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7月5日星期二

制度与人析

制度与人析
 
作者: 刘自立
 
当道德诉求丧失了制度保障的时候,坏人、好人或者制度优劣,遂成为紧随道德律而生“制度律”之大问题。
中国儿童在观看书籍和电影时常常一问,他是好人、还是坏人?……这个思索是集体意识自不待言;而其深刻的缘故来自中国人的道德至上论和制度枉顾论,也是实话。当我们谈论古代周礼,周易的时候,这个道德元本主义或者已经开始;但是其实他们的开始,源于孔孟的某种观念以陈道统。于是,这样的观念或许与西方人的某种道德基建法本和文化根植法律——如周知之西赛罗主义——这样的观念,殊途同归;这个道德早于时间上的法律之说,也是法律建基的根本之地。也就是说,如果这个国家和封建里,没有原先的道德先验论,那么,人类解释法律的任意性就会无限扩大和膨胀,乃至出现人类任意解释和歪曲法条与信条之现象。这种现象,就是后来人之反对教权先验论的各种版本,从伏尔泰到尼采,从列宁到毛。于是,道德制高点的建立,成为人类秉承教权意识的人权超然的根本(“国民议会在上帝面前并在他的庇护之下确认并宣布下述的人与公民的权利”)。虽然,其间也有哲学家诉诸人权之人本定义和宗教定义分野之争论;更何况,甚至康德也有“人是目的”——而道德律,又来自“星空”之二律背反。我们接下来的分析却要稍稍转换一个角度,因为,当一种情形掩盖着另一中情形的时候,事务的观察角度却有以下一类变调。这个变调就成为,当道德诉求丧失了制度保障的时候,坏人、好人或者制度优劣,成为紧随道德律而生“制度律”之大问题。
我们在其他地方援引过这样的看法——“边沁的书《政府片论》作序的哲人蒙塔谷的名言,他说,一个民族的天才,可以创造一种天才的政治制度,而这种制度,未必可创造政治天才。”老边的这个说法执意要来一个中国解释,就是,中国民族是不是一种天才的制造过某种制度律者类;抑或,他们只是纠缠在历史好人、坏人区隔中,以一种潜意识,潜规则和无国则状态,以跟进毛泽东的新人改造使命,以期完成“社会主义新人”的出炉和相对于历史人物好、坏说的“另起炉灶”?这是一个比较严重的课题;虽然,此课题遍布所有社会主义制度和政权;甚至,来得更早、更糟;他们是俄罗斯民悴主义文本中“新人类”的继续——也是1984一列美丽新世界中之被改造被和谐者。但是,这类新人,经过百年蒸煮,基本上就像雷锋一样腐烂不堪,无可救要了。因为,徒然用暴力改造的新人,比起旧人,旧国,旧社会,不知道要坏到几百倍,几千倍。故此,边沁和蒙塔古之所谓,究竟是制度使然,还是道德使然,我们只好从撇开好制度而跟从坏制度的人物变迁里,得到十分显然的证明。雷锋一词,就是坏制度造就假好人的明证;反之,好制度,是不是就可以保障人们撇开制度,而达到纯然的道德纯粹呢?当然不是。
很多好制度,含中国的政治、政制制度——含封驳制,君相治衡制等等,是不是可以造就“社会主义”王莽式的新人呢?(很多人把王莽的托古改革和其“社会主义萌芽”称之为“新”(朝)制度——含外国佬和中国知识人……)我们看到,有两种基本的制度在造就某些又好又坏(或者不好不坏者)。此类例子实在繁多,不宜一一;唯刘秀和王莽为例说之,又是谁好,谁坏呢?中国传统类文本、口传,都诟骂王莽,说他弑君篡位,人神得诛;可是,刘秀的德政,就真的是制度和道德之典范吗?他们一刘,一新之朝代更替,就真的可以算出好、坏之定格而不受后世之争议吗?累及西汉东汉,隋唐至宋,甚至到了明清,谁是朝代的好人,谁是坏人呢?刘、王之争,也怕是各执一词,不好有偏吧?
如果说《讨武瞾檄》里面,道德文本铿锵有力,咄咄逼人,那么,武媚娘就要被骂到臭水沟里面去了?但是,此檄,除去文学上的伟大之外,历史上,究竟是武对?还是徐对?难道不是一笔糊涂帐吗?问题何在?无论是民间传说之刘秀明主,还是武主圣明,都是一种历史偏词——但是,你说他们就是地主阶级虚伪残暴,阶级斗争如何如何,难道不是毛主义那一种胡说八道吗?所以,天才的政治制度,尚且不可以制造天才(这是局部说法——天才的政治制度,制造了很多天才),那么,民族的天才,可以制造天才的政治制度——这话说得有理;因为,要义是,即便不是天才的民主制度,也可以制造非民主的政制——这就是我们所谓威权主义或者专制主义里面,留待文化经济政治空间的,那种中、西制度。这种制度,基本上于历史,创造了文明。他有别于希腊的两万人之雅典民主;又严格区隔了后来的、几亿人被和谐的极权主义,视为中间中庸制度,也未尝不可。
