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8月2日星期四

共和千年之叙

共和千年之叙
——读马基雅维利《佛罗伦萨史》

刘自立(北京)






  共和,是不是一个现代概念?可说是,可说否。因为,共和和民主、自由一样,既有古老的故事,也有现代的原则。这里说的意大利千年老共和,比较千年后妄称共和者类,主忧良筹,赋动江关,来得更珍贵,更丰盛;虽然,并无多少今人记得清楚,看得明白。因为,那个所谓“中世纪黑暗”说笼罩在世界人们的头山,国人的头上,历时已久,盖盆敝日。他们既不知、也不道类如中世纪佛罗伦萨、米兰共和国,威尼斯督政乃至阿拉贡、那不勒斯诸多王国,实际上,早就存在着多少程度不等和形式不一的共和元素。佛罗伦萨僭主共和更显示其制、其则、其宪、其政之共和本质和民主性能——且和周边的王政、邦主体制形成你、我参杂其中的、各种内政,外交,战争与和平之历史。

  其中,大名鼎鼎的美第奇家族之卓人几代以其争取领土,捍卫国家,赢得和平,争取自由之奋斗,示范世界于千之年以前,亦为我们东方人留下颇为丰盛的政治学和宗教学遗产,又给了那些认为革命原则和共和原则只是1789年产物甚至1917年产物之人们当头一击。类似中国之先秦,类似中国之民国(1929年以前),虽然,其间也是百年之隔,亘海之隔,但是,各种共和因素和自治因素的确存在,实际上,形成了某种意大利真正共和和东方国家亚共和之元素,之种子(“封建”就是“共和”——在某种形式上讲如是)——这些元素和种子随着各国大一统甚至欧盟化的发展,出现一统与自治之间的优劣选择和分化渊薮。

  这是我们看待未一统之前之意大利,德国甚至俄罗斯之历史的发展轨迹之角度——也是我们争执秦始皇一统功过之实际分歧——亦不要说民国对于亚自治形式的分化和残存了。这是一个也许是循环,也许是进步之发展轨迹。这个轨迹,虽然,被后来之俾斯麦或者加里波的所扬弃,但是,历史循环论是不是彻底解构和过时,现在并不好说——俄罗斯大一统的分解,事为一证,甚至不可逆转。现在,我们更多地看到意大利一统之前的、那种活跃的国家性状和人物才干——那是建筑主要是西欧文化乃至世界文化的发源地——就像先秦时期创制了世界之轴心文化一般无二。现在,我们简而言之那些承载文化的政治发端,社会渊薮和宗教源头,对于意大利共和的提携。

  这些元素的主要核心当然是——

  1,民主(或者共和)体制。主要是其政府的贵族,平民和庶民之组成结构;包含选择和任命——这个政府结构,早于马克思倡导之阶级政府和阶级立法将近一千年——而且,这种发自意大利人的自由本性,在实际操作和理念关照上,击破了还未出现的马克思主义的糟粕和败核;自由之追求,即便在米兰公爵,威尼斯伯爵,阿拉贡国王这些非共和体制下人物之管辖地带,也为互动于佛罗伦萨这些共和国人民和政府外交焦聚之,不曾独殊异类,且形成共和周边并不扼死自由之良性互往——这个互相联动,产生了最后之继承罗马共和希腊民主的较为近代的中世纪共和实体。

  2,这个共和实体传送和输出的自由概念,随即落实在自由市和自治邦的治理原则,人性塑成和制约体系中,为后来产生自由主义做好匝实的铺垫和基础(且其自身业已产生了最初的自由主义——来自自由市的那些分殊于选帝和邦主的另类政体)。(“这种由市民组成的独立单位,叫做Free
city(自由城市)。……从十三世纪初,勒培基和汉堡等地的市民结成公会,势力日益增大,曾经发展到八十五个城市的大联盟。对此,王侯贵族不但无法阻止,而且和他缔结条约,承认他的独立,允许各城市修建城郭、设置军队、制定法律,发布政令,俨然成了独立国家(民主政治的因素)”。)(福泽谕诘语)

  3,以洛伦佐(美第奇)为代表的自由领袖和僭主载体,呈托着威权和民主之间的良治与人为;这是佛罗伦萨本位即反对过教皇,也反对过(那不勒斯等)国王的政治、政体;这个政体体现的洛伦佐个人主义,复函着政治、宗教正面的涵义而区隔于后来的墨索里尼统治和极权主义主义统治。这是个人、道德和国家法则之间,那个实际尚存的法制与人治之间的良性旧制(并不比民主多函公正与效率)。用当时洛伦佐的话说就是,是人民而非僭主本身赋予其权力和义务(大意)。

  4,国家和城邦在此含义上完成了对于伟人和文化的一体创造(人们对于洛伦佐-美第奇家族于文化之贡献皆知于怀也。)这样,中世纪或者讲中世纪但丁世界(马基雅维利在此书中提到但丁;“但丁的政治学说只应视作纯系个人经历的因素”;“他冀求超越现在,但目光却投向过去。马基雅维利的目光也投向过去,但完全是以不同于但丁的方式。”“一句话,马基雅维利创造了现代世界。”(
葛兰西)。

  换言之,但丁建立“地上天堂”——试图以神圣罗马帝国统一欧洲之说,比较马氏注重共和研讨,实在是一种幻觉和现实对比。以后,逐渐式微的个人魅力性人物的减少,成为新世纪值得研究的课题。这个课题,成为民主和平等一类话题的反面见证甚至负面见证。(“民主文化”的逐渐大众化和平庸化,是世纪难题,不可否认。)也就是说,民主本身是不是要继承类似洛伦佐和但丁式伟人文化和文化伟人,是在新范畴内做好旧范式解析的大文章。

