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3月31日星期日
英国宪章运动启示及其他
英国宪章运动启示及其他
刘自立
一
一般而言,英国宪章主义运动,是英国无产阶级通过合法斗争争取自己政治地位的群众运动,宪政运动和人权运动——这一运动的主要特征,按照恩格斯等人的分析,乃是所谓无产阶级首次为争取自身的权益而进行的斗争——虽然,这场斗争最终失败,但是,工人权益在英国宪法中全部得以实现。这是第一等的意义。第二个意义就是,所谓马克思主义和工人运动成功结合,且提出了他们的、通过阶级斗争取得工人解放的那个学说;且规定了迥然不同于西欧历史上平-贵结合,共和融解和劳资同构、那种以人权和私有为前提的国家政体。于是,我们的问题就此提出。这些针对英国宪章主义运动所提出的问题,对于英国而言,对于欧洲而言,乃至对于世界而言,其运动得出的结论,并不是马克思主义的阶级斗争和无产阶级掌权;相反,是所谓资产阶级政治家首相德比和财相迪斯雷利修正了英国的贵族民主和有限自由,从而达成了英国摒弃所谓无产阶级专政的政治前途(“在1858年,……德比伯爵再次出任首相,其内阁的财相位置由本杰明•迪斯雷利担当。工会组织全国改革同盟,并敌视新的保守党政府。政府力阻工会在海德公园的集会,将公园封锁,工人们竟拆栏而入。迪斯雷利有感民愤难挡,为免自由党联合工人势力,倒不如早著先机,和工人势力联手孤立自由党,遂在议会提请改革。由于取得德比首相的绝对支持,议案得以在未受保守党内不满分子的反对,成功通过。”(维基百科))走上了和一般资本主义国家一致的、对于资本实行法治限制的法制资本主义。这是对于英国宪章运动最好的、也是最有效的政治改革。这个改革的核心,就是英国的国体和政体,在不改变历史传统和文化皈依的前提下,施行所谓的劳资和解。而对于在运动中产生的工人团体和马克思主义、恩格斯主义之类的组织和思潮,予以边缘化处理;并将英国政治学原则调整到对于洛克主义和孟德斯鸠主义的再施行和再调整。
这些调整,当然包含以下这些选项:“21岁的男子普选权、秘密投票、废除议员候选人的财产资格、议员支薪、设立平等的选区和议会每年改选一次等 6条要求,并于1838年5月8日以《人民宪章》名称发表,宪章运动由此得名”;(此间值得注意的是,“1838年5月8日以《人民宪章》名称发表,宪章运动由此得名。宪章拥护者在全国各地集会、游行,要求实现宪章。1839年运动进入第一次高潮”——随之,“1840年7月,全国宪章协会成立,F.恩格斯称之为‘第一个近代工人政党’。”)这个宪章协会的成立和英国两党或者多党党的关系纠结不清,但是,作为屡次具百十万人次签名的运动载体,她的成立,说明英国本身实施的自由和自由主义——也就是说,迪斯雷利之所以接受了工人运动的要求,而后使得工人运动逐渐衰落式微;(可以同样想一想俾斯麦的反“反社会主义法”……和在马克思故乡,人们并不实行马克思主义之事实——虽然,其中经过希特勒的荒诞主义);说明:英国由“资产阶级”为主体的宪政主义,无法让位于所谓马克思主义之“无产阶级专政”——历史和理论,都是如此。
二,无产阶级要求的各种权益和地位,只能在国家政体(英国是皇权——以后之虚君体制)并不更动的情形下施行之——而不是由无产阶级专政取缔之。(英国如此;很多学人指出了英国乡村自治一类自由主义元素——而不同于法国之中央集权——但是,也有学人指出,法国也好,西班牙也罢……这种中央集权仍旧明确保留了三级议会和地方城邦的自治权限,继而迥然有别于极权主义。)
故此,三,英国宪章主义运动与其说是工人阶级登上历史舞台,社会主义找到阶级资源,马克思主义发现了经济基础(和他们那种意识形态)……其实,不然。
