意志”者手中。只有这两种可能,要么多数决定权力归属,要么少数决定权力归属,没有中间道路可走。至于您所说的分权及多数或少数人权利保障的问题,是在多数或少数原则确定之后去解决的事,而不是发生在基本原则确立之前,这很重要,把两个不同时间发生的不同的事混为一谈,什么也证明不了。
谁也没有说多数正义不存在;批判的关键是指出民粹主义如何导向马克思阶级解放论。你再看看文本想一想再说。不要习惯于网络或者王朔语风。拜托。
刘自立先生在“简单”的第四点中点出了主题:民粹主义直接指向极权主义,且还是拿被肆意篡改了的卢梭说事,结论为罪大恶极。我很想问一句:您的总意志(意识形态),总体构建(社会主义国家政权)是在哪里抄袭的?抄袭谁的?或者您不屑于抄袭而是自创?
你要仔细看看我上面所引就可以明白我的事实、历史和逻辑推理的一以惯之而不会见怪而怪了。含下批。
拜托,这些:“意识形态”,“社会主义国家政权”是卢梭的东西吗?的确有把“反对个人自由瞬间转化为领袖意志”的,但那不是卢梭,而是毛泽东,毛泽东与卢梭的“人人平等”或“普遍正义”没有一点“血缘”关系。卢梭的“公意”是建立在人人平等的基础上,这一点很关键。而毛泽东的专制是以个人意志为基础,否定、剥夺多数人的自由、民主、平等权。这么风马牛不相及的事,您都能往一块扯,真佩服你的勇气。照您这样扯,中国人追求的自由、民主都是为了再换一个皇帝?在您全文的表述中始终将民意说成是民粹——民意或“民粹”不会产生普遍的正义。劝您别以为知道了民粹这个概念就占领了道德制高点,就可以所向披靡。
民粹的对立面是精英,请问您,您指的精英是西方社会的统治精英还是现在中国大陆的统治“精英”?您在说中国话,很自然,我可以把您所批判的“民粹”理解为中国的平民,把您歌颂的“精英”理解为中国的统治“精英”。(民运圈内的某些人是否是精英,待定。)这样的理解有问题吗?如果有问题,那就是您的问题,您为何不界定一下,一个概念或一个观点的适用条件?如果没有问题,我就完全可以对您的观点做如下解读:中国专制统治者曾经无数次的以“中国人不适合民主”为借口,拒绝中国的民主进程,而您的观点与中共的观点如出一辙。专制之所以为专制就是因为没有民意作为基础。这个民意基础是标准,是衡量真伪民主制度的标准,且是唯一的标准,除此以外没有任何所谓的其他标准。没有一个真正的民主国家,可以背离民意——专制国家除外。
我的意思是说,你要研究一下民主程序和代议制政治制度,不要以为你的或者卢梭的民主可以操作,人民执政可以操作;人民当家作主,可以操作——这只是不懂民主常识的议论。你可以买一本卡尔.波普来念一个晚上。谢谢你不要被“人民之酒”灌醉了;你懂得北京中国到处都是人民医院,人民会堂,人民剧院,人民银行,……
……人民之马勒隔壁;你不要“人民”了,好不好?
民粹理论,产生或针对于民主制度,还可以寻觅到一丝合理性。原因在于,国家权力已经牢牢的控制在“民意”手中,警惕国家权力对个人自由过度的干预,就要“提前预警”,时不时的敲打一下权力者。但是,在中国,情况正好相反,国家权力掌握在个人或小集团手中,几千年未曾改变。多数民众从未享受过真正的民主,只有无奈的接受奴役与杀戮。两千多年的封建专制统治者杀人无数,责任却由“民粹”承当,还要听人喋喋不休的教诲:“公意会产生暴政。”对现实的暴政无动于衷,低三下四的乞求“和平“,却对不存在的“公意”暴政耿耿于怀,(您例举的所有发生在中国的暴政,都是由个人意志主导下的暴政——被迫的反抗不是暴政——无权如何“施政”?)莫非为了避免“公意”暴政,我们还要等待几千年?这是怎样的一种逻辑?这种的逻辑可能只有中国的“精英”们想的出来。
所以,你只要研究透了什么叫做人民万岁,就可以了,余多鸡肋。以下是你同语反复,不赘驳矣。
罗素是在民主制度下警惕极权,刘自立先生是专制下警惕民主。您不反民主?那民粹是指什么?不是指多数平民?或是民主没有多数平民的份?民粹理论把多数平民贬到“极权暴政“的份上,自然不能享受精英们可以享受的到的民主。您正视利比亚这个现实吗?为了“公意”,人民选择了以暴易暴,依照您的理论,利比亚人民不是为了民主而是为了极权、暴政?即便在西方,精英也是通过民众授权而产生的,总统直接选举,议员直接选举,您是否认为这些直接的选举会催生出极权暴政?有一点我真的想不明白,借问一句:您所说的非民粹的精英(即对立于平民的精英)是如何产生的?