  于是,在此意义山上讲,西方共和原则和古代罗马精神、罗马实体,通过佛罗伦萨的实际操作和推行,并透过意大利乱象纷呈的战争与和平,造反与建制,革命与复辟,最后,屹立于世界共和体系而遗世后人——其关键之则则是:公民社会的形成;贵族庶民的制约;阶级妥协的确立;宗教分殊的磨合;政教之间的平衡;文化人性的渗透;外交内政的契约,战争胜败的把握,殖民、独立的项选;……诸如此类的政治经济遗产,精神范畴和宗教传承,传给西方后人乃至全人类一个最为超越历史、直达今天的信息——这个信息就是,共和,本来存在,今后,也会存在;任何反共和和假共和政治行将被彻底抛弃。再之,共和真谛的不容抹煞窜改是贯彻共和之阶级互存,取消特权,宪政统合和个性独立之理想——而千百年前,意大利各种行会,工团和团契的阶级分存和立法关照,使得国王,贵族,庶民,平民,在法律之下人人平等——这个平等,经过解构贵族之造反和改造庶民之革命,最后,就像给庶民带来最后胜利一样,也给贵族带来最后的胜利。(而后来之马克思,之共产党,之李大钊等,只是知道“庶民的胜利”而无晓于佛罗伦萨千载共和之基本内涵而延伸出一塌糊涂的革命论和造反派。)

  这是一种结构主义宣扬。这种结构主义绝对不是绝对解构,而是结构之存和结构之新/旧共存。因为,在解构学的意义上,杜撰结构无意义说的现代主义要害,就是他们和马克思主义一样,不足道共和之善和共和之恶,并不会因为他们的解构而发生任何新的改变。革命是复辟,政改是还原,创新是复旧,现代是古代——乃至庞德所谓“越古老,越现代”之类话议,给了政治学一个简单明了的提示和归纳。这样一来,不但墨索里尼荒诞不经,其非罗马化之法西斯粪坑被彻底清除;而希特勒也因为他秉承了并不罗马、更不神圣之伪巴巴罗萨主义而告覆灭;而马克思主义,早在他本人出身以前,就被西欧的历史和理念彻底否定了。这是一个不算奇迹的奇迹。至于后来斯大林、毛等更是对佛罗伦萨共和原则和共和主义施行了彻底败坏和歪曲——于是,建基于共和的宪政和民主随着现代自由的目的呈现了双向路径:一,民主;二,极权;其走向如何,我们多次言及于此略过。只是强调一点。佛市虽然极为强健和渲染过平民主义甚至底层革命,但是,他们还是没有走上后来的阶级,政党,领袖论点的由平民直达权贵的那种狭隘和危险路径,从而避免极权主义于百千年之前。

  以下,我们简单梳理一下佛罗伦萨史料、经过马基雅维利归纳总结、带给我们的最古老也最新式的启示和结论。





  一如旧时代(含所谓新时代一部分非极权主义政体)之各种体制那样,政治制约之效和政治平衡之度,自觉非自觉展现在世人的现实和历史中。这个制约和平衡就是敌对双向的转化和调整;换言之,任何敌友之间不可能将对方一整至死,打翻在地,再踏上一只脚,让他永世不得翻身。这样的反对派尽数消灭,大一统笼罩政、教,社会既无缝隙也无反弹之后来的20世纪极权主义结构,在五百年前之西方不存在——在几千年来的中外政治博弈里也没有——那是人类历史中敌、我对立而又干戈玉帛,斗争又会转圜自圆的一种潜在甚至明在之机制。这一机制,以佛罗伦萨之小历史呈现了世界、尤其是西方乃至东方大历史的缩影。如是之例,可见于教皇和王君之间,他们可以一起攻击佛罗伦萨,也可以互相反目;先携手威尼斯,后妥协佛罗伦萨——国王可以和教皇宣战,反之,亦然;而僭主之治,可以反对王政,也可以随时协约与重处之——而佛罗伦萨和威尼斯之间,和其他王政僭政之间也是战战和和,不会一反倒底,逆转无望——而在土耳其人攻击之之时,他们又建立了统一战线,一致对外。这里可以看出,意大利人、无论是佛罗伦萨人,威尼斯人,还是其他“邦族”(城邦),他们看重的,似乎并不是优选共和还是王政,他们看重的是一种建立在法制之上的品德和荣誉(据说,这是贵族行事的重要尺度)。

  这一点和希罗多德和柏拉图呈现的希腊民主、僭政轮替之历史几乎一般无二;更无柏拉图本人主张的政教合一的哲学王体制出现——而一直以来保存着各种帝-师分野的政教分殊——教皇罗马势力并不能够象某些当今中国人主张的那样,让“中国教皇”孔子升为总统。不,人类没有愚蠢到这类程度。意大利人或者可以打击教皇于国王联合,反之亦然;人民或者支持教皇,或者支持国王;或许支持僭政和共和;唯独不会建立彻底的教皇一体统治(那不过是短命的一时之举)。这是一个非常明确的限制。这是上层和下层西方之人民保持他们的战争,夺权,世袭和民选的体制和程序雏形,也是孕育其民主自由之摇篮。换言之,专制,僭政和王政,封建,都不是民主的主敌或者死敌,而是孕育民主的空隙之制/治。换言之,也就是说,专制-僭政-民主常常互相联姻和互相渗透,从而绝对区隔于极权主义之刚性和僵硬。

  僭政类制度的主要衡量标准,是看他是不是能够或者意愿支持和维护文化精神之发展。人类文化发展是不会停顿的——他只是在极权主义时期短暂呈现一种假死状态,而后,就会很快复员;而此复员也许并不带来民主;但是,文化发展势必最后导致民主——这个势头绝对不是经济造成;美第奇家族贡献与之的意大利文艺复兴的滥觞,使得复古和还原成为孕育新力和新人的沃土。个人(领袖们)的声誉原自他们对文化事业的看重和修养。其才干和王术深深扎根在其文化沃土之中。这是考量他们有无资格统治人民的一个重大因素。