这种宪章主义运动,不过是资产阶级本身处于资本和人权的某种协调时期而发展与之之改革运动;这种运动和英国双向选项的大宪章运动一样,她容纳了皇权和王权于一种治衡之中——而宪章运动的发轫与发挥,更是表明了历史上类似佛罗伦撒平-贵联盟所于提示的,英国宪章主义运动,容纳了资产阶级——无产阶级于一体同构之政治命运;而不是像马克思主义所追求的那样,让无产阶级打倒资产阶级——继而争取人类解放。
四,这个资本主义宪政调试是:“另外,由于在之前的英国选举中,存在着违背当代一人一票(one person, one vote)准则的情况:有将近7%的选民拥有复数选票,比如拥有复数物业的人有权在其物业所在选区以及自己所居住选区都进行投票,而1918年改革法案并没有对这一情况进行改善。这一状况直到1948年改革法案才予以改善。”(维基百科)
五,需要强调指出的是,无产阶级作用于社会的、类似孟德斯鸠所谓暴民治衡之存在,其意义,无论如何估计也不会为过。只是,这个我们后来所谓左派作用的非绝对化作用,必须得到阐明。这个涵义的双向指向就是,左派,从来无法也不能取代右派;平民,从来也不能和无法取代贵族——无产阶级从来也不能取代资产阶级。
六,这是人类之所以延续文明和保障财产的基本原则和根本制度——因为这一条如果朝向任何一方倾斜,势必爆发社会革命和政治革命——而社会革命(马克思主义革命)之所以有时并不享有政治革命的资本,是因为他们没有、也不可能提供代替性方案。这些方案原自希腊民主和罗马共和,乃至经过中世纪共和(自由城邦,自由贸易同盟等等),乃及近代集权(不是极权)和英国式宪政,发展成熟于今。
最后,马克思主义实践(列宁和毛等)实现了某种偏下意义上的工人运动和工人苏维埃。但是,这个运动带来的政治和政体只能转向两个方向:一个是托洛茨基所谓,社会主义,就是有一个资本家的资本主义;二,社会主义,就是由“无产阶级”(其实就是农民)领袖及其后代统治的“新(资产)阶级”(红色资本家)之资本主义。在这一点上,马克思主义之“无产阶级”龙种不过生下很多资本家跳蚤。
二
在另外一种观点中,英国宪章主义运动被解释为另外一种画面——这一解释说明之,宪章主义时期“所谓‘资产者’并不是基督教和马克思主义所贬称的所谓‘资本家’,而是(资本家+中产阶级+产业工人)三者的结合。政治贵族以英国而论,则并不仅仅包括上议院的贵族老爷们,也包括早期赚钱的富人购入农村地产而成的庄园主,因此英国托利党的主体即所谓‘政治贵族’,是包括(传统贵族+农村乡绅+殖民利益者)。贫民包括了矿工和农业工人以及失业工人群体;并以后者为主体。
“英国产业工人的主体,一直到1867年保守党的狄斯累利首相,推动的议会选举权改革后,才真正获得选举权;但早在1830年的宪章运动,英国产业工人就没有参与所谓的‘工人运动’。这是与基督教左派和马克思主义教材(包括西方工人运动史)所没有指出的。实际上,苏联的历史资料甚至删除了这一段历史,(因为它不符合马克思主义理论),而中国有关教科书,就继承了苏联方面的选择性。
“宪章运动实际上是由工业化竞争而造成破产的夕阳产业(手织工业)行会从业者发动的,是反对工业化,反对机械化,反对工业革命的群众运动,并得到了英国托利党(农村乡绅)的同情。宪章运动的要求,实际上限制工业化,要求‘向弱者(夕阳行业)倾斜’,补贴手工业工人,以免‘凶残的资本夺去了工人糊口的技艺’。无论是当时的产业工会还是产业工人,对宪章运动是持中立姿态。
“这样就与马克思主义的‘工人阶级的斗争推动社会发展’‘用更先进的生产模式代替落后的生产模式’的历史唯物主义,完全相反了。
“工人阶级没有斗争!被产业工人阶级淘汰的中世纪的手工业者在斗争,而其斗争取向是要复辟中世纪的落后产业模式。(怪不得苏联学者尴尬的)。但是基督教和马克思主义者们,(包括苏联,中国和今天西方的工党工运们),则保留了这一过程中的种种渲染性的文字资料。