后面刘自立先生还是重复以上观点,“卢梭的平等,反自由”(卢梭的平等被刘自立先生贬的一文不值)必然的结果就是文革——毛,诸如此类。不过表述变得赤裸裸,直接引用卡尔.波普对民主的解读“不是人民当家作主”,可是并没有解释,由谁来当家做主?这么重要的问题,您怎么着也该给出个明确答案。为何不说,或者遮遮掩掩,所为何来?既然那么为难,我来替您说:“精英当家做主”,我也同意,只是与您的区别在于:精英必须是民授的——精英只能做名义上的主人,真正的主人还是人民。毛泽东是打着人民的旗号欺骗人民,您倒好,比毛泽东还要赤裸裸,干脆将人民一脚踢开。刘自立先生为了证明自己的观点,找来一个帮忙的,一个只会“气愤”和习惯于骂别人“痞子”的莫里斯(没见卢梭说过这么不着调的话。),刘自立先生看来很欣赏在阐述“真理”时开口大骂,并能从嘲笑别人的卑微身份中获取快感。否则您引用莫里斯的那些话想证明什么?是想证明卢梭没“素质”?还是想证明骂人的莫里斯很“精英”?真搞不懂,什么是素质?什么是精英?
你的问题是要据理驳斥任何人包含莫先生。我看他比你在文坛影响大一千倍。
稍微了解一点逻辑常识的人都该知道:一,前提确定......结论确定;二,前提不确定......结论至少为两个。卢梭的“公意”被刘自立先生刻意曲解为“大意”后,作为推理的前提,显然不具有确定性,由此,结论至少为两个。可刘自立先生却言之凿凿,依据“大意”这个前提,做无限推演,就可以得出了一个“极权主义”的必然结论。这无异于再说:所有人除非追求刘自立先生的“主义”,否则,追求任何其它“正义”,都必然是极权。这哪里是什么逻辑推演,整个是意念中的结论,这种意念中的结论与信口开河没有质的区别。卢梭的《社会契约论》,不是一点问题没有,只可惜,在刘自立先生七千二百五十字(误差不超过个位数,加上标题)的“大批判”稿中,只字未提——批判都找不到要点——就像在观点之争时嘲笑别人的身份,那不是要点,也不是理论观点,应另当别论。
这是卢梭影响所致,不是卢梭之罪;看你如何起急要反对我定罪与之,我何来这样权力。这是一种思想发展轨迹:从卢梭不受限制的人民主权——到马克思主义的阶级立法,阶级真理——再到毛建国,毛文革,邓改革——这是思想逻辑,历史逻辑;对于卢梭甚至对于马克思都适用……这不是大批判,不会触动卢梭哲学家地位,他的日内瓦墓地不会被“人民”摧毁……
最后,刘自立先生归结了卢梭的以下“罪状”:1,卢梭开启消灭民族主义之端祸,同样转变成为马克思和列宁主义之民族虚无主义;2,中共接受无民族说法,建立瑞金苏维埃。3,易帜以后一边倒向苏联。4,反苏媾美,价值(他们的苏维埃价值)抛弃。5,建立伪爱国主义,强调反对普世价值,注重共产-私有两相掠夺。6,继续资本-权力勾结,暗中背叛爱国主义和民族传统。7,抛弃元教旨主义,施行利益主义。8,继续强调资本全球化中的非政治化因素,结合他们的国际主义=资本之水银泻地,南橘北卮。9,什么时候需要爱国主义就宣扬之;什么时候反对爱国主义,就背叛之(出卖国土和狼狈于西)。等等。这是卢梭主义和马克思主义的中国模式和无模式中国化。(很不好意思,九条“罪状”,一字不漏的复制。)
这几个文字还是在说卢梭影响。如前见。
卢梭的人人平等与普遍正义居然可以做如此匪夷所思的解读,令追求自由、民主、公平、正义,并为这些追求做出巨大牺牲的中国草民不寒而栗。您在大谈“民族主义”的时候,可曾想到,中华民族忍受了几千年的奴役?可曾想到,几千年来正是那些依附于权势的“精英”在助纣为虐的从精神上,肉体上残害着百姓?直至今天,这些残害在延续,百姓难道为了满足这些“精英”的“民族大义”,必须忍气吞声,牺牲自己?您的个人意志是什么意义上的个人意志?是剔除掉所有平民的个人意志吗?否则您在说什么?我与您一样,是人,平等的人,您的理想可能与我不同,但我们有共同表达的权利且这种权利不会因为任何“真理”的恐吓而放弃,不尊重人的平等权利的观点,不管披上什么花枝招展的外衣,都不能掩盖其实质:奴役多数。
个人意志或个人自由在“社会状态”下需平等的实现,这就是社会“普遍正义”的根本所在,离开平等的自由、民主、人权都不具有正当性,更不是“普世价值”。在当今的民主社会,人民游刃有余的在“普遍正义”与“个人自由”之间穿梭,没有什么不适,这得益于在两者之间有一个必要的“张力”加以维系。完全忽视这一“张力”,或将两者完全对立,水火不容,是两种极端思维的产物。刘自立先生就是基于对“公意”的错误解读,走向了“个人意志”的极端。这一方面反映出,刘自立先生对卢梭《社会契约论》的无知,另一方面反映出,刘自立先生一厢情愿的企图建立一个乌托邦式的完美——个人意志与个人自由在那里得到完美体现,而无需接受“平民”的价值拷问。
以上文字不值一驳,纯属网络草拟马一类。我像艾未未那样一跳,就跳出你的围城了,你,弱不禁风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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