  《佛史》最后对于洛伦佐的功过评价,正是以这样的文化和道德尺度作为几乎是唯一标准。这是任何极权主义文化之反和文化之0之体制无能为力的。再是,各种体制杂糅的情势之下,人民追求自己权利的可能性,主要是依赖一种社会缝隙和政治空间论。这是民主和僭政体制韧性和弹性使然。在此体制下政治和政权不能将任何一种社会和阶级存在,扑灭在一种话语和实际暴力之中(武装势力也没有独处于统治者中)。那些流芳百世而为人称道者,也许不是共和国大公民,大旗手(“正义旗手”是他们的一种职称),而是贵族和王帝,平民与庶民,但是,只要他们符合上述之道德,之人格,之文化,他们就会赢得荣誉。

  更加重要的是,各种意大利政体之中的制约机制,政府组成,人员选举,团体建制,行会分布,乃至人民与王君,贵族与平民,平民与庶民(一种低贱于平民之阶级),都可以各司其职,分享权限,乃至起义,造反,革命,也是在此自由主义的载体之下运作,胜败和去留。这样,任何一种后来所谓优势阶级消灭劣势阶级,无产阶级消灭资产阶级之无稽之谈,在千百年前,从没有出现过,言说过,施行过——就像几千年前,古代共和和古代民主,也没有作出过任何马克思主义之真理僭妄和语言暴力——导致实际暴力之结果(毒果)。人类在战争,博弈,斗法,阴谋,阳谋,革命,复辟,创新和复旧中,履行这种既不是完美无边、又不是丑陋不堪的,或许是共和,或许是僭政,或许是王政的政治社会原则,契约,法度和规制。他们只是在教皇,主教,君王,领袖,公民之间选择他们自己的、并不违背以上所有人头的、那种道德和社会契约。这一秩序这一文化,持续了几千年,只是被短命的极权主义刚性制度和僵硬尸治所打断。而这个中止,顶多不会超过一、二百年。人类还是要回到他们的良知,良心和良制之中而绝对无可阻挡。





  回顾之,几近千年以前,“意大利一部分由本地人自治,有一些地区由当地君主统治,其他地区则由皇帝的代表管辖。”“在1010年,正当菲埃索莱人纪念庄严的圣罗慕洛节日的时候”,“教皇势力增大,德意志皇帝的权威逐渐消弱时,各地都实行自治,很少尊重帝王。”这是共和元素最初的发轫(如果将她说成时古罗马共和制以后的复兴和复辟,也未不可。)佛罗伦萨地区的自治政府是这样的。“他们把全城分成六个区,每区选出两位公民共十二人,治理全城。这十二个人领导集体名叫‘长老会’,每年选举一次。”“他们从别的城市请来俩位审判官,一位称人民首长,一位称总监”;“又把城内划分为二十个旗,农村划分为七十六个旗”;“只要人民首长或长老会发出号召,每个青年都必须武装起来。”

  这样的治理长达十年之久。“在很短的时期内就取得想象不到的伟大力量和极高威望”。当时的宗教派别吉贝林派打击了支持佛罗伦萨的圭尔夫一度统治佛市。这时他们的做法是“废除保有地方官吏以及保有自主形式的一切机构”,激起佛市人民的激愤。当圭尔夫派在教皇克莱蒙特和昂儒的查理支持下夺回名位的时候,他们又回复了原来的自主治理形式;“从地位较高的平民中(注意——平民;自立注)选出三十六名代表,另外还从波洛尼亚请来两名骑士或绅士,委托这些人改组佛罗伦萨政府。”

  以下,随之出现我们国人几近千年以后还在讨论的自主组织,工会、农会或公民社会之建立与否之课题——“这些代表集合在一起开会时,立即决定把全体居民按技艺或行业分类,每种行业委派一名官员负责在他管辖的那些人当中执行公正裁决;发给每种行会一面旗帜;城邦号召时,每个成员集合在旗帜之下。开始时,技艺行会总数是十二个,七个大行会,五个小行会。后来次要技艺行会增加到十四个,所以技艺行会总数达到二十一个”。“吉贝林派逃走后,佛罗伦萨人改组城邦政府,选出十二人掌握最高权力,任期两个月(注意——两个月!),不像以前那样称‘长老会’而改称‘贤人政府’‘还成立一个由八十名公民组成的议事机构,名叫‘征信院;另外,还在全城六个选区选出三十名公民,和征信院以及十二贤人一起,组成政务大会;又从贵族和平民中选出一百二十名公民组成另外一个议事会,凡是已经由其他会议审议过的事情都要提交这个议事会再议(请注意——再议权!)以便做出最后决定;这个议事会还负责任命共和国(——注意,共和国……)各级官员。

  在政教属辖与权力分殊上,“教皇……任命查理为该地区的皇帝代表”。以后教皇克氏去世。……这里的教皇更迭和皇室换旗,在双向意义上产生政教制衡的明确力道。这个皇室和教皇的交叉间性,使得佛市也好,威市也罢,不绝于联络,抵抗和和战与之之举。政教制衡的作用,从查理曼和丕平统治时期就有轻重各选之象。但是,总体而论,教皇不可能取代皇室,反之亦然。这是一。西欧各个民族国家的产生,源于各自对于教皇罗马的支持与反对——这股势道并未产生教皇是非和国王是非而出现对于政治和宗教的唯一选项;也就是说,他们可以战争与之,但是,取消这个最终的形而上体系和载体之想,从来没有发生过——而教皇宣道和笼络人心的做法,也从未出现以宗教取代世俗的意识和主义——梵蒂冈参政也好,干预也罢,终来一个出路,就是还政于民/人。故此,他们不会因为国王而取缔教皇,反之亦然——这就是西方之上帝不可能完全施行帝师合一之道之在。《佛史》一书在诸多细节上,针对这个是非曲直,阐述颇详,而此不能一一。