“今天东方帝国所听闻的,所谓19世纪工人的悲惨故事,(卡尔马克思本人因而捞了不少同情分),实际上指的就是手工业工人被工业化竞争淘汰后的失业处境;比较典型的就有发明缝纫机,导致许多手织工业工人失业之类。编造这些故事的也不是马克思主义者,而是崩溃前夕的手织工业行会,敌视资产者的英国农村的贵族乡绅(借此衬托贵族道德的高贵),和基督教信仰的人道主义者们共同想象中创作的。”……(资料)
三
这些看法和史料的引用,很重要。他提示了以下关于关于宪章运作的基本要素。这些要素的表达,呈现了更早时间,孟德斯鸠所谓英国暴民阶级治衡英国权贵阶级的有名观点——也就是说,这个观点的概括,可以延伸到和适用于所有国家和阶级——中国之权贵和皇帝体制下之游民阶级的存在,是为一证。这些游民的阶级成分,不单包含庶民和赤贫,也当然包含了原自布衣李斯和后来之宋、唐起家之赵(匡胤),李世民等人——更不要说朱元璋,毛泽东了……游民在历史上的治衡作用,当然,也是双刃剑;它可以维护专制,轮流坐庄;也可以内圣外王,亡国顾天。但是,要将社会施行彻底消灭阶级,消灭游民和0式体制(敉平社会,亡国灭天),或是中国所谓“封建”体制(其实,是“后封建”社会)所不愿做到,也无法做到的。这样的逻辑和现实推导是:无论是英国的工人阶级,还是中国的农民和游民,他们的权益和斗争,在历史上从未中断,也不可能中断。这种斗争的意识形态呈表就是原自所谓古代自治和自由已现——到西方中世纪自由城邦和政教双权导致的真正的阶级斗争(在类似英国大宪章保证各种政、教权力之后)。故此,这个阶级政教分治之传统,随着西方大工业的发展和兴盛,随之出现朝阳工业和夕阳工业之龃龉。于是,在历经了欧洲梅特涅和塔列朗世代以后,欧洲资本阶级和工人阶级施行了某种带有宪政色彩的政治体制与社会运作。上述引文,自然,也提到迪斯累里对于这一阶级诉求提供的改正蓝本。
我们现在强调指出的就是,一切随之产生的所谓共产国际和马克思主义运动,之所以鱼目混珠地,似是而非地,成为囊括宪章主义运动之所谓主流手笔(起码在中国和苏联),就是因为这种解释的偏颇和怪诞。按照我们的“教条主义”说法,十九世纪并未产生极权主义。马克思主义不过是西方自由主义时空中一种异端邪说——这个主义诉求的工人权益和无产阶级前景,其实,早在威尼斯和佛罗伦萨的阶级共和主义中屡经试验而式呈败局——也就是说,社会哲学和政治哲学中排除权贵而导向庶民——抑或相反的做法,业被马基雅威力等人,早就诠释,予以驳倒——任何排除和否定资本的做法和排除与否定工人的做法一样,不值一价,不足为奇。之所以法国人并不接受布朗基的巴黎公社而采纳了与之相反的基佐主义观点,是因为,他们看到了法国革命中平民主义的偏斜,看到了英国革命中寡头体制的独裁(克伦威尔废弃议会),看到了德国社会主义运动中的社会主义(“欲壑难填”)……所以,在西方之工人运动中,彻底消灭所谓资本家的运动,就像在马克思的故乡一样,不会被和谐,被得逞。是的,这一阶级斗争,不是导致无产阶级专政,而是导向非无产阶级专政的阶级同治与宪政主义。虽然,世界上,历史中,工人和平民始终在反对显贵和资本的抗争中,不断发声和示威,直到21世纪美国之占领华尔街运动。