所以,考证这类不是极权主义,不是民主自由之制度,何以成为人类文明的根基和载体,乃为重要立论、立本之所谓;固然,这不是本文宗议;我们还是要回来争议各种制度中好人、坏人之所谓,乃及他们的文化特点和制度染习。我们知道,孔孟所谓和老庄所谓,本是一体几面;即便是在疲于奔命中的孔子,他的人格和风习,也并不是要建设一种后人所谓的社会主义新人改造——他只是提出了类似宗教之耶稣摩西教律的各种旨意,以便使得大祭祀制度式微以来之古治/制,有所信仰之依存和皈依;绝对不是要使得制度和人性,产生毛主义式的人人改造,以成为完人新人道德人之运动。我们可以诟病孔子一类人的一千种缺点和虚伪——就像西方哲史中,从争议三位一体之尼西亚会议以来,诟病耶稣,保罗者,不绝于屡,甚至到了尼采,还宣称所有这些“伪币制造者”(尼采痛骂圣保罗语)业已死了……耶稣和摩西的道德形象,受到法国革命者富歇一类和俄国革命者列宁一类的道德痛骂,已经是累见不献。
于是,耶稣和孔子究竟是不是好人——这个问题,就出现在历史和今天的文本中——而我们的回答,还是回到最前;好人?还是坏人——这“不是”一个问题。因为什么?因为制度,文化和宗教之设置和定位,实在不是后验而是先验产物。这个定格的内涵是,我们不能追究宗教意义的定律和人物以凡间之道德和是非。试问,如果你说孔子之仁,就是假仁假义,这是对?还是错?毛主义就会说,是错;因为毛要代圣;而我们却说,一旦孔子之仁义说出世,就业已完成这个亚宗教文本,和他本人产生某种疏离——就像摩西说,不可以杀人,一样。毛主义列宁主义说,可以以阶级名誉杀人,因为地主和资本家是坏人,要被杀掉——他们说的对吗?也对;因为,如果,地主资本家剥夺和杀了人……——但是,这样一来,摩西:不可以杀人,这个信条,就被:“可以杀人”,这个信条改变了。这才是信条屠戮之关键。
这个世界就是这样捋顺了常识和教义的关系。所以,好制度之所以维护一种人性,就是周知之,它可以约束,制衡和批评政权和政权中人。坏制度所以也能产生一点好人,如胡耀邦和赵紫阳,等等,但是,他们的总体,是维护恶人统治,并宣扬群众要做好人,要做雷锋……这是一种根本区别。换言之,制度约辖中人,如民主制度中约辖之美国总统,我们知道,他们是不是好人,是至关重要的,因为他们要认可约束制衡——但是,是侧重他们是好人,还是坏人,抑或,是侧重制度,西方人,自由中人,当然知道,他们要侧重制度。而中国人侧重一半制度,就常常坏事,因为,君相治衡可以代之一司礼监批红——建武,虽然圣明如传说,可是,他之罢相,开了洪武废相之始,一切之治衡随之崩塌——但是,建武也好,洪武也罢,他们并未诟病孔孟——虽然前至西汉,后至唐宋,孔,老之学,互相交叉,东西教禅,互有渗透,呈现一种政治宗教的里外两面——就像西方的现代和后现代——就像西方的人文主义和宗教极权主义之间的治衡。所以,我们可以个案研究某某人物的是非曲直和对错功败,但是,我们不可以因人废言,因言非教,因教非治/制;如果我们像是幼童一样说,他是好人?还是坏人?……一切,岂不是又回到毛泽东时代了吗?——回到了什么李玉和和鬼子鸠山的好、坏之分里去了吗?为什么我们还要犯这类低级见识之误呢?民主,不是好东西,但是,不民主,更糟。邱吉尔这段话还有一个意思——(据我们传导),民主中人,不是好东西,但是,专制、集权中人更坏。最后,孔孟究竟是不是好人呢?我们以上导之,就会做出回答。更严格讲,对于一个轴心立基之人的区区小节,不足以推倒之,说,“孔子死了”——就像尼采说,上帝死了——但是,就是这个尼采马上接下来说,“但是,上帝是杀不死的!”这就是我们的、不是结论的结论:孔子,不会死!(看看吴宓的铮铮名句,(文革时期)你们可以杀死我,但是,孔子,不能批!)(见其日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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