  这样的自主政府是不是可以应时久远,毫无危机和风险于之内外?不是。圭尔夫派和吉贝林派打打杀杀,各施其暴,在分殊贵族和平民权限上无法媾和和协调。于是,“佛罗伦萨人在这个政府下生活了两年。直到马丁教皇即位,又把权力交回到原先被尼古拉剥夺了权力的查理。因此,托斯卡纳的党派活动再次活跃起来。佛罗伦萨人拿起武器反对代表皇帝的统治者;而且剥夺了吉贝林派的权力,这事发生在1282年。”“各个行会因为有合法委任的官长和上边发下来的旗帜,势力早已很大,这时就以他们自己的权威发布命令:取消十四公民执政的制度,推举三位称为长官的人掌握共和政权,任期两个月,人选来自贵族和平民皆可。第一届任满后,人数增至六位,以便使全城六个选区每区能选出一位。这个数目一直保存到1342年。”

  于是我们感兴趣的事情发生了。这就是共和带来的“共”之有别和“和”之削弱。马氏说了这样很重要的观察。“这个政府促成贵族的毁灭”,“这是因为平民提出各种理由,不许贵族参加政府,随即无所顾忌地践踏他们。”(难道他们也“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了?)虽然,这个平民政治、一,为美第奇家族统治的特点,二,为此制长达四十余年。无论是洛伦佐还是科斯莫,抑或乔万尼,他们针对贵族的打压,始终成为佛市统治的方式和特点;但是,这并未影响他们对于贵族的宽容和支持;出于文化,社会,政治和战争和的因素,贵族对于佛罗伦萨,当然不可或缺。

  平民权力过大,“不知如何是好”——“受人尊敬的人士”告诫平民,“他们也提醒平民:总想给人以最后一击,这不是明智的做法;把人逼到绝境也是不明智的……还不应该忘记:在战争中贵族也曾一度为国争光”……于是,贵族重新获得权力。他们并未施行“永世不得翻身”——须知,这是在一千年一千意大利不同于国人千年以后的消灭资产阶级。过了一些时候,“贵族和平民之间经过一阵争吵之后,作了这样的安排:执政团中贵族占三分之一席位,其余各机构中各占一半。”反复是经常发生的。贵族和平民之间的平衡常常打破。于是贵族又想出“他们看到庶民最下层也是和平民不和的,这一点似乎可以用来战胜平民、”于是我们在看到公民社会问题——阶级斗争问题(贵族与平民之间)——又出现庶民联手贵族之问题。这个问题是非常深刻的。





  从1350年到1420年,佛罗伦萨平民革命和统治似乎占据上风。贵族势力似乎已被消灭(对于政权掌握者而言)。于是,马基雅维利这位伟大的共和主义者提出对比;也就是,把佛市平民政权和古代罗马共和制度加以对比,且得出他们的不同。这个不同里面颇有耐人寻味之处。换言之,佛罗伦萨“革命”是不是出现后来社会主义革命的那种阶级优势论和阶级消灭论呢?事情不过是在过去进行时态;贵族并未因为平民多数暴政而完结;他们崛起的时间和制衡的势头就在不久之未来时态中。现在我们从两个层面简说此变。那么,马氏认为的罗马与佛市对待社会等级和阶级分别如何做法?他说,“在罗马,在争执中形成的不同社会等级;在佛罗伦萨,敌对行动却消灭了原有的阶级分野。

  “罗马平民竭力争取的是和贵族共享最高职位。……在佛罗伦萨却不然,由于平民的要求既蛮横又不公平,贵族在绝望之下全力进行自卫,从而酿成流血事件,随后许多公民还被放逐。

  贵族必须在生活方式上(含思想,举止等)向平民看齐。(其实就是产生最初的“高贵者最愚蠢,卑贱者最聪明”一类反智主义和愚昧主义。)

  ……以后,平民和庶民之间复爆发斗争和争权。

  一位叫做阿尔贝尔蒂的人似乎初行平民主义和社会主义,提早几百年,施行了巴黎革命和俄国革命打倒贵族的原则——但是,意大利人不久就清除了这个人。其间,不乏千年后北京“文化革命”之举,打砸抢烧,暴力至上;不同的是,那些平民的各种大小行会,不是“圣意”之下的傀儡而是真正独立的人民团体——这是和英国、法国革命一样的、本自其自治形式之延续,之变异……(——而“人民革命”和“人民文革”,早把原先这些民国的自治组织彻底凌迟和废弃了。)在经过一段庶民暴政以后(庶民领袖吉诺利.焦尔焦被处死),反对庶民的改革复又到来。所谓“巴利阿”形式改组了暴政政权。“萨尔韦斯特罗.德.美第奇当正义旗手以来,所有被放逐的人都召回来……平民上层和圭尔夫派重新掌握政府。庶民控制政府是从1378年开始的,到了1381年这次变动发生以后,他们的大权就失掉了。”但是,与此同时,庶民和平民还是又被放逐;大有相反相同趋势。在此一面,马氏进行了议论;这个议论十分中肯。

  我们赘引如文,“共和政体,特别是那些组织得不健全的共和政体,常常变换统治者和体制结构。这并不象许多人设想的那样,是自由或镇压的结果。因为不论贵族还是平民——前者执行的是奴役制,后者则是行为放肆——都只是在名义上尊重自由,实际上他们既不服从法律,也不愿意服从行政长官。不过,当一位既善良又英明而且又有势力的公民出现(这种情况很少)、由他制定出能够平息或约束这些互相敌对的倾向的法令从而防止他们闯祸的时候,这样的政府才算得上自由的,他的规章制度也才可能是稳定的。