于是,我们看到更加重要的宪政主义前提。如果说,希腊和罗马自治权力的传统导致了中世纪威尼斯和米兰的自由主义城邦,那么,这种自由主义,在迪斯累里时期和俾斯麦时期,并不归纳为彻底的权贵独裁而取缔议会;(维基说:“迪斯雷利在1833年,声称自己的眼光是‘大陆’的和‘革命’的。他的意思大概是,他的眼光是广阔的、原创的,足以涵盖塑造欧洲的知识和社会力量。1834年,迪斯雷利完成了一部史诗,The Revolutionary Epick……作品的目的是唤起人民对封建主义和民主主义的冲突的关注。这个作品虽然没有获得成功,但证明了迪斯雷利对欧洲大陆流行的概念 ——人类事务是通过个人意志、观念和社会的作用力实现的的热情。他被塑造社会变革的、享誉世界的创造力迷倒了”;这个个人意志也许取代了马克思主义的社会意志——民粹意志和极权意志——这个观念,主张的绝对不是被卡莱尔和拿破仑嘲笑的观念整体之意识形态——这个“社会作用”具备双向的社会诉求:所谓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双向的同构主义,证实了资本主义历史并不终结的发展方向——这个“创造力”,也当然不是由无产阶级取代资产阶级,创造一种大于和超越资本运作的新式政权——这个政权,虽然,一旦被创造出来,她的命运,就是最终还是要结束之——我们现在强调的,则是这种“无产阶级(领袖及其后人)资本论”价值论的何去何从……她的最终命运,将会如何……)——当然,也不会总结为消灭资本和独权工人(更加可笑的是,马克思主义和列宁主义之、群众-政党-领袖三段论,彻底毁灭了工人的乐观主义和阶级解放——变成了德热拉斯的新阶级论……——特色资本主义——而中国无产阶级,现在,究竟在哪里呢?
故此,我们强调的至关重要的一点就是,从两个实例出发应证之:一是,英国宪章主义运动之所以可以发轫,是因为,他们的夕阳工业众人,或有这个权利意识,或有这个组织之可能,之运作,之反抗——那时的英国,自然,不是敉平社会的极权主义社会。二是,(跳跃说之)中国辛亥革命时期之宋氏宪政主义之基础,也是因为他们具备行宪可能性。其行宪元素,包含在中国社会没有被敉平之社会,政治,文化前提里面。换言之,孙文也好,渔父也罢,他们要求行宪的可能性,自然和西方社会一样或者类似;这个前提就是,他们是社会分治和阶级存在的自然唱宪人。如果按照极权主义社会的政治和“宪章”(斯大林大宪章)等等之状况而平面移动于迪斯累里和宋教仁者,问题就会出现风马牛不相及的窘迫——人们可以试想,让列宁和斯大林施行阶级、社会、政治、经济之分治和分权,可能吗?看看列宁在1918年屠杀彼得格勒唱宪工人之史实即可诠释之,结论之。问题的提法是,我们换一个说法。宪章主义和宪政企盼,本是一种逻辑延伸和历史发展的自然结果。
四
这个演进的结果之初,就是因为宪章企盼的前提本来存在。也分两个例子言之:
一是,英国宪章主义运动,虽然,被马克思主义利用,但是,这个利用本身,证明了马克思主义存身的自由主义政治生态环境(现在,业已没有了马克思主义的解放工人阶级一说);
二,渔父之所以可以期待宪章宪政,其实,说白了,也是因为孙文革命本来就是依靠这些“游民”,大佬和社会分治之支撑——那些哥老会,三合会和洪门之中国和美国社会之势力使然。
他们本来就是行宪和分权的社会基础——而孙文自身之一统和分裂/分治中国之存在(东北的张作霖,西北的冯玉祥,诸如此类),也本是行宪的社会基础;在此一点,无论孙文主张行宪,还是革命,都是源于这个社会分治状态——而这个状态,也当然就是渔父施行宪政的基础。在此一点上,孙,宋根本没有分歧——至于抑或行宪,抑或革命,也是源于整个分治局面和历史传统——这个分治,导致了改换朝廷这个历史——革命可能性和行宪可能性,本来就是一体两面,无可分割;如果说革命不成,换个行宪;这个说法,实在滑稽无着;革命不成,行宪,也当然不成;因为你没有制服反革命的条件,也就绝对丧失了宪政可能性(你必须杀死克伦威尔,才能恢复议会;更何况罗尔斯说过,……你对希特勒如何如何?……只有杀死他……)。
其实,关于中国政体之情形还源于另外一个观察。这个观察就是人们经常所谓关于“民主周期律”之考量——说是,如果中国民主了,周期律就烟消云散了。这是一面词,也是单行道。之所以有此说法,乃是考虑到我们中国人的历史观,自近代以来被彻底颠覆而沦落为数典忘祖之辈。我们说,历史周期律,并不完全是彻底负面,彻底反动的。原因就是,我们同样关注到她的历史作用——包含正面和负面之两种作用。负面作用,当然是秦无三世或者明清无道;而正面作用,是不是也根本不存在?不。当然不是。这个周期律之作用产生了中国式的长时间型和渐变模式的治衡和调整;故此,钱穆大师才有谓此改朝换代为“解放”之说。这个说法,有几种原因。
1,这个周期循环,导致了体制初期的某种中国式君相治衡和官宦治衡(如张居正和冯宝治衡高拱,严嵩……)之局面;并不完全是否定式和“反动派”;
2,这个“传圣道者不北面”的政教分离,产生了中华文化的宗教和政治双从内涵;
3,游民阶级的上升和统治保障了最初的那些皇上之于下之上、下沟通的自由主义(自由主义不是极权主义时期的用词而是包含专制和皇权时期的命单……——这一点,可以从寅恪先生对于儒家之解释、定位予以证实。)
4,这种周期循环带来了中国几千年专制主义体制下的文化本身和反专制主义——从屈原和贾谊诸君开始,一直持恒于1949年——这是周期律最为伟大的、产生所谓中华“轴心文化”之保障和前提。
5,这个周期律之所以可以灭掉王朝而不灭天道,也是他的无比美妙之处;这个运数,在极权主义出现以后,方才泯灭。
6,这个周期律为我们中国民主(台湾之类)带来某种东-西可以贯通的、最初之儒家和基督之融之道于十九世纪。(这当然也是孙文的,中正的功德。)
7,就是关于极权主义运数的未来前瞻之可能;包含它的后极权主义与极权主义之断裂和矛盾——加之美国奥巴马主义在其国策-外交定位中,并不使用极权主义/Totalitarianism,而是使用专制主义/because“tyranny ”is no match for liberty(奥巴马国情咨文),其辞藻、其玄妙,不容置疑。等等。
至于说毛要改变之,以应和黄先生炎培之疑虑,这本身就是一个讽刺——其实,从某种角度上讲,西方革命律和民主观,也是某种周期律周而复始之“革命前”价值律之回顾主义和回归主义之璧合——所有创造于“历史之外”的革命和“民主”(类似“大民主”一类),都是极权主义,应该扔进茅厕。当然,我们坦诚,中国基础的政治文化渊源和自由价值,元/远不及西方之,来得历史,来得成熟,来得经验;西方是一种政治主流始然之革命论和革命阶段论,平贵权限论,政,教双权论,在督导之,作用之;而中国的一切之权力分治,早晚支撑,以致迄今,都处在朦胧不明的状态。于是,在创造宪政之前,创造明确和成熟的社会分治和阶级权限,本是逻辑因果的分梳秩序和先在之举。因为,如果没有这个前提和创造,要在社会,阶级,资本和工人结构不明的状态下,依靠某种单独势力施行行宪,那不过是一种儿戏。可惜,现在的人们,对此,不以为然。换言之,他们主张的上层设计之虚妄,取缔了对于下层参与之务必。这个单独主义很象骨头里面挑鸡蛋。话说回来,上述朝阳工业和夕阳工业带来的运动和斗争,给我们一个启示。这个启示就是,阶级斗争,如果不是导致专政,就会导致宪政。这是英国宪政主义历史递给我们的信息(英国人不是按照马克思理念导致宪政主义,其实是排斥之,导致之;而阶级权限的存在本身,就是要允许阶级存在,要求无产阶级存在,要求农民阶级存在……而不是只是召开上级会议,没有下层会议等等。就像有人说,中国没有上流社会,只有上级社会——故而出词与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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