  “因为既有好的法律做基础,又有好的规章制度实施法律,因而不必象其他政府那样,只靠一个人的品德来维持政权。

  “古代很多寿命很长的共和国就是具有这类优异的法律和规章制度。但是那些经常从暴政统治转变为群氓放肆、又由放肆转变为暴君统治的共和国,从来都为得到这些好处、如今也是得不到的。”于是,在排除了所有的暴君和放肆(领导)后,乔万尼.迪.比齐.德.美第奇担任了政府最高职位。最后,关于经济上的共和原自于共和最初的财产共和(Commonwealth
is a traditional English term for a political community founded
 for the common good. Historically, it has sometimes been synonymous
with "republic".
More recently it has been used for fraternal associations of some
sovereign nations.)
这样,循此轨迹我们发现了意大利人关乎与此的一些议论。这些议论关涉到一些基本原则和意识:“那些用不正当的
手段得来的不义之财,也难以长期保存。”((“卡塔斯托”税制关于贵族要交纳以前年月的税赋之说,也被否定(乔万尼否定之。)这是共和经济之基。在此不再赘书之。只是关于这类经济政策是意大利人在十五世纪提出的——而洛克的财产观念则要到拾柒世纪方才详论之。)

  以后,洛伦佐去世。他的死,结束了佛罗伦萨史一著的写作。于是马基雅维利赞赏之余,对以后意大利因为他的死出现的颓败和荒芜托词惋惜。他说,“他逝世以后,巨大的灾难接踵而至;老天事先就已显示了许多明显的征兆。……因为在失去他的劝导后,还活着的人既无法满足又无法制止米兰公爵的监护人洛多维奇.斯福查的野心。因此,洛伦佐死后不久,罪恶之树就开始发芽,不久就毁坏意大利并使之长期荒芜和颓败。”这个预言并未涉及到意大利后来之法西斯主义——那才是真正的颓败和荒芜哩!——但是一如前书,共和原则和民主自由一样,是人类摇篮的产物,未来决定的产物,他的韧性和持久,更新和传统,是一种万劫不可覆的精神力量,任何人都无法加以改变和否定。

  注:萨尔韦斯特罗·德·美第奇是第一个被载入历史的美第奇家族成员,他在1378年震动整个佛罗伦萨的梳毛工起义爆发时,是当值的正义旗手(佛罗伦萨共和国的最高司法长官)。乔凡尼·德·美第奇是第一个进入银行业务的美第奇人,并且从他开始起家族在佛罗伦萨政府逐渐有了一定影响力。到乔凡尼的儿子科西莫·德·美第奇时,美第奇家族已成为佛罗伦萨的共和国的非官方国家首脑(僭主)。科西莫家族分支一直统治佛罗伦萨,直到第一代佛罗伦萨公爵亚历山德罗·德·美第奇在1537年被刺杀。权势转移到乔凡尼小儿子洛伦佐一世·德·美第奇的这一分支,由乔凡尼的玄孙科西莫一世执掌。(科西莫,在该译本中翻译为科斯莫——维基百科)

革命-复辟论(下)


革命-复辟论
——读希罗多德、兰克、基佐及其他(下)



三、议会与政治

下面,就是仅次于政-教博弈的议会政治之消长、生死之绍述;当然,他们其实又是纠结在一起的政治之宗教和宗教之政治。这个范例就是著名英国大宪章之产生背景;然而这个宪章主义的产生绝对不是无缘无故,无史无料的突兀事件,他要追溯到比较遥远的希腊化时期和罗马化法典时代。简而言之,希腊化的出现,按照兰克的说法,正是因为罗马采纳和汲取了希腊的、可以说是制衡系统和民主原子之共和体制,罗马化才得以传承;而罗马化的恺撒主义之扩展,使得那些后来成为民族国家之高卢,之不列颠,之西班牙,之莱茵河流域(德国),之意大利……走向文明——按照兰克,他认为,罗马人-日尔曼人的融合结构,造就了以后的西方国家文明史——而所有这些民族国家的出现,又和基督教之国家化过程紧密联系——。于是,议会之宗祖源于罗马政治体制(之元老院),可以说是水到渠成而成渠首之谓,可以说是皇帝,也可以说是教皇。兰克说,创造了世界文明黄金时代的14,15世纪,含括了所有这些政教元素和议会元素(政治民主元素)。从历史上个人作用估量,希腊化时期的罗马皇帝和罗马(法典)因素变故而不离其宗,演绎而不离其本。这些元素形成了最早的议会潜在权势,以至于最后用于英国和法国革命,复辟和共和(法国经过多轮帝制和共和转换走向今天)。这样,从一个个偶然出现的人物表演和政策制定中,人们看到了西方早期的制衡历史和讨论精神。他们在希腊化和罗马化的演进中变成实体——即便,他们后来一度被20世纪极权主义中断,但是,他们继承和延续这个古老实体的非凡努力,使他们走入现代。这个回顾,大致是这样的,“我们的教会理念和国家理念是,首先要有国家的存在之后才会出现教会。只有国家才会使教会成为可能。教会在罗马帝国就是这样出现的。假如没有罗马帝国的话,基督教是难以在世界上推行的。”这是兰克主要的观点,即国家基督教化过程,而非相反。(兰克《历史上的各个时代》下同)

这些个推动历史的人物互相接连,戏码连台。这是宗教-政治路径的沿异——而在纯粹政治路径上,政治-议会-共和及其载体,也在活跃的运行当中。主张君主制度之兰克这样评价也许是他所谓“王冠出自东方”之君主制度——但是,这个罗马君主制度不同于东方——含,当然也不同于中国。兰克这样解释说,“波斯人直到希腊也出现君主制度之后才被征服。在这里我要指出,在希腊出现的是一种以东方的形式体现希腊实质的君主政体,也就是说,迄今为止纯东方的、野蛮的君主政体被希腊化了。可以说,假如君主政体没有被希腊化而一直是波斯人那种政体,那么,君主政体就永远可能在西方得到普及。”其中涵义,十分清楚;希腊君主政体就是共和政体之君主化和君主化之十分界限,十分理清之希腊政体,希腊君主政体——但是,我们也许忽略了(兰克也许忽略了)希罗多德对于波斯人专制化的偶然选择。(见希罗多德《历史》——“希氏写到波希战争中一段:大流士等所谓‘七人帮’(奥塔涅斯——他让女儿暗查居鲁士的假儿子没有耳朵——为政变正名;加上地位显赫的阿斯帕西涅斯,戈布里亚斯,殷塔佛涅斯,麦伽毕佐斯,海达涅斯——最后,大流士加入。共七人。他们废黜了居鲁士假儿子的皇位),发动政变上台,再行议政,论权:是不是要施行民主制度——含寡头制度和君主制度之选择——最后,大流士主张的君主制度占先。
 
“姑且援引之——
 
“奥塔涅斯主张,应该让全体希腊人全都参与国家事务管理。他说,‘我认为再不能实行一个人的统治了。……当一个人可以不负责任地为所欲为的时候,君主政治何以能够把国家管理得秩序井然呢?任何被授予这种权利的人,即使是世界上最优秀的人,也会使他的心态偏离正轨。一个人得到这种权利,以及随即得到的多方面的好处,使他的傲慢油然而生……他们嫉妒其臣民当中最有道德的人们,希望他们快点死;同时他们却喜欢那些卑鄙下贱的人,并且更愿意听信他们的谗言。君主政治最大的坏处在于,他任意废止国家的法律,不经审判而任意处死他人,并且强奸妇女。另一方面。民主政治,首先在于他享有最美好的名声,他意味着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其次,他可以避免一个国王所惯常犯下的种种暴行。各种职位都由抽签决定,工职人员要对他们的所作所为负责,而对于他们的评价则取决于人民大众。因此,我的意见是,我们要废除君主政治,扩大人民的权利。因为人民是最重要的。 ’
 
“麦伽毕佐斯第二个发言。他主张建立寡头政治。他说,他同意奥的主张,只是觉得‘没有什么比难于驾驭的乌合之众更加充满了变数。我们设法从一个反复无常的君主的统治下挣脱出来,却又使自己陷于桀骜不驯的粗野乡民统治之下,那真是愚不可及的事情。不管君主做什么事情,他至少大概知道他做的是什么事,但是那些乌合之众连这一点知识都缺乏……让波斯的敌人去选择民主政治吧;让我们从我们的公民中精选一批最优秀的人物,把政治权交给他们吧。’
 
 “大流士说些什么呢?他说,‘摆在我们面前的是三种选择,即民主政治、寡头政治和君主政治这三种政体……我的意见是,君主政治要远远强过其他两种。什么样的政治能够比一个由全国最优秀的人实行统治更好呢?这样的人的决策,也同样是全国最高明的,因此他统治民众,民众是心服口服的……’他认为寡头政治容易滋生派系斗争而民主政治政治容易‘玩忽职守’;他说,‘既然单单一个人就给了我们自由,那么。我的主张就是要保留这种君主统治形式。况且我们也不应该更革我们父祖们的优良法制,因为那样做是不好的。’’
 
 “总之他认为实行民主就是让河流泛滥。让河流泛滥,不好!
 
“‘七人帮’中有四个人赞成实行君主制度。于是奥塔涅斯说,同志们,既然如此,我自己不受所谓国王约束——六个人同意他的意见,‘直到今天,在波斯只有奥塔涅斯这个家族仍然是自由的。’
 
“那么,这六个人如何决选谁是皇上呢?遂采取谁的马第一个嘶鸣,谁即是国王。大流士的马夫想出一个点子,让前一夜,大流士的马和母马交媾,再让这匹马出现在第二天的赛马会上。二者一见如故,公马即刻大叫。于是,大流士这个‘全国最优秀的人’,就做了皇帝。这也同时否定了这个所谓‘优秀论’的全部根据。
 
“ 于是,在两千多年以前的大流士帝国,遂实行了君主制度;但是, 这个君主制度是在碰撞了僭主(寡头)制度和民主制度以后,方才得逞和实行的。这个事实使人感到,世界历史上民主讨论的悠久和深入。虽然他一时失败于波斯,却未亡于希腊——虽然很多希腊人,斯基泰人或者拉栖代梦人还是更加喜欢僭主,不喜欢民主——但是,民主作为一种政治选择,已经成为希腊民主乃至世界民主文化的一种选项。大而言之,希腊和波斯人议论民主,成为这个地域先验和后验政治学、神学和人伦学的一种已然存在。只是大流士和他的前辈、后辈,没有做出实行民主的确然选择,让其与之擦肩而过。”(见鄙文《从“七人帮”到“四人帮”》))

二,我们看到,兰克十分精练地绍述这些希腊-罗马皇帝之共和、民主、法制原则之施行——他们缘起于“奥古斯都”这个政体,这个方式,这个概念。在“王侯个人与共和立宪愿望之间”(兰克语),共和,君主之间的纷争博弈十分艰难。韦斯巴乡企图以个人权力代替元老院,但是,“元老院重新掌握了权力并任命涅尔瓦(Nerva)为皇帝。”经过“三十暴君时代”,“戴克里先……让几位强有力的领军人物与他一起共同代表最高权威,共同执政,条件是这些人物必须集中在他这个皇帝的周围。”

而君士坦丁大帝“实现了民事权和军事权的分离”。

而查士丁尼皇帝,则完成了“作为罗马精神结晶的罗马法”。

这是希腊化精神在分权和法治建设上尽人皆知的历程。此后,历史按照兰克的演绎进入查理之后和十字军之后、据说是“国家与教会之间的联合解体了”的时期。这个时期凸现了政教合一和分梳以后之政治路径独自的进步(如果可以沿用这个此词汇的话)。兰克直接说道,“1302年,美男子腓力国王召集三级会议共同反对教皇。”他逮捕之,使之死掉。这在法国。注意:十四世纪出现的三级议会不是只在法国革命前才起作用。在英国,确立了城市特权的《大宪章》。亨利三世不想执行之;爱德华一世对此权限予以确认;爱德华三世实施之。“14世纪的德国城市通过巴伐利亚的路易进入了德意志帝国议会”,“1344年,人们的主要话题就是议会事务。”“议会会议出现了民主因素。”1355年法国暴动,王权可危。英国之兰卡斯特和约克家族各自组成议会。在那时,“每一拥有城堡的贵族都是独立的”(这是西方自由主义的处女做——自立)“巴塞尔会议”“旨在维护世俗权力”——僧侣制度虚弱——“高层的世俗权力无法制约下层。各地出现了独立、自治的倾向”。(这是在14,15世纪——注意。自立)“早在13。14世纪,英国就比其他国家更坚定地采取了议会制度。……来自都铎家族的亨利七世正是靠议会帮助巩固了王位。”国王,教会和议会互相合作,互相斗争乃至于互相拆台。于是,历史进入革命阶段——……当苏格兰施行某种政教分离的时候英格兰正好相反。于是出去苏格兰和英格兰因素之民族根据以外,就属议会势力与国王势力之间之斗争了。

1640年,查理一世任命了议会;复解散和重新召开议会;41年,国王和议会开战;双方僵持;这时,议会“独立派“组成;其“要剥夺控制着教会和世俗国家权力的国王的全部权力。然后建立共和政体。”于是接下来就出现了“枪杆子里面出政权”的早期演变行事。这就是克伦维尔的出现;“他成功地推翻了议会,同时把国王也弄死了。”克氏认为,“他无法与议会共同执政。他曾经四次任命、又四次解散了议会。最终他得出结论,必须建立彻底的军事政权。然而国家很快就厌倦了军事政权。更何况克伦威尔的儿子完全没有能力执政,所以各地纷纷渴望合法统治的回归,甚至要求无条件地把国王从流放地召回来重新登基。由此可见,英国人忠君思想并没有被消除多少。”“到了17世纪末,英国形成了两个党派,辉格党和托利党。前者倾向于议会,后者拥护国王和教会。”当然,何以英国人要求他们的国王永恒存在?这其间或许可以看到,此我们援述希腊君主化之共和内涵之则;就是说,英国国王不是奥塔涅斯所谓的彻底的权力拥有者,而是逐渐演变成为虚君之在,这是最为重要的条件。再次,英国人的保守主义和经验主义哲学涵盖的现实和未来结构中,少一种法国人卢梭的革命论和烂漫风。英国人的文化格局和文明传统,在很多意义上,在大意义上,要有国王这个文化符号予以支撑。最后,也许这是至为重要的,就是英国人对于革命,废弃议会,转称独裁的克伦威尔非常厌恶——这是他们尊重会议传统的根据——而在其历史上,没有没有议会的国王,也没有没有国王的议会;“没有议会,国王寸步难行”(兰克语)——于是,这个传统延续成为今天英国人看待革命的独特观念,乃至其一整套为法国革命时期,保守的伯克主义攻击法国革命的理由。这个理由,最后又演变成为法国人废弃国王,但是并不废弃传统之所谓。

在一个绕有趣味的层面上,是因为法国没有出现克伦威尔而是出现了拿破仑。拿破仑的皇帝作用:“波拿巴”和“拿破仑”之歧义所在,也是让法国人回旋于国王和共和之间的一总政治艺术。换言之,如果拿破仑没有自由主义和共和主义旗帜,只是以杀死安关公爵和威胁斯塔尔夫人为能事;如果他没有利用夏多布里昂和其他复辟文人代为精神和国事支撑;如果他没有制定法典而元自查士丁尼,如果他没有支撑基督教复兴……那么,他就会和克伦威尔一样,成为一个痞子和一个败类。这是非常清楚的历史口碑。

那么,我们必须回到法国革命之绍述。如果说克伦威尔的独立派压倒了议会,国王,长老派和教会,那么,米拉波主张的三级议会要“成为一切”之说发,其实就是在重复克伦威尔主义——这个主义的要害也就是要消灭议会;这就是革命吃掉自己的孩子(吃掉议会,吃掉民主——民粹——也吃掉一切……)。不像卢梭所认,法国人还是要建立两院制——“国王认为,三个等级应该暂时互相联合,然后再提出一个建立在两院制基础上的宪法。”(兰克《历史上的各个时代》下同)而关键是,“国王将第三等级的名额扩大了一倍,以便他们能支撑国王”;“不久国王也对自己的这种想法感到了恐惧。”据说,兰克认为这是法国革命出现势力失衡的关键之处。因为,“三级会议上的每一个问题必须按照代表人数进行表决。”兰克说,“因为在君主制原则受到削弱的同时,共和政体的原则还没有完全产生出来。不久,雅各宾派就在制宪派中发展起来了。”“雅各宾派坚定主张要贯彻人民主权原则和权力自下而上的思想,结果导致全体民众的狂热,人们不顾一切地要求实现自由,平等和博爱的政治理想。”

于是我们看到,这种人民革命带来了哲学问题。这些问题是,人民主权论受到最终的质疑——虽然,这个人民革命发展的轨迹也许并不是法国革命的最终结果,而是俄国革命和中国革命的结果——因为,当人民主权因为“人民”概念不受制约的时候,人民就会变为民粹甚至民主的某种偏狭之举——这就是我们所谓卢梭“普遍意志”带来的一元化意志之演变——这个演变,在法国革命时期,正是以人民的名义进行的(但是,即便在革命全过程里,也从来不能在政治势力和政治观点上做到后来之极权主义革命时期的一元化;那是一个派别跌出和观点纷呈的斗争和争鸣时代)——而在马克思主义以后,人民变成阶级;阶级变成政党(共产党)——政党变成领袖;一元化和“动物园”(“ZOO”——见奥维尔著作)时期随即到来。等等。换言之,因为卢梭不同意施行两院制,辩论制和反对制,他只是要民粹主导一切——故而,“谁要是稍稍流露出对于主导思想的不满情绪就会遭到嫌疑,而仅仅出于嫌疑就可能被送上断头台。”(兰克语)(在另外一个方面,恐怖活动,还使得人民打击边境上的外部敌人……——但是,当后来发生巴黎公社事变的时候,在如何敲定这个危机的关头,马克思失首鼠两端,不置是非的——“马克思一方面说公社是‘无产阶级专政的榜样’,又说,‘……此外,公社的大部分成员根本不是也不可能是社会主义者。稍有常识的话,他就应该和凡尔赛达成妥协,这显然有利于广大人民群众。这也是当时唯一可行的事情’。”(马克思《致多姆拉•纽文尤斯的信》)。(鄙文《德雷福斯案件百年启发》)

兰克在书中,马克斯国王和兰克对话,说,……“马:假如路易十六颁布了一部君主制度宪法,他能继续执政马吗?

“兰:他要是不召集三级会议,至少没有把第三等级的代表名额扩大一倍,还是有可能的。他主要的错误在于根本就没有利用扩大了名额之后的第三等级。”这个革命,这个政治,仅仅就是一种选举技术和偶然决断吗?几百年来,这个问题没有答案吗?

“马:如果不仅仅是领导人物而且是全国人民都犯下了民族罪行并继续在错误的基础上行动,那么该如何评价历史上的娜美西斯呢?(希腊神话中的复仇女神)?

兰:全国人民都不得不忍受痛苦。比如,法国就在为革命过程中所发生的罪行而遭受了巨大痛苦。现在法国人比过去任何时候都更严重受到束缚。

马:路易.拿破仑的统治是建立在人民主权论之上的。但人民难道不能从这个原则中找到废黜他的理由吗?

兰:在人民主权原则当中存在着这种危险,而在比较稳定的合法的原则中则可以减少对这种危险的担心。”

什么是“稳定”,“合法”和“危险”,“非法”——人民主权之原则是不是要代之以代议制制度?——民主
“不是人民当家作主”,而是给人民审视,监督和制约政府的权力……。(卡尔.波普《二十世纪的教训》)有关于此兰克也有论述;当然也许没有穆勒那样严密而雄辩。在叙说美国革命的篇章里,他解释了当时国际环境对于美国人的优势。这个优势就是美国人“得到欧洲波旁王族国家特别是法国和西班牙的支持。”“北美人是依靠法国人从海上、从陆地以及财政上的支持加上法国出于对英国的仇恨而派出的志愿队伍的帮助才坚持了下来,最后通过凡尔赛条约,获得了对于北美独立的承认。”而我们谈到的代议制思维相应有了实践——“于是世界产生了一种新的力量,同时,与之相适应的代议制的思想观念也以极快的速度传播开来。”固然,“英语民族的两个实体之间发生了斗争,实际上是保皇倾向和民主倾向之间的斗争。但这两种倾向都扎根于英国宪法。”而兰克在谈到英国宪法是不是包含共和政体的时候说了否定的话;“宪法为共和铺平了道路”。他居然说,“所谓代议制更多地是一种法律上的杜撰。按说美国人完全有权获得这种代表权。从争端进程来看,英国也曾有意给美国人全部宪法权利,然而美国人不接受。”“直到此时,代表权理论才体现出了其全部意义,因为正是根据这个理论建立起来了一个国家。”兰克说,“北美洲所发生的革命比以往世界上发生的任何一场革命都要伟大。这场革命是对以往原则的彻底颠覆。

以前,人们相信国王受到上帝的恩惠,一切都围着国王转。而现在出现了权力必须自下而上体现民意的原则。”那么,这些观点和基佐等人的观点有何不同呢?其中有这样几点可以质疑。一是,北美革命是不是颠覆;是颠覆,还是解构-结构?这一点十分清楚。北美革命或许来源于一种继承和创新,但不是“颠覆”——其继承的是英国的宪法精神,自治原状和议会体制——他创造的新世界和新国家,也许不是君主政治和国王权力,但是,他的议会和文化原则并不是元创而是延续欧洲之精神,延续欧洲之载体——而自由主义核心观念不是自由意志和理念,而是政-经载制发散的主张,行为和互动(知识界,民间,反对派和政府之间性关系)——这一点我们原先早有论述——且结合亚当.斯密和福泽俞诘的观点(见鄙文《自由与自由主义》)再是,北美革命的解析意义可大可小。因为他不是制度的颠覆而是继承和修补,且发扬了一种个体主义精神和风格;换言之,北美革命是民族独立而非体制更张。三是,北美革命所谓自下而上的革命方式,与其说是自下,不如说是自民间——不止是草民和底层参与之,而是阶级的联合——含有产阶级之参与——至于其而上何解?不过是代议制的上层代表民众实行权力而不同于真正的上层特权。等等。最后,如要彻底搞清代议制原则,那就只好源述穆勒的看法。他在同名著作里说,“代议制政体的内涵就是,由全体人民或者大部分人民,通过他们自己定期选举的代理人形使最后控制权。这种权力一定存在于每一种政体中的某个地方。他们必须彻底掌握这个最后的权力。无论什么时候只要他们愿意,他们必定就是驾驭政府一切运作的主人。”等等。(约翰.穆勒《代议制政府》下同)而穆勒关于什么样子的国度和人民不适应这种制度之说法令人感慨。他说,“1,民众必须愿意采纳它;2,民众必须愿意并且能够作为了保持它所必须做的事情。3,民众必须愿意并且履行它赋予他们的义务和职责。”于是,我们的问题是(简而言之),在穆勒提出此意后的21世纪,是不是民众必须如何而枉顾政府应该如何之选择、之不选择呢?这是一个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